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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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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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方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10]132号)》及《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4号)的要求,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
教育坚持有效,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及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水平,结合商登高速公路开封段建设工程(以后简称商登高速)实际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1.2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2002年,第七十号主席令)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第393号国务院令)
(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4)《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第1号交通部长令)
(5)《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6)《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10]132号)
(7)《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44号)
(8)《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82号).
(9)《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复杂构造物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评审制度"的通知》(豫交建管(2009)86号)
(10)《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豫交建管(2010)110号)
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及制度建立
建设各方必须按照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商登高速实际特点,明确施工安全责任,建立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2.1管理组织
(1)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项职责;编制安全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项目经理部应建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项目经理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
施工现场必须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项目部有关规定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2.1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以及安全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与考核;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组织编制建设工程BT项目总体预案并进行演练;
(7)及时计量、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8)配合政府监督部门对项目的安全检查及事故调查处理等。
2.2.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2.2.2.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建立健全项目部组织结构,确保配备必要的资源(人力、基础设施、环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将管理目标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制定各级职能人员的管理职责,确保目标的实现。
(2)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组织策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组织对现场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对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3)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三违”现象进行监督,组织编制项目部级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2.2.2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人
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对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等工作,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当进度与质量、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保证安全。
监督各项技术、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抓好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工作会议或安全专项检查,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会议记录或纪要,每月组织2次(含)以上各专业联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或纪要等文件。
参加事故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领导及时反馈信息。
2.2.2.3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
(1)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负直接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编制本项目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方案和专项方案,负责向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特殊或关键部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从事特殊过程施工的人员组织培训。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4)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2.2.2.4专职安全员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协助项目经理搞好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每周召开安全例会,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上级检查提出的问题负责复查。
监督施工现场各种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分类、归档。
2.2.2.5班组兼职安全员
负责监督施工现场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保护制度情况,对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有权向上级工会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
有权对班组农民工进行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和工人劳动保护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发现并劝止施工现场各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劝止无效,应及时向现场专职安全员反映。
发现施工场所内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主要生产安全设施及环境异常,应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时,有权命令所有人员停止作业、撤离现场,并应协助做好疏导工作;实行班组安全生产台帐制度,认真做好班组安全情况记录。
2.2.3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项目部董事长同主抓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签;同各施工标段项目经理签。
副总与质监处长、安全处长签;质监处长、安全处长与专职安全员签。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项目经理同专职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安全生产部长、各施工队长、拌合站长、预制场场长、专职安全员签。
各施工队队长、拌和站长、预制场场长同各工班长签。
(3)所有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复印件汇总后要报项目部安全办公室备案。
2.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3.1安全生产检查
2.3.1.1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项目部定期要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2个月一次。
项目经理部定期每月要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每月月末进行,由项目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或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检查。
2.3.1.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
(1)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2)作业工序转换时安全检查。
(3)各工区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
(4)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施工安全。
2.3.1.3专项
安全生产检查
(1)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专项施工安全检查,包括冬季、雨(雷)季、大风(台风)、汛期等。
(2)节假日前后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3)临时停工后复工前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4)大型吊装前、大型结构体系转换前、特种设备、大型临时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5)对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6)根据上级要求每周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7)其它特殊情况下专项安全生产检查。
2.3.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项目部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展开的情况及时做相应调整,保证安全生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能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施工安全。
一般应包含以下内容:
(1)生活区、办公区:
职工宿舍;用水、用电;照明、防盗;污水、污物、垃圾处理;居住情况;炊事人员穿戴工作服、帽及个人卫生健康情况;食品及炊具、用具等存放情况等。
(2)施工现场大型临时设施的定期检查结果及使用状态。
(3)施工现场特种设备、大型机械设备设施的警示警戒标志、运转记录、日常检查检修记录及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识警示牌的设置及布置安装稳固情况。
(5)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职业伤害防护、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材料的配备情况及状态。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配备情况;
(7)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张贴、执行情况。
(8)施工现场排水、高边坡防护情况。
(9)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0)施工现场各类人员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特别是对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检查情况。
(11)夜间施工照明器材的配备及完好状况。
(12)特殊环境下施工、“四新”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13)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明火作业管理是否到位。
(14)施工现场保卫警戒工作,外来人员的控制管理,进出施土现场车辆的管理等。
2.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每个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技术部门应认真审核、熟悉设计图纸,并根据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编制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设施的布置图或说明。
(2)工艺、安全技术交底由相应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组织实施或工程部组织实施。
(3)工艺、安全技术交底由总工程师或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讲,所有现场的具体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安全质量检查人员、测量人员、技术部资料管理人员参加并做必要的补充和讲解。
(4)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交至最基层的作业人员,人员必须涵盖施工现场所有的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所需要的各个工种的人员,签字部分应有签字人姓名、职务(工种)所属单位几项,并应保留至少两份原件。
(5)班组交接班时,上一班组负责人必须向下一班组负责人针对现场施工情况、安全状况、安全环境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详细交底和说明。
接班负责人进行检查核实后向下面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组织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则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6)安全技术交底可以共同交底,但归档是必须分开,技术交底由技术部门整理保存,安全交底由安全管理部门整理保存归档。
2.5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劳务队伍应在企业评价确定的合格分包方中选用,进入施工现场后查验该劳务队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签定劳务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2.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2)特种设备在进场后或是投瓜使用前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并及时的取得设备检测合格证。
(3)机电管理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给予及时报废。
(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及时报请机电管理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6)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7)机电管理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环保部、机电管理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9)项目部使用的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及管理,应严格遵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3.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保证安全生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职业病的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图和现场排水平面图,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制定。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遇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单,审批人签发后方可实施。
3.2专项施工方案
(1)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复杂构造物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评审制度》的要求,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针对本项目的深基坑施工、高空作业、起重作业、隧道施工、高墩施工、挖孔桩施工、天桥拆除、高边坡施工等应按照规定编制相应的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2)方案编制完成后,监理将严格对安全专项方案进行审批。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也可由项目公司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方案进行评审,再报送监理代表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严格按即定方案执行。
四、施工现场总体布置及驻地建设
4.1总体布置
4.1.1办公生活区
4.1.1.1一般规定
(1)项目经理部驻地应邻近工地,做到靠前指挥。
驻地建设应优先考虑租赁房屋。
自建用房的项目经理部集体办公区人均在3到5㎡之间,分区、分室办公区可视情况适当增加但不宜大于人均8㎡,租赁房屋集体办公区人均在4到6㎡之间,分区、分室办公区可视情况适当增加但不宜大于人均10㎡,在满足以上的条件下可视自身情况自行合理安排办公区大小,但要科学合理满足办公需要。
(2)办公生活区房屋应结构牢固,通风、采光良好。
室内地坪应进行硬化,室外场地进行适度美化和绿化且排水通畅。
(3)办公生活区宜采取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
出入口处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管理制度。
(4)生活区内员工宿舍、食堂、锅炉房、浴室、文体活动室、厕所等应设施齐全,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
4.1.1.2办公区
(1)项目经理部驻地应设置揭示牌!
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且式样规范、位置醒目。
(2)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内应张贴下列图表:
①组织机构框图;
②安全、质量、环境保证体系;
③线路平、纵面缩图;
④工程形象进度图;
⑤项目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
⑥企业宣传图片。
(3)项目经理部办公室应张贴下列图表:
①岗位安全、质量、环境生产职责;
②岗位职责。
4.1.1.3生活区
(1)员工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人均不小于2.5平m,若为租住房屋场地面积可适当减小。
②职工宿舍内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通铺。
床铺应高于地面0.3m,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小于1.9m×0.9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
③宿舍应采取必要的防寒、防暑措施。
④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
⑤宿舍应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轮流负责或安排专人管理。
⑥当有特殊要求或使用时间短时;可采用简易房屋过渡。
(2)食堂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食堂应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
②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卫生许可证原件和健康证复印件应上墙张贴。
炊事人溃上岗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
③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④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应生熟分开。
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
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⑤食堂应设置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3)厕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厕所大小应根据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数量设置。
②施工现场宜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齐全。
蹲坑间设置隔板。
③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应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应及时清掏。
(4)盥洗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盥洗设施应满足现场人员使用需要,并采用节水龙头。
②淋浴房应配有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数量,并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
③盥洗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
4.1.2施工作业区
(1)施工现场布置应符合平面规划的总体布置和物料器具定位管理标准化的要求。
(2)施工现场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统一规定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3)生产区应设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标牌、标语及宣传栏(橱窗)。
现场各种安全标识牌应按照现行《安全标志》(GB2894)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4)非施工人员和非施工车辆禁止进入施工生产区。
(5)严格按照施工用电专项方案与平面布置进行架设和管理电力线。
夜间施工时,现场应设有满足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
(6)项目内部不同单位或不同专业交叉作业时,应共同拟定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做好协调,共同执行。
4.1.3辅助生产区
4.1.3.1一般规定
(1)辅助生产区的材料库、加工作业区、道路应整平,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及沉淀池,现场废水不得直接排放,场地有条件应适当绿化。
(2)各类拌和场场内地面应进行硬化。
地面应定期洒水,对粉尘源进行覆盖遮挡。
(3)现场材料应分类堆放,应设立标牌并写明数量、规格和型号及检验状态等,防止各种材料相互混淆。
(4)辅助生产区,禁止非作业人员和非施工车辆进入。
入口设置禁入标志。
混凝土拌和站、制梁场、钢筋加工场和其他有起重、加工作业的重要辅助生产区,四周应连续设置不低于2m的砖砌围墙,外侧粉刷,上有压顶装饰线,下有勒脚装饰线,保持坚固、稳定和整齐美观。
(5)辅助生产区安全通道与工作区域之间应有明确的区分,工作区域悬挂安全警示标识牌。
(6)辅助生产区应设置安全标识、警示标志。
现场各种安全标识牌应按照现行《安全标志》(GB2894)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7)现场机械设备应悬挂或张贴安全操作规程,标牌应按照统一标准制作。
(8)易产生粉尘、有害气体的材料加工场、存放场应采取除尘、有害气体净化措施,且远离生活区、居民区。
(9)危险品仓库附近应有明显标志及围档设施。
(10)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线路接头应牢靠,防止设备、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修理。
4.1.3.2拌合站
(1)拌和站建设应综合考虑施二l=生产情况,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及运输车辆停放区等。
(2)拌和站应根据标段内工程情况集中设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
拌和站内应设置工地试验室。
(3)使用散装水泥的拌和站,应设水泥储存罐。
散装水泥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
(4)拌和站的场地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拌和站的所有场地应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
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水泥砂浆进行抹面。
②应将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与工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严禁将厂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5)拌和站生产能力和规模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主体工程结构混凝土应采用拌和站生产,附属工程和用量较少时的混凝土可采用配有自动计量装置的强制式搅拌机生产。
②拌和站应达到三仓式自动计量标准,总装机能力以满足最大批混凝土数量需要为原则。
③拌和站应配备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
(6)拌和站配合比标识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拌和机混凝土配合比标识牌应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规格统一。
②标识牌应及时更新。
③标识牌应包括混凝土设计和施工配合比、时间、集料的计算和实测含水量、各种材料的每盘用量、坍落度等内容。
(7)石灰、粉煤灰等拌和料应采取覆盖措施。
(8)冬期施工时,砂石料场应设置保温棚,并配备砂石料加温设施。
夏期施工时,砂石料场应遮阳防晒。
(9)拌和站车辆运输做到不洒、不漏。
运输车辆在拌和站内统一指挥,定点停放。
(10)拌和站机械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业安全规范要求。
(11)拌和站使用后应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
4.1.3.3预制场
(1)预制场规划应结合技术、经济、工期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并进行多方案比选后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公路大型临时工程设计有关标准的规定。
(2)预制场选址主要应符合以下原则:
①永临结合、征地拆迁及复垦量纵;
②宜在集中使用地段设置预制场;
③运输距离较短;
④交通方便;
⑤预制场地质状况好、地基处理工程量小;
⑥预制场选址应考虑防洪排涝,以确保雨季施工安全。
(3)预制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拌和站、锅炉房宜靠近制梁台座设置,并远离办公生活房屋;
②变压器设置的安全距离要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③办公、生产房屋的设置应满足安全标准文明施工工地的要求。
(4)存放区大小应考虑各类半成品存放周期的要求。
(5)模板起吊应做好安全防护,就位后应支撑稳固。
起吊过程中应有专人指挥,严禁超重起吊。
(6)预制场场地应及时冲洗、清扫。
场内运输道路应平整坚实,满足各种预制构件的运输要求。
(7)预制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采用金属波纹管制孔时,应有防止划伤手脚的措施。
②钢绞线穿束后,梁端应设围栏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束及钢筋。
③预应力筋张拉或放松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④操作油泵、管道压浆关闭阀门时,作业人员不得站在正面,应戴防护眼镜。
(8)选择能耗低环保的锅炉,合理布置蒸汽养生管道,做好管道的保温,提高养护棚的密封,降低温度损失。
(9)预制成品存放区场地及养生平台应平整夯实,应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不得设在低洼易积水地带,并应满足汛期防洪的要求。
(10)预制场应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植被或土地复垦。
4.1.3.4材料加工场
(1)材料加工场在条件允许的时候,应搭设操作间(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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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 工地 建设 活动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