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事制度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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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事制度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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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行政人事部岗位职责
总则
1、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
2、行政人事部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总经理负责,与各部门的关系是协调、指导、服务的关系。
一、公司人事管理工作
(一)、人力资源规划
1、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状况,协助公司领导建立以“流程为中心、以顾客为导向”的理念编制公司的主导业务流程,在对主导业务流程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来设计、修订人力资源规划及组织结构设计,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2、协助公司领导制定、控制、调整公司及各部门的编制、定员。
(二)、员工日常管理
1、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审核各部门编写职位说明书,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2、根据公司工程建设的需要,按公司核定编制,协助各部门办理员工的招聘工作,为各部门提供符合条件的员工,储备人才;
3、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的入职、培训、考核、转正、任免、调配、奖惩、离职等工作;
4、协助编制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报领导审批后执行并监督执行情况;
5、负责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6、保存员工的个人档案资料。
(三)、员工培训
1、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及各部门提交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领导审批后执行;
2、制定年度培训费用预/决算计划,有效控制培训成本;
3、组织实施员工培训,进行培训评估,分析培训效果,做到“有培训、有考核、有评估、有效果”。
(四)、员工考核
1、根据公司各部门的岗位职能和员工的职位说明书,制定员工考核方案,报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业绩考核;
2、配合相关部门,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计划,制定中层管理人员考核方案,报领导审批后,对中层以上干部实施考核;
3、根据公司的人事任命程序,组织实施人员晋升考核。
(五)、薪酬与福利
1、执行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确定公司员工工资计发程序与手续;
2、对公司员工进行考勤管理,每月统计《月度员工考勤表》;
3、编制公司员工工资表。
二、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一)、制定行政管理制度
1、起草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汇编公司各项制度、报领导审批后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的情况,并负责解释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制度;
2、负责对员工进行遵守劳动纪律的教育及考勤工作的管理;
(二)、行政费用控制
1、根据董事会批准的行政费用总额度,每月制定公司行政费用预算,并严格控制行政费用的支出;
2、负责公司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物品的购买、验收、使用登记及定期检查使用情况的制度;
3、对公司行政性财产物资进行登记、造册、盘点、维护和保养;
(三)、车辆管理
1、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和调度工作;建立车辆档案,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定期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加强对司机、非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
2、公司的交通费用控制。
(四)、文书档案管理
1、负责公司文件和档案的编号管理工作;
2、根据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做好电话、传真和复印机等设备的维护和使用管理;
3、负责公司办公室环境卫生的管理;
4、负责公司办公地点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管理;
5、负责员工后勤工作的管理;
6、负责内部招待和对外的接待及票务、住宿、餐饮等工作;
7、根据总经理的指示,积极组织好公司级的重大会务活动和日常的办公会议;
8、负责公司大事纪工作;
9、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10、负责办理营业执照、代码证、资质证等的变更和年检工作。
第二部分人事管理制度
一、员工招聘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
第二条任何部门有人员缺编或出现新的岗位需求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调配或招聘。
第三条招聘形式:
1、内部招聘公司进行人才招聘应优先考虑内部招聘。
在尊重员工和用人部门意见的前提下,采用推荐、竞聘等多种形式,为供求双方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
2、外部招聘在内部招聘难以满足公司人才需求时,可以考虑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要根据岗位和级别的不同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
外部招聘工作的组织以行政人事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
必要时公司高层领导、相关部门参加。
外部招聘人员来源可来自内部职工引荐人员、职业介绍所和人才交流机构人员以及各类院校的毕业生。
具体招聘渠道如下:
(1)校园招聘每年春季将公司招聘信息及时发往各校毕业分配办公室,对专业对口的院校有选择地参加学校人才交流会,发布招聘住处并进行招聘活动。
(2)媒体招聘通过相关网站、大众媒体、专业刊物广告发布招聘信息,查阅网上应聘人员情况,建立公司外部人才库,根据需要考核录用。
(3)内部员工推荐公司鼓励内部员工推荐优秀人才,由行政人事部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4)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地人才招聘会招聘。
(5)委托中介公司招聘对公司关键的管理和技术职位的招聘可考虑通过人才中介招聘。
第四条通过外部招聘的求职者,需如实填写《求职申请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初审,然后汇集用人部门意见和执行总经理意见,最终决定录用与否。
第五条因国家对劳动模范和退役军人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另有规定,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模范和退役军人的合法权利,招用劳动模范(含全国、省、市、县)、退役军人须报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安排入职,同时必须按国家规定提供必要劳动条件。
第六条任何部门在招聘过程中不得向应聘者承诺超出公司薪酬办法的工资标准和考勤办法的工作休息时间标准。
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执行总经理书面同意。
第七条任何部门均不得在员工入职前向应聘者提交除招聘简章和公司(项目)介绍以外的书面文件。
第八条新进人员在入职时需出具身份证、户口簿、原单位离职证明(或街道办开具的失业证明、应届生应提供学校开具的未就业证明、退役军人应提供所在部队或武装部开具的退役证明)等基础证件(明),该三项证件(明)不齐者,不得录用。
第九条人员录用程序:
1、对于面试合格者、且决定录用者,由行政人事部向被录用人员发送《试用通知书》,并通知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职手续。
2、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人事部按照法律相关规定与被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书》。
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为固定期限三年,特殊情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行政人事部向用人部门发送《人事派遣通知单》、向财务中心发送《人员工资核定通知单》。
4、用人部门凭《人事派遣通知单》为被录用人员安排办公场所、提供相应工作资料。
第十条试用人员转正:
按照《劳动合同书》中约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表现优秀可提前转正者,由试用人员填写《员工转正定级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人事行政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同意转正的,自试用期满之日(提前转正的以总经理批准之日)起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十一条所有员工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的保管及借阅,参照《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的“劳动合同保管”和“劳动合同借阅”之规定执行。
二、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劳动合同的签定
1、我公司所有劳动合同由行政人事部代表公司与劳动者签定,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受公司委托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司人事专用章。
但下款规定的例外。
2、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公司总经理任受法人委托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3、除本条1、2款规定以外的任何部门(公司)和人员不得与劳动者签定带有劳动合同性质的协议、合同等。
第二条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所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保存的一份,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但下款规定的除外。
2、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保存的一份,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代表保管。
3、劳动合同最低保存年限为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的3周年。
第三条劳动合同借阅
1、公司所有职工不得借阅公司保管的、与自己平级(含上级)职工的劳动合同。
2、部门负责人如需借阅其下属的劳动合同,总经理签字后,到公司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办理。
3、部门经理借阅其下属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只能提供与原件无异的复印件,阅后要及时交回劳动合同保管部门。
第四条其他
1、劳动合同到期、变更、解除按国家(地方)法规结合本办法的原则办理。
2、职工领到签订完成的劳动合同后,应在劳动合同领取签收表上签字,劳动合同保管部门应将签收表与劳动合同一起保管。
三、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职工离职手续一律由行政人事部办理,任何部门不得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擅自向在职职工下达书面开除、解聘、终止劳动关系等文件。
第二条各部门如有发现不再适合我公司的职工,需提前将不适合的人员名单书面报交行政人事部,并安排好工作交接准备工作。
行政人事部结合用人部门意见出具解除方案,然后报领导审批后会同用人部门进行解除。
第三条公司所有用工单位职工无故脱岗3日以上,其所在部门务必将情况在其脱岗的第3日下午16点之前上报行政人事部。
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四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但尚未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被限制自由次日下午16点之前上报行政人事部。
逾期不报,给公司带来损失,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其直接主管领导承担。
第五条职工主动辞职,需填写辞职申请,获得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导致有关待遇不能享受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六条自动离职者,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所有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的员工,均与其签订《离职协议书》。
第九条离职职工在离职之日未清算的工资与应得补助等,在离职之日最近的工资发放日与公司工资一起发放。
四、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工作时间
1、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的正式工作时间:
夏季为上午8:
00--12:
00,下午14:
30--18:
30;冬季为上午8:
00--11:
45,下午14:
00--17:
30。
2、上款规定的夏季计算日期为:
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计算日期为:
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3、考勤时分以考勤设备显示为准。
4、在工地现场工作的职工采用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时间自主安排。
5、执行不定时工时制需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签到
1、考勤实行指纹签到制度。
2、员工应在上班之前、下班之后签到,迟到10分钟内算迟到,超过10分钟算旷工。
3、考勤登记由行政人事办公室人事秘书负责,遇特殊情况者不能前来签到的需填写考勤说明卡,并于24小时内交行政人事部处理。
第三条请假
1、所有人员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并附缴有关证明材料呈请核准,逐级上报为原则,报请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离岗,签批后的请假条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公伤假、病假、丧假不能事前请假者,得于当天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告知主管领导,并于次日(或假程期内)补办。
3、请假的最小申请单位:
除特别休假,丧假以半日计。
婚假、产假以一日计外,其余均以半日为单位。
4、未办请假、休假手续而擅离职守者,或假期已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或虚报假种者,均以旷工论。
第四条请假签批权限
1、部门负责人请假:
需报执行总经理签批。
2、一般人员请假:
(1)三天以内:
由部门负责人签批
(3)三天以上:
部门负责人签批后,由总经理审批。
(工程人员还需主管副总审核)
第五条请假的种类及其假期和待遇规定(下表中的薪资指基本工资部分)
假种
给假时间
请假原因
应交材料
假期待遇
说明
事假
每月不超过4天,全年不超过14天
因有要事须本人处理
无薪
病假
未住院
全年三十日内
因普通伤病必须治疗及休养
社保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书、病历卡,或社保定点药店开的发票
本公司工龄满二年者按80%计发工资,
满一年者按70%计发工资,
一年年以下的职工按60%计发工资
1、诊断书和发票抬头需为员工本人姓名;
2、病假手续不全者以事假处理;
3、未住院病假或住院病假逾期未能销假者,以事假论
住院
不得连续超过一年;未住院病假与住院病假合计不得超过一年
因患病须长期住院治疗或疗养
社保定点医院或区级以上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及病情诊断书
婚假
1、一般为三天
2、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者)婚假为10天
本人结婚
(初婚)
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结婚登记证书
全额支付薪资
1、须一次申请用完,不能分段使用;
2、配偶在外地的可酌情增加路程假,但路费不予报销
丧假
三天
父母、配偶、养(继)父母、子女丧亡
有关部门开具的证件或除户籍复印件
全额支付薪资
1、丧假可分次申请,但应于亲属丧亡之日起一百日内请完;
2、外地奔丧可酌情增计路程假
二天
(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
一天
兄弟、姐妹
产假
90天(晚育者再增加15天)
本人分娩前后
本人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明及住院证明
全额支付薪资
1、产假须一次连续申请
2、妊娠不足90天之流产,按病假规定办理
30天
妊娠120天以上流产或死产
医师诊断书及证明
7天-15天
妊娠90天-120天流产或死产
医师诊断书及证明
注:
女方晚婚生育或者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实行晚育的,给予其配偶7天护理假。
公伤假
所需日数
因执行公务所发生之伤害,并以有关劳保规定为依据
受伤报告及医生诊断书及出具的病假证明
全额支付薪资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假
所需日数
有关国家、地方和公司规定
缴齐有关证明
全额支付薪资
年假
按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备注:
1、请假期间如遇例、休假日时,该例休假日应并于请假期间内
2、员工如符合特别休假条件而未休假,可在第二年上半年给予补休假。
若还不能得以休假,则休假作自动放弃论,不再计入下一年的年休假中。
第六条处罚
1、
(1)迟到、早退十分钟内,每次扣罚工资30元,超出签到时间十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2)连续迟到、早退3次按旷工1天处理;
(3)旷工半天扣罚100元,旷工1天扣罚200元,连续旷工二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达三日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请事假者,按其实际请假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七条奖励
每月出满勤者,可享受50元全勤奖。
五、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了对公司发展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以及对不良行为者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经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奖励,其奖励种类视绩效程度而定:
1、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其他专业证书者。
4、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者。
7、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8、具有其他功绩,行政人事部评定应给予奖励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员工,经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警告处分,直至除名:
1、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3、办理公司相关事项时向对方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通过非正当途径,开假发票报销,牟取非分利益者。
4、各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行为,不及时向公司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5、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6、工作时间喧哗、打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7、工作时间吃零食、睡觉、干私事、阅读与工作无关之书报者。
8、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9、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及以上者。
10、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公司徽章者。
1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1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13、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正常工作进度者。
14、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15、违反公司制度、董事会议、总经理或部门经理的决定,或拒不执行者。
16、《入职申请表》及相关入职材料中,被证明有伪造成分者。
17、犯有其他不良行为,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应予惩处者。
第四条员工的奖励和惩处由各部门主管领导推荐或提供材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调查落实,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落实执行。
六、加班管理办法
第一条所有职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我公司严禁各部门、各单位、各职工擅自加班加点浪费资源。
第二条因职工个人原因确需加班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公司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三条部门全体需要加班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部门加班申请,报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加班手续,然后方可加班。
第四条遇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加班的,可电话告知其主管领导或行政人事部,可先加班然后补办加班手续。
第五条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以外,不允许先加班后办办理加班手续。
未按规定办理加班手续非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逗留,视为违纪。
第六条行政人事部在接到有经理级以上(含)领导签字同意的职工个人加班申请或由所在部门主管副总签字同意的部门加班申请后,应在3个工作时之内给于书面答复,预期未做答复视为职务不做为。
第七条行政人事部需将职工原始加班申请及答复发放登记表保存备查,最低保存年限为加班结束后的2周年。
第八条公司同意加班的批准手续最终以行政人事部的书面答复为准,未获行政人事部的书面批准擅自加班或非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逗留。
一经发现,行政人事部将给于严厉处理。
处理办法见公司《奖惩办法》。
七、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1、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人员,不含实习人员和临时工。
2、以岗定薪是公司薪酬设计的主导思想,职工岗位调动,自调动之日起享受新岗位的工资待遇。
3、本制度规定的所有金额均为人民币。
工资以现金或银行代发(直接存入个人名下的借记卡)的形式支付,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之前。
4、公司职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组成。
5、基本工资是根据职位的重要程度和职责的繁简程度确定,是员工生活的基本保障,不随公司的经济效益发生变化而变化。
6、绩效工资分为年薪(含半年薪),适用范围为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另一类为奖金(包括销售提成、项目提成),适用公司一般员工。
7、公司每年视盈利状况,经董事会的核定,按公司规定和员工考核结果发放高、中层管理人员年薪和员工奖金。
8、绩效工资所占工资总额的比例因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别。
级别越高,绩效工资占比越大;级别越低,绩效工资占比越小。
如表所示:
绩效工资职级比例表
高级管理人员
中级管理人员和技术员
基层工作人员
基本工资(40%)
基本工资(60%)
基本工资(80%)
绩效工资(60%)
绩效工资(40%)
绩效工资(20%)
9、绩效工资实行标准,依据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制定。
每季度末、每年度中和年末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10、强化考核,公司所有员工的职别、薪酬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级别确定、职位升降及年终效益奖金发放的主要依据。
11、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操行、工作、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
12、公司基层工作人员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由各项目部行政主管领导牵头,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结果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门专人负责存档备案,严格保密。
13、考核应避免平均主义,公司董事会将对各部门的考核状况不定期进行抽查。
14、年功工资是对工资较低的新员工和长期服务本公司的员工的一种激励。
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不同年限给予不同的工龄工资津贴。
15、年功工资按月计算在每月和基本工资一起发放。
16、其他津贴,一律归到基本工资中,不再计发,地区补贴和出差补贴不在此例,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工资标准
凡是依法与我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提供正常劳动义务的所有在职职工全部享受,具体标准见下表:
级别
代码
岗位
岗位工资
工资
级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高管
A
董事长
500
B
副董事长
500
C
总经理
6500
6000
5500
5000
500
D
副总经理
5500
5000
4500
4000
500
经理
A
部门经理
3900
3600
3300
3000
300
B
部门副经理
3400
3100
2800
2500
300
主管
A
部门主管
2600
2400
2200
2000
200
办事员
A
1800
1600
1400
1200
200
第三条工资标准的使用规定
1、岗位工资不得重复享受。
一身兼多职的人员,按就高原则选一执行。
2、新进人员按相应级别最低档工资执行,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3、公司职工岗位调动,工资标准按照新的岗位或级别重新定。
第四条工资的涨动
1、职工个人作出特别贡献,经所在部门提出、行政人事部审核通过、总经理批准可涨一级工资。
本款所指的特别贡献是指:
通过个人行为为公司争取到正常经营收入以外的资金或等价收入;通过个人行为为公司避免正常管理节流以外的经济损失。
2、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并通过的其他涨动工资类型,涨幅标准由当次会议审定。
3、工资标准已经达到本岗位最高档的,在岗位没有调动的情况下,不再涨动工资。
第五条奖金福利
1、社会保险等国家法定福利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2、除国家(地方)法定福利外,奖金、福利的发放办法需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试用期和实习人员工资
1、试用期按《劳动合同书》中的相关约定执行。
2、试用期人员领取本制度标准中岗位工资的80%,折算后如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我公司实习人员,在岗位工资标准以内,原则上采用“一揽子”协商解决的办法执行,最高不得高于同岗扣除保险以后的实发工资。
第七条附则
1、新增岗位需事先按本制度原则制作岗位工资标准,报公司批准后成为本制度的一部分。
2、如遇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调整,导致本制度标准低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标准高于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按本制度标准执行。
八、考核制度
一、人员考评的作用
●公平地决定员工的地位和待遇,能者上,庸者下,激励员工更好地工作;
●促进人才开发和合理使用;
●提高和维持企业运行的高效率。
二、考评政策
●定期化与制度化;
●考评结果与奖惩相结合的政策(工资调整、职务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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