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检验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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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检验规范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所用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所用原材料的采购与入库验收。
2.焊条检验规范
2.1技术要求
2.1.1焊条型号:
碳钢焊条J422(E4303)、J506
2.1.2焊条表面不应有裂纹、气泡、锈蚀及剥落缺陷。
2.1.3焊条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齐全,出厂日期在保质期内。
规格型号标识与实物相符,包装完好。
检验方法
对2.1.1、、项用目测检查。
对入厂的焊条,验证分承包方提供的该批焊条的货物清单、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对长期供货的供方可半年一次提供质量保证书。
抽样方案及判定依据
按1%的比例进行:
有1件不合格,加倍抽取,加倍抽取检查仍有不合格时,判整批不合格。
3.焊丝检验规范
技术要求
3.1.1焊丝型号:
H08,φ
3.1.2外观:
表面光滑平整,不应有毛刺、划痕、锈蚀和氧化等,镀铜层均匀牢固,无起鳞与剥离现象。
3.1.3焊条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齐全,出厂日期在保质期内。
规格型号标识与实物相符,包装完好。
3.1.4尺寸:
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焊丝直径
允许偏差
φ1.2
+
检验方法
3.2.1对、、项用目测检查,对入厂的焊丝,验证供方提供的该批焊丝的货物清单、质量保证书、合格证。
3.2.2对项用游标卡尺检查。
抽样方案及判定依据
每批按1%的比例进行且不少于5盘,有1盘不合格,加倍抽取,加倍抽取检查仍有不合格时,判整批不合格。
4.钢板检验规范
技术要求
4.1.1表面质量:
钢板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缝、结疤、拉裂和夹渣,不得有分层。
4.1.2化学成分符合下表要求
牌号
等级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碳
锰
硅
硫
磷
Q235
A
B
C
D
Q345
A
B
C
D
E
4.1.3钢板厚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厚度
mm
下列公称宽度的厚度允许偏差(mm)
≤1500
>1500~2000
>2500~4000
>4000~48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1.4钢板宽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公称厚度
钢板宽度
允许偏差
3~16
≤1500
+10
0
>1500
+15
0
>16
≤2000
+20
0
>2000~3000
+25
0
>3000
+30
0
4.1.5钢板长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公称长度
允许偏差
2000~4000
+20
0
>4000~6000
+30
0
>6000~8000
+40
0
>8000~10000
+50
0
>10000~15000
+75
0
4.1.6质量证明:
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加盖销售单位印章。
4.1.7碳素结构钢板力学性能应符合GB/T700-2006
低合金高强度钢板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91-2008
优质碳素结构钢力学性能应符合GB/T699-1999。
检验方法
4.2.1对项、项用目测的方法。
4.2.2对项用天平、分光光度计、碳硫分析仪进行测量分析。
4.2.3对项、、项用游标卡尺、千分尺、钢卷尺进行测量。
4.2.4对项用万能材料试验机进行试验。
抽样方案及判定依据:
4.3.1组批:
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4.3.2外观尺寸抽样及判定
每批件数小于等于5件,进行全检;批量超过5件按10%的比例但不少于5件进行抽样;有一件不合格加倍抽取,加倍抽样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4.3.3力学性能取样执行GB/T2975-1998要求。
4.3.4化学分析取样执行GB/T20066-2006。
5.圆钢检验规范
技术要求
5.1.1表面质量
圆钢表面不得有拉裂、夹渣、分层及氧化铁皮。
5.1.2化学成分应符合的要求。
5.1.3圆钢的直径符合下表规定:
直径d(mm)
5~20
21~30
31~50
52~80
85~110
允许偏差
±
±
±
±
±
5.1.4圆钢定尺长度允许偏差+60mm。
5.1.5质量证明:
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加盖销售单位印章。
5.1.6碳素结构钢板力学性能应符合GB/T700-2006
低合金高强度钢板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91-2008
优质碳素结构钢力学性能应符合GB/T699-1999。
检验方法
5.2.1对项、项采用目测的方法。
5.2.2对项用天平、碳硫分析仪、分光光度计进行测量。
5.2.3对项用游标卡尺测量。
5.2.4对项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5.2.5对项用万能材料试验机进行试验。
抽样方案及判定依据
5.3.1组批:
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5.3.2外观尺寸抽样及判定
每批件数小于等于5件,进行全检;批量超过5件按10%的比例但不少于5件进行抽样;有一件不合格加倍抽取,加倍抽样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5.3.3力学性能取样执行GB/T2975-1998要求。
5.3.4化学分析取样执行GB/T20066-2006。
6角钢检验规范
技术要求
6.1.1表面质量
角钢表面不得有拉裂、分层和氧化铁皮;不得有明显扭转。
6.1.2化学成分符合的要求。
6.1.3角钢的边宽b、边厚d尺寸符合下表的规定
项目
允许偏差(mm)
边宽度b
≤56
±
>56~90
±
>90~140
±
>140~200
±
>200
±
边厚度d
≤56
±
>56~90
±
>90~140
±
>140~200
±
>200
±
6.1.4质量证明:
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加盖销售单位印章。
6.1.5碳素结构钢板力学性能应符合GB/T700-2006
低合金高强度钢板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91-2008
优质碳素结构钢力学性能应符合GB/T699-1999。
检验方法
6.2.1对项和项采用目测。
6.2.2对项采用天平、碳硫分析仪、分光光度计进行测量。
6.2.3对项用游标卡尺、钢直尺、千分尺测量。
6.2.4对项用万能材料试验机进行试验。
抽样方案及判定依据
6.3.1组批:
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6.3.2外观尺寸抽样及判定
每批件数小于等于5件,进行全检;批量超过5件按10%的比例但不少于5件进行抽样;有一件不合格加倍抽取,加倍抽样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6.3.3力学性能取样执行GB/T2975-1998要求。
6.3.4化学分析取样执行GB/T20066-2006。
7.槽钢
技术要求
7.1.1表面质量
表面不允许由裂缝、折叠、结疤、分层和夹杂,表面允许有局部的发纹、凹坑、麻点、刮痕和氧化铁皮压入等缺陷存在。
7.1.2化学成分符合4.1.2的要求。
7.1.3外观尺寸
项目
高度
允许偏差
高度
<100
±
100~<200
±
200~<400
±
腿宽度
<100
±
100~<150
±
150~<200
±
200~<300
±
腰厚度
<100
±
100~<200
±
200~<300
±
弯曲度
每米弯曲度≤3mm,总弯曲度≤总长度的%
7.1.4质量证明:
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加盖销售单位印章。
7.1.5碳素结构钢板力学性能应符合GB/T700-2006
低合金高强度钢板力学性能应符合GB/T1591-2008
优质碳素结构钢力学性能应符合GB/T699-1999。
检验方法
7.2.1对项和项采用目测。
7.2.2对项采用天平、碳硫分析仪、分光光度计进行测量。
7.2.3对项用游标卡尺、钢直尺、千分尺测量。
7.2.4对项用万能材料试验机进行试验。
抽样方案及判定依据
7.3.1组批:
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7.3.2外观尺寸抽样及判定
每批件数小于等于5件,进行全检;批量超过5件按10%的比例但不少于5件进行抽样;有一件不合格加倍抽取,加倍抽样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7.3.3力学性能取样执行GB/T2975-1998要求。
7.3.4化学分析取样执行GB/T20066-2006。
8.钢管
技术要求
8.1.1表面质量
表面不允许由裂缝、折叠、结疤、分层、夹杂和压扁。
8.1.2化学成分符合的要求。
8.1.3外观尺寸
8.1.3.1外径允许偏差
偏差等级
允许偏差
D1
±%D或±,取其中较大值
D2
±%D或±,取其中较大值
D3
±%D或±,取其中较大值
D4
±%D或±,取其中较大值
D为钢管的公称外径。
8.1.3.2壁厚偏差
偏差等级
壁厚允许偏差
S/D>
<S/D≤
<S/D≤
S/D≤
S1
±%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S2
A
±%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B
—%S
S3
A
±%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B
±10%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C
—10%S
S4
A
±%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B
±%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10%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15%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S5
±%S或±,取其中的较大值
注:
S为钢管的工程壁厚,D为钢管的公称外径。
8.1.3.3弯曲度允许偏差
弯曲度等级
全长弯曲度,不大于
E1
%L
E2
%L
E3
%L
E4
%L
E5
%L
L为单根钢管的长度
8.1.4质量证明:
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加盖销售单位印章。
检验方法
8.2.1对项和项采用目测。
8.2.2对项采用天平、碳硫分析仪、分光光度计进行测量。
8.2.3对项用游标卡尺、钢直尺、千分尺测量。
抽样方案及判定依据
8.3.1组批:
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品种、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一批,每批重量不大于60吨。
8.3.2外观尺寸抽样及判定
每批件数小于等于5件,进行全检;批量超过5件按10%的比例但不少于5件进行抽样;有一件不合格加倍抽取,加倍抽样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9螺栓检测项目和方法
技术要求
9.1.1质量证明:
本公司采购的每一批螺栓必须附有证明该批螺栓符合标准要求的厂家质量证明,并且要求质量证明书上的规格、级别应与实物相符。
9.1.2标志与包装
a.规格较大(在M20以上)的普通六角头螺栓以及等级在8.8S以上(包括8.8S)的高强度六角头螺栓在螺栓头部或侧面要求有等级标志。
b.用袋进行包装的螺栓,要求每袋内均含有合格证,并且每袋上都要有明显的标识,标识内容有:
等级、规格、数量、日期等。
c.产品应清除污垢和金属屑,无金属镀层的产品表面应涂有防锈剂,在正常运输和保管条件下,应保证自最终之日起半年内不生锈。
9.1.3外观质量
a.产品表面不得有裂缝、凹坑、皱纹和切痕缺陷。
b.镀锌层结合牢固,具有使用性平滑,并不得有漏镀现象。
c.螺栓螺母表面尤其是螺纹部分不允许存在锌渣,螺栓螺母配合公差良好,对于内螺纹,无论是先攻丝还是在热镀锌后攻丝均可。
9.1.4螺栓尺寸
检验简图见下图。
a.普通六角头螺栓基本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D
ds
k
emin
smax
smin
M12
d±
±
18
M14
d±
±
21
M16
d±
10±
24
M18
d±
±
27
M20
d±
±
30
M22
d±
14±
34
33
M24
d±
15±
36
35
M27
d±
17±
41
40
M30
d±
±
46
45
M33
d±1
21±
50
49
M36
d±1
±
55
M39
d±1
25±
60
M42
d±1
26±
65
M45
d±1
28±
70
M48
d±1
30±
75
M52
d±
33±
80
M56
d±
35±
85
M60
d±
38±
90
M64
d±
40±
95
b.C级六角螺母基本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D
emin
mmax
mmin
smax
smin
M12
18
M14
21
M16
24
M18
27
M20
30
M22
34
33
M24
36
35
M27
41
40
M30
46
45
M33
50
49
M36
55
M39
60
M42
65
M45
70
M48
75
M52
80
M56
85
M60
90
M64
95
c.C级平垫圈基本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螺纹大径
内径
外径
厚度
公称(min)
Max
公称(max)
Min
公称
Max
Min
6
12
8
9
16
10
4
20
2
12
24
14
28
16
30
3
20
22
37
3
24
26
44
4
30
33
56
4
36
39
40
66
5
6
4
d.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基本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D
ds
k
emin
smax
smin
M12
d±
±
21
M16
d±
10±
27
M20
d±
±
34
33
M22
d±
14±
36
35
M24
d±
15±
41
40
M27
d±
17±
46
45
M30
d±
±
50
49
e.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母基本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D
emin
kmax
kmin
smax
smin
M12
21
M16
27
M20
34
33
M22
36
35
M24
41
40
M27
46
45
M30
50
49
f.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规格(螺纹大径)
12
16
20
22
24
27
30
d1
min
13
17
21
23
25
28
31
max
d2
min
max
25
33
40
42
47
52
56
S
min
max
d3
min
max
9.1.5螺栓长度
a.普通六角头螺栓长度及公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L
25-30
35-50
55-80
90-120
130-150
160-180
220-240
公差
±
±
±
±
±2
±4
±
b.钢结构用大六角头螺栓长度及公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L
30-50
55-80
85-120
130-150
160-180
公差
±
±
±
±2
±4
检验方法
9.2.1对、、项采用目测的方法。
9.2.2对、采用游标卡尺、千分尺和钢卷尺的方法。
抽样方案
9.3.1尺寸抽样:
每批螺栓及与之配套的螺母和垫圈中的每一种规格抽取1-3个螺栓与螺母进行尺寸检测,只作一个偏差较大的记录,垫圈只测量不作记录。
但在合同中顾客有要求时,按照合同的要求做。
9.3.2外观抽样:
每批螺栓中的每种规格抽取一袋,进行投袋检查外观锌渣、裂纹情况。
9.3.3复验规则:
发现螺栓外观有不合格的现象,增加投袋数量,不合格螺栓数量较大时,作退货处理;尺寸不符合要求时,作退货处理;机械性能不合格时,抽取双倍数量的螺栓进行复检,如果复检不合格,作退货处理。
钢丝绳
技术要求
10.1.1外观质量
a.钢丝绳应捻质均匀、紧密和不松散,在展开和无负荷的情况下,钢丝绳不得呈波浪状。
绳内钢丝不得有交错、折弯和断丝等缺陷。
b.在同一条钢丝绳中,捻距不得有明显的差距。
c.钢丝绳应能弯曲盘绕,可盘绕的最小直径不应大于18倍钢丝绳直径。
d.钢丝绳每股应镀锌,且镀锌均匀。
10.1.2外观尺寸
钢丝绳实测直径的允许偏差和不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丝绳公称直径D/mm
允许偏差/%D
不圆度不大于%D
≤D<4
+8
0
7
4≤D<6
+7
0
6
6≤D<8
+6
0
5
D≥8
+6
0
4
10.1.3破断拉力不应低于GB/T20118-2006的规定。
检验方法
10.2.1对采用手感和目测的方法进行。
10.2.2对采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10.2.3对采用万能材料试验机进行。
抽样方案
10.3.1组批:
每批由同一结构、同一公称直径、同一公称抗拉强度、同一捻法和同一状态的钢丝绳组成。
10.3.2抽样数量
每批钢丝绳数量
抽样数量
1~3
全检
4~15
3
16~25
4
26~40
5
41~65
7
66~110
10
钢丝绳夹
技术要求
11.1.1夹座
a.夹座表面应光滑平整,尖棱和冒口应除去,夹座不应有降低强度和显著有损外观的缺陷(如气孔、裂纹、疏松、夹砂、铸疤、起鳞、错箱等)。
b.夹座的绳槽表面应与钢丝绳的表面和捻向基本吻合,铸件和锻件的四个翅子应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11.1.2U型螺栓
a.U型螺栓应精制,杆部表面不允许有烧裂纹,凹痕、斑疤、条痕、氧化皮和浮锈。
b.螺纹表面不允许有碰伤、毛刺、双牙尖、划痕、裂缝和螺纹不完整。
检验方法
采用手感和目测的方法。
抽样方案
每批抽样30%,但不得低于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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