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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研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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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中国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特别是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施行以来,中国慈善事业更是开始了新的篇章。
但是,随着慈善组织的不断发展,其弊端也不断显露出来:
结构缺陷、资源运作效率不高、国有国营色彩过重、行业规范不足。
接连曝光的丑闻,严重伤害了公众对于慈善事业的热情,使慈善组织树立的良好形象大打折扣,慈善组织公信力受到严重打击。
本文通过对慈善组织公信力现状的调查、掌握、分析,总结我国慈善组织公信力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探讨慈善组织公信力缺失的背后原因,从政府和慈善组织两个角度提出解决措施和发展方案,以期恢复慈善组织的社会形象与提高社会慈善事业水平。
关键词:
慈善组织;公信力;体系;法律;行业规范
Thestudyoncredibilityconstruction
of
Chinesecharitable
Abstract
Inrecentyears,ChinahasmadeagreatprogressoncredibilitySincetheenforcementof"CharityLawof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andChinesephilanthropystartanewchapter.However,withthecontinuousdevelopmentofcharity,itsdrawbackhasbeenknown:
Structuredefects,resourceefficiencyisn'tenough,state-ownedandlackofindustrystandards.Afterexposureofthescandal,seriousharmthepublicenthusiasmforthecharity,thecharityorganizationtoestablishagoodimageofabigdiscount,charitycredibilityhithard.Thisarticlethroughtothecharityoftheinvestigationoftheactualityofthecredibility,control,analysis,summarizestheproblemofcharitableorganizationcredibilityinourcountry,furtherdiscussesthereasonsbehindcharityorganizationlackcredibility,fromtwoanglesofgovernmentandcharitableorganizationsputforwardsolutionsanddevelopmentplan,inordertorestorethesocialimageofcharityandraisethelevelofsocialcharity.
Keywords:
charity;credibility;system;law;industrystandard
一中国慈善组织公信力现状与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已去年3月16日通过,9月1日起正式施行,回顾中国近年来来的慈善历程可以看出,中国慈善事业快步迈向新时期,慈善组织自我建设良好、慈善互动的积极对外开展、有关部门相关法律政策支持和国际慈善交流互助日趋完善。
慈善和慈善活动逐渐变成了一项全社会参与,与中国现代化事业息息相关,关系着以人为本、社会进步、和谐发展的阳光事业。
去年年底的一项数据表明,自从去年《慈善法》出台问世,2016年全国共登记认定500家慈善组织,其中有389家为存量认定的慈善组织,111家为新登记的慈善组织;113家组织获得公开募捐资格,民政部首批遴选13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全国备案21单慈善信托,中央出台15部与《慈善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此外,去年全国共有21单慈善信托成功备案,初始资金规模达0.85亿元,合同规模约30.85亿元。
北京、上海、福建和陕西等11个省份开展了慈善信托备案工作[1]。
有关部门还出台了十余部与《慈善法》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
内容涵盖了从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慈善募捐、慈善信托备案、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到监督管理多个方面的具体内容。
与此同时,民政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就社会组织三大条例和《志愿服务条例》修改稿草案征求意见,法规修订与制定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
2017年3月通过的《民法总则》和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也将对慈善组织产生重要影响。
(一)现状
然而光明的背后就是黑暗,慈善组织的阴暗面也逐渐显露出来。
去年年初的的童瑶在网络上骗捐一波未停,微信“轻松筹”事件风波又起,从郭美美炫富事件到罗尔假意卖文救女实则骗取善款的恶行,社会慈善热心一度降到冰点。
政府官员与组织成员私相授受、秘密交易,接二连三的丑闻的披露,严重打击了民众投身慈善行业的积极性,使慈善组织树立的良好形象大打折扣,慈善资金也不断降低,慈善组织公信力受到严重打击。
(二)现有问题
总结慈善组织现状困境之后,我认为慈善组织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分为五大方面:
1.组织建设问题
(1)从业人员问题
之前一次数据调查表明,慈善组织中,专门职业人员在全部工作人员只占有近五分之三的比例,而那些退休和兼职人员却占了近四成的人员编制;成员年龄结构上:
50岁以上的高达52%的比例,31岁到49岁的有32%,30岁以下仅仅只有可怜的16%;成员学历结构方面:
大专及以下66%,本科以上34%,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急需提高[2]。
这些数据里显示出的从业人员问题暴露了慈善组织人事上的低效、业余、老化。
究其原因,除了除了社会对于慈善参与的认知不足、慈
善氛围不高和组织能力人才吸收能力低等影响因素之外,也与我国政府当下对于慈善行业的的政策扶持和规范不足紧密相关。
对于很多适龄人员和大学毕业生而言,空怀一身抱负和慈善热心,却由于认知不当和门路缺失的缘由而无法投身于慈善行业。
(2)行政干预问题
行政干预问题与从慈善组织设立之初便精密联系在了一起,甚至对于大多数民众而言,中国慈善公益组织只要分为两种:
“官办”民间组织(GO-NGO)和草根组织。
而我国的GO-NGO却是囊括了从扶贫开发到教育事业、从儿童权利到妇女权益等社会慈善领域的各个位置。
它们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拥有着其他草根组织所没有的社团身份、公共筹资许可,寻求商业资助,尽管数量有限却几乎代表了中国非政府组织的全部。
但是,正是由于这样,GO-NGO存在着根性上的缺陷,无法独立发展运作,过度依赖政府的扶持帮助,有些甚至在没有国家财政和政府政策支持的情况下面临破产;组织绩效差强人意,照搬原先沿用的国有企业的人事任免和成员吸收制度。
“国有国营”弊端继续寻找出路
(3)信任问题
慈善公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慈善究竟是不是真正用在正途,取信于民
是非常重要的。
而信任问题对于公众来说,关键在于它是否透明。
由于具体操作原因,很多慈善组织的账目(细目)基本上是没有对外公开的,或者公开度不高。
例如去年九月腾讯主办的公益活动“99公益日”三天内总计有六七十多万的爱心人士参与其中,总共收集了三亿多善款,再加上腾讯自身的公益基金会和企业捐赠,总共筹集到了破纪录的六亿,有关负责人宣城这笔善款将用于援助三千六百余个公益项目[4]。
然而,公众对于这次网络捐赠款项的去处和运作却不甚了解,他们不知道自己的钱究竟用在何处行善,更或者自己的钱是否进了别人的腰包。
资金管理的低透明化,资源运作的绩效低下,倘若在这个过程中监督管理体制一旦出现纰漏,贪污腐败问题便会源源不绝。
2.资源整合、运作绩效问题
近年来我国慈善组织获得了非常大的进步,但是由于起步晚,运作体系的不
成熟,在绩效方面的表现还是有所缺失。
16年仅中国百杰捐赠榜捐赠总额就已经达到惊人的379亿,在这些百杰中有38人捐赠上了一亿大关,自从中国百杰捐赠榜出来至今[5]。
六年来年年刷新纪录,乍一看这些大款捐赠已经走在了慈善前列,中国慈善事业感觉如火如荼进行中。
但是,静下心来仔细对比我国近年来的慈善历程,不难看出,我国社会总体的慈善程度终究还是不够,有些大企业家甚至还存在“倒挂”的问题,有些百杰甚至是互相攀比炫富而来。
而那些具有部
分慈善能力的个人与企业,在慈善捐赠方面却是一毛不拔,这些国产“葛朗台”其实才是导致慈善组织资金来源匮乏的的直接原因。
同时,在慈善资源总体不足的情况下,慈善资源的空间差异、资源整合时效低也加剧了问题。
3.政府越位、缺位问题
(1)政府职能缺陷
伴随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中国经济的发展不再是单纯的追求速度与增长率,而是有质量的数字。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政府职能也必须随之进行改变,目前在强调效率的同时,对于公平的保证却不足。
曾经的全能政府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有效改善,政府包干包揽,大权独断的行为也还是存在,政府职能还没有彻底传唤转,从领导到引导的路依旧漫长。
政府职能缺陷积弊已久,然而年年整改、调度、打击,“老虎苍蝇”还是坐在机要位置,职能缺陷到底路在何方?
(2)税收优惠差异过大
目前,我国依据法律资格接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的社会组织只有20多家,然而对于全国范围内的所有社会慈善机构而言只是杯水车薪。
对于大多数中小规模公益捐款和募捐行为都是严重的打击。
此外,对于境外慈善捐赠,也必须借由特定受赠对象或者全国性慈善团体方可以享受免征入口关税和入口环节增值税的优惠,这些政策都在客观上造成了差异性。
同时,受赠对象的不同也在税收优惠上体现了差异,这一点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上可以明显看出:
第三条: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获得的社会各界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十四条规定:
“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此外,在所谓的“第三类捐赠”,并不享
有税收减免,同时,不经由公益慈善组织而进行的的直接捐赠大多也不享受税收
优惠政策。
虽然公众的慈善捐赠并不是为了优惠减免,优惠减免也不是爱心付出的目的,但是这些阻碍因素的存在也在无形中膈应着企业和个人,打击着原本就不高的慈善热心。
4.政策、法规体系缺失
从98年开始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到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从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到08年《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
法》,从16年《慈善法》颁布到今年《民法总则》的修改。
从根本法到具体条例法规,条条整整,改来改去,一些具体条例甚至有所冲突,不法分子和投资倒把之流从中渔利,政府朝令夕改的行为在加剧社会对于慈善法律的不了解的同时,也在伤害公众对于政府和慈善组织信任。
同时,消极悲观的部分群体甚至不禁质疑对于慈善政府究竟在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如此令人汗颜的事实就在确实的发生着。
16年4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本义是在在规范、引导国外慈善组织在中国的慈善活动,保障其正当合法权益,但在法律执行中却因为人为问题和操作不当却导致一些国外慈善组织没有办法运作,黯然离国,同时也在无形之中压榨了民间慈善组织的慈善来源。
慈善法实行后,政府部门和许多地方有关部门以及慈善组织纷纷开展培训活动,但其主要内容却是对法律条文的直接理解和简单运用,对于实际操作的指导意义并不明显。
面对不停出现的问题,众多的条例和规范不断修改调整,但是这些培训没有体现这些内容,成员故步自封,组织画地为牢,部门莫衷一是。
同时,我们看到公募基金会,还是利用法律规定和间隙占据了公开募捐资格的绝对地位,而网络募捐规范问题还是层出不穷。
慈善信托还在起步,能否平稳运作还有待商榷,慈善信托优惠政策没有明确划分,具体操作实施过程还是由操作人员自行处理,这样的方式不但于理不当,而且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原因分析总结
深究慈善组织行业现状和国家社会对慈善的行为态度,可以把慈善组织公信力的缺失原因总结为五个主要方面:
第一、组织不自律,慈善从业人员的行为不当专业伦理失衡,职业操守与个人品德的问题常常见诸报端,慈善丑闻不断曝光。
慈善组织在人员任免上沿袭固
有的任免方式,将个人情感色彩加入其中,同时由于自身局限和操作局限,对于优秀专业人才的注重和吸纳不足,组织活力低;此外组织责任逃避、推脱,工作互相推诿、“国有国营”色彩尾大不掉,经营运作效率不高,造成了大量资源闲置浪费,
第二、行业不自律,慈善行业在慈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具体实施中差异性大,不同慈善组织之间互相倾轧,抢夺慈善资源的事件屡见不鲜,个别地方对慈善法与现行三大条例的衔接区别理解,刻意歪曲,推进登记认定工作的力度大小不一,对于某些现行条例刻意观望。
第三、监督不当,对于慈善组织而言,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双重管理体制,本意是用双重管理下规范约束慈善组织良好运行。
但是在具体操作中,越位缺位现象层出不穷。
管理主体互相推诿,管理内容中间地带缺失,处罚与执行不一。
内部监管,监守自盗,沆瀣一气;外部监管,三心二意,缺少效力。
第四、法律操作失误,我国目前出台的慈善法是慈善行业的基本法,但是过犹不及,慈善人员自身、行业之间、慈善组织与国家部门、慈善运作等,在这些问题上,法律的具体操作却出现了重大失误,法律偏颇大、色彩倾向、责任诘问不落实、处罚力度不一都说明了问题。
第五、社会慈善氛围缺失,目前我国社会总体来说对于慈善事业还是很支持的,但是由于个人诈捐骗捐的丑恶行为和部分慈善组织成员贪污受贿丑闻屡见报端,再加上新闻媒体媒体添油加醋曝光的行业内外劣迹,这些都让许多公众的伸出去的援助之手又收了回来。
三公信力建设的解决措施
慈善事业是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慈善组织公信力的建设也必须是在全国范围内来开展,让所有要素充分发挥其作用。
所以,我认为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的解决措施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一)政府角度
1.落实慈善法,完善配套
慈善法为慈善组织的发展运作定下了宏观框架,政府首先应确保慈善法的具
体落实,并在此基础上完善配套措施。
对慈善组织要落实机构要求,明确法人地位,逐步减少行政干预,规范人事任免和资源运作;对社会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
围,积极引导舆论走向,普及慈善意识,激励公众参与,帮助扩大慈善资源,完
善多元化的筹资机制;对慈善行业要破除国有国营旧疾,用服务招标、行业代理
的方法科学管理,要求行业规范化,市场化,监督行业自律,完善捐赠激励、资格认证机制。
2.第三方机构建设
在原先的政府监督和行业内自我监督体制外,强调第三方机构的作用,为第三方机构的运作和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积极引导,保护,规范,重第三方的
监督评估数据,并将之引导进行业具体操作和政策基础实行过程中去。
(二)慈善组织角度
1.队伍建设,制度建设
公信力植根于制度化,规范化。
首先,慈善组织必须保障自身行业队伍的素质能力,精简内部结构,裁撤冗余,落实各个部门各个成员的责任与工作。
同时,积极吸引招募具有真才实干的精英专业人才,并让他们有地方有能力发挥,从基层内部提高慈善组织的职业化与专业化。
其次,组织规范化经营,严格遵守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人才吸收依法进行,杜绝任人唯亲,裙带关系;资源整合运作合理合法,严格按照流程制度,不允许私相授受,暗箱操作,注重行业自律;
再者,决策管理自主化,慈善组织严格按照组织章程和法律款项自主决策管理,管理者落实自己的责任,发挥自己的能力,避免对于政府部门和其他方的过分依赖,提高自我运作管理水平、
2.利用市场理论运作
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突出表现,说明了公信力建设也可以利用市场理念。
首先,慈善组织需要强化自身的市场动员能力,在巩固现有慈善资源的情况下,积极挖掘开发潜在的新资源。
积极与捐助者互动联系,加深双方友谊,吸引他们对慈善组织的再捐赠以及更多方面的合作。
同时,慈善组织积极争取自己所
在的当地政府的支持帮助,适当开展多种形式诸如植树种草、美化社区、义卖、共享单车等慈善公益活动,吸引更多人参与到社会慈善事业中来。
其次,商业活动恰当化,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建立庇护式企业、开放市场企
业、特许权企业、合作式企业等慈善组织企业,将部分慈善资金用于贷款,将慈善资源用市场手段运作,获取更多的资源。
再者,合理配置调度慈善资源,运用市场手段,通过调研分析慈善受助对象
来进行项目开发和资源调度,合理配置资源,避免资源闲置浪费现象;在确定重
点救助的同时,做好“项目救助”,积极建设诸如慈善物资救助中心、慈善超市等慈善平台;深入调查慈善资源整合运作的市场状况,积极反馈,适当调整。
3.建立品牌文化
慈善组织要想获得更多的慈善资源,让社会看到自己的慈善效果,保证自己的慈善水平,光靠几句宣传语和慈善热情是不行的。
慈善必须要建立自己的品牌文化。
优秀的慈善组织品牌文化,对内可以团结队伍,激励士气,提高内部凝聚
力,让大家都在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的同时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成员与组织的价值取向和工作方向。
对外可以通过展示自己组织品牌文化,表现自己的慈善形象与慈善能力,吸引更多慈善资源,也更方便自己的慈善活动的具体实施
品牌文化的建设离不开标志性活动平台的建设,慈善组织在选择好自己的慈善定位之后,选择社会认同度高,吸引参与度高,同时持续影响力也充足的项目,立足这些项目持之以恒,形成老字号,积累自己的公信力和威望,焕发公众责任感、同情心与共鸣,例如“希望工程”、“共享单车”、“壹基金”等项目的成功,在制造了良好社会影响的同时也展示了自身组织的良好形象。
搭建好平台后,借助平台积极展示自己的慈善品牌,将品牌做大做好,精益求精,同时开发品牌深度,加强对慈善品牌后续项目的开发挖掘,提升品牌含金量,以点带面,从而借势创新慈善活动和平台,推陈出新。
4.加强与多元主体的互动
慈善组织的发展,并非是单一独立的过程,离不开诸多慈善主体的协同互动。
比如说对于慈善组织而言,企业可以为慈善机构奉献人力物力财力,借助市场条件提供必要支持;社区可以配合慈善互动的运作和基层展开;媒体可以将慈善组织的善举、理念、政策、活动推向公众,也把公众的了解度与信任感带给了慈善组织,多方位激励社会参与。
因此,慈善组织需要注重和其他慈善主体的日常联系与行为互动,借由种类丰富、引人入胜的各式慈善公益活动,配合民众的积极参与、政府作用的发挥、企业市场运作、媒体宣传配合等共同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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