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逻辑学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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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逻辑学教案
第一章引论
[目的和要求]简要地了解普通逻辑学的对象范围、学科性质、发展简史,以及学习它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提高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为进一步系统学习普通逻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作好思想准备。
要求学生围绕普通逻辑的对象和意义问题,结合人们的思维实际,初步了解普通逻辑的一些基本概念;同时要求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了解学习方法,以便积极地投入到学习中去。
[课时]2课时
[要点]一、什么是逻辑
二、普通逻辑的对象和性质
三、逻辑简史
第一节普通逻辑的对象和性质
一、什么是逻辑
1.逻辑的语源学:
逻各斯、Logic、名学、辩学等。
2.“逻辑”的多义性:
客观规律;思维规律、规则;逻辑学等
(1)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
例如:
“研究中国革命的逻辑”。
(2)指人类的思维规律
例如:
“律师讲话的逻辑性很强”。
(3)指研究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科学
例如:
“今天上逻辑课”。
3.逻辑的定义
(1)狭义而言,逻辑是有效推理的理论。
有效推理就是正确地从已知推出未知,并且不会出现真前提而假结论。
(2)广义而言,逻辑是有效推理和有效交际的理论。
有效交际就是正确地表达和理解,并且理解与表达相一致。
二、普通逻辑的对象和性质
1.普通逻辑的对象
(1)思维的逻辑形式
——是指思维内容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方式(或形式结构)。
(2)逻辑基本规律
——主要指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3)简单的逻辑方法
——主要指定义、划分、限制、概括、观察和实验、分析和综合等方法。
2.逻辑的性质
(1)基础性:
197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制的学科分类中,逻辑学列于七大基础科学中,位居第二。
“为一切法之法,一切学之学”
(2)工具性:
提供逻辑手段和方法;“思维的文法”;《工具论》、《新工具》
(3)无阶级性或全人类性:
自古以来,中国、印度和西方都曾对逻辑这门学科的发生、发展作出不同程度的贡献。
3.逻辑形式的结构
(1)逻辑常项
——是逻辑形式中不变的部分,表示思维的形式;
(2)逻辑变项
——表示思维的内容。
注意:
逻辑学只研究思维的形式,不研究思维的内容。
在“所有的S都是P”这一逻辑形式中,“所有…….都是”是常项;“S、P”是变项。
【思维训练题】
(1)有些劳动产品是商品。
(2)所有的法律都是有阶级性的。
(3)如果天下雨,那么地上湿。
(4)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李某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所以,李某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5)如果物体摩擦,那么物体发热;物体没有发热,所以,物体没有摩擦。
请同学们指出各例中的逻辑常项与变项。
第二节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和方法
一、学习普通逻辑的意义
总体上:
培养批判性思维习惯与能力;思维创新的前提;理解、论说的基础工具。
具体有:
1.可以培养自己认识世界的方法
2.有助于提高逻辑思维的能力
自发的逻辑感觉——自觉的逻辑意识——自为的逻辑训练——自由的逻辑精神。
3.有助于提高沟通交际的能力
就是想清楚、说清楚、写清楚的能力。
能够准确严密地表达思想,论证思想,使之符合准确表达的三个条件:
合逻辑,合语法,有说服力。
4.有助于提高整体思维能力
逻辑思维是批评性思维的前导(问题意识);
逻辑思维是创新思维的基础(线形与非线形)。
5.有助于获取新的知识
6.有助于识别、反驳错误的认识或诡辩
“不讲道理”,就是不讲逻辑。
7.有利于人们理解和掌握其他各门科学知识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编辑工作中的体会)
而对司法工作者而言,学习普通逻辑更具有以下三方面的意义:
1.有助于提高表达能力,使说话和写文章具有条理性
2.有助于提高论证能力,反驳谬误,揭露诡辩
3.有助于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推理能力,保证办案质量
二、学习普通逻辑的方法
1.抓住中心,循序渐进
概念、判断是基础,推理是中心,再进行论证。
2.勤思多练,注重理解
要学好普通逻辑,就要在理解和掌握基本的逻辑概念和逻辑理论上下工夫。
在理解的基础上记住概念的定义,把握逻辑形式的特征及表达公式和符号,以及它们的规则。
3.结合实际,学会运用
联系专业把学和用结合起来。
平时能自觉地运用逻辑知识,遵守逻辑规律。
做到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准确,条理清楚,结构严密。
【思维训练题】“有角的”诡辩
在古希腊,有一个“有角的”诡辩。
这个诡辩是这样说的:
“你没有失去的东西,还在你那里;你没有失去角,所以,你有角。
”
试问:
在这个诡辩中,诡辩家使用的诡辩手法是什么?
要害在哪里?
第三节逻辑简史
一、逻辑学的产生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早在公元前4世纪前后,在中国、印度和希腊都同时产生了逻辑科学。
1.先秦名辩名学和辩学的合称。
主要指先秦诸子关于名和辩的逻辑思想和理论,泛指中国古代的逻辑思想。
整个先秦逻辑思想就是一个以正名为重点,包括名、辞、说、辩在内的古代逻辑学说。
《墨经》之《小取》,是中国古典逻辑的一个纲要,比较集中完整地讨论了逻辑的基本内容。
墨经》是墨家创始人墨翟思想的发展。
后期墨家在逻辑理论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们对“故”、“理”、“类”古代逻辑的三个基本范畴下了明确的定义,并对“名”、“辞”、“说”作了深入研究。
论述了“辟”(比喻)、“侔”(附比)、“援”(类比)、“推”(间接的归纳与演绎)四种形式的推理(见后期墨家逻辑)。
这些思想,在中国古代逻辑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2.印度因明从古代论辩术发展而来。
先是五支论式,后发展为三支论式(宗、因、喻)。
在分析正确论证和推理的同时,十分注重论证的“过”和反驳的“过”。
因明于唐代传入我国并得到发展。
3.西方逻辑亚里士多德:
西方逻辑学创始人。
《工具论》6篇奠定了逻辑的基础。
主要贡献是对三段论的系统研究。
斯多葛学派于三段论之外,研究了命题逻辑。
培根:
《新工具》针对亚氏的演绎逻辑而提出归纳和诉诸自然和经验。
三表法。
黑格尔:
批判了形式逻辑,研究了辩证思维,构造了辩证逻辑的体系。
康德:
揭示了思维的辩证矛盾。
莱布尼滋:
提出理想语言和推理是计算的思想而成为现代逻辑的先驱。
二、逻辑学的发展(一般了解)
1.基础逻辑:
传统逻辑;经典现代逻辑;非经典现代逻辑
2.元逻辑:
逻辑语法学;逻辑语义学;逻辑语用学;逻辑语言学
3.数学发展方面:
算术;代数;函数论;证明论;概率论逻辑;集合论;数学基础论
4.科学发展方面:
物理应用(量子论逻辑、物理或因果模态理论);生物应用(伍杰方式的发展、控制论逻辑);社会科学应用(规范逻辑、价值逻辑、法律应用)
5.哲学发展方面:
伦理应用(行为逻辑、义务逻辑、命令(祈使)逻辑、优先逻辑和选择逻辑);形而上学的逻辑应用(存在性逻辑、时序逻辑、部分与整体逻辑、本体学、构造性逻辑、本体论逻辑);认识论应用(问答逻辑、认识论逻辑、假设逻辑、信息和信息过程的逻辑、归纳逻辑);归纳逻辑(证实和确证的逻辑、概率逻辑)
本章概要:
逻辑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任何逻辑形式都包括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
变项符号有两类,一类代表词项(S、P),一类代表语句(p、q)。
逻辑形式的性质主要由逻辑常项决定。
逻辑有三大源流。
逻辑是工具性质的科学。
学习逻辑可以提高批判性思维能力。
学好逻辑的关键是:
重理解,多练习,会运用。
第二章概念
[目的和要求]使学生理解概念的本质、概念的基本特征(内涵和外延)、概念的种类及其语言达形式,以及概念之间的关系;帮助学生掌握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培养学生在思维过程中准确地理解和使用概念,以便正确地进行判断和推理。
[课时]6课时
[要点]一、什么是概念
二、概念的基本特征
三、概念的种类与相互间的关系
四、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五、定义和划分
第一节概念的概述
一、什么是概念
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
概念是对象本质属性在人脑中的反映形式,属于意识的范畴,并非客观对象本身,因而它具有主观性。
由于概念是主观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因而它不能脱离客观。
如果没有客观事物,那就根本不可能有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可见,概念又不是完全脱离客观的纯主观的东西。
所以,概念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
二、概念与语词
(1)概念与语词的联系
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
有的概念用一个词来表达,有些概念则用词组来表达。
(2)概念与语词的区别
第一,所有的概念都要用词语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词都表达概念。
一般来说,汉语中的实词是表达概念的。
虚词一般不表达概念。
第二,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个概念。
第三,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由于语境不同,同一个语词也可以表示不同的概念。
举例:
“阎锡山登报征求下联”
1937年,阎锡山经过无锡,游览了锡山,写了上联:
阎锡山过无锡登锡山锡山无锡
登报征求下联,当时无人能对。
你能对吗?
请能对者在纸上写出下联交给我。
8年后,范长江随陈毅同志到天长县采访。
范对陈毅说:
“阎锡山的绝句我对上了,是‘范长江到天长望长江长江天长’。
”陈毅连声赞道:
“妙!
妙!
长江,才子也。
”
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特征
概念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同时也就反映了具有这种本质属性的对象,因而概念有客观的内容和确定的范围,这两方面分别构成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就是指反映在概念中的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
概念的外延是指具有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对象,即概念的适用范围。
2.概念内涵和外延的确定性与灵活性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互相依存、互相制约的。
概念的内涵是指概念的质的方面;概念的外延是指概念的量的方面。
确定某一概念的内涵,也就相应地确定了这个概念的外延。
从这方面来说,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具有相对确定性,即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总是确定的、不变的。
但另一方面,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又具有灵活性。
因为概念是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而认识具有发展性和不完整性,所以,随着客观事物的发展和人们在实践中对客观事物认识的不断深入,某些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也会发生变化。
案例:
浑水摸鱼——混淆概念的诡辩
据报载,某人在家具商场看中了一件家具,按约定向商家交了200元订金,而商场却在相关票据上将“订金”改为“定金”。
后来这个人由于某种原因不打算购买这件家具了,便要求商场退还200元订金。
但商场却以《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由,不予退款。
此时,这个人才意识到当初商场将“订金”改写为“定金”就是为了扣住这200元钱。
概念辨析
混淆概念:
指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有某些联系或有某些表面相似之处的不同概念,当作相同的概念来使用;或者是把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含义下使用。
偷换概念:
指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故意用一个概念代替另一个不同的概念,从而制造概念混乱。
第二节概念的种类
一、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根据概念外延的大小,可以把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指反映一个特定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事物。
语词中的专有名词表示单独概念。
普遍概念是指反映由两个以上的对象所组成的概念。
它的外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组成的类。
语词中的普通名词表示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的划分标准是根据外延的多少来进行的,因此,要区别一个概念是单独概念还是普遍概念,可以通过在概念前面加数量词来进行。
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可以把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反映事物集合体的概念。
集合体就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经过组合构成的一个统一整体,这个整体所具有的本质属性不为组成它的个体所具有。
非集合概念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
它是相对于集合概念来说的,凡不属于反映集合体的概念都是非集合概念。
注意:
分析一个概念是集合概念还是非集合体概念,要把这个概念放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进行。
例如:
在“我们班的同学来自全国各地”和“我们班的同学都是中国人”这两个语句中,前一个“我们班的同学”是个集合概念,它不反映我们班中的某个同学,不能说成“我们班的某个同学来自全国各地”。
后一个“我们班的同学”是个非集合概念,它既反映我们班中所有的同学,也反映我们班中的某个同学,可以说“我们班的某个同学是中国人”。
前者表示集合概念,而后者则表示非集合概念。
实例:
“客人的反驳”
前不久,有客人来杭旅游。
主人对客人介绍说:
“杭州的最大特色是秀气。
山秀水秀人亦秀。
”
客人反驳道:
“那不见得,我看有些杭州人并不秀。
”
你认为客人的反驳能成立吗?
请说明你的理由。
区分两类关系:
“类”与“分子”:
事物的类是由若干同类的分子组成的;
“集合体”与“个体”:
事物的集合体是由若干同类的个体有机组成的。
区别:
①一个类所具有的属性,它的分子也一定具有;一个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它的个体却不一定具有。
②可以用反映类的概念来指称类中每一个分子;反映集合体的概念不能来指称集合体中任一概念。
③类概念的外延是类所包含的每一个分子;集合概念的外延只是作为集合体的事物,不是集合体中的个体。
三、正概念和负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可以把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正概念是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例如:
“合法”、“公务员”、“伟大”等,都是正概念,也叫做肯定概念。
负概念是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例如:
“不合法”、“非公务员”、“未成年人”、“无罪”等,都是负概念,也叫做否定概念。
任何概念总是相对于一个特定范围而言,一个概念所相对的特定范围,在逻辑上称为论域。
理解一个负概念,必须注意它的论域。
在同一论域中,有确定的正概念,就必定有明确的负概念。
小结
根据概念外延的数量,概念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根据概念内涵的不同:
(1)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为集合体)
(2)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
一个概念不只是属于某种划分中的一个种类,而是可以分别属于几种不同划分中的三个种类。
例如:
“秘书”这个概念既是一个普遍概念,又是一个非集合概念,也是一个正概念。
【思维训练题】
据报载,有位匈牙利商人与我国一家制鞋企业签定了订购8万双鞋的合同。
等到货到开箱,这位匈牙利商人傻眼了:
8万双鞋都是左脚。
紧急追问,鞋长老板解释说:
“汉语的‘双’就是两个。
”无奈的匈牙利商人只得再订购了8万双右脚鞋。
问:
在上述诡辩中,诡辩者玩弄了什么违反逻辑的花招?
第三节概念间的关系
概念是人们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形式,客观事物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联系,因而概念之间的关系也是各种各样的。
普通逻辑不研究概念之间的一切关系,只研究两个概念的外延之间的关系。
根据概念外延之间是否重合,可以把概念分成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两大类。
一、相容关系
相容关系是指两个概念的外延至少有一部分重合的关系。
根据外延重合的多少,相容关系又可以分为同一关系、真包含关系、真包含于关系和交叉关系四种。
1.同一关系
同一关系也叫做全同关系,它是指外延完全重合的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例如:
“鲁迅”(a)和“《阿Q正传》的作者”(b)这两个概念,它们的外延完全重合,那么a概念与b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是同一关系。
具有同一关系的概念内涵有所不同,外延却完全相同。
因此,在语境许可的情况下,具有同一关系的概念可以交替使用,这样既可以避免表述重复,又可以丰富表达的内容。
例如:
“中国”,“我的母亲”,“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这三个概念是同一关系,使用在不同的场合会取得不同的修辞效果。
2.真包含关系
真包含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重合的关系。
3.真包含于关系
真包含于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
真包含关系与真包含于关系是相对互逆的,人们把它们合称为属种关系。
在具有属种关系的概念中,外延大的概念称为属概念,外延小的概念称为种概念。
由于属概念与种概念分别反映不同层次的对象,因此,在语言表达中,属概念与种概念一般不能并立使用,否则,会使部分外延被重复断定。
另外,由于属概念反映的是一个类,外延比较大,因此,属概念不可能是单独概念,也不可能是集合概念。
4.交叉关系
交叉关系是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的关系。
例如:
“教师”(a)和“律师”(b)这两个概念,它们的外延仅有一部分是重合的。
即a概念的部分外延与b概念的部分外延重合,那么a概念与b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是交叉关系。
二、不相容关系
不相容关系是指两个概念的外延没有任何一部分重合的关系。
不相容关系也可以称为全异关系,它可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两种。
1.矛盾关系
矛盾关系是指两个概念的外延没有任何部分重合,而它们的外延之和刚好等于其属概念的外延。
例如:
“成文法”(a)和“不成文法”(b)这两个概念,它们的外延没有任何重合,而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等于其属概念“法律”(c)的外延。
2.反对关系
反对关系也叫做对立关系。
如果两个概念的外延没有任何部分重合,而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其属概念的外延,那么,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外延关系就是反对关系。
例如:
“红色”(a)和“黄色”(b)这两个概念,它们的外延没有任何重合,而两个概念的外延之和小于其属概念“颜色”(c)的外延。
那么,a概念与b概念之间的关系就是反对关系。
第四节概念的限制和概括
一、概念内涵和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
反变关系:
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其外延越小;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少,其外延越大。
凡具有属种关系的两个概念在内涵与外延之间都具有反变关系,即种概念的内涵比属概念的内涵多,而外延小;属概念的内涵比种概念的内涵少,而外延大。
反变关系是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依据。
应注意的问题:
1.这种反变关系不是数学上可以用数值精确计算的比例关系,只是一种大致趋势。
2.普通逻辑揭示的这种反变关系,目的是为明确概念提供一种逻辑方法,它是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依据。
3.这种反变关系只限于普通逻辑的眼界——只研究概念形式的抽象性,而撇开了概念内容的具体性。
这与辩证逻辑的眼界不同。
概念内涵与外延之间的反变关系
【“反变关系”一例】
刘晓庆在《我的路》中说:
“做人难。
做女人难。
做名女人更难。
做单身的名女人,难乎其难。
”
人——女人——名女人——单身名女人
这四个概念构成了一个属种关系的系列,相互之间在内涵与外延之间就存在一个反变关系。
二、概念的限制
1.定义:
亦称概念外延的缩小法,是通过增加概念内涵以缩小概念外延的一种逻辑方法。
2.根据:
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
3.思维路径:
是由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
也有方向性,是从一个外延较大的概念过渡到外延较小的概念。
4.语言方法:
增加附加语或限制词,如在名词前加定语,动词、形容词前加状语。
例如:
民主——社会主义民主;听课——认真地听课;
注意:
概念的限制可以连续进行;因限制是由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同一关系、交叉关系或不相容关系的概念不能进行限制;单独概念或集合概念也不能再进行限制。
三、概念的概括
1.定义:
亦称概念外延的扩大法,就是通过减少概念内涵以扩大概念外延的一种逻辑方法。
2.根据:
概念内涵与外延的反变关系。
3.思维路径:
是由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有方向性,是从一个概念外延较小的概念过渡到外延较大的概念。
4.语言方法:
减去附加语或限制词。
例如:
中国工人阶级工人阶级;基本称职称职
注意:
概念的概括可以连续进行;概括只能在属种关系的概念之间进行。
概念概括的极限是哲学范畴。
【应用概念的概括一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有一条纪律的提法是这样的:
“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
”后来修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另外一条纪律是:
“打土豪要归公。
”后来改为“筹款要归公”,后来又进一步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
四、进行概括与限制的注意点
1.用一个属概念去概括一系列的种概念时,使用的属概念应当能恰当地包括所有的种概念,如果不能包括所有的概念,就会出现“概括不当”的逻辑错误。
例如:
宣武区环卫局970多名居住在市区和近郊区的职工中,有26户家中养了鸡、鹅、兔、鸽等家禽。
2.对概念进行限制时,应当恰当地应用限制词,否则就会犯“限制不当”的逻辑错误。
例如:
我父亲已去世一年,父亲在世的十几年中,经常教育我,要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
3.为了准确地使用概念,常常需要对外延过宽的概念加以限制。
如果应当限制而不加限制,就会出现“外延过宽”的错误。
例如:
1981年3月26日《解放日报》载有《美国的一个病人移植心肺成功》一文,文中说:
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医务人员,最近把一个十五岁男孩的心脏和肺,同时移植给一个女患者,两天以后,患者已能吃固体食物。
这个患者叫玛丽∙戈尔克,对她进行的各种测试证明,手术是成功的。
第五节什么是定义
一、什么是定义
1.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即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的逻辑方法。
举例: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
2.定义的结构:
被定义项(概念),用Ds表示;
定义项(概念),用Dp表示;
定义联项,用“是”表示;
定义可表达为:
Ds是Dp.
二、下定义的方法
1.属加种差定义
(1)公式表示为:
被定义概念=属概念+种差
(2)三步骤:
第一步,找出被定义项的邻近的属概念。
第二步,找出种差,也就是找出它的特有属性。
第三步,按照DS是DP这一形式把定义表述出来。
例如:
给“刑法”下定义→找出属概念“法律”→找出种差“规定犯罪和刑罚”→按照“DS是DP”形式,“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3)类型
①性质定义:
是以事物的性质为种差的定义。
例如: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
②发生定义:
是以事物形成的方式或方法为种差的定义。
例如:
犯罪集团是三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③关系定义:
是以事物间的关系为种差的定义。
例如:
偶数就是能被2整除的数。
④功用定义:
是以事物的功能为种差的定义。
例如:
温度计是测量温度的仪器。
2.语词定义
(1)语词定义是说明或规定语词含义的定义。
(2)种类:
说明的语词定义;规定的语词定义
(3)语词定义的五类适用场合:
①古语、土语、外来语
举例:
骥表示好马。
耍子就是游玩。
乌托邦是空想的意思。
②用符号公式、简称表达复杂概念
举例:
坚持“两手抓”就是一手抓物质文明,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
③使用新语词
举例:
“新长征”指我国人民为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而进行的长期斗争。
④在新的意义上使用旧语词
举例:
“君子协定”就是不用书面缔约达成的协定。
⑤确定虚幻概念的含义
举例:
“白骨精”指阴险善变的女坏蛋。
三、下定义的规则
1.定义必须相应相称
违反规则会出现的逻辑错误:
“定义过宽”,如:
刑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
“定义过窄”,如:
刑法是惩治贪污犯的法律。
2.定义项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
违反规则会出现的逻辑错误:
“同语反复”,如:
罪犯是犯了罪的人。
“循环定义”,如:
辩证法就是同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宇宙观,形而上学就是同辩证法根本对立的宇宙观。
3.定义项一般不能用否定句形式或负概念
违反规则就不能揭示出对象的特有属性
举例:
合法行为就是不违反法律的行为。
4.定义项必须用清楚确切的科学术语
如:
生命就是内在关系对外在关系的不断适应。
第六节划分
一、划分的特征
1.划分是通过把一个概念所反映的对象,分为若干个小类,来揭示这个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
举例:
人可分为老年人、中年人、青年人、少年儿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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