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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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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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操作规程
井下测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开工前准备
1、接收任务,明确工作要求。
认真检查、复核设计图纸。
2、抄录起始数据和放线数据,有关数据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方可使用。
3、根据工作需要支领全站仪、水准仪、经纬仪、钢尺、棱镜等测量工具,检查仪器工具是否完好并登记台账。
4、正确携带测量仪器,防止仪器跌落、震动。
路上注意来往车辆、防止滑倒,确保人身和仪器安全。
二、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井下经纬仪观测方法
1、在已知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风速过大,对中困难的地段,可采用镜上光学对中,或采用挡风措施以确保对中精度。
2、照准后视目标,安置水平度盘的读数略大于0度。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4、纵转望远镜照准后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5、逆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二)基本控制导线边长丈量方法
1、钢尺两端各有一人拉尺,精确对准测点,通过信号联络后,由两司尺员精确读数;每尺段应以不同起点读数三次,读至毫米,长度互差应不大于3毫米。
2、分段丈量时最小尺段不得小于10米,定线偏差应小于5厘米。
3、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悬空丈量或托平丈量,并测记温度。
4、丈量时钢尺不得扭曲或触及障碍物。
5、边长必须往返测量,丈量结果加入各项改正数的水平边长互差不得大于边长的1/6000。
6、在边长小于15m或倾角在15度以上的倾斜巷道中丈量边长时,往返水平边长的允许互差可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边长的1/4000。
(三)一般导线边长丈量方法
1、钢尺两端各有一人拉尺,精确对准测点,通过信号联络后,由两司尺员精确读数;
2、可凭经验拉力,不测记温度,采用往返测量或错动尺位(1米以上)的方法丈量两次,其互差均不得大于边长的1/2000。
(四)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1、当倾角大于6度时采用三角高程测量。
三角高程测量可与导线测量同时进行。
2、观测两点间的倾角,正倒镜观测,并往返观测。
量取仪器高和觇标高,量至毫米,并量注测点至底板高度。
3、仪器高和觇标高两次丈量的互差不得大于4mm,取其平均值作为丈量结果。
(五)水准测量方法
将水准仪置于前后视中间,采用两次仪器高观测,其操作程序如下:
1、用圆水准仪将仪器粗略整平,前后标尺距离大致相等。
2、将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旋转倾斜螺旋,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丝读取后视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转动倾斜螺旋使气泡精密居中,用中丝读取前视标尺读数。
4、变换仪器高,依上述步骤重新进行操作。
变换仪器高不少于10厘米。
5、立尺员应检查水准尺完好状况,对于塔尺应检查接头是否准确可靠。
立尺时一定注意将尺立直,不倾不倒,保持标尺气泡居中。
6、水准点应统一编号,并在水准点位附近挂牌明示、写清点号
(六)全站仪导线测量方法
1、在测站上安置全站仪,应严格对中整平,精确对中,前后视反射棱镜,反射镜面与测线要近似垂直
2、把电池盒底部的导块插入装电池的导孔,按电池盒的顶部直至听到响声,合上持续电池盒的解锁钮盖,开机,顺时针旋转照准部3周,键盘显示基本测量模式。
3、转换至经纬仪模式,照准后视目标,键入水平角或置0,其水平角观测操作同经纬仪操作相同。
4、转换至测距模式,选择所需的斜距(Sdist),平距(Hdist),高差(Vdist)。
5、锁定水平角,照准后视目标,解锁,转至设计方位给线。
6、施工测量放线按有关规定要求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置,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7、关机,打开电池解锁钮盖,向下按解锁钮,取出电池,将仪器装箱。
(七)记录方法
1、记录员在记录过程中,要认真细致,精力集中,采用复述方法记录,合理地进行重测、补测,确保记录,计算正确无误。
检验项目均符合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迁站。
2、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铅笔记录在规定格式的手薄中,严禁凭记忆补记。
外业手薄中每一页都必须编号,不准撕毁手薄中的记录纸。
3、手薄中一切数字要记载正确、清楚、整齐。
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擦改、转抄,对超限划去的成果,需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的页数。
距离测量和水准观测中,厘米以下数值不得更改,米和分米确属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改,但在同一测站、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4、对原始观测数据更改的规定:
水平角和垂直角的观测,其秒值不得做任何更改,秒值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正。
但同一方向两个镜位不得同时更改一常数。
垂直角观测中“分”的读数各测回不得连续更改同一数字。
(八)内业计算方法
1、检查、整理原始记录本,重新计算各项观测值。
要两人以上对算,超过限差的原始记录要补测。
2、计算:
先将起算数据、观测值抄录在计算本上,进行导线、水准计算,要两人以上对算。
抄录的所有数据注明资料来源,计算、对算或检查者应在计算资料上签字。
3、闭合差计算;计算闭合差,绘出草图。
4、用计算机进行计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计算机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或其他有关规程的要求。
所有的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管。
用于计算机的观测数据和计算机成果等都必须备份,同时进入数据库。
三、质量标准
(一)导线测量质量标准
1、永久导线点应设在碹顶上或巷道顶底板的稳定岩石中,临时点可设在顶板岩石或牢固的棚梁上。
2、导线点要统一编号,并在导线点位附近挂牌明示、写清点号,丈量点到两帮距离并做好记录。
3、基本控制导线一般应每隔300-500m延长一次,采区控制导线应随巷道掘进每30-150m延长一次。
4、在延长经纬仪导线前,必须对上次测量的最后一个水平角和边长进行检查测量。
两次观测水平角的不符值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7″导线20″
15″导线40″
(二)水准测量质量标准
1、高程点应设在巷道顶底板或两帮的稳定岩石中、碹体上或井下永久固定设备的基础上
2、高程点一般应没隔300-500m设置一组,每组至少由三个高程点组成,两高程点间距离以30-80m为宜。
3、井下每组水准点间高差应采用往返测量的方法确定,往返测量高差的较差不应大于±50mm√R(R为水准点间的路线长度,以km为单位)。
如条件允许,可布设成水准环线,其闭合差不应大于±50mm√L(L为水准环线的总长度,以km为单位)。
4、相邻两点间的高差,用两次仪器高(或其它方法)观测,其互差不大于5mm时,取平均值作为观测结果。
(三)中腰线标定质量标准
中腰线标定严格按煤矿测量规程规定及时进行标定,在变坡等特殊情况时,巷道中腰线点随生产施工需要而进行标定
1、主要巷道中线应用经纬仪标定,采区次要巷道中线也可用罗盘仪等标定。
2、主要运输巷道腰线应用水准仪、经纬仪或连通水准器标定,次要巷道腰线也可用悬挂半圆仪等标定。
急倾斜巷道腰线应尽量用矿用经纬仪标定,短距离内也可用悬挂半圆仪等标定。
3、巷道开口时必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4、新开口的巷道中腰线,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用经纬仪或罗盘仪等标定,掘进到4-8m时,应检查或重新标定中腰线。
5、中线点应成组设置。
腰线点可成组设置也可每30-40m设置一个,但须在帮上画出腰线,腰线距巷道底板(轨面)的高度在同一矿井中宜为定值。
6、成组设置中、腰线点时,每组均不得少于三个(对),点间距离以不小于2m为宜。
7、最前面的一个中、腰线点至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炮掘巷道一般应不超过30-40m,机掘巷道一般应不超过100m,在延设中、腰线点过程中,对所使用的和新设的中、腰线点均须进行检查。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主要危险源
1.在工作面迎头收集资料时,顶、帮破碎没有进行“敲帮问顶”。
2.在井下登高作业收集资料时,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3.在探水过程中未按规定操作钻机。
4.对周边老窑进行调查时,误入盲巷或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的巷道。
二、使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的水文地质观测工。
三、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
第3条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4条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四、安全规定
第5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中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
第6条必须掌握矿井水文地质的观测、分析方法,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校、保养和使用的管理制度。
第7条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技术主管或分管科长把关审核。
水文地质观测结果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真实可靠。
第8条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编录、总结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第9条发现重大水害隐患,必须及时汇批,紧急情况应直接向矿凋度室或矿有关领导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10条对小煤矿、老窑、老空积水区的观测,必须有两人以上,严禁单人进行观测。
严禁擅自进人通风不良或空顶区域内观测水情。
五、操作准备
第11条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观测项目及有关规定,确定观测的内容、目的及观测方法。
第12条必须备齐观测工具、专用记录簿,并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现场记录应用铅笔填写,以防水浸后造成记录模糊不清。
六、正常操作
第13条检查地面观测孔,其中的淤积物必须低于观测层底面,导水应畅通,否则要注意用水冲洗或用液体二氧化碳冲洗。
第14条检校观测水位、水压、水量的仪表器具,使之符合精度及安装要求。
第15条备齐原始记录表。
第16条固定观测人员,检查排水设备能力和放水路线。
第17条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观测。
地面水文地质调查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的要求。
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括水文气象及地面水文地质点的观测。
第18条对地面气象观测的要求
1.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井,应在设立的气象观测站内进行观测;距离气象台(站)较近的矿井,应在设立的雨量观测站内进行观测。
2.矿井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相同。
观测降水量常用的仪器为自记雨量计。
自记雨量计需经常调整自计钟,换白记纸,添加墨水,并应经常观测仪器运转情况。
3.观测降雨量记至0.1mm,不足0.05mm时可不作记载,历时记至分。
4.每日降水量以早8时为每日分界,从本日8时至次日8时的降水量为本日的降水量。
5.观测降水量应采用定时分段观测制,非雨季可只分一段,每日8时观测。
但降雨量大的地区或雨季高峰时,则应根据矿区(井)防洪需要规定观测时间。
6.降水间隔等于或小于15min可看作一次降水,间隔15min上可看作两次降水。
7.降水量的量法
(1)将储水瓶内的水倒人量杯,运杯呈垂直状态,使视线与量杯水面平齐。
(2)观测量杯中水面的凹下面,记至0.1mm。
每次观测后应立即记入记录簿中。
(3)如降水量较多,不能一次量完,可分次量,将总数记人记录簿内。
(4)每次水量待复测后方可倒去。
(5)自记雨量计应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方法使用。
8.降水量观测记录的统计。
(l)每日观测完毕后,应检查观测记录簿各段(或各次)降水量记录是否正确、齐全。
发现有错误或不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正。
(2)月终应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旬、日最大降水量及出现日期。
(3)自记雨量计的记录还要做时间订正、虹吸订正和记录纸倾斜订正。
第19条地表水观测
1.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表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观测站应统一编号。
2.观测站应建立在地基牢固、观测方便并具有代表性的地点,并且便于观测。
河流、渠道水文站应尽量选择在顺直、稳定、水流集中、便于布设测验设施的河段;堰闸、桥涵等水文站,一般应选在建筑物的上游,避开水流紊动的地方;水库、湖泊、塌陷区水文站,应选在岸坡稳定、水文有代表性且便于观测的地方。
所设置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应随时补测。
3.地表水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4.地面水文地质观测按规定的时间同步进行,若达不到同步,则应按顺序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
5.地表水体的水位观测应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位计。
(1)水位标尺读数应读至厘米,记载以米为单位。
直接观测读数时,应使视线尽可能地接近水面,读取水面截于水位标尺上最近的一个读数。
当水面落到水位标尺零点以下时,使用标尺量取的水面到水位标尺零点的距离为负数。
(2)在有风浪的情况下,应将波浪的峰顶和谷底在水位标尺上所截取的最大和最小值读数都记下来,取其平均值。
(3)必须保证测得关键地形点的最高洪水位,如发现漏测,应立即在断面附近找出两个以上的可靠洪水痕迹,及时测下高程。
如果在断面附近找不到洪水痕迹,则应在断面上游及下游各找出一组洪水痕迹记录下来。
6.使用自计水位观测水位,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正。
自记纸应按其周期记录形式,每个周期结束时及时更换。
7.对塌陷积水区和水库,除观测水位外,还应在地形图上圈出积水范围,用求积仪分段计算不同水深的面积,求得塌陷积水区、水库的总积水量。
同时,要根据地形图和地表水面积,预计不同降水强度下的可能汇水量和水位上升情况。
8.汛期或暴雨后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观测地面陷落,特别是向井下充水的情况。
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相同。
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第20条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目的和任务。
1.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
2.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和防探水。
3.为防治水工程提供水文地质资料。
4.为钻探、堵水注浆提供观测资料。
第21条井下水文地质观测的内容
1.矿井、水平、含水层、煤层、采区和采掘面的涌水量观测。
2.井巷及采面的突、涌、淋、渗、滴水点的水量、水质、水温观测。
3.井下各类水文地质钻孔、地质孔的水量、水位(压)、水质、水温的动态观测。
4.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导(阻)水断层、陷落柱、喀斯特裂隙、喀斯特暗河洞穴、涌砂点等的水文地质调查及编录。
5.矿井可能的充水通道的水文地质编录。
6.定期检查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情况。
第22条地下水位观测
1.井田内的地面水文观测孔、井、泉应统一编号。
2.在使用铅钟、电极、水位计或自计水位计等器具测量水位时,严禁使用标志不准或滑动的测绳和电线。
3.当测绳和电线标记与标准钢尺的比长误差超过1/1000时,应重新标定或更换。
水位遥测仪每半年要用测绳实测检校一次。
4.每个测点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不得随意更换。
必须更换时,要用新旧测量工具同时各观测一次,并进行一误差改算。
5.每次水位观测要进行两次实测和读数,读数读至厘米。
以米为单位时,估读至小数点后二位。
水位观测取二次平均值为采用值。
6.水井或水文钻孔水位观测结束后,必须妥善保护井口装置,切实防止钻孔被破坏和堵塞。
7.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水井和钻孔的深度测量,发现淤堵应提请领导采取清除措施。
第23条地下水动态观测应在下列地段网点进行观测
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8.疏干边界或隔水边处。
9.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有的钻孔、井、泉。
观测内容主要是水位、水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第24条观测钻孔、井、泉涌水量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分别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浮标法、喷水钻孔法、流量计(水表)法等不同方法。
地表水体和地下水的水位观测,只准使用测绳、铅钟(或电极接头)和自计水位计、水位遥测仪等测量工具。
第25条地下水温度的观测,应根据地下水的深度、温度、井(孔)口径及要求测量3~5min,读至0.1℃。
使用高灵敏测温仪时,需按仪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和记录。
第26条矿井涌水量观测
1.一般应分井口、分煤系、分水平、分采区和主要测水点设站观测,观测站进行统一编号。
根据本井田精查地质报告及实测矿井涌水量,本矿井属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型的矿井,每个水文观测站每月观测1次,雨季观测次数应适当增加。
2.新凿立、斜井,垂深每延深10m时,观测一次涌水量。
掘凿至新的含水层时,虽不到规定的距离,也应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一次涌水量。
3.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他先进的测水方法。
测量工具仪表要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第27条用水堰观测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堰要坚固,槽(箱)内壁要光滑、不易变形。
水堰要安装在平直、坡度不大于0.5%的水流平稳的水沟内,安装时要用水准尺找平。
如必须安置在水流湍急的地点时,则必须采取消能整流措施,使流过水堰的水流保持平稳。
2.观测前应检查水堰是否变形、倾斜、漏水,堰根外侧通气带是否堵塞等。
3.水堰内及其附近如有杂物沉积,必须清理。
读数标尺应设在堰板的迎水方向,与堰板的距离应不小于3倍的堰口高度。
每次观测至少测量两次水头值,取其平均值。
第28条用流速仪测定涌水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水流速度、水深状况,选择不同型号的流速仪。
2.流速仪一般应每年校正一次,并重新标定流速参数。
3.测流速时断面的位置应选择在河流(水沟)平直、河底比较平坦、水流平稳的地段。
根据河段(水沟)实际情况布置测速垂线,然后在各侧线断面上实测数点的点流速,取其平均值即为测线断面的平均流速。
4.流速测定时,首先应确定流速垂线的数目,一般视河流(水沟)的宽度及断面的形状而定。
在流速有很大变化的转折点处必须测定流速。
第29条在特殊条件下,如需采用浮标法测定涌水量时,应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
1.在难以使用流速仪或缺少测速仪器的情况下采用。
2.浮标法的实测断面应选在顺直且比较规则的地段,其长度为井下水沟宽的5~10倍。
水沟水流应均匀平稳,无旋涡及回流,无阻碍水流的杂物等。
3.实测时按下述程序进行
(1)选定实测地段后,按相等距离布设2~3个断面,即上断面、基断面(中断面)、下断面。
(2)对每个断面进行横断面测量,水深点距应为0.3~1.0m,并用坐标纸绘出横断面图。
井下水沟横断面测量水深不得少于3个点。
(3)根据实测地段水的深浅选择浮标种类,从上游断面以上5~20m处投放,以便使浮标在接近上断面时,已具有同行水流的速度,测出浮标从上游断面至下游断面的时间,求出流速。
4.浮标可采用水面浮标及浮游浮标。
井下可用木片、乒乓球、纸片等代替水面浮标。
第30条井巷水文地质素描
1.井巷及井下钻孔揭露含水层时,要确定含水层的层位、名称,详细观测、记录含水层的产状、厚度、岩性、成分、颜色、构造、裂隙和宕溶发育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坐标、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及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必要时应进行水中环境同位素比值及特殊元素的测定。
2.井筒或穿层石门揭露中等以上含水层时,要绘出四壁或顶、帮、底三面l:
100~l:
500的展开图,应较全面地反映含水层及顶底板的地质特征,岩溶、导水裂隙及有意义的构造等在空间的展布情况。
绘制展开图时,两壁应采用同一起点、同一方位、同一坡度的观测基线。
3.观测岩溶时,要注意其形态、方位、大小、所处标高和岩石层位及其与断层裂隙和上下层的关系,有无充填物及充填物成分和充水状况。
4.绘制岩溶素描图或进行实测编录的步骤
(1)确定实测范围及方向,说明岩溶赋存的地点及相应的坐标、标高,确定素描图的比例尺。
(2)进行实测描绘,整理清楚绘制成图。
(3)重点地段的岩溶形态除进行实测索描外,应摄影或录像记录。
5.观测含水裂隙时,较密集裂隙可取1~2m2的范围内进行观测。
应测定其产状、长度、宽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观测允填程度及充填物,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测定面积。
第31条井下突、淋、滴、渗水点的观测
1.观测出水时间(年、月、日、时、分)。
2.观测出水地点,以巷道最近的导线点控制其位置,以便算出准确坐标、标高。
将突、涌水.点填绘在采掘工程图和充水性图上。
3.观测出水层位、岩层厚度、岩层岩性,岩溶裂隙发育情况,出水形式,出水点顶底板围岩压力的显现变化情况。
4.观测出水点水的颜色、温度、透明度、口感、气味等物理性质,并取样进行水质分析。
5.观测周围出水点和观测孔的水量、水位(水压)变化情况,判断出水水源及影响范围。
6.对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和尚末掌握其变化规律的情况下,应根据矿一井水文地质条件和突水量大小设定观测时间,一般情况下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观测:
(l)对小突水点(<60m3/h),突水量每天观测1次,并观测临近出水点的动态变化。
(2)对中等突水点(60~600m3/h),突水量每8h观测l次,并对附近钻孔水位及临近出水点的动态变化每天观测1次。
(3)对大突水点(600~1800m3/h),突水量每2h观测l次,地面钻孔每12h观测1次,对临近矿井进行水位、水量观测,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判断突水水源及其变化。
(4)对特大突水点及溃入性涌水(>1800m3/h),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每隔1~2h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问。
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第32条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含水层、穿过与富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窑积水区时,应每天观测充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第33条井下水文观测孔要观测疏水降压(疏放老空水)钻孔涌水量、水压,在涌水量、水压稳定前,应每小时观测1~2次。
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正常观测要求进行。
第34条在开采受地下水威胁的煤层时,所揭露的断层在其出水或有出水征兆时应记明断层的位置,确定其坐标、标高,并观测断层的产状及落差,断层带的宽度及其力学性质,断层两盘含水层的岩性、厚度、破碎程度、顶底板承受的水头压力,断层带充填物的成分及胶结程度。
判断其含水性、导水性及隔水性。
观测出水情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其出水星,并观测变化趋势。
观测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必要时取样进行水质分析或环境同位素比值的测定。
第35条对井下揭露的出水或有出水征兆的小型褶曲构造的观测。
1.观测褶曲的产状及力学性质。
记录观测点位置,观测其坐标、标高。
2.观测裂隙的产状、发育程度及充填情况。
3.观测出水状况、出水方式和出水部位,测定水量,观测变化趋势。
4.观测水的物理性质(温度、颜色、气味等),并取样进行全分析,必要时应测定环境同位素比值。
第36条井下探到或揭露陷落柱的观测
1.观测陷落柱的位置(坐标及标高),尽量圈定其范围。
2.详细观察陷落柱内充填物的岩性、胶结程度、柱体周边围岩裂隙发育情况等。
3.涌水的陷落柱要测定涌水量,并要取水样做水质分析。
4.必要时要取样进行特殊项目分析,判断涌水水源。
5.有钻孔探到陷落柱时,要做出钻孔柱状图或剖面图。
孔内如有出水现象,则要测定水量、水压、水温等。
第37条对矿区(井)范围内的小煤矿(包括已关停的小煤矿)及老空积水区的水文地质调查。
1.调查井口坐标、标高、井深和到达煤岩层位。
2.调查小煤矿、老窑的开采时间及范围、充水特征、出水点、老空充水区、充水巷道的位置,开采的上下限、涌水量及排水设施等。
3.调查小煤矿是否越界开采、是否向矿井排放水、与矿井之间是否有完整的防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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