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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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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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生产车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生产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用于公司车间全体人员,具体包括车间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第2章人事管理
第3条工作时间内,倡导全体车间员工说普通话,严禁使用侮辱性的语言和脏话
第4条为创造和保持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提升企业和员工的形象,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文明生产“五不准》
1】不准在生产现场吸烟;
2】不准随地吐痰;
3】不准乱扔垃圾;
4】不准在生产现场吃食物;
5】不准随处涂抹;
第5条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带有地方观念,禁止拉帮结伙。
员工之间如果产生矛盾,可以找车间主任和上级主管解决,绝不允许在厂区内争吵、打架等现象。
对于吵架者,双方各罚款20元;动手打架者,双方各罚款50元,先动手者加倍扣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自负。
第6条本着以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五不准“》
1】不准戴手套操作机床,女工长发的应束紧盘于头上;
2】不准在工作区域内穿拖鞋,工作时间内,全体员工必须穿工作服、长裤、佩戴胸卡;
3】上班前以及上班期间不准饮酒;
4】不准乘坐货运电梯上下楼和操作非指定机床;
5】不准在厂区内打闹、奔跑以及流动吸烟;
第7条对于违反第4条和第6条的“五不准”员工,负有职责的各级管理者应立即给予制止,规劝其立即改正,并做好考核记录,月底前上报至管理主管,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罚款,对经常违反者并多次不服从管理的,予以辞退。
第8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9小时,车间如需晚上加班,需要车间主任向生产部经理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加班。
第9条车间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如车间召开早会,所有车间人员需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10条车间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请假程序逐级向各级主管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第11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量检验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可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相互串岗。
若因事需要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车间主任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12条在车间遇到公司的客户参观或高层领导巡查时,车间人员要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窃窃私语。
第13条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他人和企业负责的态度,必须无条件的执行本规章制度,不得疏忽或拒绝管理人员的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14条车间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例如,在作业过程中吃食物、看小说、看报刊、聊天、听歌、嬉戏打闹、接听私人电话、打架、私自离岗等行为,特爱好吸烟者要到公司指定的吸烟区,但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违反者一次扣罚5元。
第15条作业时间禁止带小孩及公司以外的人员在车间玩耍或接触设备、仪器等,由此造成的事故由车间员工自行负责。
违反者由考核人员记录在案,月底前上报至管理主管。
第16条车间人员在工作时间最好不要佩戴手表、手镯、戒指等,以免发生丢失或是意外。
一切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第17条车间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入生产车间,否则,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车间员工自负。
第18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的行为或盗窃行为(不论盗窃他人物品还是公司物品),不论物品价值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
第19条不得私自携带车间物品出公司(经领导批准的除外),若有此行为者,一经查出,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的工资。
第3章作业管理
第20条车间人员必须自觉自律,勇于揭发破坏车间生产的不良行为。
第21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状况精心组织生产
第22条生产流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错误,应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相关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其同意后签字更改。
第23条车间人员在作业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若车间人员违反作业规定,导致车间损失的,不论是故意还是失误行为,都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车间主任因管理疏忽受到连带处罚。
第24条车间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所操作设备及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并清理,确保设备安全无误方可操作,保证工序内的环境卫生整齐、整洁。
第25条车间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否则,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由作业人员自行承担。
第26条车间人员领取物料时必须持车间主任开具的领料单到仓库处领料,不得私自拿走物料。
生产完毕后,如有多余物料应及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域内。
第27条生产时如遇原辅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质量规定,应停止使用,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进行处理。
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由车间主任与该车间人员共同负责。
第28条生产过程中的好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并要作出明显的标记,不能混料。
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
第29条车间人员下班时,要清理自己的工作设备、台板面,做好设备保养工作。
自己工作区域的地面上要求每天工作结束后进行清洁清扫。
车间内的公共区域,各车间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清扫,建立卫生值日表,以此作为考核的一项依据。
若发现一次未做好清理工作者,罚款10元。
第30条离开各自生产车间要将车间所有门窗、电源关闭,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各车间负责人的责任以及车间主任的管理责任。
第31条每月的10号、20号、30号工作结束后,由生产主管主持生产现场安全、卫生检查。
参加人员有:
生产主管、管理主管和各车间主任、组长并对检查的情况打分,得分最高的部门,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
第4章仓库产品管理
第32条入库:
1、各种产品在未办理入库手续前不得入库。
2、产品入库时要有入库单,库房管理人员按单上所列产品名称、品种、数量、规格点收,清点无误后在入库单上签字。
3、无入库单或入库单与实物不符时,不能办理入库手续,并通告有关人员,重新核查。
4、产品入库时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安全无隐患后,方可入库。
5、贵重特殊产品要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后再入库。
6、产品入库后要及时入帐(总帐及分类帐)。
第33条出库:
l、产品出库时要审查计划、手续是否齐全完备。
2、产品出库后要及时销帐(电脑帐及明细帐)。
3、产品没有送货单,出库单一律不得出库。
第34条产品保管及安全防范:
1、产品按种类,形号分类放置,不得混放。
2、建立岗位责任制、设专人负责,定期点验库存产品,做到帐物相符。
3、仓库通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仓库内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4、严禁将易燃易爆及强酸强碱等危险品、腐蚀产品带入库存。
5、仓库内、消防、通风、机械车辆、等由专人管理、维修,无关人员不得操作。
6、各种产品码放、搬运入库时应先内后外、先下后上;出库时应先外后内、先上后下,先进先出,防止坍塌伤人及损坏机械设施。
各种产品不得抛掷。
7、所有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入库(如打火机、火柴、香烟等),引火产品请暂交门卫保管。
8、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管理人员办公室。
9、私人物品不得私自入库存放。
10、库存产品要摆放整齐,做到离墙离地,防止受潮霉变。
第5章奖惩管理
第35条奖励制度:
1.下列情况奖励直接相关人员(奖金额报厂部批准50-500元)
a、制止了不合格品或不合格扩大化;
b、超额完成生产任务者;
c、在技术、质量、工艺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确有成效;
d、对违反厂规厂纪,车间管理规定积极举报经查属实;
e、全厂在册员工每人每月全勤奖50元(除生产主管、管理主管、临时工外无全勤奖);
f、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当月全勤奖
A、代他人打卡或请他人代打卡;
B、有旷工记录;
C、病事假超过一天以上;
D、故意损坏公司财产和私自涂改考勤卡;
E、当月迟到、早退、离岗未请假累计三次以上;
F、因对考勤结果不满,争吵、骂人甚至于动手打人;
第36条惩罚制度:
a、影响他人工作者,一次罚款10元;
b、不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将扣除未完成数的双倍定额工资;
c、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加罚100元;
d、违反加工车间管理规定的相关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e、操作人员不按图纸、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规程或相应技术要求进行作业,根据违反程度,第一次进行警告,以后每次罚款50—200元;
f、因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生产或个人原因引起产品报废的,报废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由员工个人全部承担,根据员工对质量问题认识的程度,可考虑适当给予减免;
g、因检验(首检、巡检)失误造成批量报废或返工的,相关检验员处罚30—200;
h、计件员工因质量不合格退回本工序返工的产品,质检部开《产品返工追踪单》,交由车间主管确认责任部门人,有责任人义务返工,直到按要求时间内返工完成并确保产品合格为止;
第6章职责管理
第37条管理主管:
a、负责每月全厂出勤情况的检查、记录、统计以及考勤卡的制作;
b、每月月底由管理主管对考勤卡数据、《离岗登记表》和《病/事假请假条》进行考核统计,并上报财务处作为当月核算出勤工资的依据;
c、对非生产区域进行检查和考核并配合生产主管完成对生产作业现场和库房的管理;
e、负责各管理区域的人员分配;
第38条厂长是本厂的第一负责人,主要职责:
a、负责审核每月的出勤报表,以及三天以上假条的审批;
b、检查并督导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执行情况;
c、批准签发本厂规章制度;
第39条生产主管:
a、负责生产现场(车间、库房)人员出勤情况考核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及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假条审批;
b、对生产现场、库房的安全文明生产具有实时监管权;
c、检查、督导、考核各车间执行本规定;
第40条各车间主任是各车间的直接管理者,主要职责:
a、负责各自车间的考勤、考核管理,应第一时间掌握公司员工的出勤情况,有责任监督员工的打卡、离岗等情况;
b、负责一天以内的假条审批以及做好员工的考核记录并上报;
c、可根据车间管理实际情况需要,制定本车间相关制度和规定;
第41条门卫主要职责:
a、负责监督员工打卡;
b、打卡设备以附近区域卫生环境的整理、清洁、清扫
c、认真履行邮件、报刊杂志登记收发制度。
第42条生产部:
各车间操作人员应严格按图纸要求、作业指导书、设备操作规程或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行作业,加工过程中应做好“三自一控”【三自:
1、自检(首检、中间检、完工检);2、自分合格与不合格;3、自作标记或隔开;一控:
保证一次交检合格】,按规定做好各项检验、监控记录。
若发现员工未按以上规定,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根据情节轻重程度进行罚款20—100元;
第43条质检部:
从原材料进货,产品的生产过程监控、成品检验、产品出厂全过程质量监控;
第44条技术部:
负责将客户的相关要求进行转化,制定并完善产品技术文件和质量控制文件(图纸、工艺、检验指导书)设计并安排制造相应工装、夹具等,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为公司产品提供技术支持;
第7章附则
第45条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46条本制度自总经理审批之日起执行。
作业纪律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对作业人员的管理,保证车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车间的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
第2章员工纪律的制定程序
第3条车间主任负责拟定作业人员的作业纪律。
车间主任将拟定好的作业纪律提交生产部经理审核,并要求其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
第4条车间主任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后的作业纪律,要提交总经理审批。
第5条车间主任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后的作业纪律,要提交总经理审批。
第6条作业纪律经总经理审批之后,发布实施
第3章员工考勤纪律
第7条本公司全体员工实行打卡制。
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包括中午午休和加班时的上下班);
2)员工出勤统计一律以考勤卡数据为准;
3)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叫他人代打卡和帮助他人代打
4)考勤管理由主管人员专门负责,主管人员、门卫和各车间主任相互配合做好打卡时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5)一经发现有违规者,给予双方各二十元罚款并取消当月全勤奖
6)门卫主负责监督员工打卡,及打卡设备的维护。
第8条工作时间相关规定如下
a.工作时间:
每天上午07:
00—11:
30下午1:
00—17:
30
b.休息时间:
每月一日休息。
c.节假日: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一天,春节放假x天(视生产情况安排,一般不少于十五天)
第9条迟到和早退为相关规定如下
1.以月为计算单位:
(1)第1次迟到早退扣款5元,第2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3次15元,第四次……,扣款金额是迟到次数的5倍;
(2)迟到时间达30分钟或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次处理,扣罚20元
2.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且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10条请假与销假相关规定如下。
1.员工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车间主任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生产主管批准;3天以上的要经生产部经理批准。
2.请假人员事毕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
3.请假期间无工资。
4.凡未填写请假单和未经批准休假的以及过假期未请示(三天以内),按旷工处理,连续超过三次的(三天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11条旷工相关规定如下。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开操作岗位的。
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4)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的。
5)无特殊原因且未能在事先事后说明情况并经生产主管或管理主管签字证明的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
2.旷工处罚相关规定如下。
1)每旷工1次,处予20元罚款,连续3天旷工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其当月全部收入的15%。
2)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10天,扣除其当月全部收入的30%,并取消年度奖金。
3)连续15天旷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第4章工艺纪律
第12条现场工艺员要确保工艺文件、样板的完好性,在产品上线生产前,要把工艺文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摆放到生产现场的指定位置。
第13条作业人员要熟悉当班设备和机型的工艺文件,生产时要严格按照工艺文件及作业要求的规范化动作要领正确操作,保证操作与工艺文件的一致性。
工艺文件规定模糊或出现生产分歧时,以现场工艺指导为准,现场工艺员对工艺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14条现场工艺员在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时,要严格执行“三按”(按设计图纸、按技术标准、按工艺文件)的规定。
生产车间班组长和作业人员有责任对其发现的工艺文件错误及时反馈,以使工艺文件能够持续有效地指导生产。
第15条技术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必须是盖有“受控”的正式文件,对于通过非正式渠道下发的非正式文件,生产车间主任及其作业人员有权不予执行。
第16条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与其他工艺文件一样,在指导作业人员生产操作时具有严格的约束力,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正确的生产作业。
第17条现场工艺员有责任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补充,并要求生产作业人员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现场工艺员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新员工入厂须知:
一.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本厂的规章制度,听从安排,服从管理。
基本的行为规范如下:
《安全生产“五不准”》
《文明生产“五不准”》
1】不准戴手套操作机床,女工的长发应束紧盘于头上;
2】不准在工作区域穿拖鞋,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工作服、长裤、佩戴胸卡;
3】上班前以及上班期间不准饮酒
4】不准乘坐货运电梯上下楼和操作非指定机床;
5】不准在厂区内打闹、奔跑以及流动吸烟;
1》不准在生产现场吸烟;
2》不准随地吐痰;
3》不准乱扔垃圾
4》不准在生产现场吃十五和零食
5》不准随处涂抹
备注: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
二、新员工试用期为一个月,计时岗位的试用期工资为80%(计件岗位按合格品数量)。
试用期间无全勤奖,每月15前入厂下月发工资,15日以后入厂隔月发工资,出勤考核仍按考勤规定的要求。
三、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果提出辞职:
工作日5天之内不付工资(包括计件岗位);工作日5天以上,15天以内的只付50%(包括计件岗位);15天以上的,需提前3天提出申请(填写《辞职/辞退申请表》);月底(或月初7日内)付全额工资;如果不按以上手续办理,赔偿工厂损失200元。
在此期间,如果有违反规章制度或因操作(工作)失误,给工厂造成损失的,按规章制度要求进行考核和赔偿。
四、新员工在试用期内:
1、严重或经常违反规章制度;
2、不听从安排、不服从管理、满腹牢骚怨言、影响工作氛围的;
3、因操作失误给工厂造成重大损失;
4、无法胜任工作的或无法满足岗位要求的(包括操作水平和工作态度);
5、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
如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本厂将启动辞退程序,予以辞退。
五、新员工入厂时,需提供以下本人资料:
a、身份证原件
b、本市暂住证原件
c、有学历要求的,最终学历证明
d、两张免冠彩色照片
备注:
无身份证、用他人身份证或使用假身份证者,本厂不予录用并由本人承担后果。
六、我已仔细阅读了本“须知”的各项条款,阅读了《考勤规定及考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规定》、《人事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并遵守。
同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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