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三年行动总体方案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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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为主,政府引导。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产业联动、创新发展”原则,准确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持续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和发挥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快递、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城乡一体,统筹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将电子商务进农村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
坚持一套机制、一个体系、一体推进,统筹解决城乡消费中农产品销售、物流配送、消费习惯等问题,在消费流通领域实现城乡一体化。
(三)因地制宜,创新驱动。
坚持引进与培育结合,结合我县农村经济、人文环境、产业区位和特色等实际,走符合我县实际的农村电商之路。
鼓励大众创新,以管理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性解决在电子商务进农村中的标准化、配送最后一公里、商品质量追溯等瓶颈性难题,不断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资源集结,信息集约。
充分整合市场资源,避免重复投资,依托商务、供销、邮政等农村商贸流通网络,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进行有机结合,使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市场流通网络。
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平台孤岛、重复建设。
三、发展目标
以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聚焦农村产品上行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与政府合力,调动各方积极性,重点依托大型龙头物流快递企业、电商企业,紧紧围绕“一中心六体系”做好综合示范建设工作。
通过国家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建设工作,使电子商务在便利我县农民生产生活、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年内,建成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2个县级电子商务仓储配送中心,24个乡(镇)电商服务站,237个以上村级服务点,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便民服务、居家养老等功能;
健全农村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组,配送能力大幅提高,物流成本有所下降,流通效率极大提高;
电商(网商)经营主体新增2000家,培训电商人才5000人次,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30%,农村网络零售额增长20%,实现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带动经济发展效应更加明显的电子商务发展新格局。
四、实施内容及责任分解
(一)建设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充分邮政等现有资源,建设集政务、商务、服务于一体的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重点规划建设1个城区综合服务中心(主城区)及EC产业园、尚卿乡、龙涓乡等3个分中心,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强化对乡(镇)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进行开发、服务、管理。
同时,借势借力引资引智,积极引进优秀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创业人员进驻,努力打造电子商务发展集聚区,
实现平台共链、共享、共发展。
牵头单位:
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电商办”)
责任单位:
县商务局、经信局、人社局、邮政局、EC产业园管委会、尚卿乡、龙涓乡等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
整合邮政及其他物流企业资源,通过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体系,提升物流行业服务水平。
按照一流标准和电商发展需求,依托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县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
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整合乡(镇)商贸中心、邮政和供销社现有资源择优确定并按照标准升级改造,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仓储中转站;
村级快递物流配送服务网点依托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融合运营。
同时,加强与各物流快递公司合作,使快递配送能够延伸至乡(镇)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解决农村居民物流配送线上“最初一公里”和线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同时,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发展冷链物流,通过市场运作和多元投资,完善生鲜冷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条件,构建果蔬、肉类、水产品等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解决我县蔬菜、生肉、鲜果等农产品在上行中的生鲜储藏和运输问题。
县电商办
县商务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农茶局、邮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按照福建省商务厅《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设置与服务要求》,在各乡(镇)商贸中心或规模直营点建立乡(镇)电商综合服务站,具备线下体验、区域仓储配送和乡(镇)电商服务中心功能,直接实施或提供业务指导与系统支持服务。
加快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建设,3年内完成建设237个以上,实现全县行政村覆盖率达50%以上,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缴费充值、代收代发、取送快递、引导宣传等便民服务,同时具备农副特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功能。
在凤城、城厢、参内、尚卿等4个乡(镇)率先示范,其他20个乡(镇)稳步推进。
县商务局、农茶局、邮政局、凤城镇、城厢镇、参内乡、尚卿乡等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农特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体系。
一是实现产品品牌化。
开展农特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深度挖掘区域特色,围绕安溪铁观音、淮山、红米及家居工艺品等特色产品,寻求专业营销团队,制定高效务实的产品外宣计划,加大与省内外媒体互动宣传力度和密度,进行专业、有序营销,力争形成全国性知名网销单品。
二是实现管理标准化。
开展农特产品电子商务标准化规范体系建设,实施农特产品质量追溯系统、产品网上信息发布与交易平台等物联网系统;
对农特产品的整个供应链包括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装卸、配送等各个具体物流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
完善农特产品品控检测中心体系建设,实现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
县农茶局
县商务局、宣传部、市场监管局、茶管委办、工艺办、邮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农特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
结合我县实际,通过与第三方平台开展合作,支持县域电商(供应链)企业整合区域农产品及挖掘、培育和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商品;
举办各类农特产品电子商务推介会、展销会,为群众提供活动策划、产品包装设计与代运营、分销体系建设等服务,提升农特产品的附加值和延伸产品的价值链;
鼓励企业参与各种产品推介会、展销会,有效对接线上、线下渠道资源;
大力宣传我县特色农产品以及当地特色旅游、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吸引更多企业和消费者了解安溪,同时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切实有效带动我县电子商务整体发展。
县商务局、农茶局、宣传部、广电局、文体新局、旅游局、茶管委办、工艺办、邮政局、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六)建立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依托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全力保障培训经费,整合全县现有的教育资源和第三方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工作,实施面向政府工作人员(包括镇村干部)、农村经济组织、创业青年、大学生村官、农民等的培训计划。
针对各类农业重点企业和电子商务企业发展要求,持续加大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引进,鼓励企业引进一批高素质、有丰富电子商务运营经验的职业经理人。
鼓励支持全县教育资源、电子商务协会和第三方培训机构联合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工作。
有条件的乡(镇)可以自行组织电商培训,县政府从创建资金中予以适当补贴。
县商务局、农茶局、人社局、教育局、团县委、妇联、茶管委办、工艺办、党校、邮政局、电子商务协会、茶多网有限公司、有关乡(镇)
人民政府
(七)推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程。
帮助贫困人群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创业,通过开展建档立卡贫困群体专题电商培训,从免费培训、政策扶持、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从事电子商务,优先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到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或电商集聚区落户创业。
鼓励电商企业安排适当岗位帮助低收入人群、残疾人实现就业,探索建立“贫困村(户)+企业(合作社)+电商”模式,辐射带动贫困户开展标准化、规模化种养殖,实现脱贫致富。
鼓励电商企业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合作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村销售农产品,从而实现增收。
县脱贫办
县农茶局、人社局、商务局、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加强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信息管理,整合县直部门各类信息资源,加强沟通协作,规范统计口径,建立统计数据库、农业主体数据库以及典型企业库。
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监测、统计和分析,积极利用省电子商务与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和第三方咨询机构研究成果,准确把握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动态和趋势,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信息的综合利用,为企业经营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县统计局
县商务局、发改局、经信局、农茶局、林业局、旅游局、邮政局、茶多网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
(一)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方案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10号)和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7号)文件精神,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资金来源
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
费用安排
(万元)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专项资金(中央资金)
安溪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城区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分中心建设
300
安溪县乡(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体系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
350
安溪县电子商务培训实施体系
电商人才培养、引进,农村电商脱贫技能培训,电商高级人才研修、游学
安溪县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农村仓储及物流配送体系、冷链物流配送体系、智能分拣、农村物流服务网点建设
450
安溪县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
供应链管理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基地建设、特色农产品网络流通标准和电商产品质量监控建设、市场主体建设
250
安溪县农村产品营销体系
媒体宣传及营销、市场主体培育、品牌培育、电商孵化、平台对接
安溪县农村电子商务统计体系
电子商务全产业链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
100
资金合计
——
2000
县财政配套资金
公共服务中心信息化平台
150
安溪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体系
宣传平台建设、线上线下媒体宣传、运营推广
精准扶贫实施建设
产品上行品牌培育、农业信息化基建、创业帮扶培训
250
500万
1.费用总计:
2500万元,其中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专项资金2000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00万元。
2.专项资金划分依据:
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
(二)资金管理办法
1.明确资金使用方向。
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研究制定出台我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资金账户,由县财政局按序时进度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央财政资金拨付至专项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方向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中建设内容列支,对不符合项目支持方向和上级督导不允许列支的项目,停止列支或由县财政按规定报批后支出。
2.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招投标或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工程类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类项目管理办法拨付资金,专家评审的项目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拨付资金。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程序,即:
项目实施单位提交专项资金申请表,经县商务局、财政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拨付。
3.加强资金使用督查。
由县商务局、财政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审计等部门对资金拨付流程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严格管理资金使用。
同时,加强对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单位和企业资金使用核查,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实施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3月)
继续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调研力度,为开展综合示范工作打好基础;
完善我县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当地媒体和网络公示,并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备案;
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利用新闻、网络、广播等各类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8年3月—2019年5月)
根据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要求,紧紧围绕“一个中心、六大体系”的建设思路,全面推进县级运营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培训、供应链、营销、统计及电商扶贫等工作建设。
1.推进项目实施。
按照实施方案,选择确定项目承办主体,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按计划推进项目,确保示范项目保值、保量、按期完成。
2.加强督促监管。
做好项目建设的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督促项目实施,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年度跟踪总结,建立项目台账,抓好责任落实。
3.组织项目验收。
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实施方案要求,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确保项目执行效果和示范要求的实现。
(三)总结阶段(2019年6月—2019年9月)
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模拟验收、查漏补缺、绩效考核、验收申报,打造电子商务亮点,总结经验,建立促进全县电商发展的长效机制。
六、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突出重点,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安溪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的组织领导,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电商办”),挂靠在县商务局,由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推进各项工作。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落实专(兼)职同志具体负责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将项目推进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狠抓落实。
(二)优化发展环境。
开通电子商务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对申请从事电子商务的经营者放宽准入条件,完善相关服务管理措施。
积极争取并用好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并从财政、金融、土地、工商登记、税费、市场监管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电子商务在农村发展的障碍和瓶颈。
使用国家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和物流体系、电商人才培训等。
鼓励县内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融资支持。
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本地电子商务企业扩大经营、引进的电子商务企业落户和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建设。
(三)强化资金管理。
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闽商务电商〔2016〕10号)和《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7〕7号),由牵头单位或责任单位组织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各责任单位和项目实施单位要规范项目管理,严格项目资金申请、审批和拨付程序,实行专户专账,自觉接受纪检、审计、财政、商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同时,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对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做好内业资料的收集归档,迎接国家示范县的绩效评价,国家专项资金的安排将根据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按文件要求再做相应的调整。
(四)严格责任考核。
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重要目标任务实施跟踪反馈机制,加强项目实施的动态管理。
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考核范畴,定期开展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工作目标任务、重点措施等方面的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切实有效推进全县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
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大宣传引导。
加强对县乡村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创建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
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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