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材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8642719
- 上传时间:2023-05-12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34.50KB
政府采购招标材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政府采购招标材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府采购招标材料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2.4交货期:
见招标文件。
2.5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3.合格的投标人:
A、B、C、D包:
3.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3.1.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的信誉;
3.1.3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1.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3.2.2经营项目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的信誉;
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投标设备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3具有雄厚的技术实力,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2.4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货物生产厂家,具有生产能力。
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A包、B包报名企业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1500万元,C包报名企业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1000万元,D包报名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2000万元,E包报名企业注册资本金应不小于5000万元。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日至2013年12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至12:
00时,下午14:
30至17:
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各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完随即退还)到郑州市经六路26号索克豫发大厦A913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话:
第二章招标需求
一、采购清单
标段名称
标段内容
数量
A
公寓床
2500
B
更衣柜
1700
文件柜
400
密集档案架
2
C
连排椅
1800
课桌凳
3300
寝室桌凳
850
D
办公桌椅(1.8m)
10
办公桌椅(1.6m)
50
办公桌椅(1.4m)
240
会议室桌椅
3
沙发、茶几
150
电脑桌椅
100
E
开水锅炉
蒸汽锅炉
1
二、技术参数
开水炉和蒸汽炉
蒸汽锅炉型号
WNS2.0-1.25-QY(一台两吨蒸汽)配两台补水泵(大概Q=3m3/h,H=150m)
开水锅炉型号
开水炉两台,一台一吨,一台两吨。
配两台不锈钢进口水泵(大概流量6吨/h,扬程20米)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1项目名称:
1.2采购人名称:
1.4项目编号:
1.5采购及安装期:
接采购人通知30天内
合格投标人:
具备招标公告第3项规定的条件。
投标报价及费用:
3.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3.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将在开标截止之日前七天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3本项目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4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投标人如果需要,可以自行现场踏勘。
5
样品要求:
不要求。
6
投标文件组成:
正本1份;
副本4份。
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
2014年1月20日上午9:
00分
投标截止地点: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9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
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书: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即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示。
11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
保证金金额:
E包保证金壹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以到账时间为准)以现金或从本单位基本帐户转账形式交付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凡被查出开具空头支票的投标人,其投标不论结果如何均视为废标),汇入行如下:
开户名称: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转账时需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12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总价的10%,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该款无息退还。
13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日。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4
解释: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
2.3“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4“投标人代表”系指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5“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相关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7“投标文件有效期”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3.招标控制价
开标截止之日七天前在发布公告的媒介上公布。
4.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提供。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8.特别说明
8.1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8.2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8.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9.质疑和投诉
9.1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9.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0.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构成。
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1.1招标公告
11.2招标需求
11.3投标人须知
11.4评标办法及标准
11.5合同主要条款
11.6投标文件格式
1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2.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15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文件公发售期间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12.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
12.4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要求
1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3.2投标人应完整签署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投标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随意增减内容。
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4.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4.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5.1投标书
15.2开标一览表
15.3已标价采购清单
15.4技术响应表
15.5商务响应表
15.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5.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5.8资格证明文件
15.9抵制商业贿赂承诺
15.10投标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文件从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
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报价
17.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折扣后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厂家赠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
17.2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已标价采购清单的内容填写。
。
17.3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5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
17.6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评审时不得作为价格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
17.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投标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采购人有权按照投标人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
18.投标保证金
18.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8.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第6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要求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
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8.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
18.3.2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18.3.3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的。
18.3.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
18.3.5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18.3.6投标人影响或干预评审活动的。
18.3.7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9.投标文件的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
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负责。
19.2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19.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19.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9.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
19.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
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投标人出具的材料,投标人改动无效。
19.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20.1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所有正、副本全部密封于同一袋(箱)内。
20.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将开标一览表装订在投标文件之中外,还应另单独密封于一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20.3所有密封袋(箱)上均应符合以下要求:
20.3.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
20.3.2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含标段)、招标编号、和“在年月日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0.3.3在密封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0.3.4所有密封袋(箱)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
21.2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接受投标文件时核查投标保证金。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
23.开标、唱标
23.1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23.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3.3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开标一览表,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末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3.4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以及监督人代表签字确认。
23.5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3.5.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
23.5.2投标文件和开标一览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
23.5.3未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23.5.4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3.5.5一个投标人不只递交一套投标文件的。
六评标
24.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采购人代表1人。
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25.投标文件的初审及详细评审:
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投标人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比较与评价
27.1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27.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
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
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27.3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8.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8.1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员透露。
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8.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被作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定标
29.定标原则
29.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9.2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29.2.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有效投标的投标货物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按照“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进行报价调整,调整后的评标总价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
评标价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
评标价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评标价、投标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
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30.确定中标供应商和中标候选供应商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和中标候选供应商。
31.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公告
31.1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满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服务费。
31.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1.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4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2.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
3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32.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2.1.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3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报请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八合同授予
33.签订合同
33.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
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中标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33.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3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3.4采购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类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综合评标办法
具体评分步骤如下:
一、投标人最终得分
将投标人最终得分从高到低排列,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二、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
符合不废标条款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
三、评标办法:
投标价格及综合技术评分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各项因素进行。
本项目设招标控制价。
审核投标人的资质,投标人最终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政府 采购 招标 材料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