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桥西区教育部门预算信息公开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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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
副处级
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高中部)
石家庄市第十中学
石家庄市第十中学(高中部)
石家庄市四十一中学北校
石家庄市四十一中学
石家庄市四十一中学(高中部)
石家庄市第十九中学
石家庄市第十九中学(高中部)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
石家庄市第六中学(高中部)
石家庄市第十一中学
石家庄市第十一中学(高中部)
石家庄市第三中学
石家庄市第四中学
石家庄市第四中学(高中部)
石家庄市第二十中学
石家庄市第二十中学(高中部)
石家庄市第三十二中学
石家庄市桥西区职教办
石家庄市桥西区瑞特幼儿园
民办学前教育
其他
民办小学教育
民办初中教育
民办高中教育
民办职业教育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我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财政收入。
2019年我部门预算收入安排116915.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864.66万元,事业收入1048.60万元(其中:
财政专户核拨资金1048.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划分:
教育支出116915.26万元,占100%。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桥西区教育2019年支出预算116915.26万元。
其中:
基本支出102454.26万元,占87.63%,其中,人员经费92327.3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0126.94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税费、电费、取暖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项目支出14461万元,占12.37%,主要包括:
区附加7954.19万元、区城建税10%部分2000万元、农村税费更改转移支付20%部分65.2万元、区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经费312.21万元、区成人教育经费75万元、学前教育资源经费1363万元、部分中小学取暖费376万元、部分中小学校校舍租金155万元、小学生免费托管503万元、普高助学金318万元、中职助学金及免学费506万元、教师队伍建设资金110万元、“三支队伍”建设培训经费50万元、中小学教研室专项业务费100万元、化工十厂及17中经费148.4万元、教育政务管理经费74万元、局机关事务管理专项经费200万元、特教经费50万元等。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预算收支安排116915.26万元,较2018年预算收支110885.38万元增加6029.8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5704.47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及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投入;
项目支出增加325.41万元,主要变化变化原因为一是区附加、区城建税10%部分及市级以上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三项合计10177.19万元纳入教育部门2019年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桥西区教育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84万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6.21万元。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办公经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桥西区教育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59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年初没有安排因公出国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36.37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相比减少9.58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节约办教育,绿色出行等原则,压缩公车使用量;
公务接待费5.72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学前教育:
开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项目,支持扩建和新建公办幼儿园、利用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落实学前教育资助制度。
二.义务教育:
1.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小学697元、初中897元(均含取暖费85元),特教10012元。
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2.从2014年开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城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基本适应教学需要。
3.辖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0%,按生均1万元公用经费标准执行。
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改善特殊教育事业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普通高中教育:
提高高中毛入学率。
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推动高中教育发展,扩大高中教育规模;
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的公办高中贫困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课书,确保贫困高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职业教育:
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继续开展社区教育。
积极配合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加快职教园区建设进程。
开展职业教育宣传,组织好全市中职学生技能大赛。
五.成人和民办教育:
通过各类培训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全区教育的优质、内涵、和谐发展;
支持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提高公民受教育水平。
六.教师队伍建设:
指导和管理学校教学常规工作,推进教学管理精细化进程,实现教学常规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提升教研员业务水平,教研能力,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兼职教研员队伍,增强教研力量,提高教学指导水平;
对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规范落实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提出合理化指导意见
七.教育政务管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多方面人才,带动全区文化、科学、艺术、体育等工作向专业化、创新型发展,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争创佳绩;
逐步提高师生德育水平,提升师生生命质量。
2.组织会同教育局各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督导工作进行年终考核;
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对区政府、区教育局教育工作的“四年一轮”、每年年终两项考核及各类综合及专项督导评估。
3.做好各项教育管理工作,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360教育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一、学前教育
1363.00
实施学前教育重点项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当前存在的“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增强资金配置的科学性,提高幼儿园入园率和扩大在园幼儿数,有效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
1、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支持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在乡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幼儿园等;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由民办幼儿园统筹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购置玩教具、支付租金、改善教师待遇、开展教师培训等;
对接受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幼儿园给予奖励性资助等。
支持实施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资助项目。
在园幼儿数量(人)
≥18000
≥16000
≥14000
<
14000
幼儿资助比例
≥100%
90%
≥80%
80%
适龄儿童毛入园率
≥78%
≥75%
≥73%
73%
二、义务教育
1526.41
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贫困寄宿生资助面。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促进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
推进教育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着力扩充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构建科学多元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1、发展城乡义务教育
1145.41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保证学校校舍安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推进教育扶贫。
完善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特殊教育保障水平。
深入实施山区教育扶贫工程;
推进主城区“学区管理制”试点改革,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扩充;
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
开展主城区小学生免费托管服务;
开展特色学校创建工作。
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均含取暖费85元),特教6000元。
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投入数(元/人)
小学≥695;
初中≥895
小学≥685;
初中≥885
小学<
685;
初中<
885
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舍面积
≥5000
≥4000
≥3000
<3000
毛入学率(%)
100%
≥99.8%
≥99.5%
<99.5%
学生对学校满意度(%)
≥90%
≥70%
<70%
教科书免费发放率
≥98%
≥96%
96%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人数
2、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
381.00
保障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本教学条件,改善学校生活设施,办好必要的教学点,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推进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
从2014年开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使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城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基本适应教学需要。
中小学教学设备、图书购置数量
≥3
≥2
≥1
<1
小学生均校舍面积
≥4.5
≥4.3
≥4
<4
小学生均设备价值
≥400
≥365
≥330
<330
初中生均校舍面积
≥7
≥6.4
≥6
<6
初中生均设备价值
≥720
≥695
≥650
<650
三、普通高中教育
318.00
健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件。
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
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免除建档立卡的贫困高中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教课书费。
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
1、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学生资助
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保证生均公用经费,增加设备投资,加强校舍建设,对贫困高中学生发放助学金,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的公办高中贫困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课书。
加快推进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实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在校高中生数量
≥6.8
≥6.5
“三免”的高中贫困学生数量
10≥
8≥
6≥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88%
≥86%
<86%
建档立卡的公办高中贫困学生“三免”覆盖率
≥99%
<98%
四、职业教育
506.00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推进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中等职业学校各类专业教学标准,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
1、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
实施重点中职学校质量提升计划,建设全省精品校,形成优势带动。
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
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面向各类群体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和职业培训,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网络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突出择优扶强、扶特,启动重点建设精品、品牌和特色中职校质量提升工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补助人次
≥600
≥540
≥500
<500
中职教学设备、图书购置数量
≥100
≥70
≥50
<50
中职生均校舍面积
≥16
≥15
≥14
<13
中职生均设备价值
≥1200
≥1000
≥800
<800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覆盖率
<96%
2、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提高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增强学校经费保障能力。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优质教育资源,提高高职高专院校生均拨款水平。
万元财政投入培养的学生数
≥0.7
≥0.65
≥0.6
<0.6
教学保障率
≥95%
<90%
五、成人和民办教育
75.00
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完善民办教育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构建学习型社会,发展成人教育、继续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提高民办学校办学质量。
1、支持非学历继续教育
整合教育资源,支持社会力量发等展非学历继续教育。
培训人数
≥2000
<2000
95%
70%
2、指导规划民办教育
通过各类培训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通过各类培训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全区教育的优质、内涵、和谐发展。
专任教师比(%)
65%
60%
55%
专任教师合格率(%)
≥85%
<75%
六、教师队伍建设
160.00
主管全区教师工作,实施各类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外事工作,实施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完成中小学骨干、学科教师培训,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计划,提高特殊群体教师待遇,加强跨国界、跨地域、跨文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1、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开展中小学、校长培训,完成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发放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
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边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开展三区支教。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为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发放补助。
按照年人均3000元标准,发放边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落实三区支教省级配套资金。
对扎根乡村的教师进行表彰。
培训教师人数
≥4500
≥3500
<3500
“三区”支教学生、家长满意度情况
选派“三区”支教教师人数
≥8
≥5
<5
参训教师合格率
≥92%
七、推进教育公平
负责推进教育公平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1、资助贫困学生
设立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
每年资助高校贫困学生
贫困学生资助人数
<3
资助经费发放到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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