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务部规章制度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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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执行;
◆采购工作:
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流程管理规定进行采购工作,控制采购环节的各项费用,保证物品采购的及时和准确;
◆行政费用控制:
按照公司年度费用预算,严格控制公司各项行政费用支出,确认费用范围,按月分摊各项费用;
◆行政性财产物资管理:
协调公司行政、办公设备及用品,统一安排人员购买。
组织对公司行政财产物资进行登记、造册及定期盘点;
◆企业文化宣传工作:
负责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编制、实施、检查、完善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发展规划,提炼和宣传企业文化。
创意、策划、制定、完善企业文化活动项目及规范程序;
◆车辆管理:
负责公司行政车辆的调度,协调各部门和各项目点公司车辆的使用。
安排好公司行政车辆的日常
维护、保养及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公司车辆和驾驶员档案;
控制公司的交通费用;
◆后勤保障工作: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安排公司的后勤工作,包括集体宿舍、工作餐、办公环境、通信、卫生、员工生活、福利发放等工作,确保公司整体正常有序地进行;
◆负责组织安排公司内部的各项会议,负责安排对外的会议接待、来宾接待、参观等各项活动;
◆完成行政副总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权责范围:
◆行政管理方针的制定、实施的建议权力;
◆对行政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有处罚的建议权力;
◆部门内员工考核的权力;
◆部门内员工聘任、解聘的建议权力;
◆其他相关权力。
责任
◆对公司行政工作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负相应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2、综合事务部内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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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品的领取及发放工作;
零星物品的市内采购工作;
公司固定资产的登记及管理;
负责综合事务部与库房的联络工作;
参与各项会务准备及接待服务;
协助参与本部门内部其它各项事务的处理,接受主管临时交办事务。
3、办公文员
负责公司各项工作协调处理,资料的管理。
文字性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公司大事纪的登记和存档。
负责公司外采工作的订单发放、联络、资料整理及所采购物品的后续跟踪联络工作;
通知、电话、传真、信件收发与登记,并保证信息传达准确及时。
协助完成公司文化宣传工作。
负责协助组织会议准备、接待服务,外来参观人员的接待等工作。
负责公司档案整理、保管工作。
协助参与本部门内部其它事务的处理,接受主管临时交办事务。
篇二:
法律事务部法律工作制度(定稿)
法律事务部法律工作制度
为规范公司及下属企业法律事务管理,预制订公司及下属企业法律事务部相关法律制度,制度如下:
第一章企业内部咨询制度
第1条咨询目的:
通过咨询和指导的方式,协调处理公司本部各部门及下属托管企业所涉及的法律事务,为公司本部各部门及下属托管企业的合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第2条咨询方式:
分为“主动为本部各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及“回复下属托管企业咨询”两种方式。
第3条咨询形式:
法律事务部可以采用书面及口头两种形式处理公司内部咨询。
对下属托管企业的书面咨询,只能采取书面回复的形式。
本部门仅对以书面形式作出的回复或法律意见承担责任(下属企业的咨询事项必须有详细的情况介绍及附准确的相关证据材料)。
第4条回复期限:
对公司本部各部门或下属托管企业的咨询,法律事务部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作出答复,一般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在特殊情况下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口头法律意见,并在事后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第5条书面签报:
法律事务部出具的书面法律咨询意见须部门领导签字,并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相关领导审阅签字后才能下发各部门及下属托管企业。
第6条公司本部各部门及下属托管企业的书面法律咨询书应
当一式两份,法律事务部及下属托管企业各留存档一份。
第7条法律事务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当一式两份,接收部门及法律事务部各留存档一份。
第二章内部工作职责审查制度
第8条公司内部各职能部门将工作职责草案送法律事务部,由法律事务部出具审查意见。
法律事务部就下列方面进行审查:
(1)工作职责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2)工作职责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管理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3)工作职责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管理制度的要求。
体例结构是否完整,条款文字是否有争议。
第9条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法律事务部审查意见修改定稿的部门工作职责,经公司领导会签生效后法律事务部须备案存档。
第三章对外合同、协议审查制度
第10条公司本部各部门及下属托管企业重大对外合同、协议或特殊合同、协议应当由法律事务部参与起草,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起草。
第11条由对方起草的合同、协议文本,法律事务部应当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协议文本内容准确反映公司及下属托管企业的诉求。
第12条法律事务部合同审核人员对合同、协议中所涉的情报资料应履行保密义务。
第13条合同、协议审核的工作时间规定如下:
重大合同、协议5个工作日,非重大合同、协议3个工作日;
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查时间。
第14条合同、协议送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待签署的合同、协议文本及附件
(2)情况简要说明及论证材料
(3)其他必要的背景材料
第15条合同、协议审核的具体程序:
(1)合同、协议承办人准备好材料后,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上交法律事务部审查。
法律事务部人员须检查前序手续是否完备。
(2)法律事务部人员须审慎审阅有关合同、协议及相关材料,对公司本部合同、协议,提出法律审查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批。
审批后,上报分管领导、企业法定代表人签报通过。
重大合同协议,须上报董事会签报。
对下属企业送交合同针对公司本部合同、协议,法律事务部提出法律审查意见,需修改的应与下属企业协商确定。
(3)法律事务部将有关合同、协议及相关材料、法律意见书复印留底后,将原件交与经办部门签收。
第16条法律事务部对合同审核完毕后应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特殊情况下可以先提出口头审查意见后再形成书面审查意见。
第17条对审核中发现的重大错误、遗漏和不妥之处,法律事
务部应予以明确并提出修改意见。
合同承办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第18条合同如未按照法律事务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合同承办部门应提出具体理由,与法律事务部共同协商。
第19条法律事务部应协助合同承办部门建立专项合同履行档案,对重大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协助经办人员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第四章诉讼与非诉讼制度
第20条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的处理须遵循有效维护公司及下属企业合法利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第21条在公司及下属企业的管理或其他活动中,被动参与诉讼活动的,公司本部各部门及下属托管企业应及时以法律事务报告书的形式向法律事务部说明案情并提供相关材料,法律事务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上报分管领导签报。
对于金额巨大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需上报董事会签报。
第22条法律事务部开展针对性工作,所需要的必要条件和关系协调,可要求各部门及下属托管企业积极、主动配合,保证案件处理的顺利进行。
第23条法律事务部案件知情人应坚持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案件的信息内容。
第24条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律事务部决定是否聘请代理律师。
如无需外聘律师,应指定一名人员承办案件法律工作。
第25条指定法律承办人员应与各部门及下属企业承办人协商是否出庭参与诉讼;
对参与出庭的,应按时到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庭的,应至少提前两天向受理机构和法律事务部说明情况。
第26条如需外聘律师参与处理诉讼,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应以书面形式向财务部门递交申请报告。
法律事务部须在财务部门审批后才能审查签字。
法律事务部着重审查律师代理费金额、代理律师资质、专业性。
本部门负责人将已签字的申请报告递交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递交部门及下属企业签收。
第27条对可以进行调解的案件,法律承办人员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谈判,并尽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决定,并及时报告案件的进度情况。
第28条对可以庭外和解的案件,法律承办人员应及时请示部门负责人决定,并协助业务部门及下属企业谈判,在授权范围内决定是否接受,对于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决定。
第29条在案件审结后,依据法院的生效文书,法律事务部应继续做好执行阶段的工作。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文书时,法律事务部应及时提醒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30条案件处理完毕后,法律事务部应对全案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向有关部门、人员酌情通报,条件允许可作为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加以运用。
第31条法律事务部应当系统全面对案件材料进行整理并编撰
篇三:
公司综合事务部管理规定
公司综合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使公司综合办公事务管理水平提升到更高层次,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二条办公仪表规定:
头发梳理整齐,熨烫平整,领带笔挺,皮鞋亮净。
第三条办公区规定:
1、办公桌:
桌面除电脑、水杯、电话、文具外,不允许放其他物品;
2、辅桌:
放文件盒、少量工具书;
3、坐椅:
靠背、坐椅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人离开时将椅子放于桌下,电脑主机上方有显示器,电脑置写字台左前角;
4、垃圾篓:
罩塑料袋,置写字台下右前角。
5、综合事务部每周至少进行两次检查,对一次违反规定者,下达警告通知书,当月累计违反两次的,罚款10元,累计三次的,罚款50元,四次以上予以辞退。
违纪者所在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本部门任一员工一周内累计违纪三次的,对部门经理处以50元罚款,多人违纪或一人累计违纪5次以上的部门经理降级使用。
第四条办公室规定:
桌面除公司购置案头用品及电脑外无其他物品;
桌面除放置文件盒、笔筒、书籍外,不准放其他物品;
3、电脑:
桌前呈45度,角贴墙放置,横式主机置显示器下,竖式主机置桌面下;
4、拖柜:
置办公桌下左角或辅桌后部,面朝办公椅;
5、饮水机:
放指定地点,不得随意移动;
6、报刊:
必须上报架,或阅完后放入办公桌内;
7、综合部每周至少进行两次检查,对一次违反规定者,下达警告通知书,当月累计违反两次的,罚款10元,累计三次的,罚款50元,四次以上予以辞退。
违纪者所
在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本部门任一员工一周内累计违纪三次的,对部门经理处以50元罚款,多人违纪或一人累计违纪5次以上的部门经理降级使用。
第五条办公语言规定:
1、交往语言:
您好,早晨好,您早,再见,请问,请您,劳驾您,谢谢;
2、电话语言:
您好,请问,谢谢,再见;
3、接待语言:
您好,请稍候,我请示一下,请坐,对不起,请登记,我马上去联系,打扰您一下,好的,行。
4、办公时间内,不准大声喧哗,使用不文明、粗鲁语言。
5、综合事务部每周至少进行两次检查,对一次违反规定者,下达警告通知书,当月累计违反两次的,罚款10元,累计三次的,罚款50元,四次以上予以辞退()。
第六条员工工牌管理
1、佩戴工牌,应将工牌佩戴在上衣左侧胸口处。
2、上班时间,员工应于办公场所配挂工牌;
员工外出进行工作,应配挂工牌以示身份。
3、工牌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综合部备案;
综合部重新定制补发,每枚扣缴工本费10元;
因公损坏时应报请部门经理签证后,交综合部办理补发手续。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处分、解雇、或移交法办:
(1)戴工牌在外做不正当事情者。
(2)将工牌借给非公司人员,而在外破坏本公司名誉或肇事者。
(3)各部门经理应督促部门所属员工配挂工牌,并由综合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
对未佩带者或不规范佩带者予以警告、处罚。
违纪者所在部门经理负连带责任,本部
门任一员工一周内累计违纪三次的,对部门经理处以50元罚款,多人违纪或一人累计违纪5次以上的部门经理降级使用。
第七条:
办公行为规定:
1、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不要随意谈论别人,特别是本职工作以外的事,如有违反,一旦发现立即开除;
2、上班时间不得玩游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4、上班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化浓妆;
5、接待来访和业务洽谈,请在本办公室进行,私客不得在办公区停留;
6、不要随意使用其他部门的电脑;
同时,私客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准使用公司电脑:
7、所有电子邮件的发出,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以公司名义发出的邮件须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
8、未经总经理批准和部门经理授意,不得索取、打印、复印其他部门的资料;
9、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10、不论任何原因,不得随意调试科密机,一旦违反给予20元罚款;
11、请病假如无假条,一律视同为旷工,其他遵循相关规定;
12、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经理,各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经办公室、总经理审批;
13、各部门经理应督促部门所属员工配挂工牌,并由综合部负责追踪考核工作。
第八条办公用品使用
1、采购:
(1)综合部负责公司职能部门办公用品的购置。
(2)每月月底前各部门向综合部申报办公用品购置计划,经综合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置。
(3)办公用品的购置应货比三家,选择质优价廉者购买。
(4)购买办公用品要经审验后登记入帐。
2、使用:
(1)日常办公用品,均由各部门统一到综合事务部领取。
(2)对领用日常办公用品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自行赔偿。
(3)办公用品使用时本着节约的原则,爱惜使用。
第九条办公电话使用
1、各部门电话只开通市话,国内长话及国际长话一般不予开通。
如部门确因工作需要,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申请部门与综合部联系办理。
2、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配置的传真机每天24小时保持自动接收状态,各部门文员负责收发传真并做好登记工作,禁止其他人占用传真机线路打电话。
3、各部门配备的各种通讯器材主要用于公务,员工应少打、少接与公务无关的电话
4、公司的通讯设备的维护由综合部统一协调,各部门及使用人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通知综合部,不得随意拆卸。
5、公司一般不允许占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确有急事使用者,通话时间应简短,对于占用公司电话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者,部门主管应予以警告制止,两次以上者视通话时间长短给予话费双倍的罚款。
企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印章是企业职权方面的合法代表,一旦被滥用或盗用,都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
为了实现规范管理,正确使用印章,特制定本规定。
二、企业各类印章由指定部门专人保管。
三、企业公章、合同章由综合部负责管理,财务用章由财务部管理。
四、企业各类印章使用前,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流程签字认可,最后到指定部门保管人员处加盖。
五、使用企业印章要严格登记制度,包括印章类别、使用日期、事由、文件数量、经办人。
六、领导签署上报或下发的公文,需盖企业公章。
七、与外单位联系公事的信函,由总经理批准或授权综合部办理的,由综合部办理。
八、代表企业与外单位的协作、合同等,需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
九、不得在空白纸上或空白介绍信上加盖企业印章。
十、各类印章一般不得带出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用印,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详细登记后方可使用。
十一、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准手续用印,凡不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的,一律不得用印。
十二、因印章管理不严,或使用不当,或遗失,要追究印章管理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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