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江苏肿瘤医院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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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事宜。
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
1.2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提交的各项制度进行审核,并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1.3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实行表决制,表决通过的决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1.4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议相关科室须遵照执行。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到会者须向主任委员请假;
1.5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委员如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会议,则自动除名,并通报全院。
2医院感染管理科工作制度
2.1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2.2在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拟定全院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3定期督查全院相关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4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及本院《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制度》,加强医院消毒隔离管理,每季度一次对全院高危科室进行医院感染管理检查,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
2.5及时对住院病人进行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每年一次开展全院现患率调查,并进行医院感染病原菌及细菌耐药性监测,监测结果及时反馈临床。
汇总全院各种临床标本及感染病例标本的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
每季度向全院公布监测结果及送检情况;
2.6每季度向江苏省医院感染管理质控中心上报医院感染数据;
2.7出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或重大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分析原因,提出控制措施,并向院长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报告;
2.8加强专职人员业务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2.9开展有关感控知识宣传教育,对全院职工进行感控知识讲座,对新上岗医务人员及进修人员进行感控知识的培训及考核;
2.10监督医疗废物的规范管理,按国家要求正确处理医疗废物。
3临床感控网络人员工作制度
3.1病区医院感染管理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
临床、医技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感控网络医师、护士组成;
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消毒隔离制度等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3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送病原学检验及药敏监测,查找原因,并积极治疗病人,如实填写感染病例登记表,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发现法定传染病,须按规定报告,由保健科向有关部门报告疫情;
3.4临床感控网络人员必须参加每年一次的医院感染横断面调查;
3.5严格掌握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原则,做到合理用药;
3.6掌握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宣教;
3.7每季度一次对使用中消毒液进行有效性监测。
4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和教育制度
4.1新上岗医务人员、进修生、实习生培训
4.1.1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医、护、检、进修及实习人员)在上岗前,须经医院感染知识及有关制度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1.2培训内容: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相关内容,以及医院感染防控基础知识。
4.2感控网络人员培训
4.2.1感控网络人员必须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知识专科培训后,方可担任;
4.2.2每半年进行业务培训一次;
4.2.3培训内容: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监测、医院感染新知识、新进展、医院感染控制等医院感染管理知识。
4.3全院工作人员培训
4.3.1每年有针对性举办1—2场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班;
4.3.2对重点及高危科室适时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4.3.3培训内容:
标准预防、消毒灭菌、医疗废物管理及医院感染基础知识等;
4.3.4多重耐药菌的防控措施融入日常培训;
4.3.5每年一度宣传月营造“感控”文化氛围。
4.4专职人员培训
4.4.1科主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国家级的本学科专题培训;
4.4.2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省级本学科专题培训,并选择性参加有关学习班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4.4.3培训内容:
医院感染发展的新动态、微生物学、消毒学、多重耐药菌防控措施等知识。
4.5医院感染知识宣教
4.5.1通过医院的内网、宣传栏、入院须知等形式进行医院感染相关专业知识普及,为病人及陪护和探视者营造“感控”氛围,使他们主动参与“感控”工作。
5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和登记制度
5.1各病区有临床感控网络医师、护士各一名;
5.2临床医护人员认真学习《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按医院感染病例监测相关知识进行医院感染病例初步诊断;
5.3住院病人发生医院感染后,管床医师于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上报方式:
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电子病历、电话三选一),必要时在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活动记录本登记;
5.4医院感染专职人员与病区感控网络人员保持联系,在接到医院感染病例报告的24小时内,完成登记工作;
5.5发现同一病区存在三例或三例以上相同病原菌感染病例趋势,科室感控网络人员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由医院感染管理科上报主管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控医院感染暴发;
5.6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汇总、统计等监测工作,每季度一次向全院相关部门公布,并按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5.7各科室感控网络人员必须相对固定,若有变动应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6医院感染管理信息反馈制度
6.1正常情况感控监测结果每季度反馈一次,包括前瞻性目标性监测结果、高危科室感控监测结果、使用中消毒液监测结果;
6.2特殊情况适时做好信息反馈;
6.3发现Ⅰ类切口感染病例立即通知科主任,并与科主任共同查找原因;
6.4发现科室感染情况异常立即通知科主任,并协助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6.5发现监测结果异常时,立即通知相关科室,共同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
6.6信息反馈途径包括电话、书面及信息系统。
7医院感染暴发上报制度
医院感染暴发:
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医疗机构或其科室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或趋势时,各科室各负其责,按我院《院内感染暴发应急流程》执行。
7.1微生物室发现病区有医院感染暴发趋势,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病区和医院感染管理科;
7.2病区发现有医院感染暴发趋势时,第一时间按医院感染暴发应急流程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7.3医院感染管理科按暴发应急流程上报分管院长;
7.4一旦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或暴发趋势,医教科、护理部按应急流程要求执行,并做好防控工作;
7.5医院在调查明确医院感染暴发后,必须由医院办公室2h内向上级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8.1一般原则
8.1.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原则;
8.1.2医务人员着装整洁、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8.1.3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做到“二前三后”洗手或手消毒,脱手套后洗手;
8.1.4静脉注射时做到一人一针一带一垫一手消毒;
8.1.5根据物品性能选用合适的消毒灭菌方法。
8.2无菌技术原则:
执行江苏省肿瘤医院《无菌技术操作制度》
8.2.1无菌操作环境应清洁。
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扫地、更换床单等工作,减少走动,防止尘埃飞扬;
8.2.2无菌物品必须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且有明显标志;
无菌物品不可暴露于空气中,应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中;
无菌包外需标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有效期,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摆放;
棉织包布无菌包的有效期为7-14天(采用其他包装材料有效期按说明书),过期、受潮、污染必须重新灭菌;
8.2.3无菌操作前,工作人员要穿戴整洁,戴工作帽,口罩须盖住口鼻,帽子遮住头发。
使用一次性口罩,应每4-8小时更换;
8.2.4无菌操作时,应首先明确无菌区和非无菌区。
凡经过灭菌而未被污染的区域称无菌区,如已铺的无菌盘内面,已消毒的手术区和穿刺部位等;
进行无菌操作时操作者身体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距离;
取放无菌物品时,应面向无菌区;
取无菌物品时应使用无菌持物钳,手臂应保持在腰部和治疗台面以上,不可跨越无菌区;
避免面对无菌区谈笑、咳嗽、打喷嚏。
用物疑有或已被污染应予更换并重新灭菌;
8.2.5一套无菌物品只供一位患者使用,以防交叉感染。
8.3各单元消毒隔离技术必须执行江苏省肿瘤医院本单元《消毒隔离制度》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8.4医院常用物品清洗消毒方法
8.4.1体温计:
一用一消毒,用后流动水清洗擦干,500mg/L含氯消毒剂(盖盒)浸泡消毒30分钟,冷开水冲净、晾干备用;
8.4.2呼吸囊、氧气面罩等:
一次性使用物品不得重复使用;
复用物品一用一消毒,用后流动水洗净擦干,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ICU呼吸囊用EO灭菌包装急救备用);
8.4.3呼吸机湿化罐:
用后流动水冲洗、晾干,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湿化罐每周更换一次,湿化液每天更换;
(ICU可用EO灭菌包装备用);
8.4.4氧气湿化瓶:
用后流动水冲洗、晾干,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也可使用清洗消毒机90℃5分钟或93℃3分钟清洗消毒;
湿化瓶每周更换一次,湿化液每天更换;
使用一次性氧气湿化瓶,按产品说明书使用;
8.4.5注射器、输液器、手套、鼻导管、胃管、气管插管、引流管、吸痰管等一次性使用;
8.4.6开口器、舌钳、窥阴器:
用后去污,运送过程中保持湿润,由供应室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发放;
8.4.7止血带:
用25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晾干备用;
也可一患者一带;
8.4.8血压计、袖带、听诊器:
袖带每周清洗,晾干备用,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清洗、干燥后备用。
血压计、听诊器必要时用75%乙醇擦拭消毒;
8.4.9治疗盘每日清洁,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
8.4.10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微量泵等必要时用75%乙醇擦拭消毒。
9无菌技术操作制度
9.1无菌持物钳(镊)的使用
9.1.1经压力蒸汽或环氧乙烷灭菌后干燥保存;
9.1.2启用持物钳(镊)须注明日期、时间;
9.1.3每只容器中只能放置一把持物钳(镊),以免在使用中相互碰撞而发生污染。
根据使用频率的不同,每4~6小时更换1次;
9.1.4使用时手牢固地控制在镊子上l/3部分,不能任意超越、触摸其他部位;
9.1.5持物钳(镊)的高度应保持在本人的胸部水平,不可随意甩动;
9.1.6无菌持物钳用后应立即放回容器中,尽量减少污染机会。
如必须远距离夹取无菌物品,应将持物钳(镊)连同容器一并移至操作地点;
9.1.7无论采取何种保存方法,只要疑有污染应随时更换。
9.2无菌容器的使用
9.2.1操作中应注意不可跨越无菌区;
9.2.2取出无菌物品后,应注意用毕及时将盖盖严,防止发生“开口”现象;
9.2.3拿(持)无菌容器时手托底部,不可触及容器边缘或无菌面。
9.3穿无菌手术衣
9.3.1传递腰带时注意手不要碰触他人;
9.3.2穿好无菌手术衣后再戴无菌手套,双手举在胸前;
9.3.3腰以下和背后应视为非无菌区,胸前、腰以上和肩以下为无菌区,双手不可触摸非无菌区和非无菌物品。
9.4戴无菌手套
9.4.1打开手套包布,两只手套同时取出;
9.4.2对准五指戴上一只手套,再用已戴手套的手指插入另一只手套的反折部内面,戴上另一只手套;
9.4.3将手套反折部翻套在工作服衣袖外面,然后用无菌盐水将手套上的滑石粉冲洗干净。
9.5换药、拆线、敷料更换术
9.5.1换药时应避开晨护、探视、开饭和病室卫生打扫时间;
9.5.2接触病人前应洗手、戴口罩、帽子、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
9.5.3换药时应先无菌切口后感染伤口顺序进行换药,连续为不同患者换药时,在两患者之间认真做好手卫生;
9.5.4较大伤口或特殊伤口换药应有护士协助,换药中如需增添敷料等用品时,应请他人代取或洗手后再取;
9.5.5拆线时勿使原来暴露于皮肤外面的缝线进入皮肤针眼内。
10消毒灭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医院感染管理原则:
凡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
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10.1复用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程序:
使用后器械应先去污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其中感染病人使用的器械,应先预消毒后彻底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10.2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
根据物品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原则上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对不耐热的各种导管、精密仪器等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消毒内窥镜用2%戊二醛或氧化电位水流动浸泡消毒;
10.3消毒或灭菌物品更换频率:
体温表一用一消毒,含氯消毒液每日更换;
连续使用的一次性吸氧装置、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螺纹管等器材每周消毒或每病人更换,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湿化液应用无菌水,每天更换;
10.4化学消毒剂或灭菌剂使用注意事项:
根据情况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
使用化学消毒剂或灭菌剂必须了解其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因素,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浸泡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10.5环境及物体表面消毒:
10.5.1空气:
强调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动态消毒器消毒或紫外线消毒;
10.5.2床单元:
适时消毒,终末25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0.5.3电脑、电话和各种仪器:
必要时75%乙醇擦拭消毒;
10.5.4地面:
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地面有血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时先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适量倒在污染地面覆盖30分钟后,再进行擦拭,
10.5.5拖地工具:
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备用;
10.6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0.6.1供应室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灭菌合格率必须达100%;
不合格物品杜绝进入临床使用。
具体要求见WS310.3-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剂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10.6.2使用中消毒剂、灭菌剂监测:
使用中消毒剂每季度监测一次,
10.6.3使用中灭菌剂每月监测一次;
10.6.4紫外线消毒:
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得低于90uw/cm2,使用中灯管照射强度不得低于70uw/cm2,凡低于70uw/cm2立即更换;
10.6.5各种消毒后内窥镜(如胃镜、肠镜、喉镜、气管镜等)及其它消毒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
10.6.6各种灭菌后内窥镜(如腹腔镜、膀胱镜、胸腔镜等)、活检钳和灭菌物品,必须每月进行监测,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
1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1.1医院感染管理科
11.1.1对首次进入医院的所有一次性无菌输液(血)器、注射器有权进行消毒质量抽查验收,抽查所购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证件是否齐全;
11.1.2有权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产品质量及使用和回收处理进行监督检查。
11.2设备科
11.2.1所有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11.2.2各科室可按照本科室的需求向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由设备科对其生产厂家索取并验收以下证件: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必要时要求厂家提供样品抽检,合格后送临床试用;
符合要求后,购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供临床使用;
11.2.3首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做到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量验收,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批号、产品检验合格证、消毒或灭菌日期、出厂日期和有效期;
11.2.4建立登记帐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的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期限及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11.2.5随药品、造影剂等配备的一次性输液(血)器、注射器、穿刺针等,必须同时检查验收其上述一次性物品的各种证件(同第2条规定);
11.2.6进口的各种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必须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新产品注册证》;
11.2.7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设清洁的库房独立存放,专人负责。
存放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距屋顶≥50cm,并管理制度上墙;
11.2.8杜绝将未注明出厂日期及有效期、过期、破损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发放到临床。
11.3临床科室
11.3.1临床医务人员在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注意其有效期及包装是否破损,遵守无菌操作原则,避免污染;
11.3.2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时,若暴发发热、感染暴发趋势,应立即停止使用,保存好样本并做好微生物送检培养,按规定登记以下内容:
发生时间、种类、患者的临床表现、结果、所涉及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批号,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和采购部门,协助医院做好调查检测工作;
11.3.3使用后的输液(血)器、注射器等一次性无菌器具作为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
12消毒药液使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2.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液进行监督管理;
12.2医院感染管理科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液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对存在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12.3采购部门采购时,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消毒灭菌药液进行审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卫生许可等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的质量并登记;
12.4使用部门应准确掌握消毒灭菌药液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采购部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
12.5使用中消毒液,注明更换日期及失效期,按消毒液说明做好有效浓度监测;
12.6使用中消毒液,每季度进行细菌染菌量监测;
12.7使用中灭菌剂,每月进行细菌染菌量监测。
13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130号)精神,就防控多重耐药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耐甲氧西林表皮葡萄球菌(MRSE),耐万古霉素肠球菌(VRE),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细菌】在医院内传播做好多部门联合协作,定期由医院感染管理科牵头召开联席会。
制度如下:
13.1微生物实验室
13.1.1微生物实验室对临床送检标本进行细菌培养、鉴定、药敏,及时诊断;
一旦明确多重耐药菌感染,立即通知临床科室及医院感染管理科;
13.1.2发现某科室在短时间内出现3例及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时,立即报告检验科科主任、医院感染管理科、医教科,并及时通知临床科主任;
13.1.3指导临床科室规范采集微生物培养标本,标本的质量控制及标本合格率的统计工作;
13.1.4微生物实验室对临床送检标本培养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每季度)为临床提供耐药菌的趋势与抗菌药物敏感性报告;
13.2药剂科
13.2.1药剂科认真执行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制度;
13.2.2认真执行抗菌药物临床预警机制;
13.2.3临床药师应根据药敏结果指导临床医师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13.3临床科室(医教科)
13.3.1临床科室应加强送检,并追踪检验结果;
13.3.2对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根据药敏结果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13.3.3明确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例时,及时下达隔离医嘱,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13.3.4短时间内出现3例及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时,立即报告医教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及时通知临床大科主任。
13.4医院信息科
13.4.1医院信息科能够保证各部门之间信息系统畅通,支持相关信息快捷获得;
13.4.2根据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流程,做好抗菌药物使用权限信息化管理。
13.5医院感染管理科
13.5.1医院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努力通过多渠道获得相关信息;
13.5.2每天查询微生物室对临床送检培养标本的结果,及时发现耐药菌感染病例;
13.5.3对临床科室做好相关性消毒隔离指导工作;
13.5.4做好目标性患者消毒隔离措施落实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13.5.5相关感控工作明确责任(做好“多重耐药菌临床通知单”的床位医师和护士长签名)。
各部门都应认真执行以上制度,制度落实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
14突发感染性疾病事件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4.1凡被疑似为突发感染性疾病者,一律实施全方位的隔离(包括已发病者和有密切接触史但尚未发病者),并完善报告制度;
当属于法定传染病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报告;
14.2严格执行隔离区域(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的划分。
各区的物品必须严格分开;
14.3隔离室必须设有卫生设施,室外要有缓冲区,有必需的隔离用品;
对临床诊断病人与疑似病人分别住不同的病区;
疑似病人必须住单人病房;
14.4隔离期限的设定,根据权威部门明确规定执行;
14.5严格控制探视人员数量,探视者必须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方可进入;
14.6凡参加防治的临床工作人员、实验工作人员与疫情监管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14.7过程遵照《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住院肿瘤患者处置流程》和《传染病预防隔离制度》实施。
15传染病预防隔离制度
15.1隔离标志
空气隔离——黄色标记
接触隔离——蓝色标记
飞沫隔离——粉色标记
15.2隔离区域划分
15.2.1清洁区:
凡未和病人直接接触、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如更衣室、库房、值班室、配餐室等;
15.2.2潜在污染区:
凡有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如病区的走廊和化验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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