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计通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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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位、场所及设施内容
交通
出入口、园路、台阶、坡道、停车场、园桥、广场、车站
建筑
游客中心、餐厅、茶室、小卖部、医护中心、演艺剧场、展厅、观光塔、公厕
小品
亭、廊、榭
设施
公用电话、直饮机、导引标志、提示系统、健身器械、座椅、扶手、自动售货亭、自动售票(检票)设施、导游图等。
构造
铺装材料、细部处理
绿化
植物
6.3.1出入口
所有通往主要出入口及无障碍出入口的人行道,都需要为视觉及肢体残障人士提供一个安全、直接、平整的无障碍通道。
(1)入口或无障碍出入口的无障碍通道,推荐路宽为1800mm,最小值为1200mm,由防滑材料构成。
(2)无障碍通道路线设计应简洁,避免与车行路线交叉。
(3)当无障碍通道路线与车行路线交叉的情况下,应控制合适的坡道坡度,并且须设置显著色彩或特殊铺装加以提示。
(4)人行道的纵坡坡度不应超过1:
20(5%)。
当地形陡峭必须设台阶时,附近应设坡道。
(见图6.3.1.4)
图6.3.1.4
(5)当通往主入口或无障碍入口的坡道长度大于30米时,建议每30米设置一休息平台。
(6)休息平台应设于无障碍通道的一侧,不影响正常通行,平台面积不少于1200x1200mm,其中包括座凳和轮椅停放的空间。
6.3.2停车场
(1)无障碍停车位距离主要出入口或无障碍出入口应在30米之内。
(2)距出入口最近的停车位置,应划为无障碍专用停车位。
(3)在多层或地下停车库中,应在最易接近处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4)无障碍停车位的地面应平整、坚实、不积水,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
50。
(5)停车车位的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0mm的轮椅通道。
(6)设有指定的、受保护的无障碍通道,从无障碍停车位直接通往园区主要出入口或无障碍出入口。
(7)停车车位的地面,应涂有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在停车车位的尽端设无障碍标志牌。
(见图6.3.2.7)
图6.3.2.7
(8)无障碍停车位数目比例建议如下:
表6.3.2.8
停车场车位总数
应设无障碍停车位数目
1-50
1
5-150
2
15-250
3
251-350
4
351-450
5
450以上
6
注:
如为长者和残障人士而设的公园项目,建议无障碍停车位的数目应多于以上的配额。
6.3.3园内道路
公园中无障碍道路设计应结合园林景观设计自然组织,增加道路趣味性,避免形式过于呆板,影响公园景观质量。
(1)主要园路应具有引导游览的作用,设盲道及盲文指示牌,易于识别方向。
(2)条件允许情况下,道路及人行路的纵坡坡度不应超过1:
20。
(3)只要有可能,尽量保持道路平缓,将坡度控制在最小值。
(4)当高差变化较大,1:
20的纵坡坡度无法满足,必须设台阶的情况下,应妥善设计坡道,使坡道通行长度尽量短,方便残障人士使用。
(5)当人行道侧面凌空,或路边坡横向坡度大于3:
1时,须明确边界的边缘,围栏下应设≯150mm的安全挡墙,以提醒视觉障碍人士。
(见图6.3.3.5)
图6.3.3.5
(6)当道路侧面高差超过460mm的情况下,建议设置扶手或围栏。
(见图6.3.3.6)
图6.3.3.6
6.3.4坡道
当纵坡坡度超过1:
20时,须设坡道且应满足以下标准:
(1)坡道坡度最大不宜超过1:
12,且单段坡道长度不得超过9m,超过9m时设休息平台。
(2)当空间足够时,首选设计坡度为1:
15。
(3)因受场地限制新建或改建的园路,坡道采用1:
10-1:
8的坡度时,其水平长度、高度、扶手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宜设计成弧形。
(5)坡道两侧应设高0.65m和0.85m两道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宜设高不小50mm的坡道安全挡台。
(见图6.3.4.5)
图6.3.4.5
(6)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1500mm。
(7)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表6.3.4.7的规定
表6.3.4.7
位置
坡度
宽度
室外通路
1:
20
≥1.50
困难地段
10
≥1.20
(8)坡道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6.3.4.8的规定。
表6.3.4.8
16
12
8
最大高度(m)
1.50
1.00
0.75
0.60
0.35
水平长度(m)
30.00
16.00
9.00
6.00
2.80
(9)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不应光滑。
6.3.5台阶
无障碍楼梯与台阶设计要求应符合表6.3.5的规定:
表6.3.5
类别
设计要求
形式
•应采用有休息平台的直线梯段和台阶(见图6.3.5.1);
•不应采用无休息平台的楼梯和弧形楼梯(见图6.3.5.2);
•不应采用无踢面和突缘为直角形踏步(见图6.3.5.3)。
•宽度最小值为1200mm;
•一般设计值应大于1500mm。
•室外台阶超过3步者,须设扶手;
•扶手应两侧设置,且连续、光滑;
•当室外台阶宽度大于2400mm时,建议在中央设置扶手。
扶手
踏面
•应平整、稳固、防滑;
•明步踏面应设不小于50mm的安全挡台(见图6.3.5.4);
•台阶前沿应明显区别,由明亮的色彩,或者(包括)不同的材质来区分。
盲道
•楼梯所有台阶的踏面都应有拐杖可探测的纹理;
•距踏步的起点和终点25-30cm应设提示盲道(见图6.3.5.5)。
尺寸
•室外台阶踏步的最小宽度为300mm,最大高度为140mm。
图6.3.5.1图6.3.5.2
图6.3.5.3
图6.3.5.4图6.3.5.5
6.3.6公园内建筑物、室内设备
无障碍部位:
建筑入口、建筑内部残疾人有使用要求的房间和场所:
观演区、表演区、公共电话、饮水器等相应设施。
6.3.6.1建筑入口
(1)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
图6.3.6.1.1
(2)公共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3)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应符合表6.3.6.1的规定。
入口平台宽度
表6.3.6.1.3
建筑类别
入口平台最小宽度(m)
1.城市园林中大、中型公共建筑
≥2.00
2.城市园林中小型公共建筑
(4)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5)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符合表6.3.6.1.5的规定(见图6.3.6.1.a及图6.3.6.1.b)。
图6.3.6.1.a小型公建门厅门扇间距
图6.3.6.1.b大、中型公建门厅门扇间距
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
表6.3.6.1.5
门厅门扇间距最小宽度(m)
6.3.6.2通道、走道及地面
(1)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应符合表6.3.6.2的规定(见图6.3.6.2)。
轮椅通行最小宽度
表6.3.6.2
轮椅通行最小宽度最小宽度(m)
1.大型公共建筑走道
≥1.80
2.小型公共建筑走道
3.检票口、结算口轮椅通道
≥0.90
4.建筑基地人行通路
图6.3.6.2走廊、通道最小宽度
(2)人行通路和室内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松动和不积水。
(3)使用不同材料铺装的地面应相互取平,如有高差时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
(4)人行通道和建筑入口的雨水箅子不得高出地面,其孔洞不得大于15mmx15mm。
(5)门扇向走道内开启应设凹室,凹室面积不应小于1.30mx0.90m(见图6.3.6.2.5)。
图6.3.6.2.5走道的凹室
(6)从墙面伸入走道的突出物不应大于0.10m,距地面高度应小于0.60m。
(7)主要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与地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80m。
2.走道两侧应设扶手。
3.走道两侧墙面应设高0.35m护墙板。
4.走道及室内地面应平整,并应选用遇水不滑的地面材料。
5.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应为弧墙面或切角墙面。
6.走道内不得设置障碍物,光照度不应小于120lx。
(8)在走道一侧或尽端与其他地坪有高差时,应设置栏杆或栏板等安全设施。
6.3.6.3门
供残疾人使用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自动门,也可采用推拉门、折叠门或平开门,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见图6.3.6.3.1)。
(2)在旋转门一侧应另设残疾人使用的门。
(3)轮椅通行门的净宽应符合表6.3.6.3的规定。
门的净宽
表6.3.6.3
类别
净宽(m)
1.自动门
≥1.00
2.推拉门、折叠门
≥0.80
3.平开门
4.弹簧门(小力度)
(4)乘轮椅者开启的门扇,应安装视线观察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应安装高0.35m的护门板(见图6.3.6.3.4)。
(5)门扇在一只手操纵下应易于开启,门槛高度及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
图6.3.6.3.1门把手一侧墙面宽度(mm)图6.3.6.3.4
6.3.6.4电梯及升降平台
(1)在公共建筑中配备电梯时,必须设无障碍电梯。
(2)候梯厅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6.3.6.4的规定。
表6.3.6.4
设施类别
设计要求
深度
候梯厅深度大于或等于1.80m。
按钮
高度0.9-1.10m。
电梯门洞
净宽度大于或等于0.90m。
显示于音响
清晰显示轿厢上、下运行方向和层数位置及电梯抵达音响。
标志
1.每层电梯口应安装楼层标志。
2.电梯口应设提示盲道。
(3)残疾人使用的电梯轿厢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6.3.6.4.a规定
表6.3.6.4.a
电梯门
开启净宽度大于或等于0.80m。
面积
1.轿厢深度大于或等于1.40m。
2.轿厢宽度大于或等于1.10m。
扶手
轿厢正面和侧面应设高0.80-0.85m的扶手。
选层按钮
轿厢侧面应设高0.90-1.10m带盲文的选层按钮(见图6.3.6.4.3)。
镜子
轿厢正面高0.90m处至顶部应安装镜子。
显示与音响
轿厢上、下运行及到达应有清晰显示和报层音响。
图6.3.6.4.3电梯轿厢选层按钮
(4)只设有人、货电梯时,应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服务。
(5)供乘轮椅者使用的升降平台因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入口、大厅、通道等地面高差处,进行无障碍建设或改造有困难时,应选用升降平台取代轮椅坡道(见图6.3.6.4.5)。
2.升降平台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x0.90m,平台应设扶手或挡板及启动按钮。
图6.3.6.4.5升降平台
6.3.7公园内运动设施
园内的运动场所分为专用运动场和一般的健身运动场。
专用运动场除应按其技术要求由专业人员进行设计,还应考虑无障碍的可达性,(详见运动设施专项部分。
)健身运动场的无障碍设计要点如下:
(1)不允许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穿越运动场地。
(2)地面宜选用平整防滑适于运动的铺装材料,同时满足易清洗、耐磨、耐腐蚀的要求。
广场铺装以硬质材料为主,不宜采用无防滑措施的光面石材、地砖、玻璃等。
(3)室外健身器材要考虑残障人士的使用特点,要采取防跌倒措施。
适合残障人士使用的活动器械,其设计应尺度适宜,避免被器械划伤或从高处跌落,可设置保护栏、柔软地垫、警示牌等。
(4)休息区布置在运动区周围,座椅及直饮水装置(饮泉)应考虑无障碍设计。
(5)保证适度的灯光照度。
6.3.8公厕
(1)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6.3.8.1的规定。
表6.3.8.1
入口
应符合本指南6.3.6.1章节的有关规定。
门扇
应符合本指南6.3.6.3章节的有关规定。
通道
地面应防滑和不积水,宽度不应小于1.50m。
洗手盆
1.距洗手盆两侧和前缘50mm应设安全抓杆。
2.洗手盆前应有1.10mx0.80m乘轮椅者使用面积。
男厕所
1.小便器两侧和上方,应设宽0.60-0.70m、高1.20m的安全抓杆。
2.小便器下口距地面不应大于0.50m。
无障碍厕位
1.男、女公共厕所应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
2.新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1.80mx1.40m(见图6.3.8.1)。
3.改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2.00mx1.00m(见图6.3.8.2)。
4.厕位门扇向外开启后,入口净宽不应小于0.80m,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5.坐便器高0.45m,两侧应设高0.70m水平抓杆,在墙面一侧应设高1.40m的垂直抓杆(见图6.3.8.3)。
安全抓杆
1.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
2.安全抓杆内侧应距墙面40mm。
3.抓杆应安装坚固。
图6.3.8.1新建无障碍厕位图6.3.8.2改建无障碍厕位
图6.3.8.3坐便器两侧固定式安全抓杆
(2)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6.3.8.2的规定。
表6.3.8.2
设置位置
公园的主要地段,应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1.应符合本指南6.3.6.3章节的有关规定。
2.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插销。
≥2.00mx2.00m。
坐便器
坐便器高应为0.45m,两侧应设高0.70m的水平抓杆,在墙面一侧应加设高1.40m的垂直抓杆。
两侧和前缘50mm处应设置安全抓杆。
放物台
长、宽、高为0.80mx0.50mx0.60m,台面宜采用木制品或革制品。
挂衣钩
可设高1.20m的挂衣钩。
呼叫按钮
距地面高0.40-0.50m处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6.3.9售票机
(1)位于无障碍通道一侧,无障碍通道可以直接通达。
(2)投币操作区高度≯900mm,并且易于单手操作。
(3)各项操作提示用显著字体、色彩加以区分。
(4)设有盲文提示,建议设语音提示。
6.3.10公用电话亭
(1)城市园林、绿地区域内的公用电话亭,每处必须保证至少设置一部无障碍电话。
(2)无障碍电话的话机和投币孔的高度不得超过1200mm。
(见图6.3.10.1)
(3)当设有隔板和休息空间时,每个电话间的宽度≮760mm,隔板高度应≮2.00m,地面到搁板净高≮685mm(见图6.3.10.1)。
(4)电话应设于通道一侧,行进通道中应避免障碍物,否则,应有清晰指示,应留有轮椅自由移动回旋的足够空间(见图6.3.10.1)。
(5)公用电话的灯光照度应至少为100lux。
(6)无障碍公用电话应清晰标有无障碍国际通用标识(见图6.3.10.2)。
(7)当公用电话超过一部时,应设置听觉障碍人士或聋人使用的专用电话(如:
设有助听器或音量调节装置),并且用国际通用标识清晰表明。
(8)当多部公用电话并排设置时,应设有专门为听觉障碍人士或聋人使用的可视电话。
图6.3.10.1
图6.3.10.2
6.3.11长凳、野外桌
(1)室外长椅或座凳应设于通道一侧坚实的地面上,铺装应平整、防滑。
(2)固定座椅应设有舒适的靠背和扶手方便身体移动,座凳高度介于400mm与450mm之间(见图6.3.11)。
(3)座椅侧边应设轮椅停留空间,宽度为1200mm,最小值为1050mm(见图6.3.11)。
(4)室外野餐桌设点,应设置无障碍野餐桌,有无障碍通道可以直接通达。
(5)野餐桌应设于平整、坚实地面上。
(6)桌下空间应有700mm的净高,宽度至少760mm。
图6.3.11
6.3.12饮水处
(1)室外公用饮水处应安全设置,并且保证膝下空间有700mm的净高,以方便轮椅活动。
(见图6.3.12)
(2)当饮水处设于凹处(如:
在一个凹室中),应保证其空间的宽度≮760mm。
(3)出水口的高度不超过900mm,并且易于单手操作。
图6.3.12
6.3.13引导、警示标志
无障碍通道、停车车位、建筑入口、公共厕所、电话亭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与走向,应设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牌(详见无障碍标志篇)
6.3.14扶手
(1)当超过三步台阶时应在台阶两侧设连续扶手。
(2)观景平台或观演台的扶手设计应通透,使坐轮椅的人能够透过栏杆看到前方。
(3)扶手设置距离车行道边缘应>1.00m。
(4)坡道、台阶及楼梯两侧应设高0.85m的扶手;
设两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应为0.65m。
(5)扶手起点与终点处外延伸应大于或等于0.30m(见图6.3.14.5)。
图6.3.14.5
(6)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0.10m,栏杆式扶手影响下成弧形或延伸到地面上固定(见图6.3.14.6)。
图6.3.14.6
(7)扶手应安装坚固,外表平滑,设计易于抓握,直径不超过50mm,俯首内测距墙体距离应为40-50mm(见图6.3.14.7)。
图6.3.14.7
(8)安装在墙面的扶手托件应为L形,扶手和托件的总高度宜为70-80mm(见图6.3.14.8)。
图6.3.14.8
(9)高差变化大时,距离扶手起始处0.3-0.5m处应设警戒标志。
(10)附近有景点时,扶手的起点与终点处应设盲文说明牌。
6.3.15园路铺装
采用方便行进的铺装材料,其表面应平整、防滑,铺装材料接缝宽不超过5mm,板缝竖向高差不超过2mm。
以减小绊倒危险,使残障人士行进顺畅(见图6.3.15)。
图6.3.15
(1)所有的铺装都应易于排水。
(2)排水箅子应设于人行道的一侧,箅子方向应与行进方向垂直,并且开口宽度不得超过13mm。
(见图6.3.15.2)
图6.3.15.2
(3)所有的台阶用防滑材料且前沿用高反差材料加以突出。
(4)所有坡道表面材料必须坚实且防滑(例如:
与行人方向相垂直设纹理)
(5)扶手和栏杆应是连续的、平滑的,并且易于维护。
(6)与斜坡或楼梯毗连墙壁的过渡应平整。
(7)步行道铺装最好是平整的,当使用块状铺装时,垫层必须坚实,稳定。
6.3.16排水沟
(1)排水明沟应远离道路及活动场所,若距离较近,应在明显设警示标识。
(2)覆有水箅的排水沟,水蓖铺盖应平整,衔接缝宽度不得超过13mm,且开口方向应与行进方向垂直。
6.3.17园林植物
园林中,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的选择和设计应考虑到残障人士的多方面需求。
举例来说,芬芳植物的设置可引起视觉残障人士的兴趣,而有刺或分枝点低的植物应避免设于道路两侧。
(1)毗邻繁忙人行道的种植床边缘,应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路缘石。
(2)场地内应保证有至少2000mm的树木枝下净空,2200mm为建议值(见图6.3.17.2)。
(3) 路面范围内,乔、灌木枝下净空不得低于2200mm。
(4)临近行进盲道一侧绿地,种植点距路缘石500mm范围内不能栽植分枝较多的伞状灌木以及分至点分枝点低于2200mm的高大乔木。
(5)游人正常活动范围内(如临近坡道、扶手周边)不应选用枝叶有硬刺或枝叶形状呈尖硬剑、刺状以及有浆果或分泌物坠地的种类。
(如火棘、黄刺玫、云实、锦鸡儿、刺五加、猥实、蓖麻、铁海棠、枸骨、沙棘、蔷薇类、月季类、山毛榉科植物、鼠李科植物、小檗科植物、仙人掌类植物、芸香科部分植物。
。
)
(6)在盲道所经区域不宜种植有刺植物,若为改造项目,在有其他通道的基础上,此处可不设盲道,必须要设的,植物最外围枝干距盲道距离应在500mm以上。
图6.3.17.2
6.3.18街道家具及自动售货机
(1)所有的街道家具,包括灯具、指示牌、自动售货机等,都应设在街道的一边以不影响残障人士行动和视线为前提。
(2)当可能的情况下,应沿人行道设适当宽度的、连续、安全的设施带,或者设于无障碍出入口的一侧,诸如灯具、自动售货机等设于其上。
(3)设施带宽度的最小值为600mm,而且用不同形式铺装与人行道加以区分。
(见图6.3.18)
图6.3.18
6.3.19垃圾箱
垃圾桶设置应不影响游人通行,并且方便各种残障人士使用。
(1)在人流较大路段,垃圾桶应有足够容量容纳预期垃圾数量,避免垃圾外溢形成影响残障人士安全行进的隐患。
(2)在开放场所,诸如公园、郊野、海滩或其他野营地的垃圾桶,应安全的设置于坚定、平整的地面上。
(3)垃圾桶设置中心距盲道边缘≮600mm。
(4)垃圾桶若设盖子,应易于单手操作,并且桶体高度不超过1050mm(见图6.3.19)。
图6.3.19
6.3.20垂直电梯、游览车、缆车
(1)当需要设垂直电梯时,须参照无障碍电梯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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