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借鉴运输管理制度doc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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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专责人具体落实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2、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3、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主管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技术资料,制定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组织操作和维修人员认真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操作设备。
在使用初期,主管技术人员应经常检查运转情况,及时向设备部门反馈信息。
4、使用单位必须对在用各类设备制定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并组织司机和维修工认真学习,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必须达到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原理、懂设备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判断和处理故障)的要求。
5、设备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和岗位责任制,合理使用设备,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6、交接班时坚持10-15分钟的互检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班中要随时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油标油位,仪表和信号的指示,按照巡回检查制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7、设备润滑必须按照润滑五定(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机械润滑油质适合,油量适当、油质清洁、润滑系统工作正常。
8、A类设备应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和工作定额,定期进行精度、性能的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必须及时进行调整和检修。
9、设备运转时,应严格控制油品使用中的温度,滑动轴承不超过65℃,滚动轴承不超过75℃。
10、发现设备漏油、渗油时,要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并加以处理,应时刻保持良好的密封和润滑。
11、在粉尘多、空气潮湿、有害气体存在的井下,要防止油品受到污染而变质。
为加强各矿井运输设备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和运输设备正常运行,认真落实运输设备“零影响”的管理理念,确保各单位在设备管理上能够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运转。
根据本矿矿井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设备管理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划分
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对运输设备检修工作,要明确划分出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职责。
二、设备检修管理规定
1、定期预防性检修
①根据设备使用情况,日常检查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针对大型固定设备进行预防性检查检修工作。
②每月至少停产检修一次,根据检修项目及工作量情况,具体确定检修时间,检修时间不少于一个班。
③每月26日前由运输组组长织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当月停产检修计划,确定检修项目,根据检修项目编制停产检修材料计划,检修项目安全技术措施。
④检修前一天,由相关领导织召开检修预报会议,具体落实检修项目人员、材料、工具、措施等准备情况。
⑤较大的停产检修项目(如大型固定设备),由机电科组织验收,一般检修项目由队组组织检查验收。
⑥每个检修项目结束后,要有专人对检修相符进行检查验收。
⑦检修全部结束后,机电科负责整理停产检修资料并存档。
资料包括停产检修计划、检修措施、检修验收报告等。
2、日常检修
①对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强力皮带、煤流系统设备),每天检查一次,检修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②各队组根据主煤流设备检修时间,对分管范围内的设备进行日常检修工作。
③检修结束后,由检修负责人填写日常检修记录。
三、检修项目验收管理
1、验收标准和方法
①验收标准:
根据《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设备使用说明书、机电运输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②验收方法:
在检修人员(或包机人)在场的情况下,负责检查验收人员根据自己的验收内容、职责、时间到各检修地点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
通过现场询问、查看检修记录等方法落实检修情况,确认检修合格,检查验收人员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离开现场。
凡发现检修检查不合格或内容不全的要及时重新检查检修,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检修记录及检修技术档案的管理:
各机电设备使用管理单位队长负责,建立本单位的检修记录。
检修班主要检修情况及检修内容由检修班长记入检修记录,每台设备的检修情况由包机负责人填入设备检修记录,每月更换一次检修记录,更换下的检修记录由技术员负责整理每台设备的检修履历档案,存档管理。
大型设备的检修,由包机人整理检修记录后,上报机电科分管业务的技术人员或科长登记备案。
大型固定设备(主副井绞车)的档案分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两种,此项工作由机电科和各队机电队长负责人分别建立和完善,同时备份,并对参与相关设备管理的机电管理和机电技术人员共享。
(三)运输设备检测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对检测设备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测设备能力达到规定要求,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使用的所有检测设备。
3职责
质量部门负责检测设备的日常管理。
4检定/校准
4.1质量部每年编制检测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4.2当检测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动、报废)时,质量部对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更改。
4.3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范围、制造单位建议、使用频繁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由质量部门确定。
4.4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的调整。
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量部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4.5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测设备,经质量负责人同意,可超周期使用。
已经工作结束后,立即组织检定、校准。
同时根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比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4.6质量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15天把将到期的检测设备送到具有检定资格的检定机构或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4.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量部进行统计归档。
5计量标志的管理
5.1本公司对检测设备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设备贴上检定合格的标志,以表明其状态。
5.2标志的种类、用途
A)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对比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均用合格证(绿色)标识。
B)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设备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C)已损坏,或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或暂不使用的检测设备用红色标识。
5.3检测设备标识,由质量部根据证书填写相应内容,交使用部门粘贴。
6维护保养
6.1使用人员对检测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
6.2万元以上精密、贵重、大型检测设备和影响检测结果的主要检测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应专人保管、维护保养。
7暂停
暂不使用的检测设备,使用部门通知质量部加贴相应的标志。
8不合格处理
8.1检测设备在使用时有过载或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检定、校准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或超出规定极限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明显标识。
8.2对检测设备存在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而对过去进行的检测所造成的影响进行检查、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9报废
9.1检测设备经过多年使用或因故损坏致使无法满足检定、校准要求而又无法修复者,标准物质超过有效期者,由使用部门向质量部提出申请,经质量部同意,可给以报废。
9.2报废的检测设备由办公室组织处理。
(四)运输安全设施检查试验制度
一、斜井提升连接装置检查试验
1、提升钢丝绳与提升容器连接装置(简称钩头)使用卡子形结构。
由于U型卡子螺母易松动脱落而发生钢丝绳抽脱跑车事故,因此当班运输安全值班员必须在接班后检查钩头1次,如发现卡子螺母松动时必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安排人员采取措施进行紧固后才能开始运输提升作业。
当班信号把钩工在岗责任人必须随时保证每个钩头不少于4副卡子并保证钩头护绳环完好,如班中出现不完好的现象,应报告带班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保证运输作业安全。
2.斜巷运输的提升钢丝绳钩头在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用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钩头卡子和所夹钢丝绳无松滑现象为合格,否则由机电管理部门安排人员根据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斜巷运输所使用的矿车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必须是符合国家煤矿斜巷运输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
在运输提升作业中,当班运输安全值日员必须对所使用的矿车连接环(三环链)和矿车插销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裂纹或严重变形现象时,则应停止使用,并交机电管理部门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4、斜巷运输所使用的矿车连接环、链和插销等,在使用后每两年,必须交由矿机电管理部门逐个以两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超过0.2%时,不得使用。
二、钢丝绳检查试验:
(1)所有钢丝绳要有出厂合格证和合乎要求的试验证明书。
(2)每天必须有专人检查一次钢丝绳。
(3)保管超过一年的钢丝绳悬挂前作一次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以后每六个月作一次拉断、弯曲试验,要求不合格的钢丝绳断面积和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不能达到6%,否则不能使用、使用中旧绳钢丝断面积与新绳钢丝断面积之比不能达到25%,否则应更换,韧性大于或等于特号绳的标准要求,安全系数要求大于等于9,小于7更换。
钢丝绳直径小于10%更换,钢丝绳有死弯,受过猛烈拉力时更换。
钢线变化、锈皮、点蚀麻坑严重时更换。
三、过流、无压、欠压释放继电器试验:
(1)完整、灵敏、动作可靠。
(2)整定值应在规定范围内。
(3)每一年进行一次校验,并作好记录及资料存档工作。
(4)由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鉴定。
四、过卷开关动作整定值:
(1)过卷开关动作灵敏、可靠
(2)安装位置符合规定要求,保证在超过0.5米时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五、过卷装置试验:
(1)保证该装置动作灵活、可靠。
(2)保证最大速度超过15%时,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六、限速凸轮板测定试验:
(1)应合乎设计要求,动作准确、可靠。
(2)旋转角度不应小于270度,达到终端位置时速度不超过2米/秒。
(3)每一年进行一次校验测定,并作好记录及资料存档工作。
七、闸瓦过磨损保护试验:
(1)动作灵敏、可靠,安装要适当。
(2)超限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
(3)保证间隙在2—3毫米之间。
(4)每日进行一次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并做好记录及资料存档工作。
(5)由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鉴定。
七、各类继电器试验:
(1)动作准确、可靠,不发生误动作。
(2)当钢丝绳松弛时能报警或自动断电。
(3)每日进行一次校验,并作好记录及资料存档工作。
八、深度指示器减速运行程开关过渡警铃和自支断电保护试验:
(1)保护装置齐全、完整、动作灵活、可靠。
(2)保证报警、断电准确不误。
(3)调节整定要合乎要求。
(4)每日进行一次试验,并做好记录及资料存档工作。
九、各种仪表试验:
(1)各种仪表齐全、完整、无损。
(2)动作灵敏、可靠、指示准确。
(3)每年进行一次校验,并作好记录及资料存档工作。
(4)校验必须由认证单位进行校验。
(5)保持仪表的清洁卫生。
十、信号系统声、光信号试验:
(1)系统要完善、光信号试验制。
(2)信号要与控制电路闭锁。
(3)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并作好记录及存档工作。
十一、紧急动力制动动作整定试验:
(1)机构完整、动作可靠。
(2)每日进行一次试验,并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
(3)由工程技术人员参加鉴定。
十二、主要部件探伤制:
主要部件每年必须进行一次控伤试验,做记录及资料存档工作。
13、各种保护严禁乱调及甩掉不用。
(五)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为了保证煤炭生产中行车安全和提高行车速度,使运输轨道线路的铺设和维修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运输轨道质量的铺设和维修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直线段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50mm。
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要求,轨枕下应捣实。
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
在与架线电机车线路相联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凡装有道岔的地方,为保证车轮能正常通过辙岔,在它的两对侧的基本轨旁必须设置护轮轨。
道岔的岔尖尖端必须紧贴基本轨,以防止发生车辆掉轨,尖端用扁钢连在一起,用拉杆与转辙器连接来实现岔尖的移动,以达到转辙的目的。
2.每月由运输区队长组织两次运输轨道的专项安全检查,凡检查发现运输轨道出现不符合上述质量要求或安全隐患时,必须按“四定”(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原则及时落实处理。
3.所有轨道线路,每班的安全值班员必须巡道,发现轨道故障应报告带班领导及时组织当班员工尽快维修处理,保证线路处于完好状态。
4.在有机车运行的线路上进行维修施工时,在维修地段两端20m以外必须设置警示标志或通知该线路运行的机车司机暂停车辆运行。
5.如维修地段线路可以让机车通过时,必须经专人检查轨道线路,确认无影响列车安全通过的隐患后方可放行,车辆通过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躲避在安全地点。
6.在有架线的地点进行维修施工时,如需停架线电源时,必须按停送电管理规定执行。
所携带的长柄工具要平拿、平放,操作时应不准碰架线,以防触电。
7.在倾斜井巷维修轨道线路时,要先停止提升绞车运行并关闭上车场阻车器或挡车栏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维修施工。
8.轨道线路维修工作完成后,应将工作中清理出来的道渣及杂物及时装车运走,不得影响车辆的安全运行。
遵照矿文件精神,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1.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2.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3.不吸取教训不放过),对于发生机电运输事故后,为防止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对于重大事故,必须由公司安检部门组织、牵头,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事故追查和原因分析。
对于一般事故,可由机运工区自行组织分析和追查。
机电运输事故分析权限及要求如下:
一.对于下列事故,将由公司安检部组织当事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事故追查、分析:
1、重大的机电人身伤亡事故;
2、主扇停风超过十分钟以上者;
3、井下区域性停电超过三十分钟以上者;
4、井下电缆着火;
5、因电气失爆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6、绞车跑车、断绳;
7、私甩检漏继电器者;
8、井下电机车、矿车、刮板机、皮带机等机电运输设备引起的事故;
9、因排水能力不足,排水系统严重损坏而造成矿井被淹者;
10、违章指挥强迫司机开车,违章作业等引起的机电事故;
虽未发生事故但却有严重违章行为者。
11、因供电系统故障引起的井下停风、停电、瓦斯超限、绞车跑车等事故;
12、供电系统因故障而引起的越级跳闸、大范围停电事故;
13、机电运输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意外事故;
二.机电运输自行组织分析的事故:
1.不坚守工作岗位造成运转中的机电运输设备损坏所引起的事故;
2.私自拆掉设备防护装置而引起的人身事故;
3.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漏检造成事故者;
4.因漏电造成一个工作面停产2小时以上者;
5.因无措施、无规程、无《停送电工作票》而擅自停电检修电器、线路造成长时停电或引起供电事故的;
6.因违章作业,违章检修,强行启车造成机电运输设备人为损坏者。
三.事故分析要求:
1.凡发生机电运输事故都必须及时向机电调度汇报,如当天不汇报,三天内不分析事故,按隐瞒事故处理;
将追究机电调度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为此,凡发生机电运输事故后,机电调度必须马上向主管领导、公司安检部以及公司调度汇报;
2.分析事故时,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公司安检部组织、牵头进行事故追查和原因分析。
并把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当事者以及有关领导通知到齐,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托故不到或迟到。
分析事故时,要认真严肃、仔细分析,找出原因及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及今后的防范措施,要吸取事故教训,总结事故原因,写出事故分析报告报公司分管领导;
3.本单位自行分析事故时,分析完后要写出报告,一式两份报安检部,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
时间、地点、原因、措施、责任者,处理意见,责任者签字,领导意见并签字等。
四.重大事故的分析程序:
1.分析事故前,应由安检部门、工资部门、公安保卫部门以及机电方面的工程技术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勘查,并调查、了解事故现场经过和现象,掌握一个基本情况。
2.必须先由事故现场目击者或当事人呈述事故经过以及事故现象。
3.再由工程技术人员根据事故经过和事故现象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成因。
4.最后由事故分析主持人下结论、定性,并确定处理意见后再由与会人员讨论、表决和最终定案。
5.事故分析完后,由安检部门写出事故分析记要,报有关部门和公司领导。
为保证生产正常有序的进行,加强运输各班组管理,以矿全年利润为准则,执行矿经济责任制,完成矿各项指标,确保采掘生产任务的完成,抓好巷道的维护和检修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和技术素质,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劳动纪律
1、各作业点执行手上交接班制度。
2、有事请假,组员须经组长同意,组长须经队长同意,超过3天须经科长同意。
3、无假不到者罚款,并按旷工处理。
4、绞车司机必须随时掌握各卸料点用车情况,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5、信号工必须掌握绞车运行方向,清楚各叉道位置状况,在运行途中发生情况,立即发出信号进行处理。
6、修道工进班前,必须清点所携带工具是否齐全,与队部保持联系,作好各处轨道的维护检修工作。
二、安全管理
1、挂钩工作业前,须检查连扣、销、绳头、绳卡及绳头30m范围内的钢绳、阻车器、挡车拦信号按钮、地滚等设施工具是否完好后,方可进行作业。
2、绞车司机作业前,须先试车,确认正常刹车可靠后,方可作业。
3、修道工在轮子道作业前,须先设好警戒,联系好上、下平台挂钩工后,方可作业;
在平巷作业前,须先在前、后方设好阻后,方可作业。
4、在处理掉道事故时,遵守矿制定的“矿车掉道处理安全措施”并特别注意,只准由1人全权指挥,严禁处理人员背车,向绞车司机发出掉道开车或退车信号前,所有人员必须站在距绳头方向第一部矿车5m以外后,方可发出信号。
5、在斜巷清浮煤杂物作业前,在该斜巷上、下平台设置专人警戒并揭示警示牌,下放矿车绳头销加强保险,作业过程中,只准在矿车上部进行工作,严禁在矿车运行期间跨越钢绳。
近年来由于车况不良,矿车出轨、掉道事故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给安全运输带来了威胁。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使运输事故处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拟定如下运输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事故发生区域的作业场所的负责人为现场事故处理的负责人,对现场事故处理负有全权指挥、协调、处理及安全保障责任。
2、事故发生后,首先该区域作业人员及区域负责人了解现场事故原因和现场情况,然后组织分析情况,提出并统一处理方案,向参与事故处理的所有作业人员包括绞车司机通报处理方案及注意事项,并明确联络信号。
3、处理事故前必须检查联络信号装置是否可靠、灵敏、完好、发现问题,必须先修好后,方能进行事故处理。
4、事故处理前负责人要安排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信号员和信号监护员,监护员严格督促信号员按负责人的安排进行操作,发现信号不对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包括机车司机)或信号员立即停车,司机接到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5、事故处理信号规定为“一声,立即停止;
三声,退慢车;
四声,开慢车”。
凡开慢车和退慢车必须发出两次信号,间隙为五秒钟,司机必须接到两次信号方能开机运行。
6、处理前必须先检查矿车连接器、连钩、插销、绳头、道路是否完好。
7、凡斜巷处理事故时,严禁在事故点下方作业或躲避,必须在上方20米以外躲避,包括信号员和信号监护员。
负责人在事故措施采取后必须离事故点6米以外(斜巷是在事故点上方6米)监护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不能满足6米以外,都必须在处理矿车牵引力相反的、较宽的前后无路障的斜上方和平行方监护。
8、在处理过程中,设置垫车设施时要预防过高。
9、在斜巷处理串车需摘钩时,必须在下方设置挡车器或其它阻车装置,防止摘钩后其它矿车下跑造成事故,处理前要在事故点下方至事故点所有通道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禁止人员通行。
10、该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适用于矿所有绞车运输的平巷、斜巷。
一、井口运输工作由搬运工负责,当班安全运输由组长具体负责。
正常情况下,井口所有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组长的统一指挥。
井口工作范围内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各工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方可上岗,并严格按照所在岗位各司其职,认真负责。
二、各工种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三、井口所有的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检修和试验,以确保安全使用。
四、必须有机电运输科签发入井合格证的设备才准许进入井口房,由把钩工安排装车下井。
运输大件设备、材料和爆炸材料,必须将审批后的安全措施向井口工作人员贯彻传达,并严格按照安全措施的规定工作。
五、在井口及斜井巷道进行安装或检修等工作时,必须有审批过的安全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由把钩工负责井上、下口的安全警戒。
六、进入井口房的人员一律禁止吸烟,井口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或用电炉取暖,如需要进行割焊作业时,必须有审批的割焊报告和安全技术措施。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横穿运输道。
八、严格按规定装载量运输,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运输。
九、信号规定:
检修及运输开车和慢车调绳必须有区别,并有灯光保留。
信号标志:
以主滚筒为准,使用电铃声响,一声为停车,二声短为运输,三短声下放,二长声为慢速运输,三长声为慢速下放。
十、井口房内要经常打扫卫生,洒水清尘,及时清除杂物。
一、斜巷各水平及上下口车场是重要的安全运输工作场所,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后上岗,做到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或睡岗。
二、斜井巷道的设计和巷道两侧管、线、电缆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主要绞车道严禁行人。
三、斜巷运输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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