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各类应急处理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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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车道有车辆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尽可能将车辆引出车道进行灭火。
2、监控员接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办公区、生活区人员,寻求救助,若火势较大,则马上拨打“119”报警。
同时似情况切断收费站电源,监视火灾情况并做好录象工作。
3、办公区、生活区人员闻讯后,立即拿灭火器材赶到现场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收费站发生纠纷、交通事故应急处理
1、收费现场有纠纷,5分钟内未驶离车道的情况监控员应立即上报值班站长。
2、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当班收费班长应立即报告监控员,说明事情的形势和动态。
监控员接到事故报警后,监控员应该根据事件的性质通知路政、交警、监控中心等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值班站长汇报。
如出现人员受伤,则监控员应立即拨打“120”请求急救中心出诊抢救。
3、值班站长接到通知后,迅速判断事件的性质、严重性质,尽快赶到收费现场组织安排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4、当班班长组织现场收费人员尽量控制局势、平稳事态,但要注意保护收费站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如果存在影响收费站畅通的因素,要迅速组织当收费员增开车道。
5、发生突发事件的收费站如果出现交通中断的情况,当班收费员要配合路政、交警部门对受阻车辆实施分流,并耐心向司机解释。
6、收费站发生各种突发事件时,监控员应及时做好现场情况的监控录象工作,确保录象的效果和质量。
7、纠纷处理完毕后,各级当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处理情况及结果,保证信息顺畅。
三、收费站出现收费异议应急处理
1、出现车辆对收费有异议时,收费人员要耐心解释收费政策,遇司机情绪激动时要注意控制场面,避免事态恶化。
2、向司机解释收费政策时,可向司机出示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业务文件,进一步增强说服力。
3、经解释司机仍对收费政策不理解的,应告知司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请其先缴纳通行费,过后可向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复核,或者向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投诉,经依法复核确有差错的,收费站将予以清退。
四、收费站遇新闻媒体采访应急处理
1、如采访任务为党群部门预先通知的,收费站应全力配合,按照党群部门的要求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采访的内容须经党群部门及集团公司审核通过。
2、如新闻媒体采访为非党群部门预先通知的,未经上级领导同意,收费站人员不得随意接受采访,收费站长应立即将情况逐级上报,礼貌向采访人员做好接待工作,同时等待上级指示,待运营公司领导视情况做出决定后按领导指示执行。
3、凡涉及政策导向及收费标准、收费纠纷等事关集团公司形象的有关采访,运营公司须及时向集团公司运营管理部和党群工作部汇报。
4、如新闻媒体未经同意强行采访并已对收费站现场情况进行摄像,收费站人员应记录清楚采访的媒体单位及采访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监控人员要做好现场情况的录像及录音,同时第一时间将情况向上级领导报告。
五、收费系统故障、停电应急处理
(一)收费站入口电脑故障
1、入口单个车道电脑故障
收费人员立即通知监控员、班长,向司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在监控员、班长的指导下下班,听从班长的安排,协助治安员或其他收费员工作。
如有备用车道,班长安排收费员上班,同时安排治安员指挥、疏导车辆进入备用车道。
强行关机重启,如已领卡则班长或治安员手动抬杆,让车辆通行;
如未领卡应指引司机换道通行,如车多情况下,可在另一车道人工刷卡,在本车道抬杆放行。
监控员通知值班站长,并做好记录。
2、入口全部车道电脑故障
收费人员立即通知监控员、班长,向司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治安员指挥、疏导车辆。
强行关机重启,在值班站长逐级上报后进行手工发券,班长或治安员手动抬杆,让车辆通行,同时做好记录工作。
(二)收费站出口电脑故障:
1、出口单个车道电脑故障
当班收费工作人员立即通知监控员、班长,向司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在监控员、班工的指导下下班。
将回收的IC卡、钱分开放好。
如有备用车道,班长安排收费员上班,同时安排治安员指挥、疏导车辆。
如无备用车道,当班收费员在监控员、班长的指导下,先下班退出工号,关掉车道电动栏杆,班长或治安员手动抬杆。
收费员记录好时间、票据起止号。
使用定额通行费收据,开始手工发票,以司机所报入口站收费,所收的通行费及回收IC卡分开放。
治安员要注意出口车辆情况,防止车辆冲卡。
如遇车辆冲卡在无法拦截的情况下记录下车牌号、车辆特征、冲卡时间,方向,并立即报告班长、监控员。
班长、监控员做好记录及时报告值班站长。
2、出口全部车道电脑故障
当班收费工作人员立即通知监控员、班长,向司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在监控员、班长的指导下下班。
治安员指挥、疏导车辆。
当班收费员在监控员、班长的指导下,先下班退出工号,关掉车道电动栏杆,班长或治安员手动抬杆。
收费员记录好时间、票据起止号,启用定额通行费收据,开始手工发票,以司机所报入口站收费,同时记录好车辆信息,将所收通行费及回收IC卡分开放。
(三)收费站停电应急预案
1、外供电网停电时,监控员、班长应在工作记录上做好记录,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使用定额票据的准备工作。
2、当备用电源供电不足,监控员通知班长停止收费系统操作,改用定额票据操作。
并关闭监控室的用电设备及总开关,通知和指导收费人员关闭收费亭相关设备开关。
3、班长、监控员指导出入口收费员开好车道,将手工章、过录表等工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检查票据起止号,出口收费员注意将停电前所回收的IC卡分开放置好。
4、入口收费员记录好时间、票据起止号,开始手工发票,在入口通行券上盖上工号、车型、车类、站码、日期,写上全车牌并标注客、货,发票同时记录好车辆信息(车型、车类、数量)。
5、出口收费员使用定额通行费收据,以司机所报入口站收费。
在定额额通行费收据上盖上工号、日期、站码,同时记录好车辆信息(入口站、车型、车类、数量),所收通行费及回收IC卡分开放。
六、收费站及道路交通拥堵应急工作机制
一、预警和保障机制
(一)预警预判
1、各运营公司提前对易发生拥堵的路段及重点时间段的车流量数据进行分析,结合实时路况加以研判,对经常出现拥堵的路段、收费站进行总结和分析,并根据历年各收费站的车流分布情况,对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或路段要有前瞻性的做好交通拥堵疏导应急措施,提前做好交通拥堵预警及准备工作。
2、在所辖收费站适当位置,设置便于收费站工作人员或监控员观察车辆拥堵的警戒线标识,并在重点收费站、易发生拥堵的收费站安装摄像头数量不少于3个,以收费站为起点每5公里安装1个至15公里处,通过实时监控了解路况动态信息,实时关注和监测车流量情况,及时掌握拥堵情况。
3、提前利用网站、微信、广播等发布车辆拥堵预警信息,提醒出行车辆选择合理行驶路线。
(二)保障措施
1、值守保障
各公司按本公司收费站拥堵应急机制完善值守制度,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24小时轮流应急值守制度,并针对一些重点路段、收费站实行重点值班,确保各公司与集团、各公司与下属分公司、收费站保持24小时无障碍信息互通。
2、设施设备保障
(1)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认真检查机电系统、便携式收费设备、发电机组等各类设备运行情况,包括便携机及其密钥卡、IP地址的申请、最新费率的导入安装、网络传输设备、电源、电缆、网线、排插等设备材料,各运营公司根据车流量特点制定设备检查制度,定期对收费站现场硬、软件及监控设施组织全面检查,同时调配监控维护员到收费站检查维护收费系统,确保收费系统及设备运行正常。
(2)按预判的车流量提前备足便携式收费机及备品备件,确保设施设备充足。
如拥堵严重出现设备不足时,及时报运营部请求在集团内调配设备支援。
(3)加强收费员的实地操作培训,确保应急现场第一时间能够投入正常使用。
(4)为掌握和及时解决设备问题,各运营公司每半年将需集团协调解决的设备问题汇总上报。
3、人员保障
统一调配上岗或顶班人员,在上岗收费员不足的情况下立即调派其他人员增补援助,车流量拥堵严重时,可从分公司、运营公司或集团范围调配人员增援,保证应急情况下上班人员充足。
4、应急预案演练保障
(1)各公司、分公司、收费站根据路段特点、管理权限分级制定因地制宜的公司、分公司、收费站防堵保畅应急预案,特别要求收费站要根据本收费站场地、人员设备配置、日常交通情况等因素单独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防堵应急预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完善的现场指挥系统;
强有力的应急防堵保畅体系;
综合协调的应急联动系统;
充分的物资供应体系;
体现综合保畅的应急队伍等。
各公司应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演练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预案。
(2)各收费站每年演练不少于1次,各公司(或分公司)参与和指导收费站防堵保畅应急预案演练并检查落实情况。
(3)各公司每年对应急预案的演练不少于1次,所辖各分公司每年内演练不少于1次,重要收费站每年演练不少于2次。
(4)各公司针对每个收费站要制定最大通行能力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
5.应急物资保障
(1)提前做好以下应急资源的准备工作:
①斜置收费亭;
②便捷式收费设备;
③手工票据;
④零钞及IC卡;
⑤防撞桶、锥筒、标志牌;
⑥收费工具、后勤保障物品等。
(2)经常堵车的收费站,要按高峰车流量预测值的至少2-3倍提前备足通行费票据和零钞。
(3)提前做好预制IC卡准备,收费人员可在亭外发放“预刷卡”将客货车分开,缩短发卡时间,快速放行车辆,缓解入口压力。
(4)重大节假日提前做好小型客车通行券“预盖章”工作,收费人员根据历年通行数据提前准备一定数量盖好章的通行券,缩短发券时间,快速放行车辆,缓解入口压力。
二、应急联动机制
(一)各公司加强与沿线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路、警、企”联动机制,联勤联动处置收费站拥堵事件,确保过往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1)与沿线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出现各类突发事件时应急联动能及时响应、妥善处理。
(2)协调并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公路交通行车秩序维护和安全监管,规范车驾驶行为,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3)协调公安交警部门适当增加警力,在容易出现交通拥堵的大中城市周边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以及景区附近的收费站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管控力度。
(4)保持与路政部门的密切联系,确保收费站出现冲卡、车辆故意堵塞车道、闹事等特殊情况时,路政人员能及时赶赴收费现场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收费现场安全畅通。
(5)加强平时与沿线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安交警、路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协作配合,及时互通情况,确保遇到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协调时三方能立即会商处理,能快速实现定岗、定则、定人,依托和配合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出面协调处置。
(二)当出现2公里以下车辆拥堵时,各公司启动与沿线政府、交警支队、路政处等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如需集团协调解决的,由各公司提出协调申请,集团协调解决问题。
当出现2公里以上车辆拥堵时,集团上报区高管局,由区高管局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如拥堵情况较严重时,由区高管局上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视情况上报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由自治区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三、应急处置机制
(一)车辆拥堵信息报送机制
1、信息报送形式
(1)通过口头报告、内/外线电话、手机等形式报送。
(2)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堵车发生时间、地点、堵车原因、采取措施、车道畅通情况等。
2、报告流程及时限
(1)车辆拥堵500米—2000米以内时,运营公司领导应在最快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送公路运营部分管收费领导。
(2)车辆拥堵2000米-5000米以内时,运营公司领导应在最快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送区高管局和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送公路运营部分管收费领导。
并且拥堵每增加1000米时,应在最快时间内将相关信息报送区高管局和公路运营部分管收费领导。
(3)堵车5000米以上且车辆持续排队时,运营公司领导须每半个小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高管局,同时报送集团分管领导、公路运营部领导。
(二)处置措施
发生车辆拥堵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对应措施,但不仅限于以下措施:
1、车辆拥堵500米以下的应急处置
按集团公司《应对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应急保畅预案》及《收费站堵车应急预案》执行。
2、车辆拥堵500米—2000米的应急处置
(1)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进行交通疏导:
①通过标志标牌提示、使用限高架、人工疏导等方式形成将客货车分流行驶。
②启用收费站准备的便携式收费或复式收费;
③采用斜向亭设置收费,即在收费外广场设置斜向的收费亭增加收费车道,提高通行效率。
④将部分入口车道改为出口车道。
⑤如收费站通行的ETC车辆较少,需要ETC车道改为人工车道使用的,须请示区高管局同意后才可关闭ETC车道,但正常情况下应保障至少开放一个ETC车道,且要确保ETC车道畅通。
如收费站通行的ETC车辆占总车流量的比例很小,确需全部关闭ETC车道改为人工车道使用的,须请示区高管局同意后才可全部关闭。
如ETC车辆较多的收费站,需加强ETC车道管理,提高收费站的通行速度。
⑥通过客服中心,联系交通广播、微信公告号、通过该收费站路上的LED显示屏播报等各种信息发布方式,提示入口车辆拥堵现象,对进入高速公路的车流进行交通管控分流,疏导部分车辆至二级路。
(2)分公司增派收费人员上岗,各部门管理门人员应在最快的时间内及时到达现场支援疏导车辆。
(3)调配监控维护员到收费站检查维护收费系统,确保收费系统正常运转。
(4)收费站可对鲜活农产品车辆实行简易查验放行,简化查验流程;
并授权收费员适当简化情景问候语,提高收费速度。
3、车辆拥堵2000米—5000米的应急处置
(1)执行“四
(二)1”各项应急措施;
(2)运营公司立即在本公司内调配收费人员、管理人员至拥堵站支援收费和疏导车辆。
(3)运营公司在本公司范围内调配便携式设备至拥堵站支援,确保收费站接待车辆的收费设备增加至平常的至少2倍,启动最大通行能力应急预案,同时增派监控维护员到收费站检查维护收费系统。
(4)通知相关的分公司做好应急协助工作,通知有条件接受分流车辆的收费站做好应急准备。
(5)通报请求高管局协调有关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请求协调辖区高速公路交警或路政部门采取分流措施,迅速指挥疏导车辆维护交通秩序。
4、车辆拥堵超过5000米的应急处置
(2)如拥堵情况严重(拥堵超过5公里且持续拥堵时间超过3个小时),须紧急报告集团公路运营部,如需要由集团在集团范围内调配收费人员增援,调配便携式收费设备和监控维护人员增援。
(3)在收费广场能容纳且确保安全通行的基础上,确保收费站接待车辆的收费设备增加至平常的至少3倍。
(4)通知相关的运营公司做好应急协助工作,通知有条件接受分流车辆的收费站做好应急准备。
(5)堵车3000米以上且车辆持续排队时,运营公司领导须每半个小时将相关信息报送集团公路运营部领导及区高管局,请求协调交警、路政部门对交通进行分流疏导,缓解拥堵。
(6)持续拥堵5000米以上时,在接到集团公司的指令后,可间歇性的对部分车辆实行紧急免费放行措施。
四、信息发布机制
(一)车辆拥堵超过500米时,各运营公司在所辖路段上的电子情报板、电子显示屏上发布收费站车辆拥堵、分流等相关通行信息,并与各地电台、广西交通电台等媒体联系,申请插播收费站拥堵信息,引导车辆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时调整出行路线,避免在公路上出现集中拥堵等现象。
(二)车辆拥堵超过2000米时,各运营公司立即将信息报送高管局,由高管局通报并协调交警部门将相关信息通报广西交通广播台、广西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同时协调拥堵路段所在的高速公路运营公路在可变情报板发布拥堵信息。
五、总结评估机制
发生交通拥堵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突发事件发生的深刻原因,总结规律,评估有关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查缺补漏,及时总结,以便进一步修正应急处理系统,寻求改进,为今后处理类似事件提供保证。
七、出现恶劣气候应急预案
1、浓(大)雾
①收费现场要做好提示工作,出示告示牌和口头提示;
②如能见度实在很低(30米以下),班长报告监控员,监控员报告给值班站长,值班站长向分管领导请示是否需要封道;
如需封闭部分道路的,在入口明显处摆放道路封闭告示牌,提示因大雾天气×
×
路段暂时封闭,提醒司机绕道行驶。
③如收费岛出现车辆误撞设施设备,情况严重,出现伤亡的,班长要立即报告监控员,监控员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并通知值班站长,值班站长报告分管领导。
收费现场要先及时处理伤亡人员,同时注意畅通,班长要安排人员另开车道上班,并在事故现场摆好标志,作好保护现场工作,等待路政处理。
2、雷电(劈坏设备)
①以保畅通为主,班长立即安排人员开设其他车道,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通过监控员向监控分中心反映情况,并报告值班站长,值班站长5分钟内赶到收费站现场;
②如所有设备全部瘫痪,收费要以保障畅通为主,立即采用手工售票,入口使用通行券,出口回收IC卡并通过查询或根据司机所报入口站名收取通行费,使用定额收据。
收费班长增开车道,如果人员不够,监控员要立即报告值班站长,增派人员,避免出现堵车现象。
同时值班站长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情况。
3、下雨(暴雨)天气
①出现雨天(暴雨)天气,收费站要及时在收费站入口处明显位置摆放“雨天路滑请小心驾驶”告示牌,提示司机注意安全驾驶;
②出现暴雨后造成高速公路水灾情况时,收费站收费站要及时在收费站入口处明显位置摆放告示牌,提示×
路段出现水灾现象,请司机注意安全驾驶或绕道行驶;
③如接到有关部门(或人员)通知沿途出现山体滑坡现象,接报人要询问清楚具体情况,如报告人为非高速公路相关部门(如司机),则有询问包括发现时间、具体位置、现场状况、有无人员伤亡和堵车现象等情况。
④监控员立即通知值班站长和相关部门(如路政、养护部门和沿途收费站等),并与客服中心取得联系,请客服中心在可变情报板发布有关提示信息。
⑤如需封闭部分道路的,在入口明显处摆放道路封闭告示牌,提示由于×
位置因山体滑坡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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