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服务指南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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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生活用水。
办事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
、业务科室复查
、专家论证
、送达取水许可证
申报材料: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二)取水工程核验意见
(三)取水许可申请书
(四)申请文件、立项文件、委托书
办结时限: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无收费
申请表格名称及获取方式:
取水许可申请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受理地址:
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
取水权有偿转让批准办理服务指南
取水权有偿转让批准
企业在取水许可获得审批范围权限内,通过改进工艺、实施节水措施,将余水有偿转让给其它申请用水企业。
、业务科室复查,进行实地勘查
、专家论证
、出具意见
(一)提供转让企业取水许可证;
(二)提供转让企业近三年用水档案;
(三)提供转让企业节水工艺改进报告书;
(四)授转让企业提供以下材料:
、建设项目的批准或者核准文件;
、取水申请批准文件;
、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
、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
、污水处理措施落实情况;
、试运行期间的取水、退水监测结果。
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办理服务指南
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条;
条件:
(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污方式和对排污口门的要求;
(二)特别情况下对排污的限制;
(三)水资源保护措施要求;
(四)对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的验收要求;
(五)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现场踏勘
、专家评审
、审批决定:
出具正式文件
、申请文件三份;
、具备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送审搞)一式十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送审搞)中责任页需有报告书名称和各责任人亲手签名)
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水利局窗口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办理服务指南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水利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第项
在蓄滞洪区建设避洪设施
、审批决定:
.申请文件三份;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方案(送审搞)一式十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方案(送审搞)中责任页需有方案名称和各责任人亲手签名)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办理服务指南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年月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公布)第条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时,应当附具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申请文件三份;
.具备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搞)一式十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搞)中责任页需有报告书名称和各责任人亲手签名)
.项目可研究报告书、工程建设方案各一式二份;
.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蓄滞区内非防洪工程防洪设施验收办理服务指南
蓄滞区内非防洪工程防洪设施验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不影响防洪安全。
、不妨碍防汛抢险。
、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适当。
、不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签订的有关协议。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办理服务指南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条;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内政发[]号)。
条件:
.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的国土及区域发展规划;
.符合防洪标准和有关技术要求;
.对河势稳定、水流形态、水质、冲淤变化没有不利影响;
.不妨碍行洪、不降低河道泄洪能力;
.对堤防、护岸和其它水工程安全没有影响;
.不妨碍防汛抢险;
.不影响第三人合法的水事权益。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立项文件,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
.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工程建设方案一式十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方案(送审搞)一式十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送审搞)中责任页需有方案名称和各责任人亲手签名);
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工程审查
办理服务指南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工程应当符合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发展规划,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建设。
1、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实施方案;
、联合上报文件;
、项目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表;
、项目法人与村(嘎查)委员会及农户代表签订的协议书。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审批办理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报告书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条;
、《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条例》第条。
、呼伦贝尔市或旗市区发改、国土等审批、核准、备案的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
、其他造成水土流失需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为人
办事流程:
、受理申请,审查材料
、专家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领导签批
、出具批复,告知申请人
.申请文件、监理、监测承诺函(委托书)、立项文件各一式三份;
.具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相应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搞)一式十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报告书(送审搞)中责任页需有报告书名称和各责任人亲手签名)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办理服务指南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号)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号,2005年7月8日修改实施)第五条
实施呼伦贝尔市水利局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报告书,且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
.验收申请文件三份;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
五个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一份;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办理服务指南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号)第条。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号)第条第三款。
项目已立项,初步设计编制完成。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送审搞)一式十三份和电子文档一份;
.项目立项文件及可研报告(一式五份)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自受理申请之日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办理服务指南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审批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五条
.水库项目符合所在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及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防洪规划等有关专业规划;
.项目建设可以有效促进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脱贫致富,对其他经济主体的负面影响很小。
.业主或建设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申请文件三份;
.×
×
水库初步设计报告一式十三份;
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批准文件一式三份;
.影响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应提交与第三者的有关协议书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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