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屯中学电子学籍管理制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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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学生填写《信息采集确认表》,学生和家长必须确认签名;
二是《学生信息采集确认表》和户口簿复印件交给班主任,班主任负责组织本班学生信息数据录入和审验工作;
三是学籍管理员根据中教科确认审批的学籍名册做好学生学籍数据查核工作,确保学籍数据的真实、全面、可靠。
四是学籍数据录入、审核和报送完毕,《学生信息采集确认表》和户口簿复印件交给学校学籍管理员备案。
2、数据审定
学校在录入必须的数据后,需要对数据进行复查、审定,学校内部建立相应的审核流程。
在学校完成数据录入后,应认真依照“审核表”进行数据的逐项审核,各数据负责人、模块负责人、审核人应逐层审核,并签名确认,谁出问题谁负责,以排除数据录入过程中一些数据错误或人为错误。
学校对学籍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确保学籍管理工作的规范、学籍变动手续的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的准确坚决杜绝在读学生无学籍、多学籍与“学籍空挂”等现象。
学籍审核要确保学校名称、学校编码、年级和班级等学校基本信息的准确学生基本信息和其他信息中各字段的规范和完整在校生数、毕业人数、招生数、学籍变动情况等各种学籍数据要保持一致。
学籍审核中要特别关注招生和毕业学生情况上学年休学与本学年复学情况、辍学情况、转学和借读学生情况。
防止辍学不登记、休学和复学的学生不吻合转学和借读无手续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不标注的情况发生。
3、查毒与数据备份
学校应使用最新升级的查杀病毒软件查杀病毒,以确保系统与数据文件无毒。
查杀病毒后,应停止对数据进行任何更改(此时间为审核表中的"
数据截止时间"
),并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文件与管理系统不应存放在一台计算机上。
四屯中学
2012年9月1日
四屯中学电子学籍变动制度
一、转学
1、学校不得拒收县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
转学一律不进行入学考试。
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的,必须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转学流程操作。
省内转入我校,由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转学相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家长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向我校校提交转学申请,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接收入学,同时通过学籍网络系统提交县教育局审批。
跨省转入的学生,需在系统中使用跨省转入功能,手工录入学生的信息,并给学生分配学籍号、地区学号。
除此外,所有省内的转学学生,不得在系统中手工录入转入学生信息。
跨省转出的学生,须在每年9月30日之前通过学籍管理系统进行维护标记,已办理转学手续的,我校学籍删除。
未办理转学手续的,要详细注明变动去向、变动时间、变动原因,学校保留学籍。
二、休学和复学
1、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等原因不能上学的,可以办理休学手续。
发生休学、复学等变动时,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变动审批。
学生辍学的,学校要及时在学籍信息网络系统中提交记录。
2、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县教育局批准。
3、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应回原年级就读。
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县教育局注销其学籍。
4、休学和复学操作流程
流程一:
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⑴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⑵住院病历(原件)
流程二:
学校初审后统一报县教育局审核,情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
学校出具休学证明,报县教育局审批。
说明:
⑴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须回原年级就读。
⑵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
三、毕业与结业
学生学习期满,毕业成绩和有关考查考核成绩合格,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发给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
未毕业者由学校免费发给县教育局统一印制的结业证书。
四、奖励和处分
学校依照规定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1、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予以奖励。
凡受到校级以上奖励的,应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学校应根据规定,民主、公开、公正地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2、学生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管理和治安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应给予处分。
处分分为: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因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劳动教养的学生,服刑、教养期满超过十六周岁的,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告,经县教育局同意可以取消学籍。
3、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进步显著,确实改正了错误,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可以撤销处分。
处分一旦撤销应在学生电子档案上加撤销记录。
4、学生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在留校察看期内仍无改正表现的学生,经监护人同意可送工读学校托管。
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可按规定送工读学校。
到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学籍留在原校,参照借读办理有关手续。
5、累计已经学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并年满十六周岁的,其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不再继续上学的,学校审核,经县教育局批准可以取消学籍。
6、学生受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处理期满,年龄在十六周岁以下者,可持批准处理单位有关证明,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回原级就读,学校应予接收。
四屯中学
四屯中学电子学籍公示制度
审核后的数据上报前必须在各班张榜公示3天,以学生确认无误后签字为准,确保不漏报、错报学生的电子学籍,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1、因学生不能提供办理电子学籍材料或学生自己审核错误造成的学生本人信息有误的,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因班主任在采集学生信息或引导学生校对时产生的学生电子学籍失误的,班主任承担全部责任。
3、班主任不按照学校要求在班级显著位置及时张贴公示学生电子学籍校对信息造成学生学籍信息错误的,班主任承担全部责任。
4、因学籍管理员不按照学校或主管部门要求、工作程序、上报时间、操作错误或失误造成电子学籍不能准确、及时上报的,由电子学籍管理员承担全部责任,后果严重的,学校将给于相应处分。
5、因学校不能按教育局要求提供办理电子学籍必要设备,如电脑、网络、打字机等设备、不能按照教育局要求及时传达办理学生电子学籍有关信息、不按照教育局要求督促班主任及时采集、录入、公示学生电子学籍校对信息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电子学籍信息错误或延误上报的,由学校承担全部责任。
四屯中学电子学籍信息的上报制度
根据《陕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数据项录入规范》,通过陕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软件为学生建立一人一档的学籍电子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变动信息、简历信息等。
9月30日为学校学籍数据上报时间点上报新学年的新生信息。
一)新生上报流程在学校版学籍软件中进行新生上报操作流程如下:
1、按系统中“Excel模板下载→学生导入模板”中格式制作好学生信息电子表。
按《陕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数据项录入规范》要求进行录入信息。
初一新生可从下发的电子表导入但信息要校对、补充。
2、点“学籍管理”→“Excel数据导入”→“学生导入”浏览到电子表文件分班级导入学生数据。
3、分配学籍号、地区学号匹配照片等。
4、“学籍审批→新生审批”选中所有新生生成新生审批单。
二)学籍变动上报流程在学校版学籍软件中进行学籍变动操作流程如下
1、在菜单栏中点“学籍管理→学籍变动”选择相应变动进行操作。
注意填全变动信息减少的学生要先选中才可变动增加的学生应填全应有的学籍信息尤其是学籍号省内转入的学生原则上要求录入原学校的新学籍号16位外省转入的学生学籍号可自动生成。
2、点“学籍审批→变动审批”选择变动类型点查询再选中生成变动审批单。
三)信息更正上报流程在学校版学籍软件中进行信息更正操作流程如下
1、学校以学生户口簿信息为准对学籍系统中存在的错误信息进行修改并保存以及重新分班等信息进行调整。
逐一做好所有信息更正。
四)报送方式学籍管理员必须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准确及时地通过网络上报学生数据。
如因学籍管理员玩忽职守造成后果的,学校讲根据情节给予学籍管理员相应的处分。
八、学籍信息的上报
四屯中学电子学籍数据保密制度
1、学校安排专人保管电子学籍,保证储存学生电子学籍数据的电脑专用。
任何人不得使用专用电脑上网查资料、聊天、玩游戏等与学生电子学籍无关的事宜,防止电脑感染病毒,影响学生电子学籍的数据的安全。
2、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学籍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身体健康状况等有关学生个人隐私的信息,确保学生数据的保密安全。
3、学生因转学、休学等原因需要查找个人信息的,需教导主任带有关证明材料和学籍管理员到网络上查询有关需要的信息。
学生、家长及本校其他教职工不得以此为理由查询学生个人信息。
4、学生本人确实需要查询个人信息的,需有学生自己提出书面申请并由班主任带领和教导主任一起,到学籍管理员处查询。
5、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需要查询自己孩子(或被监护人)个人信息的,需有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学生班主任带领和教导主任一起,到学籍管理员处查询。
6、学籍管理员不得泄露学校网络学籍登录代码和密码,否则,由此造成后果的由学籍管理员承担全部责任。
7、学籍管理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不论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查询或泄露学生个人电子学籍信息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学籍管理员其他相关人员相应的处罚;
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012年9月1日
四屯中学电子学籍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长负全责。
二、副组长负责传达教育局有关办理电子学籍文件精神,安排学校办理电子学籍有关事宜。
三、学籍专职管理员负责学生电子学籍的录入、校对、上报、变动、保管等工作。
四、其他成员负责本班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的采集、校对、公示、变动等工作。
五、领导小组成员之间应互相协调、沟通,保证电子学籍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得互相推诿。
附:
四屯中学电子学籍管理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李先进(校长)
副组长:
周小会(分管副校长)薛红权(教导主任)
专职管理员:
李连乃
其他成员:
任米荣王洁陈振朝舒宁
李告王明娟张二艳李荣
张鹏军杨新妮高亲鸟巨妍
李香宁胡红军
2013年9月1日
四屯中学电子学籍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要确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勤恳踏实、认真负责地做好学籍管理工作。
二、建立学生学籍卡规范的管理制度,实现学籍的电子化管理。
学籍卡的有关信息要及时收集登录。
三、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开学前,负责办理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
四、学籍管理人员应准确掌握各年级学生增减情况,做好学生数据统计工作。
开学两周内,做好学生的注册工作并完成全校学生概况的调查统计工作。
按时填写好向教育局汇报的学生情况报表。
五、学籍表、上报材料等要求一律用钢笔填写,原则上不准涂改,必须更改时应加盖印章以示负责。
六、学籍表要专人、专柜保管、严禁随意查分、改分,必要时必须经教务处批准。
七、凡对玩忽职守,违反学校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籍管理人员,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
八、按规定妥善保管下列材料:
学生情况登记表、学生学籍卡、学生各科成绩登记表、考试成绩统计资料、学生学籍变更材料(转学、退学、休学等)、学生补考成绩和记录、新生招生材料和名册、毕业生的有关材料和去向登记表。
九、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四屯中学电子籍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陕西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周至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的意见》,规范我校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管好用好中小学学籍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提高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附件:
一、四屯中学电子学籍信息采集制度
二、四屯中学子学籍变动制度
三、四屯中学电子学籍公示制度
四、四屯中学电子学籍信息的上报制度
五、四屯中学电子学籍数据保密制度
六、四屯中学电子学籍管理员岗位职责
七、四屯中学电子学籍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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