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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食品贸易的日益扩大,危及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屡屡发生,令人防不胜防。
环境恶化导致农、牧、渔业类产品受到污染,新技术和化工产品的不当应用影响食品品质,以及在食品生产、加工、贮存、销售过程中的不规范、不道德行为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因此,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同时,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一、红灯频闪,食品安全敲响警钟
近年来接连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已经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去年9月发生的/三鹿毒奶粉0事件,导致全国近5万名婴幼儿患病,158名发生肾衰竭,3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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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如此,经过质检部门的抽检,国内多家企业的产品中均检出三聚氰胺,而且伊利、蒙牛、雅士力等国内大品牌也赫然列于问题榜上。
/毒奶粉0事件震惊全国,又一次向人们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
然而,/三鹿毒奶粉0事件风波未平,10月份在香港又检出国内规模最大的现代化禽蛋生产企业大连韩伟养鸡有限公司的鸡蛋中含有三聚氰胺。
联系这几年来曾被曝光的阜阳劣质奶粉、瘦肉精猪肉、苏丹红鸭蛋、甲醛水产品、吊白块粉丝、金华毒火腿等等(见表1,这些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食品频频发生安全问题,凸显了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观念的淡薄,道德素质的低下和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
收稿日期:
2008-11-10
表1我国近年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问题食品爆发时间问题物质危害后果
鸡蛋2008年10月三聚氰胺可能导致肾结石、肾衰竭等泌尿系统疾病,严重者可致死银鱼、螃蟹2008年10月甲醛(水溶液俗
称/福尔马林0
大量食用可导致急性中毒甚至死亡,长期食用可致癌婴幼儿奶粉2008年9月三聚氰胺可能导致肾结石、肾衰竭等泌尿系统疾病,严重者可致死
吊白块粉丝2006年12月甲醛次硫酸氢钠引起胃痛、呕吐和呼吸困难,并对肝脏、肾脏、中枢神经造成损害,严重的还会导致癌变和畸形病变
多宝鱼2006年11月孔雀石绿长期大量摄食,既会产生耐药性,也存在致癌可能
红心鸭蛋2006年11月苏丹红可能致癌
大闸蟹2006年10月硝基呋喃代谢物致癌
猪肉2006年9月瘦肉精人食用会出现头晕、恶心、手脚颤抖、心跳,甚至心脏骤停致昏迷死亡,特别对心律失常、高血压、青光眼、糖尿病和甲状腺机能亢进等患者危害极大
福寿螺2006年8月管圆线虫病食用生的或加热不彻底的福寿螺后即可被感染,可引起头痛、发热、颈部强硬等症状,严重者可致痴呆,甚至死亡
美赞臣婴
幼儿奶粉
2006年2月金属颗粒容易导致婴儿体内呼吸系统和咽喉严重受损雀巢奶粉2005年5月碘超标影响甲状腺功能
肯德基奥尔良烤翅2005年3月苏丹红经常摄入含较高剂量苏丹红的食品会增加其致癌的危险性
阜阳劣质奶粉2004年4月劣质假冒婴幼儿食用后成为/大头娃娃0,营养不良导致免疫力低下,严重者可致死
金华火腿2003年11月敌敌畏对肠食道胃黏膜有严重影响,可能致死
资料来源:
根据网络公布资料整理º
纵观所有食品安全事件,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丧失了起码的人的良知和应该承担的责任,人为地使食品成了/毒药0。
人们对这种缺德行为,以前大家认为是一些不法商贩和地下作坊的恶劣勾当,但现实告诉我们,如果缺乏制度的约束和法律的规范,任何企业都有违规犯法的可能。
同时也表明,一个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将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和巨大的经济损失,最终受害的,除了消费者,企业自身也会声名狼藉,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直至被市场所抛弃。
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已使包括石家庄三鹿集团在内的全国872家企业被国家质检总局注销婴幼儿乳粉生产许可证而停产或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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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光明乳业因部分产品召回及退货,造成经济损失超过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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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韩伟公司的鸡蛋在香港被检出含有三聚氰胺后,国内禽蛋生产企业大都受到牵连而损失惨重。
由此,一个严峻的考题摆在每个企业面前:
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自觉地守法履约,诚信经营,承担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产品,做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
这不仅是广大消费者的期望,也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社会责任,企业必须跨越的坎
社会责任(SocietyResponsibility,简称SR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名词,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CSR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
美国的一些学者通常认为:
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决策者采取保护和促进社会福利行动的义务(KeithDavisandRobertBlomstorm,1975。
琼斯福#麦克奎里(JosephMcGuire,1963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企业不仅负有经济与法律上的义务,而且更负有超越这些义务的其他责任。
阿基#卡罗尔(ArchieB.Carrol,l1979提出了一个至今仍被广为引用的概念,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乃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
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尊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的经济责任、
2009年第1期#上海经济研究#
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或道德责任和自行裁量责任即慈善责任之和。
尽管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和表述不尽相同,但对其基本内涵和外延却普遍认同,就是要求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对社会应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即企业在进行决策时,除了要考虑投资人的利益或企业本身的利益之外,还应考虑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利益群体及社会的整体利益,除了要考虑其行为对自身是否有利外,还应考虑对他人是否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是否会造成社会公害、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不良后果。
对这些问题进行考虑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避免,其行为本身就是在承担社会责任。
具体表现为,对员工的关怀,对社会的诚信和对环境的保护,在较高层次道德层面上,还应为社会公益活动做贡献。
在现代社会中,任何企业均具有双重身份。
企业既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具有谋求利润最大化的本质特征。
同时,企业又是社会的一分子,是/社会的公器0,应当也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履行应尽的义务(黄晓天,2003。
其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企业能够立足于社会,是由于它从社会取得了生存的权利和社会为企业再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提供了资源。
另一方面,企业有责任也有义务回报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取信于消费者,才能使企业更快地发展。
然而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正处于一个体制、机制改革的初级阶段,各项法规制度和监管措施还不健全,企业急功近利、见利忘义的现象比较突出,很少考虑自身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甚至千方百计逃避社会责任。
如偷税漏税,克扣薪酬,拖欠工资,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等已是常见现象。
在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过程中的种种违规违法行为,已经成为社会顽疾,致使问题食品层出不穷,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在对人体健康、社会和谐、外贸出口等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同时,企业也把自己推上绝路。
当前,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国际潮流,企业发展的趋势也从/企业家的企业0、/投资人的企业0,逐步演变为/社会的企业0。
企业以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的的时代早已过去,企业社会责任也已进入各国的理论视野,并随着时代的发展已为许多国家立法予于认同。
其中,美国经济优先权认证委员会于1997年8月制定的SA8000(SocialAccountability8000,又称社会责任标准是全球第一个可用于第三方认证的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其主要内容包括:
童工、强迫性劳动、安全与健康、组织工会的自由与集体谈判的权利、歧视、惩戒性措施、工作时间、薪酬和管理系统等九个方面。
SA8000使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初步实现了体系化,并以认证标准形式对企业行为加以规范。
社会责任标准突出了对人权的尊重,是/以人为本0的一个样板,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也是一个现代企业应有的经营观念和行为准则。
面对席卷而来的社会责任浪潮,国内一些舆论及企业做出了极具政治色彩的另类解读,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标准是发达国家继反倾销、绿色壁垒之后,针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的新的贸易壁垒,而不是认真对照这些标准要求加以改进,努力缩小与发达国家企业之间的差距。
事实上,企业社会责任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跨国公司订单的附加条件中,它要求合作伙伴从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进一步扩展到社会责任管理。
中国企业如果不改变现状,随之而来的,产品订单将逐渐减少,贸易摩擦会不断加剧。
或许国际贸易中真有某些国家以社会责任标准制造事端,但那也并非全部都是别有用心,从深层意义上说,反倒可以促进我国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企业要增强国际竞争力,就必须将自己置于国际社会责任标准的体系中接受考量,也必须跨越企业社会责任这道坎儿,积极主动地与之接轨,而不应采取观望甚至对立的态度。
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所说:
/中国企业正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的挑战性考验。
那种资本无道德,财富非伦理,为富可以不仁的经济理论和商业实践,不仅国际社会难以接受,中国社会也已经不能容忍。
0市场经济既是竞争经济,也是法制经济、诚信经济和道德经济,它保护市场主体通过合法竞争谋求利润最大化的正当行为,但拒绝唯利是图、极端利己主义的违规做法。
现实已经证明,一个企业如果只顾眼前利益,放弃对社会责任的履行,通过损人利己的行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那么它终将被淘汰出局。
三、亡羊补牢,道德法律双管齐下
人类之所以文明,人性之所以伟大,正是因为我们具有良知和道德,这也是做人做事的一个基本标准。
中国是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创造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成果,积淀了丰厚的传统美德。
如/与人为善0、/取之有道0等。
过去,在法律尚未健全、完善之时,人们崇拜天地、敬畏鬼神,信仰宗教,传承古训,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制约人们行为、维持社会秩序的作用。
当我们把这些民族文化传统一律当作封建迷信思想而加以荡涤肃清以后,在法律难以企及和监管缺位或弱化的环境下,有的人开始无所畏惧,不信鬼神作祟,不怕遭报应、下地狱,胆子越来越大,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什么坏事都敢做。
一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就是胆大妄为,不顾食用者的生命健康,无视法律法规,抛弃道德良知,掺杂使假,制造伪劣产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甚至大量使用有毒有害的化学添加剂和生长激素,干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来,足以说明这些违法者道德的沦丧,良心的泯灭。
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必须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体系和监督机制,通过法律的规范、制度的约束和社会的监督,通过政府、媒体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
企业对其自身经济行为应进行有效的道德约束,强调对人的价值的关注,保障人的健康、安全和应享有的权益。
要让企业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把承担履行社会责任转化为自觉行为。
首先,转变企业经营观念,强化社会责任意识。
企业经营观念是生产经营者在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实践活动时的指导思想,是企业领导人对于市场的根本态度和看法,也是一切经营活动的出发点。
其重要意义在于,一种经营观念一旦形成,就会成为指导企业在这一时期经营活动的行为准则。
食品安全事件的频繁发生,说到底就是企业经营者急功近利、唯利是图的经营观念的反映。
落后的经营观念加上薄弱的监管机制,使食品失去了安全保障,对社会危害的程度和范围愈来愈大。
从发达国家企业经营思想演进的过程看,先后经历了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和市场营销观念等阶段,其本质的变化是从原来的以企业为主转化为以消费者为主,这是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密切衔接的。
上世纪70年代,现代营销学的创始人菲利普#科特勒总结了众多学者的观点,根据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日益受到重视的趋势,提出了社会营销观念的理论。
其主要观点就是,企业在满足消费者需要,获取利润的同时,要兼顾社会长远和整体的利益,谋求企业与环境的和谐相处,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应摒弃急功近利、不顾社会利益的陋习,以社会营销观念指导企业的经营活动。
为了使企业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社会责任成为企业自愿的行为,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管理者的道德水平和社会意识,把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中,提高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动性,使企业经营管理者认识到,社会是企业的生长环境和利益来源,反过来也应对推动社会进步、关心生态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扶助弱势群体、参与社区发展、保障员工权益、提供就业机会等承担一定的义务,真诚地回报社会,企业只有与社会形成和谐互动的关系,才能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从长远的角度看,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更能获得社会的信任和认同,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容易在社会公众中赢得更高的知名度。
这种良好的企业信誉对于企业来说本身就是一笔可观的无形资产,有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更有利的地位,增强企业持续获利的能力。
其次,完善法律规制结构,增强制度约束力度。
要使社会责任成为企业的自觉意识和普遍行为,仅靠良心发现和道德唤醒是远远不够的,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落实企业承担的安全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从我国接连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特点分析,一是问题大多在源头,二是人为因素使然。
这一现象表明,生产加工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程度。
尽管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少,并且还在不断完善之中,但真正能够贯彻落实起到实际效果的不多,具体执行中监管不力或缺位,致使政府职能虚化,法律效力打折。
每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
件,非要/惊动中央、领导0批示以后,职能部门才开始/迅速0行动,或者出口食品在国外查出问题后,国内有关部门再被动跟进/整治0,这种现象是极不正常的。
在目前我国制度与市场双重不完善的条件下,必须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和加强制度建设来激励、约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自觉性,同时对相关职能部门也应有制度约束,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是通过深化体制改革,优化市场环境以及完善各种必要的规制结构,明确企业与个人在市场交易中的利益和责任边界,在源头防范企业实施损害社会目标的损人利己行为;
二是构建一个包括政府监督部门、新闻媒体、消费者协会等在内的立体监控体系,把企业违背社会义务和责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道德行为尽早公布于众,以降低危害,减少损失;
三是对企业损人利己行为的惩罚力度必须加大,不仅使无良企业得不到任何便宜,而且必须让它付出高昂的代价,这样做可以断绝企业的任何侥幸心理,对其他企业也能起到警示威慑作用;
四是健全完善问责制度,明确食品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者,政府监管部门是第二责任者,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使监管者也应有监管,确保当好产品安全的/守门员0,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防止/权力寻租0和失职、渎职现象。
同样,负责监管的部门,广告宣传的机构,代言捧场的明星,都应承担各自相应的社会责任,也要接受法律制度的约束和社会的监督,不能只管收钱,不计后果。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最后,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知情权是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但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即在交易活动中一方掌握信息而另一方得不到信息,或生产者故意隐瞒对其不利的信息,使购买者或使用者在不知情的状态下利益受损。
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无法了解产品的生产过程,也难以辨别产品的真假伪劣,一些无良企业乘机可以以次充好、制假造假,还有的生产者故意隐瞒或伪造产品成分和生产日期,扰乱了市场秩序,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因此,必须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过程的透明度,对其每一道环节都有严格的监管措施,并实行产品的可追溯,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政府部门应及时、客观地发布问题食品的信息,督促企业及时纠正,指导消费者选择安全可靠的食品,同时也能防止各种小道消息的传播。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企业社会责任并不完全是靠企业家自身的觉悟形成的,而是靠各种社会力量的推动发展起来的。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需要一个坚实的社会基础,这就是社会公众的责任意识,最基本的就是对人的尊严和权利的尊重意识和对自然环境的保护意识。
这种责任意识不仅需要法律和公共政策去规范和引导,还需要通过培训、教育和宣传等各种方式,培育社会公众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意识,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和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动。
其中,媒体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社会也需要媒体宣传和报道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通过监督和批评给不负责任的企业施加压力。
在监管机制不健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的情况下,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就显得格外重要。
正是由于新闻媒体责恶扬善,对企业违法行为及其伪劣产品的曝光,对逃避、推卸社会责任行为的谴责,不仅维护了社会正义,规范了受责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其他企业也有明显的警示作用,促使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t
参考文献:
1.郑孟状,潘霞蓉.论企业的社会责任[J].浙江学刊,2003(3
2.陈小华.世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现状与启示[J].经济研究导刊,2007(9
3.吕玉玲.从/三鹿奶粉0看企业社会责任承担[J].企业研究.2008(10
4.毒鸡蛋警示:
有远见企业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N].人民日报,2008-10-3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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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至2008年10月15日.(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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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自http:
//news.qq.com/zt/2008/wtjd/index.htm、http:
//www.zhoushan.cn/xwzx./zsxw/t20061208_247186.htm
»
引自京华时报,三鹿集团被吊销婴幼儿乳粉生产许可证,2008年10月31日
¼
引自新华网,光明乳业:
由三聚氰胺事件导致损失超过3亿元,200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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