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营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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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营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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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经营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经营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对于店面运营来讲尤为重要,消防安全更是物业管理中
的重中之重,是每个企业的头等大事,关乎生命财产安全,不容忽视,
所以各分公司分店需引起高度重视,加强巡场力度,防患于未然,现
将具体管理要求规范如下: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一)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门店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
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确保疏散标志正常、方向正确。
(二)消防设施管理
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
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定期对消防设施、
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日常门店中的消防设施不得遮挡、阻碍,严禁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灭火器(消火栓)需定期检查维护,灭火器(消火栓)箱内外干
净、无锈蚀,每50㎡须配置1具4KG干粉灭火器,灭火器须每年年
检,箱门按钮无损坏,器材摆放正确整齐、无缺损、无遮挡、无挪用,
灭火器压力处于绿色区域;
火灾报警系统中确保主机显示点与实际报警区域地址相符,可进
行正常自检,可打印反馈信息;
防火门处于常闭状态。
卷帘门可手动、自动起降,闭合后无缝隙、
无损坏、不脱轨。
(三)中控室管理
确保台账档案资料齐全,定期更新。
包括消防设备设施平面图、
安全出口平面图、重点部位位置图、规章制度上墙、应急灭火疏散预
案、组织结构图、安全培训和演习记录、2小时巡检记录、逻辑关系
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上墙、维修保养记录、设备运
行记录等;
落实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
得擅自离岗;
对于监控设备要求图像无坏点、蓝屏等,信号传输顺畅,可截取
下载,录像存储时间≧30天;
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工作时间不得
擅自离岗;
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
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四)库房管理
库房内所有物品需统计造册,库房内需配备灭火器,线缆不得裸
露,禁止各种明火,无违规电器、易燃易爆品,灯具无损坏,照度明
亮,堆物高度距顶至少500mm,商户摊位内须安装应急照明(50㎡/
个),尤其是内有疏散通道的商户。
(五)日常用火用电管理
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禁止私用电热棒、电
炉等大功率电器;针对小吃城电路禁止私拉乱接、串接,大功率电器
需要登记造册,燃气管道须安装燃气报警阀装置,且不得遮挡;
(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管理
管理人员、商户人员须熟知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掌握灭火器、消
火栓、手报的正确使用方法,熟悉安全疏散出口至少2处及逃生要领;
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预案每半年进行
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二、其他管理方面
(一)餐饮及小吃城管理
水管须设有总阀门,管路无破裂、漏水现象,张贴节约用水标识,
卫生做到无虫、无蝇、无异味、无灰尘,营业后无垃圾积存,相关人
员的健康证上墙。
(二)清闭场及进出货管理
清场人员熟悉清闭场流程,闭店时要有送宾音乐,出入口秩序良
好,只出不进,做好记录。
加班须有市场管理员和物业保卫部共同审
批的加班单,加班内容与实际一致,加班人员主动出示进出场馆的相
关证件。
同时,商户(厂家)须持有《物品持出证》,有市场管理员
签字方可生效。
商户撤场时须与业务管理员对接,核实后方可放行。
(三)保安保洁人员管理
保洁宿舍干净、无异味、用品摆放整齐、无使用电热毯和电磁炉
等大功率电器、无其他安全隐患存在;保安保洁岗位标准;保洁日耗
品(大盘纸、洗手液)进销存情况;保洁休息区;电器、清洁工具使
用记录;物业费用预算执行是否与年初上报相符;人员考勤记录,杜
绝以包代管。
附件一:
关于规范商家装修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对商家装修的管理,减少装修给正常营业带来的影响,既
维护的良好市场形象,又确保市场经营安全,现制定本管理
规定:
一、装修前准备
新店开业或在经营期间对经营布局进行调整,各店至少应提前
15天向商家提供精确的摊位图,以便商家提前进行装修设计并备工
备料。
商家在经营期间自行要求装修的,只有在设计方案完善、工料
备齐的情况下才予以批准。
二、装修时间
除老商家撤场、新商家进场(包括合同到期和未到期)外,商户
在经营期间的装修每年尽可能限定在2个月的时间内进行。
节假日和
在市场统一促销期间不得批准商户装修,装修期不得超过15天。
装
修期原则上不许免租。
三、装修围挡和尘土噪音
1.商家装修期间必须使用围挡(新店开业和整楼层大面积调整时
除外),装修围挡由各分店参照集团公司提供的样式制作,费用由商
家承担,装修围挡不得越过摊位门头800mm,装修工人进出的门尽可
能开在非主通道的偏僻位置。
尽最大可能将装修对市场经营环境和其
它商户的影响降至最低。
2.严格控制装修期间的尘土和噪音。
商家装修现场原则上只允许
进行吊顶、地面等噪音小、尘土少的工程施工;其它需要切割或打磨
等噪音大、尘土多的装修项目必须在场外进行或控制在晚间完成;展
柜也尽可能要求商家在场外设计制作完毕。
四、装修期间的安全保卫
1.各店同一场馆同一时间段内批准装修的摊位数量不得超过20
家,同一楼层同时装修的不得超过5家,同一通道内同时装修的不得
超过2家。
2.商家向店面提出装修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供装修效果图、平面
图、电路图、电路系统图、装修材料清单、施工人员身份证以及电工
本、焊工本复印件等资料,签订用电、消防等责任书,各分店对商家
提供的资料要严格审核,装修期间特别是晚上要从严控制施工人员的
进出。
3.装修过程中须用电气焊作业的必须按照《施工动火管
理规定》到物业保卫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
围内作业。
在动火作业过程中,须指定保安携带灭火器进行全程防护
和监督。
4.商户集中装修期间,除物业保卫部门外,各店的业务部门也要
安排人值班盯守,共同维护装修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5.各店要建立起装修期间的店长巡查制度,正、副店长每天对装
修现场巡视1-2次。
装修巡查日志是店长巡店日志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装修后的管理
1.验收
商家装修完成后,各店要对装修质量、装修效果以及店面形象进
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用电规范或存在消防隐患,或者装修质量较差、
达不到市场要求的一律责令商家限期整改。
2.除异味
商家要对装修后的店面及时进行除异味处理,保证店面空气的清
新洁净。
六、其它
1.凡符合条件的装修申请,各店应及时为商户办理各项装修审批
手续,积极为商家装修提供便利;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对商户进行刁难
和克拿卡要。
2.严禁员工私下承揽装修业务、强行向商家推介装修公
司或者倒卖装修材料等以权谋私的活动。
一经查出,将按公司相关规
定进行严惩。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向“大消费”转型升级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一步从“小家
居”向“大家居”转型,引入家电、家纺、家饰、家居用品、创客空
间、原创艺术等,做强家居主业;第二步是从“大家居”向“大消费”
转型,引入食品超市、院线、餐饮、儿童娱乐、教育培训、医美大健
康、婚庆等各种体验性生活业态与家居业态互动,向体验型购物中心
方向转变。
附件二:
关于加强商户装修方案审核的通知
为响应集团公司有关推进卖场空间设计化、艺术化的号召,推动
店内形象升级,为顾客营造更加温馨时尚的购物环境,现对商户摊位
设计审核标准进行补充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一、装修围挡
除新店筹备或闭店调整外,经营期间商户装修必须使用硬质围
挡,否则不允许装修。
1.版式设计
商户可自行设计围挡版式,但须经过分店业务部审核,版面要求
简洁、大方、美观,且体现时尚温馨家居风格,内容和色彩不宜过多,
避免视觉繁杂;围挡开门位置、立面接缝处不得破坏画面主体和品牌
LOGO,如遇拐角,画面应保持相对独立。
2.文字规范
围挡可作为开业提示或品牌形象宣传,不得作为促销物料,不得
出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人员招聘等信息;除品牌LOGO
以外,英文(及其他语言)不能单独使用,须配合相应的中文翻译,
除已注册的繁体字商标外,中文字体需使用简体中文。
3.材质要求
围挡框架宜使用钢架焊接加木工板或轻钢龙骨加石膏板、美耐
板、防火板,且围挡应连接紧密,围挡布建议使用高清喷绘布、相纸
喷绘、背胶车贴等材料。
4.安装规范
(1)围挡必须由天花板至地面整体安装,不得有敞开区域;为
了最大限度减少占用通道的面积,围挡搭设不得超出商户门头800mm,
并且通道两侧相对或相邻摊位不得同时装修;
(2)围挡画面四周、立面拐角处、简易门边框建议使用薄板或
画框线做压边处理,防止围挡布在使用过程中松垮脱落,薄板颜色宜
使用白色;
(3)围挡接缝处需保持美观平整、严丝合缝,不能有翘起、缺
失等现象,且不得破坏天花及地面,如遇造型天花,需做好封闭,防
止扬尘;
(4)如遇消防栓或防火卷帘门,需采取分割处理,防火卷帘须
有足够的下落空间,保证消防设备的正常使用;
(5)若围挡将公共照明一分为二,在施工前需将公共照明的灯
泡熄灭;
(6)围挡拆除后,须做好地面和墙面的清洁,处理顶部钉痕,
妥善处理和公共区域的衔接。
5.开门管理
为方便施工人员进出和物业检查需要,装修围挡应在非主要通道
开设单门(宽1.2米*高2米)或对开门(单扇宽1米*高2米),开
门须使用木工板材质,内向开启。
简易门需安装可挂锁的门栓或隐闭式暗锁。
无人员施工时,简易
门需要上锁,备用钥匙需交存物业保管,便于对工地进行日常检查,
消除安全隐患。
简易门不得使用铁丝等材料进行简单缠绕。
门栓固定
处,螺丝需由外向内钻入,防止外露的尖头刮伤顾客或挂坏衣物。
二、外立面设计要求
店面设计必须符合自身的特点,从外观和风格上使人一目了然、
耳目一新,同时符合中高档定位及楼层经营特色。
装饰宜简
洁,色彩与周围环境协调。
1.外立面通透性
商户的外立面和室内装修、陈列设计应保证内外视线通透,有利
于从室外公共空间看到店铺内的商品和环境,朝向通道的立面须有三
分之二的立面宽度保持通透,禁止任何形式的遮盖(如喷涂、贴膜、
窗帘等)。
玻璃门和玻璃立面需使用防撞腰线。
防撞腰线高度距地面120cm,
宽度为11cm,采用透明贴丝印或自带磨砂警戒线,文字内容应该以
商户的主、副标识为主,LOGO间隔65cm。
玻璃门内向开启,并张贴
“推”、“拉”等提醒字样。
2.橱窗
橱窗设计应体现品牌的文化和特质,简洁明了地展示商品或产品
理念,可结合相应的道具和场景(如地台、背架、饰品等)。
墙面的
绝对宽度不得超过3.5m,且隔断墙和玻璃幕墙之间距离不得低于
0.6m,以满足日常维护需要。
橱窗设计要点
(1)通过搭建生活场景使顾客感到亲切自然,切忌平面化;
(2)道具的使用越隐蔽越好,不可喧宾夺主;
(3)灯光的使用要尽可能保持隐蔽,色彩柔和,亮度均匀,与
透过橱窗、玻璃门、隔墙的灯光亮度协调,避免产生强烈的亮度对比;幕墙玻璃背面粘贴广告画,不得在橱窗或幕墙玻璃后方布置不透明的广告画或衬板;
(4)橱窗的高、宽之比建议以1:
1.62为佳;
(5)橱窗玻璃需使用钢化玻璃并做防爆处理,展位样品必须离
开玻璃15cm以上,玻璃均需设置防撞贴。
3.拐角
(1)通道拐角处必须保持通透,商户可做开放式装修或封闭装
修但切角处理。
切角可选择45°直线切角和弧形切角两种,为保证
通透效果,建议切角处立面采用玻璃,并且直线切角的直角边不得低
于2m。
切角处的门头造型需要与地面切角保持一致,切角处的地面
材质尽可能与公共通道颜色相近,避免突兀。
摊位切角处理可放大场
馆通道,但切角面积须算作商户面积;
(2)曲状动线的分店,动线两侧商户外立面装修要贴合动线走
势,弯曲处进行相应处理。
4.通道开门
一个摊位所有临近通道的一侧都需要开门,门洞宽度建议不得低
于2米。
5.消防栓
商户需对消防栓进行装饰,消防栓所在墙面需与商户外立面设计
风格保持统一,材质一致。
如果商户利用摊位外墙对消防栓进行遮挡
式美化,消防栓所在处要设置开启门,开启方向要与消防栓门保持一
致,并保证消防栓门正常开启无阻碍;开启门材质、风格须与商户外
墙保持一致,高度须与商户外立面高度保持一致。
不论采用何种包饰方案,均须保留消防要求粘贴的标识和图示
等,包饰作业前商户要将相关设计方案报分店审批。
6.消防安全门
商户紧邻消防安全门,要求两侧商户将消防安全门所在的墙面做
整体设计,风格与商户主入口保持一致,画面连贯,不可使用宣传画
纸简单张贴。
消防安全门需有明显的消防标识,不得遮挡消防疏散指
示,安全门前后不得有遮挡,保证开启宽度符合消防要求。
7.外墙广告
(1)商户摊位的外墙广告统一使用软膜灯箱,不得使用亮面材
质进行制作,不允许使用LED屏、超薄电视等电子显示设备,电线不
得外露;
(2)广告灯箱内容应为品牌宣传。
画面应简洁、高雅、大气,
以图片为主,文字为辅,文字要求简单明快,切忌冗长,色彩切忌繁
杂,不得出现设计要素堆砌、信息简单罗列现象;
(3)灯箱设置需要挖槽处理,画面须与商户外墙齐平;
(4)灯箱光源不允许使用传统灯管,要求使用LED灯箱、灯带,
后期要定期维护,保持亮度,不得出现明显光衰;
(5)广告画面要与墙面、柱面紧密结合,与周围墙面风格协调,
建议由地面直接通到顶部;
(6)广告位要定期维护,保持画面整洁无破损,一旦出现污损、
塌陷、垂搭要立即更换。
8.附属物
考虑到通道视觉的延展性,原则上通道两侧商户外立面不得随意
外挂雨篷、壁灯、吊旗等附属物;确因经营需要,须报分店审批,确
保附属物不遮挡相邻摊位,同时不得影响通道视觉延展性和客流的正
常流动。
三、门头设计要求
1.门头设计
同一通道内,各商户门头的造型、厚度、高度、尺寸在审核时要
统一标准,门头高度一般在400mm至600mm之间,商户门头外线不得
超出同轴线最近的柱面或墙面,门套或局部造型不得超出商户门头外
线。
商户摊位若紧邻消防疏散通道或卫生间通道,要求两侧商户的其
中一家须将门头延伸并跨越通道,与对面墙体相连。
2.门头材质与颜色
商户门头应使用高档、精致的材料,如烤漆玻璃,不锈钢,高硬
度亚克力,高档装饰板等,不得使用低档、粗糙、不易清理的材料,
如乳胶漆、吸塑材料、铝塑板、真石漆等,商户门头不得使用吸塑灯
箱。
门头色彩不得出现大面积纯色(红、黄、蓝、绿)、对比色、互
补色。
纯色使用只做点缀作用,面积不得超过整体色彩面积的10%,
颜色使用上要凸显商户的商业审美和品味,杜绝艳俗色彩。
3.门头标识
商户门头上主标识整体高度尺寸不得超过门头上下高度的二分
之一,且各商户LOGO大小统一。
如商户有辅助标识,主标识与辅助
标识尺寸建议比例为3:
1。
商户的门头标识必须采用品牌LOGO,禁止
使用广告标语、品名或公司名称等作为门头标识。
门头标识必须使用正面发光字,不得使用背发光字和侧发光字,
需使用亚克力发光字或不锈钢发光字,不允许使用粘贴字、及时贴等。
建议采用LED类发光均匀,使用时间长,能耗及损坏率低的灯具,所
有灯具应为隐蔽式(包括所有镇流器、固定类镙丝、镙帽及电线)。
四、地面设计要求
商户入口处地面应与公共区域地面同高,不可装设门槛或减速板
条,衔接处不得有缝隙,且必须用不锈钢条填实或铝合金压条扣住。
地面必须平整、光滑,不得有坡度。
商户摊位内应铺装地砖或地板,不允许使用质地粗糙的瓷砖、地
毯、塑胶地板等材料和未经装饰的地面,应充分考虑材料的膨胀系数
和楼宇间的伸缩缝。
鼓励商户采用多种地面材料,形成趣味性、主题
化的地面装饰,以提高内部装饰及特定区域的展示效果。
入口地面装
饰应富有吸引力,与店面整体设计及公共区域地面相协调。
五、吊顶设计要求
为保证场馆形象统一,商户摊位内要求铺设吊顶,不允许使用格
栅吊顶,原则上不允许做敞开式天花设计。
鼓励商户创造出富有想象
力的吊顶设计及造型,鼓励商户使用多层次多材质的造型吊顶。
吊顶
装饰完成后,无下坠感或悬挑现象,并在阀门、开关、风幕机等设备
处设置吊顶检修口。
所有电线、光纤、电话线、网线等配件设施均需
做隐蔽式处理并整齐安装,必要时可做桥架,吊顶表面平整,颜色均
匀,不得出现污损、折裂、缺棱掉角、脱层等问题。
商户的吊顶施工方案需符合现有摊位内的消防规划布点,分店的
喷淋、烟感、温感、应急广播、排烟风口等物业设施条件原则上不允
许做出改动。
分店如需改动消防喷淋,应由店长提交报告做出说明,
并同步提交改动方案和改造期间的安全保障措施,经分公司总经理签
批后报集团工程物业管理部总监审批。
六、灯光设计要求
商户应保证店内照度高于公共区域照度(公共区域照度350Lux);
商户店内照明设计与布局应与天花设计、饰物搭配、产品陈列相结合,
尽可能采用不同层次的照明设计,营造出生动的焦点效果及氛围,选
择低能耗的灯具。
商户店内不得采用单一的荧光灯具,不得使用裸露
的白炽灯、荧光灯,所有灯具不得产生眩目的光线,光的照射和反射
要防止光源暴露,不得使用直接外露的轨道灯及射灯,建议采用嵌入
式或在凹槽内安装灯具。
商户应保证橱窗内有足够的照度(1000Lux以上,自然色温),
光色温以白色(色温4000K)、暖色(色温2700K)为宜。
通过运用
不同性质的光源、不同的照射位置,调节束光的粗细,射光的照射面
积、方圆、大小,点光的聚散,线光的曲直、长短创作出光影的形态,
充分烘托橱窗内的展品,增加橱窗的艺术感染力。
七、其它要求
1.施工材料选用
展厅的吊顶、护墙材料须用PVC阻燃板、石膏板或其他阻燃材料,
材料必须选用经权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三合板、纤
维板、刨花板等易燃材料及不合格材料,违者不予验收并限时拆除。
设备设施及装饰材料的使用均应满足消防、环保及无障碍设计等方面
的法规要求。
2.相邻商户收口处理
相邻两店遵循统一原则,所有拼接处不允许出现高低、薄厚等尺
寸差别,应遵循谦让、协调的原则,不允许出现突出自店形象而损害
其他店面形象的行为。
摊位与摊位之间、摊位与公装之间,左右边缘结合处收边采用不
锈钢拉丝(亚光)收边,商户摊位左、右边缘处必须留出0.05m的收
边空间。
以上内容,请各分公司组织员工认真学习,理解集团公司关于提
升卖场空间设计化、艺术化的战略意义,加强对商户装修方案的审核
力度,共同推动卖场形象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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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 经营 安全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