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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批准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任何装修不得改变受力结构。
(3)任何危险物品不得进入小区和房屋内。
(4)不得利用房屋从事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活动。
(5)不得私自占用或妨碍他人使用公共设施和公共场地。
八、业主有权对其房屋进行规定范围内的装修、维修。
但必须先向物业公司申报,并填写《装修申请书》或《维修申请书》,预缴押金,并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工程完毕后,由物业公司核实装修项目,原押金由物业公司退回。
九、教育全体常住成员及临时来访的亲友遵守本公约,并由签约人或住户对家庭成员或亲友的违章行为依章负连带责任。
、不得从空中向地面抛弃任何物品,否则应承担因故意或过失向地面坠弃物品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一、禁止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休息时间音响设备不得高音播放、制造超量噪音,以免影响其他住户休息。
二、不得随意阻碍异产毗连房屋的正常维修(如:
上层楼漏水,给其他住户造成影响时,上层楼住户必须给予配合),否则应承担因故意或过失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责任。
三、垃圾(包括搬家垃圾)应用袋装好,放入垃圾筒,不得放在楼梯口、道旁或草坪、违章者每次罚款5元至20元。
重犯或屡犯者加倍。
四、在小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地吐痰、随地丢果皮、废物或杂物、随地倒垃圾。
(2)饲养令人恐慌的家禽、家畜和宠物。
(3)未经批准,擅自架设天线、接驳水、电管道或开挖道路、草地等。
(4)搭建各类违章建筑。
(5)损坏水、电设备,花草树木、园林小品等公共设施。
(6)不按规定位置停放非机动车辆。
(7)机动车辆碾压人行道和绿化带,或不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8)不得改变窗户或阳台色调和前后阳台的用途。
不得在阳台两水管道中排放污水,杜绝两污水混排等问题的出现。
(9)不得擅自在小区内任何未经允许的公共地方乱张贴、乱写、乱画、乱刻,悬挂任何广告牌或物品。
(10)不得从事任何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作不文明表演。
(11)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承诺与其它非业主使用人在建立合法使用、维修养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
六、明白并承诺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公司在该物业内不存在人身、财产保管或保险关系(另有专门合同规定的除外)。
七、养成出门检查关闭水管、燃气、电器开关的良好习惯。
各业主若因本身的疏忽引致水、电、煤气、结构损坏或其它物体外溢,而损害他人或其财产,则所产生的诉讼、索赔和要求,由该业主全部负责。
八、各业主不得将单元用作与本公约条款相抵触的用途,亦不得有滋扰、损害其它业主的事情发生。
各业主不得将物业任何单元、任何地方用作非法、不道德、有损他人利益、违反当地风俗或任何物业公司认为不适当的用途;
而如物业公司因制止上述行为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法律费用等,均由作出该行为之业主负担。
九、客车超出9座,货车载重超出1、0吨,以及所有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车)、三轮车均不得进入小区。
第三章装修管理规定为加强房屋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居住和使用者的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所有房屋的业主、使用人、经营人和相关人员,均应遵守国家建设部、省、市有关房屋装饰装修的规定。
违反有关规定条文者,根据条文规定的有关条款及物业服务公司的规定,行为人需要进行整改或就此赔偿损失。
一、总则宜水居物业服务中心将会协助业主对其所属房屋进行装修,如果业主对本规定中的内容有疑问,请垂询服务中心。
本规定仅供业主及业主所雇请之装修设计师承建商作参考之用,规定内所有规则及条款旨在于帮助业主更有效而迅速地按规划文明装修,及早顺利入住。
业主及装修负责人详阅此规定后,请在本规定的承诺书上签字,并连同已填写清楚的资料交至服务中心,以证明业主明白并承诺本规定所列之规则及条款,业主亦有义务知会所委托之设计师及承建商必须同样的遵守这些规则及条款。
所有业主的设计方案和图纸,必须获取服务中心的审阅批准后方才可以进行装修工程。
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保留对本规定作出修改的权利。
二、装修细则业主在装修前必须细阅及遵守以下装修细则:
1、装修申请业主须于装修前7个工作日内向宜水居物业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格以及保证书,并附装修图纸(含土建、水、电、有线、电信线路等图纸)一份给服务中心审批。
业主须得到服务中心书面批准并发放《装修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办理装修应携带资料:
(1)、业主身份证原件(查验)
(2)、装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联系电话(3)、施工队人员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1寸彩照2张为了避免业主于装修期间对物业造成损坏,物业服务中心要求业主装修前支付1200元得装修保证金,800元得安装空调押金。
以上费用将于业主装修完毕,经物业服务人员检查,发现没有任何违章后,二个月后退还给业主。
物业服务中心保留权利向业主追讨任何于装修期间造成的损坏的费用。
商业网点租赁房,租赁期满后退还装修押金。
2、装修垃圾清运费业主及承建商必须将装修垃圾袋系好,并须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地点堆放,物业服务中心将会于装修期间经常巡视公共地方,装修垃圾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清运,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元收取。
3、装修规则
(1)消防设施装修期间,为防止发生火灾,严禁在室内装修现场吸烟,明火烧煮,业主或施工单位须自行确保在单位内有足够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等。
(2)装修噪音及污染业主的装修工程若对邻近业主或其他人士有所影响时,如噪音、环境污染等,业主或施工单位须关闭入户门以减少影响。
(3)保险业主在装修前请自行安排有关之保险,如财产险、第三者意外保险、雇员保险等。
(4)证件装修施工单位须在装修开始前7个工作日内提交装修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资料,领取有关证件并支付工本费,所有装修人员须每次凭有效出入证出入小区出入口。
三、装修规定
1、规定项目
(1)一切装修不得危及小区楼宇的结构及公共安全或妨碍他人,影响小区整体观瞻等。
装修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符合防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建筑功能的要求,不得破坏房屋的承重结构和建筑外观,不影响毗连房屋的正常使用,不妨碍相邻关系。
(2)原则上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设施,如室内间隔需拆除或改动的,必须事先向服务中心或政府有关管理部门申请,认定可行才可施工,但施工过程严禁使用五磅以上的工具。
业主对因修改单元间隔之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因修改单元间隔而引起在办理房产证时增加的费用和带来的一切问题。
(3)室内隔墙的砌筑,必须采用轻质隔墙,如石膏板墙、木夹板墙、各种轻质砖墙(容重≤1000kg/m)等。
所有隔墙在表面装饰前需要到物业服务中心报验及确认,不能擅自提高单位地面的标高超出楼板容许的负载。
(4)住宅的电线管、水管、煤气管连线线管、电话线、电视天线、电缆等均不准在外墙敷设;
不得擅自在外墙打孔或安装悬挂设备。
(5)不得改变住宅外观,更不得在室外或外墙加任何招牌、遮蓬、铁笼、花架、骨架天线及其它装置。
(6)室内所有排水管的出口不得改动,并按原设计(排污、排粪)分别驳接。
(7)不得改变屋内卫生间与厨房的使用用途。
(8)供电部门规定,用电线路增加/改动项目必须先报供电部门批准并办理室内线路更改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9)卫生间、厨房地面、墙面更改必须要做防水层,以避免影响相邻物业,交付使用的楼宇卫生间墙面、地面已做防水层,卫生间吊天花板时,请勿钻板。
一经改动,业主将自行负责相关的一切责任。
如违反以上的规定,保修期的保修责任将不再存在,所有设施及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业主自理。
另外,如因此而令其它住宅受到影响,一切维修及因此造成的赔偿责任及费用亦由该业主负责。
(10)为保持楼宇外墙整体外观,任何装修及维修均以不影响楼宇结构及设施为准,例如禁止在承重墙切割、开孔等;
业主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位置打孔安装空调,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并注意安装牢固,防止跌落,因安装原因发生跌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
业主必须按物业服务中心的规定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业主购买的房屋设有观景阳台的,禁止自行封闭及乱放杂物等行为;
禁止私自加装防盗窗、网、门等行为;
禁止在观景阳台及前窗玻璃张贴广告及宣传品。
(11)空调位置:
外墙面采用先进的外保温技术,切勿在外墙面上穿凿打孔,否则使您的居室保温效果受到影响,同时也使外墙破损,影响美观及使用寿命。
空调室外机须安装于指定位置,业户切勿随意更改位置或另装于外墙或其他窗户。
否则,所造成之损失均由业户自行承担。
(12)禁止向地板打孔、开挖等(因本小区采用地板式供暖系统,以免破坏供暖设施,影响正常使用)。
室内地面已预埋水暖管线,进行地面铺装时严禁盲目在地面凿孔、钉钉子、打龙骨等破坏地面基层设施的行为。
(13)业主如不按照规定装修,一经发现必须在发出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自行将更改的项目恢复原貌,所需费用一概由该业主负责。
另外,由此引起的后果均由该业主承担。
(14)业主的室内装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其中的水、电工程,更须委托有牌照、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水、电管线的连接。
(15)电器安装:
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安装各项电器工程时,业户必须聘用有合格操作证的电器技术人员。
(16)供水及管道系统:
业户未得到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及服务中心认可,切勿随意更改分支供水及管道系统,以免更改不当扰乱水压及排水系统,引致严重后果。
(17)燃气供应:
业户切不可随便改移喉管及炉头位置或干扰供应系统。
必要时,须向燃气公司申办,并须由燃气公司施工。
否则,会引发严重后果。
(18)对讲系统及公共天线插座:
业户不可随便改变其位置或干扰其线路。
必要时,须先取得服务中心认可,并聘用其指定的合格承造商办理。
不当变更,不但影响所属单元的性能,更会影响系统整体性能。
2、装修申请审批为了做好装修管理控制及提供指引,各业主装修前必须详细阅读本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服务中心备案审核批准后,缴纳有关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中心签署《装修管理协议》,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装修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一般装修申请审批期为7个工作日内。
装修押金:
1200元/户(网点房12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1元/平方米施工人员出入证:
工本费5元/张装修许可证:
押金20元/张
3、装修管理
(1)业主所聘的承办商及其雇员开工前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由物业服务中心发给《装修许可证》及《施工人员出入证》,《装修许可证》必须贴于入户门外正中位置,装修工人必须佩带《施工人员出入证》进出小区。
工程完毕后,须在一个星期内交回出入证并销毁,同时退还押金。
为确保装修过程的监督,及时纠正违规施工,物业服务中心及秩序维护人员有权随时对装修单元进行例行的检查。
(2)从贵宅治安防范、小区管理及保护消费权益的角度出发,希望业主聘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并对其雇员以外来人口管理办法执行管理。
(3)装修单元因违章施工或施工不当,导致楼宇结构受损或对附近其他单元造成危害或影响时,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装修单元恢复原貌,有关费用及一切责任由装修单元业主负责。
(4)正常施工时间为平时上午:
8:
00-12:
00,下午:
14:
00-18:
00;
(星期六、星期天及节假日禁止施工)如需在规定时间外工作,必须事先申请并获得物业服务中心书面同意。
(5)业主须确保施工单位安排的本工程责任人/监工在整个装修施工期间在场,并保证能够随时联络。
(6)在物料搬动装修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止公共设施损坏的有效措施,如造成公共设施损毁、破裂、污染等,业主须主动报告并赔偿修缮或更换的费用。
(7)所有沙石、泥头、拆散之材料均应以尼龙袋或麻包袋搬动;
严禁使用拖拉机或5吨以上货车运送建筑材料,运载材料之货车应停放在指定起卸区。
对车身不洁,有可能污染小区环境的车辆,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制止其进入小区。
(8)所有装修工程必须在该房屋内进行,严禁占道作业或堆放物品。
必须在房屋内堆放的材料物品切勿超过150kg/㎡的限定载荷,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油漆、天那水等)和使用明火。
(9)施工时须关门并尽量提供足够防范措施以减少装修引致的尘埃、噪音及气味污染,避免对其他业主造成滋扰及不便。
如因此造成业主投诉或环境污染,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要求该单位停工整顿及进行相应的处罚。
严禁从消防栓取水作施工用水、清洁地方或其他用途。
(10)严禁将混凝土、沙石、瓦砾或其他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管内,特别是小区内的排污管道,一经发现,必须以重罚并被责令清理弃置之杂物,清理费用由业主负责。
(11)每天必须清理所有废料及垃圾,以保持道路畅通、地方清洁并要求施工现场所内配备灭火器具,确保杜绝后患。
(12)装修工人必须文明施工,须穿适当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围,以防意外及有碍观瞻。
在小区范围内走动工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
(13)所有装修机械、设备、工具、材料包裹等进入或搬离小区时需到门岗接受检查。
(14)装修工具及材料须自行保管,服务中心恕不负任何损失或遗失之责任。
(15)装修垃圾、拆墙或大宗垃圾须包装捆扎,为保障小区环境,搬到楼下放置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
(16)住宅单元原则上不允许装修人员留宿。
如有特别需要,经业主同意并作书面担保,可作特别申请。
同时必须办理暂住登记手续并在服务中心备案。
(17)严禁衣冠不整,随处闲荡,大声喧哗,违者谢绝进入区内。
(18)装修人员必须遵守服务中心根据公众假期或某些重要活动的需要提出的停工规定。
(19)严禁在室内存储过多的易燃材料。
(20)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内的一切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中心有权保留对以上有关装修规定作出修改的权利。
业主如对上述任何一项有疑问,请向服务中心联络查询。
四、违约责任对违反规定的业主和施工单位,将根据具体情况和后果做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
5、收取违约金以上措施可合并使用。
第四章清洁服务
一、公共部位维护
1、各业户请勿扰损公共设备,否则需要赔偿损失
2、请勿将废弃物弃入各渠道内(含沟、渠、池、井等),否则需对损坏/堵塞负责处理。
3、请正当使用室内电器。
失修/损害/劣质电器易导致火警。
4、任何电器工程须由合格技工进行。
5、请勿随意图划/刮花/吐痰/便溺等,请自觉自重及监管家人,并遵守政府规定。
6、请勿侵占任何公共地方(含堆放私人财物、神位、祭祀、晾晒等),以免有碍观瞻,侵害公共利益。
7、爱护公物遵守公德,若发现有刑事损坏事件,请即报物业服务中心。
二、公共地方清洁“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谨恳请各业户合作,共同保持清洁。
请劝导孩童,请勿随处弃置垃圾及涂污墙壁,切勿将任何物品抛出窗外,以免造成意外伤害,危及他人生命。
三、垃圾清倒安排请业主将生活垃圾按楼区内垃圾箱定点放置,请勿随处弃置,为我们卫生洁净的居住环境共同努力。
第五章秩序维护服务
一、秩序维护人员每日24小时均有秩序维护人员管理入口及周期性巡逻本物业内公共地方。
二、监控系统业主不得随意进入监控室,确需进入监控室,须经警务室工作人员出示证明或陪同下方能进入查看监控录像,严禁私闯监控室,违者严肃处理。
三、门禁系统为加强户内安全,各楼栋门禁系统需经常关闭,防避生人擅进。
敬请来访者使用对讲与业户联络,以开启门禁。
四、对讲系统各单元户内已安装了门禁对讲机,并附设自动开户按钮,直达楼宇门禁。
请业户告知到访亲友使用此保护措施,抵达楼栋门禁时,先以对讲机与业户联络。
五、陌生人士由于职责所在,秩序维护人员在必要时,会查询进入本物业内的陌生人士,请向贵亲友解释此为加强物业内安保措施。
若有失敬及不便,敬请见谅。
各业主开启门禁进入时,请留意陌生人士跟随,提防生人尾随而入。
若有怀疑,请即通知附近秩序维护人员或物业服务人员,亦可致电物业服务中心。
六、谨记当遇到或听见任何可疑人士或声音,请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请勿随便开启门禁给陌生人士;
凡遇见自称公共机构或政府人员,必须清楚查验其证件。
若有怀疑,即时致电该机构认证;
避免将贵重财物存放家中;
外出时,请将所有窗户关闭。
第六章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
一、进入园区的车辆,有车库/车位的请将车驶入车库/车位内,无无车库/车位的车辆,应按规定停放,不准将车停放在主路两侧、其他业主车库及绿化带内,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业主(驾驶员)应做好车辆安全防范工作,管理人员对车辆损坏丢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小区内停放车辆的业主(驾驶员)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有序停车,并关好车窗车门,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等不得留放车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四、进入小区的车辆不得鸣喇叭,按规定位置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的引导,不得乱停乱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且劝阻不听者,将按物业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物的车辆严禁驶入园区停放。
六、驶入园区的所有车辆,应按规定慢速行驶,避免和其他车辆行人发生碰撞,如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处理。
避免碰撞小区内公用设施和其它车辆,车辆停放时应保持谨慎,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经发现,举报或其他方法查处者,除责令赔偿外,还将视情节进行罚款。
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园区内所有车辆不承担车辆保险和保险赔偿责任。
八、停车场位使用收费标准,按照潍坊市停车场收费标准。
第七章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一、凡在小区经营的单位、店主,须经物业服务中心同意并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
二、各经营单位、店主应按照租用或购买范围经营,不得占用公共场地、走道,不得将货物、杂物、垃圾堆放在店铺门面以外。
三、各经营单位、店主应按照规定设置招牌,不得在公共场所乱贴广告、标语,乱竖指路牌、广告牌等。
四、各经营单位、店主应保持小区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及大音量使用广播器材。
五、各经营单位、店主应保持店容店貌及环境清洁,按规定要求设置垃圾桶,及时倾倒垃圾,做好门前“三包”(包市容卫生、包环境秩序、包绿化美化)六、凡在小区营业场所装修,亦应该严格按照《装饰装修管理规定》执行,并特别强调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水电设施、消防器具及其它公共设施、设备。
七、所有经营单位、店主应文明经商,合法经营,不得出售伪劣、变质、有害健康的商品、食物,不得强买强卖,欺行霸市。
八、所有经营单位、店主应自觉遵守消防规定,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灭火器一只。
九、所有经营单位内部保安工作应遵循小区的有关规定,并主动与物业公司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保安工作。
第八章电梯使用管理规定本小区配备的电梯均为乘人客梯,为了保证电梯正常运行,确保乘用人的安全,特作出以下规定,请自觉遵守:
一、严禁用电梯运载砂石、水泥、装修垃圾及长度超过电梯轿箱门高度的物品。
二、搬运较重物品进出电梯时严禁拖拽,要轻拿轻放;
摆放要掌握平衡,不得将重物堆积在一侧,防止电梯失衡造成卡箱或偏轨。
三、电梯一次只准乘载8人,严禁超载。
四、爱护电梯,严禁用硬物划碰轿箱和按钮等电梯设施,也不得损坏临时保护板。
五、严禁用硬物撬、挡自动电梯,造成电子原件损伤。
六、禁止在轿箱内吸烟、吐痰、丢弃垃圾、果皮、纸屑和烟头。
七、严禁在电梯轿箱壁乱写乱画、张贴广告。
八、上下班电梯使用高峰期时段,禁止带宠物乘用电梯。
九、电梯发生故障时,请不要惊慌,可按轿箱内的对讲按钮与监控室联系处理。
、儿童乘用电梯,必须由成人陪同。
第九章太阳能使用管理规定大力提倡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等太阳能产品:
为了小区整齐、整洁、完整性,小区内统一品牌、统一安装太阳能产品。
高层、小高层业主禁止在天台及影响其他业主的地方安装太阳能产品。
第章防止灾害及应急处理
一、防火须知
1、私人地方
(1)小心处理燃烧中的香烛、烟蒂及火柴等。
留意火种是否完全熄灭,即时清理灰烬!
(2)不可在同一插座接驳太多电器,避免电线负荷过度!
(3)不可将散口电器直接接驳插座,应当使用适当插头!
(4)用户家庭成员应知悉电源总开关位置,当紧急时,即时切断!
(5)火柴、打火机及其它易燃危险品,应远离儿童!
(6)使用燃气时,请将窗户打开,以保持空气流通。
万一气体泄漏时,亦可免集聚于室内;
停止使用时,应当关闭燃气总阀。
尤其外出时,更需加倍小心!
(7)定期检查及更换电线、电器和接驳燃气胶管!
(8)切勿将单元门内防烟门(如厨房门)拆去,以免一旦发生火警,迅速蔓延至其他部位,甚至祸及隔邻!
2、公共地方
(1)请勿在公共社区堆放杂物,如单车、防风板、鞋架等!
(2)请谨记所有楼梯及出路必须保持畅通。
为了个人及公众安全,切勿阻塞任何公众地方!
(3)防火门应经常关闭!
(4)公共地方均安装有灭火器、消防栓及其他防火设备,请各业主警示子女切勿玩耍该消防设备!
3、发生火警若有情况许可下,尽量尝试进行下列各项重要步骤,以拯救或减轻灾害:
(1)保持镇静
(2)拨119火警(3)打破就近的火警钟玻璃(4)通知服务中心,唤醒邻居(5)关闭电力总阀(6)用消防栓尝试灭火(7)关闭所有门窗及防烟门。
防阻火势及烟雾蔓延(8)切勿乘搭电梯逃生,应使用楼梯走廊(9)烟雾浓密时,应尽量贴近地面爬行,并以湿毛巾遮盖面部,以免吸入烟雾(10)身处火场上层的人,应向天台方向逃生;
如身处火场下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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