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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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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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
第三章、货物服务需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标准
数量
控制单价
1
标一籼米
1、★非转基因,符合GB1354-2009标准;
2、★拥有“QS(或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3、透明编织袋包装,每包25Kg;
4、外包装袋上有商标及QS(或SC)标志、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5、包装袋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6、★保质期必须不低于180日历天。
80000.00
千克
6.00元/千克
2
一级食用菜籽油
1、★非转基因,一级标准,符合GB1536-2004标准;
2、★拥有“QS(或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桶装,每桶5升,质量和卫生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4、外包装有商标及QS(或SC)、非转基因食品标志、厂名厂址、电话号码、营养含量表、执行标准,生产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5、包装材料采用无毒无害材料制作;
6、★保质期必须不低于一年。
12500.00升
12.00元/升
注意:
标记“★”的要求为必须符合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货要求
1、第一个月试运行期随时配送,以后每月配送2次。
特殊情况增加配送频次。
服务期暂定1年,到期后如果没有消耗完,继续配送直到完成标的,总量浮动不超过10%。
2、沿主干路所有学校配送到校。
3、中心学校、初中以及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的小学需配送到校。
4、教学点以及就餐人数少于50人村小配送到中心学校。
5、详细供货地点见下表。
石台县2019-2020学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粮油配送地点及就餐人数一览表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配送地点
就餐人数(人)
备注
1
六都中心学校
六都中心学校
170
2
六都中心幼儿园
60
3
银堤教学点
60
4
启田教学点
14
5
七都中心学校
七都中心学校
220
6
河口小学
110
7
丁香中心学校
丁香中心学校
480
8
龙泉教学点
70
9
矶滩中心学校
矶滩中心学校
220
10
珂田中心学校
珂田中心学校
250
11
大演中心学校
大演中心学校
510
12
贡溪中心学校
贡溪中心学校
40
13
七井中心学校
七井中心学校
230
14
莘田中心学校
莘田中心学校
320
15
占大中心学校
占大中心学校
520
16
小河中心学校
小河中心学校
500
17
尧田教学点
14
18
红石教学点
97
19
栗阳教学点
67
20
安元教学点
7
21
横渡中心学校
横渡中心学校
210
22
琏溪教学点
90
23
占大中学
占大中学
200
24
小河中学
小河中学
190
25
丁香中学
丁香中学
240
26
崇实中学
崇实中学
130
27
合计
5019
注:
具体配送数量由各中学和中心学校确定
(三)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所供每批次产品,必须提供出厂检验合格证明,随货同行。
2、中标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凡因所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食物中毒等其他后果的,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以上粮油供应实际结算数量以实际供应量为准,结算时按照中标单价乘以实际供应数量。
4、供应商中标后,中标单价不受市场波动因素影响,单价不予调整。
5、本项目根据各学校需要分期供货,并配送到各学校食堂仓库。
6、本项目每批次供货商品的生产日期至供货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一半。
(四)质量、安全保证
1、采购人在合同期实施期间,将会实施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供应的食品进行监督、检查,如配送到校的食材经检测不合格,由中标人无偿更换合格产品,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罚;二次不合格的,终止与该中标人合同,并由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2)对中标人粮油食品配送的交通、储藏等工具、用具的安全和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中标人提出,并监督整改到位。
(3)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中标人在合同实施期间,需做到:
(1)对供应的粮油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负全责,保证供应的粮油食品质量达标、安全可靠、卫生清洁;
(2)按照双方有关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快速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按投标书的承诺按质按时配送食品,如有降低食品质量标准、延时、减量、服务态度恶劣、随意变更供应方案、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情况,视为违约行为,将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与中标人的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4)中标人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要及时向县学生营养办汇报,停止中标人粮油食品供应资格并将其清退除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货名单,三年内不准从事本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货,同时依法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
A、中标人转包的;
B、掺杂使假,使用无证、过期、有害食品,危害学生身心健康,情节严重的;
C、粮油供应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D、在履约期间,没有按规定供应粮油的;
E、在县级组织的食品质量抽检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第四章、评标办法
评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严格保密的原则进行。
本项目所有包段适用于以下评标办法。
评委会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初审按照投标人须知等条款评审,初审通过的则进入复审。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一、初审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初审环节,由评委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不符合下列初审表情况之一的,将否决其投标。
注意:
下表所列内容均是从招标文件中提取出来,如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相冲突,以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为准。
初审表(注:
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序号
检查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A投标人
B投标人
C投标人
备注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体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以招标公告内容为准)
须对照资格条件逐项审查资格原件响应情况。
开标时未能提供有效资格原件的,初审不予通过。
2
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必须同时生产大米和食用油,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经销商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且《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采购产品内容;
3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提供相关网站证明截图(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或评委网上核查。
未提供将影响其投标文件制作得分。
4
报名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成功报名
5
投标保证金交纳符合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相关部分表述
投标保证金应及时足额从投标人账户缴纳
6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审查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是否按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公章和签署。
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文件数量符合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人无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无在一份投标文件同一包段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审查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货物服务报价表等内容
9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装订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是活页装订等。
活页式或容易拆解(如采用拉杆夹、打孔等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没有缺少
根据第一章和第三章具体要求
根据第三章采购清单评审
11
报价唯一且不超过最高限价(如设有控制单价,则投标单价不能超过控制单价)
只能在项目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12
已提交授权委托书
法人参会的需要将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审查投标文件中是否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只授权代表参会的需要)
法人参会的需要将身份证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3
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
见投标函。
如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
服务期
1年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对此予以实质性响应。
15
标记“★”的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或要求”
必须全部实质性响应
未实质性响应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
投标书主要内容无模糊不清、无法辨认,影响标书评审的情形。
投标书中主要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评委会不能有效判断其是否已经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可能导致采购人利益受损,评委会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
无其他可以作无效投标的情形
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的。
结论
不通过原因说明
1.初审时评委对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为“×”;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4.初审不通过的不参与复审。
二、复审
1.投标文件的复审:
在复审阶段,评委会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
2.每个评委对各个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分,汇总每个评委分数后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为每个投标人最终的得分;
3.计算结果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分细则如下:
计分类别
计分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
价格分
(40分)
投标报价
40
①、评标基准价=以通过初审的最低投标总价为评标基准价
②、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100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55分)
业绩
6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大米、大米和食用油、食用油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或以上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此项最高6分。
注:
需提供合同及业主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或验收鉴定书等材料),以上复印件装订,原件评标现场核查,合同及验收材料须有采购人公章,否则对应业绩不得分。
配送能力
4
根据投标人是否具有满足本项目产品规模的配送能力,是否利于所投产品的配送进行打分,满分4分。
提供一辆厢式货车的得2分;
提供两(及以上)辆厢式货车的得4分。
注:
配送车辆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需装订加盖公章的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原件核查,否则不予计分。
产品质量
20
1、投标产品(米、油)每获得过知名商标的分别得1分,获得著名商标的分别得2分,获得驰名商标的分别得4分,本项不重复计分,最高8分。
2、提供投标产品(米、油)生产厂家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如米、油为同一生产厂家提供一份即得4分。
3、提供投标产品(米、油)生产厂家ISO14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如米、油为同一生产厂家提供一份即得4分。
4、提供投标产品(米、油)生产厂家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如米、油为同一生产厂家提供一份即得4分。
注: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否则不予计分。
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检测报告
6
1、所投大米对农药残留、镉、铅、碎米总量、加工精度、水份等指标提供封面首页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志的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得3分
2、所投食用油对色泽、气味、酸值、过氧化值等指标提供封面首页具有CNAS或CMA或CAL标志的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得3分
注意:
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于标书中(可以是多份检测报告,但必须涵盖上述检测内容),否则不得分。
食品安全责任险
4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商已投食品安全责任险且在有效期内,且投标人承诺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继续投保的得4分,其余不得分。
(上述要求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得分)
注意:
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理。
投标企业实力
6
投标人是否具有满足本项目产品的仓储,包括仓储面积、仓库管理人员、仓库位置、仓库设施等是否利于食品保管以及配送人员是否满足本项目产品配送需求等。
由评委比较打分,优:
5-6分,良:
3-4分,一般1-2分,本项最高6分。
注: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企业简介及投标人的仓储及配送人员的文字介绍资料、图片或音像资料及其他能证明满足本项目产品仓储能力的证明等材料。
4
1、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提供投标产品大米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得2分;
2、投标人是经销商的提供食用油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得2分;否则不得分。
注意:
(如大米、食用油为同一生产厂家只需提供一份授权书原件,但授权书授权产品清单中必须含有大米和食用油,即可得4分)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得4分。
服务方案
9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包括供应时间、应急处置保障措施方案、售后承诺等)完整合理、切实可行,应急处置保障措施详细,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最大化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和其他优惠条件。
由评委比较打分:
优的3分,良的2分,一般1分,满分3分,不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2、投标人根据学校需求(包括送货频率、季节、校方存储能力等因素)制定配送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综合评分,优秀3分,良的2分,一般1分,满分3分不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3、根据投标产品质量控制管理方案(包括投标产品原料的来源、产地、生产、加工、存储、包装、运输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一般的1分,满分3分不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投标文件制作
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情况进行评定,是否按招标文件格式顺序、要求编制、是否编制有详细目录及页码等等,横向比较在0-1分间进行评分。
三、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1、以上渉及评审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业绩、资质、证书、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或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2、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明了完整便于评委评审,由于复印件不满足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不予认可导致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3、若还另需提供原件核查的必须在开标地点当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不得分或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4、所提供的材料一经查出存在虚假或者伪造,除取消(投)中标资格外,将其列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承担中标人的任何损失。
5、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制造商自我声明认证,标书中不得出现与招标设备无关的任何形式的证明材料。
6、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相关证明材料或原件等材料,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等,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7、如果投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可以在开标现场提供经过司法公正后的公证书原件。
但是如果在开标现场有投标人能提供某证明材料原件时,以证明材料原件原件有效,公证书原件无效。
8、本项目中所有要求的相关资料必须是由投标人自行提供以供评审,其他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能作为己方评审评分依据,即证明材料不可共享。
9、社保证明(如有):
本项目中要求的社保证明须有相关人员信息,必须是2019年1月份以来缴纳的任意月份,可是机打社保、社保官网截图、社保机构出具(有公章)、或缴费凭证(有相关部门公章)等能证明相关人员在投标单位正常参保(不含人员正申报社保)的材料即可。
要求缴纳的时间以评审细则中具体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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