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工程设计工作大纲及技术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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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设计工作大纲及技术方案
设计工作大纲及技术方案
第一章.设计工作大纲、设计思路
1.设计工作大纲
1.1工程概况
南京市浦口新城迎江路等十六条路交通工程主要包含迎江路、珍珠南路、万寿路、兴农路、胜利路、同心路、光明路、下河街、康华路、河西路、V9、V11、V15、V18、H13、石佛路二期等十六条路交通工程的设计。
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道路名称
实施范围
实施长度(m)
红线宽度(m)
道路等级
1
迎江路
规划支路-兴浦路
8092
35
城市次干路
2
珍珠南路
浦珠路-滨江大道
3130
49/42
城市主干路
3
万寿路
浦珠路-商务东街
3705
35
城市次干路
4
兴农路
浦珠路-滨江路
3224
35/24
城市次干路
5
胜利路
河东路-兴浦路
5050
30
城市支路
6
同心路
迎江路-临江路
1641
24
城市支路
7
光明路
迎江路-临江路
1548
24/21
城市支路
8
下河街
迎江路-康华路
2943
24
城市支路
9
康华路
迎江路-下河街
2066
24
城市支路
10
河西路
镇南河路-万寿路
2426
24
城市支路
11
V9支路
丰字河路-临江路
795
24
城市支路
12
V11支路
望江路-河西路
406
24
城市支路
13
V15支路
H20号路-滨江大道
893
24
城市支路
14
V18支路
H17号路-胜利路
957
24
城市支路
15
H13支路
兴农路-珍珠南路
368
16
城市支路
16
石佛路二期
万寿路-丰字河路
720
40
城市次干路
项目地理位置图
1.2区域规划概况
一、区位和范围
浦口新城核心区位于江北副城浦口片区中部,浦口新城东南部滨江,与河西新城隔江相望,是《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和《浦口区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确定的江北副城和浦口区未来的城市中心所在地,将发展成南京都市区的城市副中心。
浦口新城核心区用地范围南至滨江岸线,东至津浦铁路,北至浦珠路,西至城南河;总面积约27.5km2。
二、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浦口新城核心区用地大部分南面长江,为沿江圩区,地势平坦,河流水塘密布。
(2)地质状况
浦口新城核心区大部分属于长江漫滩地貌单元,其中沿长江部分场地为四类建筑场地,其余大部分场地均为三类建筑场地。
(3)水文情况
浦口新城核心区河流水网密布,分布有大量的水田和水塘,水质总体状况较好。
除长江外,核心区内主要河道有城南河、七里河、丰字河、中心河和定向河等,其中七里河和城南河为通江外河。
三、土地利用现状
浦口新城核心区总面积2752.06公顷,以非城市建设用地为主,主要为水域、农用地及少量村镇建设用地,占总面积的63.07%。
浦口新城核心区城市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原浦口经济开发区内企业用地、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石佛寺农场内市公安学校、警官培训中心等公共设施用地、胜利圩水产养殖场内金象集团等工业用地以及明发城市广场及顶山街道安置房等。
浦口新城核心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1)居住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主要分布在定向河以东的浦口老镇地区。
沿浦珠路有明发城市广场等楼盘,丰字河路以南、珍珠南路以东有顶山安置房等。
三类、四类居住用地主要为零星分布的居民点用地。
(2)公共设施用地
行政办公用地和商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原浦口开发区范围内,为管委会及配套设施用地等。
文化娱乐用地主要为石佛寺农场内警官交流中心。
医疗卫生用地主要为原浦口经济开发区内的张接骨医院和石佛寺农场内戒毒所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主要为石佛寺农场内南京公安学校和浦口老镇地区的南京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用地。
商办混合用地主要沿总部大道分布。
(3)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主要分布在原浦口开发区内,主要产业门类包括生物医药、纺织、电子信息和一般制造业等。
胜利圩水产养殖场和浦口老镇地区有零星分布。
四、城市规划概况
(1)功能定位
浦口新城是展示南京现代化滨江城市风貌的重点地区,江北副城的中心,以生态和文化为特色、以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要职能的现代化滨江新城。
浦口新城核心区是浦口新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南京现代化滨江城市风貌的重点地区,江北副城中心所在地。
(2)用地布局规划
依据总体空间布局结构,浦口新城核心区内城市建设用地以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和绿地为主。
居住用地是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主体,考虑到浦口新城水网密布的独特自然资源禀赋,居住用地总体布局上主要沿城南河、七里河及定向河安排。
公共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七里河和定向河之间的江北副城中心地区。
其中城市医疗卫生中心、行政中心、体育中心等开敞性大型公共设施安排在浦珠路和中心河之间;城市商业商务核心区集中安排在临江路两侧和滨江地区,以中央公共活动区为核心形成富有特色的现代化滨江城市中心。
绿地主要包括中央绿道以及沿城南河、七里河和长江等水系的绿地;中央绿道是具有重要景观生态功能的城市大型公园绿地。
沿七里河、城南河和长江的绿地集生态、人文为一体,沿河结合休闲服务设施组织人的游憩活动。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等均按照服务需求灵活布置。
(3)居住人口容量
综合考虑项目区位条件、开发意向、规划用地布局以及环境和基础设施承载力等情况,确定规划人口为32万人。
浦口新城核心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4)综合交通规划
①对外交通规划
浦口新城核心区内长江为一级航道,为了充分利用长江岸线资源,便于居民进行亲水活动,规划将现状货运码头调整为旅游码头。
规划近期保留城南河航道功能,建议远期作为景观性河道,逐步取消航运功能。
②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浦口新城核心区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形成方格网的路网结构。
浦口新城核心区内有三条快速路,形成“一横两纵”的格局,一横为浦珠路,两纵分别为纬三路连接线(定向河路)和纬七路连接线(总部大道)。
另外为了满足东西向远期的交通量需求,临江路近期作为主干路,远期根据交通条件的变化作为快速路预留。
浦口新城核心区主干路是连接城市各主要功能分区的道路,以承担机动交通为主。
规划范围主干路有7条,形成“三横四纵”的格局,三横分别为:
沿山大道、丰子河路及临江路,四纵分别为:
七里河路、中央大道、珍珠南路及兴浦路。
浦口新城核心区次干路是介于城市主干路与支路之间的车流、人流集散性道路,主要为城市各组团交通服务,同时分流主干道交通流,对道路主骨架起到补充完善作用,直接服务于城市各种用地。
规划范围次干路有12条,形成“五横七纵”的格局。
五横分别为浦乌路、迎江路、万寿路、新城路、滨江大道;七纵分别为珠泉路、天浦路、兴隆路、万寿路、石佛路、商务大街及兴农路。
③轨道交通规划
规划3条轨道线经过浦口新城核心区,分别为轨道4号线、轨道10线和轨道11号线。
轨道4号线连接主城与珍珠泉,核心区内沿中央大道通过,采用地下敷设形式,设置3个轨道站点,分别位于:
中央大道与临江路交叉口;中央大道与丰子河路交叉口,该站点同时是与轨道11号线的换乘站;中央大道与浦珠路交叉口。
轨道10号线连接主城与浦口,核心区内沿总部大道通过,采用地下敷设形式,核心区内共设置2个轨道站点,分别位于:
总部大道与临江路交叉口;总部大道与丰子河路交叉口,该站点同时是与轨道11号线的换乘站。
浦口新城核心区综合交通规划图
轨道11号线西至桥林,东至六合,串联起江北副城,核心区内沿丰子河路通过,采用地下敷设形式,设置4个轨道站点,分别位于:
丰子河路与珍珠南路交叉口;丰子河路与中央大道交叉口;丰子河路与临滁路交叉口;丰子河路与总部大道交叉口。
1.3工程必要性
1、道路工程建设的需要,避免对交通设施施工时对道路造成二次破坏或重复建设;
2、完善路网结构的需要,只有交通设施完成后,道路才能投入使用,融入路网结构中,充分发挥其交通功能;
3、提升浦口新城城市功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2.设计思路
2.1设计原则
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等的规定,并符合南京地区及浦口新城交通工程设计的要求,保证道路交通安全性。
二、应结合道路线形、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进行总体布局,与道路功能相匹配,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功能。
三、以人为本,综合考虑人、车、路、环境的整体系统协调统一。
结合浦口新城已建成道路的交通工程设计,使得整个浦口新城道路的标志标线设计风格统一;保证道路标志(包括杆件形式在内)景观的一致性。
四、注重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2.2主要采用规范
一、基础部分: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4、《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152-2010)
二、交通标志部分: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
3、《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18833—2002)
4、《公路交通标志板》(JT/T279—2004)
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三、交通标线部分: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
2、《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
3、《道路预成形标带》(JT/T493—2003)
4、《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5、《路面标线用玻璃珠》(JT/T446—2001)
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
7、《路面防滑涂料》(JT/T712—2008)
8、《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四、护栏部分:
1、《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06)
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06)
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
4、《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281-2007)
5、《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T457-2007)
6、《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五、隔离设施部分:
1、《隔离栅技术条件》(JT/T374—1998)
六、防眩设施部分:
1、《塑料防眩板》(JT/T598—2004)
2、《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JT/T333—1997)
3、《公路沿线设施塑料制品耐候性指标及测试方法》(JT/T593—2004)
4、《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4部分:
防眩板》(JT/T599.4—2004)
七、视线诱导设施部分:
1、《轮廓标技术条件》(JT/T388—1999)
2、《突起路标》(JT/T390—1999)
八、通信管道部分:
1、《公路地下通信管道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JT/T496—2004)
2、《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1部分:
通则》(JT/T599.1—2004)
3、《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2部分:
管箱》(JT/T599.2—2004)
4、《公路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第3部分:
管道》(JT/T599.3—2004)
九、其它安全设施:
1、《锥形交通路标》(JT/T595—2004)
2、《公路防撞桶》(JT/T596—2004)
3、《路面橡胶减速带》(JT/T713—2008)
4、《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1部分:
通则》(JT/T600.1—2004)
5、《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2部分:
热塑性聚乙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2—2004)
6、《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2部分:
热塑性聚氯乙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3—2004)
7、《公路用防腐蚀粉末涂料及涂层第2部分:
热固性聚酯粉末涂料及涂层》(JT/T600.4—2004)
2.3总体设计
一、一般设计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总体设计应符合安全、畅通、环保、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要求。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总体设计应与道路主体工程设计相协调,应根据道路功能及其在城市路网中的作用,综合考虑设计、施工、维修、营运、管理以及近期与远期等各种因素,准确体现道路工程主体设计的意图。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除应保持其各自特性和相对独立外,还应相互匹配,使之成为统一、协调、完整的系统工程。
二、交通设施分级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应按等级进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级分为A、B、C、D四级。
A级应设置系统完善的标志、标线、隔离和防护设施;中间带必须连续设置中央分隔防撞护栏和必需的防眩设施;桥梁、高路堤路段以及旁侧有辅路、人行道等撞击后将危及生命和结构物安全的路段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路网应连续设置指路、禁令等标志;施划车道边缘线、分合流路段应连续设置反光突起路标;出口分流三角端应有醒目的提示和防撞设施;实施控制的匝道,应设置匝道控制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I级设置,中、长、特长隧道应按I级设置。
B级应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和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路段上应设置中间分隔设施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设施;桥梁与高路堤路段有坠落危险时必须设置路侧防撞护栏;立体交叉及其周边地区路网应设置指路、禁令等标志;平面交叉口必须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II级设置,特大型桥梁应按II级设置,中、长、特长隧道应按I级设置。
C级应设置完善的标志、标线和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平交路口进口段宜设置中间分隔设施;桥梁与高路堤段有坠落危险时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栏;平面交叉口应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II级设置,特大型桥梁应按II级设置,中、长、特长隧道应按I级设置。
D级应设置较完善的标志、标线;桥梁与高路堤段有坠落危险时应设置路侧防撞护栏;平面交叉口宜进行交通渠化并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系统应按IV级设置。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各等级适用范围应按下表执行:
交通设施等级
适用范围
A
快速路、中、长、特长隧道及特大型桥梁
B
主干路
C
次干路
D
支路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要求及南京市地区的习惯做法,本次进行交通工程设计的各条道路拟采用的交通设施等级及交通设施设置方式如下表: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设计车速
交通设施等级
交通监控系统等级
交叉口控制方式
交叉口监控
1
迎江路
城市次干路
40km/h
C级
Ⅲ级
信号灯控
设置监控
2
珍珠南路
城市主干路
50km/h
B级
Ⅲ级
信号灯控
设置监控
3
万寿路
城市次干路
40km/h
C级
Ⅲ级
信号灯控
设置监控
4
兴农路
城市次干路
40km/h
C级
Ⅲ级
信号灯控
设置监控
5
胜利路
城市支路
40km/h
D级
Ⅳ级
信号灯控
预留设置条件
6
同心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Ⅳ级
信号灯控
预留设置条件
7
光明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Ⅳ级
信号灯控
预留设置条件
8
下河街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Ⅳ级
信号灯控
预留设置条件
9
康华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Ⅳ级
信号灯控
预留设置条件
10
河西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Ⅳ级
信号灯控
预留设置条件
11
V9支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Ⅳ级
信号灯控
预留设置条件
12
V11支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Ⅳ级
信号灯控
预留设置条件
13
V15支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Ⅳ级
信号灯控
预留设置条件
14
V18支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Ⅳ级
信号灯控
预留设置条件
15
H13支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Ⅳ级
信号灯控
预留设置条件
16
石佛路二期
城市次干路
40km/h
C级
Ⅲ级
信号灯控
设置监控
第二章.
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1.工作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南京市浦口新城迎江路等十六条路交通工程主要包含迎江路、珍珠南路、万寿路、兴农路、胜利路、同心路、光明路、下河街、康华路、河西路、V9、V11、V15、V18、H13、石佛路二期等十六条路交通工程的设计。
设计内容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防护设施、交通监控系统及服务设施。
1.1交通标志
交通标志应结合道路及交通情况设置,向道路使用者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和引导,使道路使用者顺利快捷地抵达目的地,促进交通畅通和行车安全。
一般路段的标志设置
一般路段上,主要考虑设置以下标志设施:
当人行横道前未设置信号灯时,应设置人行横道标志;
远期开发建设完善,停车场或者停车位配置后,需相应设置停车场或者停车位标志;
小学、幼儿园、少年活动场所等儿童经常出入地点前适当位置应设置注意儿童标志,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减速慢行。
条件允许情况下,建议此类标志可采用太阳能发光标志板,不仅低碳环保,而且警示效果及可视距离大大优于现有反光膜式交通标志。
人行横道标志停车场标志太阳能标志
交叉口标志设置
城市道路交叉口是城市交通运行的瓶颈,合理组织、引导车流高效地通过交叉口,对于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减少拥堵、事故带来的一系列损失,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从道路设计、交通设施设置、信号配时等方面统筹考虑。
而要使交通设施设置合理,起到预告道路信息,车道划分等作用,其样式、位置的选择十分重要。
①交叉口进口处一般需要设置指路标志、车道行驶方向标志、人行横道标志等。
指路标志作为道路信息的重要提示,为驾驶者提供去往目的地所经过的道路、行车方向等信息。
本次设计应在交叉口进口车道前设置交叉路口告知标志。
考虑到开发区内交通设施的协调统一及景观效果,指路标志均采用悬臂式设置,标志杆件的颜色样式均采用与现状统一的形式。
道路交通标志设计主要包括禁令标志、指令标志及指路标志。
(1)禁令标志
主要包括以下标志:
禁止停车禁止鸣喇叭限制速度
(2)指令标志
主要包括以下标志:
靠右行驶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行驶
(3)指路标志
主要包括以下标志
指路标志
分向行驶车道路名标志
本次设计的各条道路根据道路等级和设计车速进行区分,综合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拟采用如下标志版面尺寸:
(1)主干路指路标志标志版面尺寸
(2)次干路指路标志标志版面尺寸
(3)支路指路标志标志版面尺寸
(4)其它标志尺寸
限速标志机动车行驶非机动车行驶
标志板底板采用铝合金制作。
小型警告、禁令、指示标志铝合金板厚度一般为1.5mm,指路标志板板厚为2.5mm。
矩形指路标志板采用铝合金镶边,其他标志板应进行卷边加固。
交通标志板加固连接件需根据标志设置方式确定位置,即设置在T式、F式支架结构上时,其加固连接件应竖向放置。
设置在单柱式和附着在其它形式结构上时,其加固连接件应水平放置。
标志反光薄膜字膜采用二级反光膜,底膜采用四级反光膜。
标志板在装设时应尽可能与道路中心线垂直或成一定角度:
禁令和指示标志为0~45°,指路和警告标志为0~10°,单悬臂式标志的安装角度应与道路中心线垂直或前倾0~10°。
综合本次设计各条道路的道路等级,设计车速及交通设施等级,结合南京市及浦口新城地方要求,每条道路所需设置的标志如下: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设计车速
交通设施等级
禁令标志
指令标志
指路标志
分向行驶标志
1
迎江路
城市次干路
40km/h
C级
√
√
√
√
2
珍珠南路
城市主干路
50km/h
B级
√
√
√
√
3
万寿路
城市次干路
40km/h
C级
√
√
√
√
4
兴农路
城市次干路
40km/h
C级
√
√
√
√
5
胜利路
城市支路
40km/h
D级
√
×
√
×
6
同心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
×
√
×
7
光明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
×
√
×
8
下河街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
×
√
×
9
康华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
×
√
×
10
河西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
×
√
×
11
V9支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
×
√
×
12
V11支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
×
√
×
13
V15支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
×
√
×
14
V18支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
×
√
×
15
H13支路
城市支路
30km/h
D级
√
×
√
×
16
石佛路二期
城市次干路
40km/h
C级
√
√
√
√
1.2交通标线
道路交通标线主要包括指示标线、禁止标线。
(1)指示标线
主要包括以下标线:
可跨越路面中心线
可跨越车行道分界线
车行道边缘线
左转弯等待区线
人行横道线
人行横道预告标识
出口标线大样图
入口标线大样图
港湾式停靠站
导向箭头尺寸(箭头长度3m)
导向箭头尺寸(箭头长度6m)
(2)禁止标线
主要包括以下标线:
中心黄色双实线
禁止跨越车行道分界线
停车线
可跨越车行道分界线设置于道路标准段;车行道边缘线道路全线设置;人行横道处设人行横道线;公交停靠站设停靠站标线。
根据各条道路的设计速度,按规范要求选用不同的标线尺寸。
标线材料应耐久、耐磨耗,耐腐蚀,与路面粘结力强,并具有良好的辨别性和防滑性。
主干路应采用反光标线。
白色反光标线涂料的亮度因数应大于或等于0.35,初始逆反射系数应大于或等于150mcd.lx-1.m-2;黄色反光标线涂料的亮度因数应大于或等于0.27,初始逆反射系数应大于或等于100mcd.lx-1.m-2。
标线应采用环保材料,不应对周围环境及施工人员产生污染与危害。
综合本次设计各条道路的道路等级,设计车速及交通设施等级,结合南京市及浦口新城地方要求,每条道路设置的箭头长度及中心黄线形式如下: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设计车速
交通设施等级
箭头长度
可跨越路面中心线
中心黄色双实线
1
迎江路
城市次干路
40km/h
C级
6m
×
√
2
珍珠南路
城市主干路
5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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