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联网+未来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 文档编号:7184473
- 上传时间:2023-05-08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30.17KB
深圳互联网+未来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深圳互联网+未来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互联网+未来科技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3用地性质
3.1本片区的规划主导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混合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M0+GIC),其他用地性质包括公用设施用地(U)、白色用地(WH)、交通设施用地(S)、绿地与广场用地(G),详见本规划“图表”的规定。
3.2用地性质中的白色用地是通过借鉴国外先进地区规划编制经验,应对发展不确定性、提高规划弹性而在本片区内特殊地段确定的土地使用类型。
白色用地适宜发展以公园绿地为主导,兼容商业、文化、娱乐等功能,鼓励土地混合使用。
该类用地的具体用地性质、功能比例、开发规模须通过编制详细规划,由市政府授权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
3.3本规划采用单元管控的方式,单元内具体用地性质可在下一阶段的详细规划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4开发规模
4.1本片区划定为DY01和DY02两个单元。
DY01单元主导功能为研发,开发规模为200万平方米,其中研发用房不小于150万平方米,配套设施不小于12.9万平方米,其他功能包括宿舍、食堂、商业(包含酒店、会议中心)等。
DY02单元规划为白色用地,该单元的具体用地性质、功能比例、开发规模须通过下一阶段编制详细规划予以确定。
4.2在下一层次详细规划中可将新型产业用地中的三类居住、商业(包含酒店、会议中心)功能分别集中布局,不视为调整本规划。
4.3本片区规划就业人口应与研发用房规模相匹配,不少于6.0万人,片区内居住人口不宜超过0.95万人,配套设施的相关建设标准以居住人口上限规模予以配置。
4.4本规划执行过程中,单元开发规模的确定须同时满足工程地质安全建设等相关规定。
4.5下一阶段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地块用地面积,因地块合并、细分或调整发生变化时,应保持地块建筑总量及配套设施规模不变,确定最终的地块容积率。
5配套设施
5.1本片区内的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市政设施、其他配套设施。
5.2本规划中配套设施依据本片区开发规模综合确定,当实际开发建设的总量超过规划总量一定限度,对本片区配套设施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对本规划进行必要检讨。
5.3本规划确定的配套设施,在满足相关规范并取得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可适当增加建设规模以扩大容量;
配套设施布局可在开发控制单元内部适当调整。
5.4本片区配套设施规模不少于12.9万平方米,DY02单元内配套设施参考相关的公园设计规范执行,可在下一阶段详细规划中确定。
配套设施设置详见本文本“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表5.4)。
表5.4配套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数量(个)
建设规模(平方米/个)
备注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1
教育设施
幼儿园
6000
6500
18班,应独立占地
九年一贯制学校
22000
25700
36班,应独立占地
其他教育设施
(以基础教育为主)
不小于39000
不小于36600
应独立占地
2
医疗卫生设施
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2000
—
3
文化娱乐设施
文化活动室
科技展览馆
5000
青少年活动中心
3000
4
体育设施
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总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
体育活动中心
10000
5
管理服务设施
社区管理用房
500
物业服务用房
总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
社区警务室
社区服务中心
1500
6
交通设施
公交首末站
总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
综合车站
公共停车场
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500个
企业大巴停车区
总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可地下附设
自行车存放与换乘点
游艇码头
设置于DY02单元,下层次详细规划确定
7
电力设施
110千伏变电站
3500
公共充电站
1875
8
通信设施
数据及智慧控制中心
片区汇聚机房
200
9
邮政设施
邮政所
300
10
环卫设施
垃圾运转站(含再生资源回收站)
11
给排水设施
污水泵站
1000
应独立占地,宜布置于规划区内西北侧,宜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建设方式
12
区域供冷设施
区域供冷站
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可地下附设(后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5.5本规划预留的不小于39000平方米其他教育设施,原则上以基础教育为主,其他教育设施的具体类别可在下一层次详细规划中予以明确。
5.6本规划中配套设施的建设须同时满足相关法规和规划规定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要求。
5.7上述配套设施的个数可在下一层次详细规划中保证合理服务半径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方案进行适当调整,但各分项设施的总体规模不能减少。
6道路交通
6.1本片区交通原则为慢行优先、公交优先、人车分流,鼓励新型清洁低碳的交通设施,应实行智慧型交通管理。
6.2本片区规划有轨道交通15号线、9号线(预留),轨道控制走廊宽度各30米,其中15号线控制走廊紧邻妈湾通道东侧,9号线控制走廊位于DY02单元范围内,具体线位与站点以最终批准的相关规划为准。
6.3地铁出入口、风亭等设施应与周边建筑衔接,鼓励15号线30米控制走廊范围内的地铁站点综合上盖开发,若条件允许,可在用地西侧30米宽轨道控制范围内进行轨道区间段上盖,但须保证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并须满足轨道线路及周边防护区要求。
6.4本片区对外联系主要道路为妈湾通道、经一路、经二路、裕安一路和海澜路。
6.5本片区规划道路分3个等级,道路的等级、宽度与线位根据最终批准的相关规划确定:
(1)快速路:
妈湾通道(隧道):
红线宽度70米-80米,双向6车道;
(2)主干路:
经一路:
红线宽度70-80米,双向6车道;
裕安一路(桥梁):
红线宽度38米,双向6车道;
海澜路(桥梁及隧道):
红线宽度32米,双向4车道;
纬二路:
红线宽度40米,双向6车道;
纬四路:
红线宽度33米,双向6车道;
(3)次干路:
经二路:
红线宽度37-49米,双向4车道;
纬一路:
红线宽度29米,双向6车道;
纬三路:
纬五路:
纬六路:
红线宽度26米,双向4车道;
(4)支路:
单元内部的支路系统允许在下一阶段详细规划中确定。
6.6本片区内规划道路为示意性布局,应与周边道路(妈湾通道、裕安一路、海澜路等)进行工程衔接,道路路名、等级、宽度与线位可在下一层次详细规划中允许调整,但总道路用地面积不得减少。
其中,片区次干路路网密度不得小于2.1公里/平方公里,片区支路路网密度不得小于6.5公里/平方公里,且建成后应保证24小时无偿对公众开放使用。
6.7本片区跨海桥梁(含裕安一路桥梁、海澜路桥梁等)高度均应满足相关船只(含小型游艇、挖泥船、海监船等)通航高度相关要求,桥梁具体线位等参数以最终批准的相关规划为准。
6.8本片区内各单元主要机动车出入口不宜设置在主干路上,也不宜设置在行人集中与优先地区。
主干路距平面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80米范围内、次干路距平面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50米范围内不宜设置机动车出入口。
支路设置尽量减少与主干路相连,支路和主干路相交时,交叉口限制车辆左行。
单位大巴车与社会车辆出入口应分开设置。
6.9本片区设置公交综合车站1处、公交首末站3处,均为非独立占地,并结合对外联系通道与轨道站点合理布置,在有条件的道路上设置港湾式公交停靠站。
6.10本片区配建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9075个。
其中公共停车位不少于1500个,应分散布设,每处公共停车场宜配建300-500个停车位。
配建停车位中30%应配置充电桩,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其他停车位配置标准按《深标》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停车场均应为残疾人提供不小于总数1.5%的专用停车位。
6.11本片区公共充电站场地总面积7500平方米,应分散布设,每处场地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
6.12本片区各单元内地铁站、公交场站、大型公共建筑、主要开放空间等重要空间节点地区应设置自行车停放点,构建便利的自行车交通系统。
6.13本片区在有必要的地区可修建天桥或通道,所有慢行系统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无障碍设计。
6.14本片区预留前海湾公共交通环线,鼓励采用清洁能源的捷运公共交通设施,对外连接前海主要交通枢纽、滨海活力休闲带等节点,对内联系各开发控制单元。
具体线位与站点以最终批准的相关规划为准。
6.15本片区应构建智能交通信息平台,包含绿色交通优先控制、低碳出行信息服务、综合信息采集、交通环境监控与仿真等子系统。
7市政工程
7.1本片区应探索先进技术的应用和基础设施创新,采用海绵城市、区域供冷、充电设施、智慧城市、无线城市、光网城市、综合管廊等低碳生态技术。
设施管线布局宜小型化、分散式、集约型、隐性化、景观化处理。
7.2预测规划区平均日用水量1.73-2.23万立方米/日,最高日用水量2.04-2.63万立方米/日。
现状用水来自朱坳水厂及新安水厂,朱坳水厂原水取铁岗水库东部水,水厂标高11米,现状规模50万立方米/日,规划规模85万立方米/日。
新安水厂原水取铁岗水库东部水,现状规模7万立方米/日。
规划取消新安水厂,扩建朱坳水厂,规划水源采用铁岗水库、东深东部混合水、西江水,规划扩建规模35万立方米/日。
区域规划新增DN200~DN800给水管。
7.3规划区平均日再生水预测量0.22-0.37万立方米/日,最高日再生水预测量0.26-0.44万立方米/日。
规划区再生水来自固戍再生水厂,现状规模3.9万立方米/日,规划规模20万立方米/日。
规划区内敷设DN200~DN400再生水管。
7.4预测规划区平均日污水量为1.71-2.21万立方米/日。
规划区污水由d600~d800污水规划管收集,经区内规划污水泵站提升最终排往固戍水质净化厂。
其中固戍水质净化厂,现状规模24万立方米/日,规划规模76万立方米/日,控制规模90万立方米/日。
污水泵站规划规模3.0万立方米/日,控制规模5.0万立方米/日。
污水泵站应独立占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宜布置于规划区内西北侧,宜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建设方式,上盖可根据需求建设公园、绿地和体育活动设施等。
7.5
(1)规划区设计暴雨强度重现期采用5年一遇。
区内雨水经收集由西向东汇入前海湾。
沿规划区道路新增d800~d2000雨水规划管。
(2)规划区防潮标准为200年一遇。
7.6预测规划区最高用电负荷约10.3-14.1万千瓦。
区内规划新建2座110千伏变电站为本区供电,主变容量均为3×
63MVA,各需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
规划2座道路照明箱式变电站,容量均为160千伏安。
区内规划电缆沟的断面规格主要为1.2m×
1.2m、1.4m×
1.7m和2×
1.4m×
1.7m。
7.7预测规划区电话主线约3.6-4.4万线,宽带用户约2.9-3.5万户,移动通信用户约7-7.7万户,有线电视用户约0.3-0.4万户。
本区通信业务主要由区外的西乡电信机楼、宝安电信机楼和宝城移动通信机楼提供。
区内规划邮政所1个,需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片区汇聚机房3个,各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
数据及智慧控制中心1个,需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区内规划通信管道的容量为12-24孔。
考虑到本片区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规划区应设置快递集散中心,具体指标在下层次规划中可从研发用房指标中予以调剂。
7.8规划预测本区天然气年总用气量约为292-348万标准立方米/年,高峰小时用气量为1103-1316标准立方米/小时,规划中压(A)一级配气系统供气,管道设计压力为0.3Mpa,规划沿市政道路敷设管径为DN200~DN300的燃气中压管道为区内供气,管道与区外市政中压管网连接。
7.9规划预测本区垃圾产生量约为61.8-72.1吨/日,年总垃圾产生量约为2.26-2.63万吨,规划区现状及周边无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区内规划新建两座两厢式垃圾转运站,均为附设式,实际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设计处理规模均为60吨/日。
7.10根据本区用地功能及建筑规模,规划拟建设两座区域供冷站,两座区域供冷站所需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区域供冷站可地下附建于建筑内。
由于区域供冷系统技术经济性、规模及方案与后阶段详细的建筑方案等因素相关,因此在项目设计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合理调整。
7.11各类市政管道随道路敷设,当道路方案有调整时,市政管道随道路统一优化调整。
7.12若道路规划建设综合管廊,应与本规划对接,入廊管线应满足本规划的需求。
8开发控制单元
8.1本片区划定DY01(总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DY02两个单元。
8.2DY01地块允许进行地块或街坊细分。
细分后各地块或街坊具体用地性质、功能比例、开发规模可通过编制下层次的详细规划予以确定。
8.3开发控制单元内控制内容包括“主导用地性质、总量控制、各功能控制、配套设施”。
具体控制内容详见“开发控制单元内容一览表”(表8.3)
表8.3开发控制单元内容一览表
开发控制单元编号
单元面积(ha)
控制内容
主导用地性质
总量控制
(万平方米)
各功能控制
配套设施项目名称
DY01
100
新型产业用地混合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M0+GIC)
研发用房不小于150,配套设施不小于12.9,其他功能包括宿舍、食堂、商业(包含酒店、会议中心)等。
1所18班幼儿园、1所36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处其他教育设施(以基础教育为主)、1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处文化活动室、1处科技展览馆、1处青少年活动中心、4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1处体育活动中心、1处社区管理用房、5处物业服务用房、1处社区警务室、1社区服务中心、3处公交首末站、1处综合车站、4处企业大巴停车区、5处自行车存放与换乘点、1处游艇码头、2处110千伏变电站、4处公共充电站、1处数据及智慧控制中心、3处片区汇聚机房、1处邮政所、2处垃圾运转站(含再生资源回收站)、1处污水泵站、2处区域供冷站。
DY02
32.61
白色用地
(WH)
该类用地的具体用地性质、功能比例、开发规模须通过编制详细规划予以确定。
配套商业及旅游设施,配套指标不宜超过相关规范要求。
备注:
表中总量控制包含配套设施建筑面积。
8.4本规划确定的开发控制单元内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空间的布局,在保证合理服务半径的前提下,同类型配套设施可合并以及优化调整具体位置。
鼓励公共设施与其它功能建筑采取一体化建设,减少独立占地,提高土地效益。
9城市设计
9.1本片区整体风貌应体现岛屿特征,城市设计应注重与周边规划及城市环境相协调,尤其是与前海、宝安中心区的衔接,强调湾区一体化风貌塑造。
在下一层次详细规划中应对城市风貌、滨水景观、视线通廊等方面予以重点研究。
9.2国际会议中心、科技展览馆及酒店应独立占地,规划布局于DY01单元南端地块,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15公顷。
应利用双向面海的滨水优势,考虑最大化利用水景资源并形成标志性的形象。
9.3规划区DY02单元应塑造具有特色的滨水空间和滨水界面,与宝安、前海滨海开放空间共筑一个公共、开放、多元、安全、连续的滨海休闲带。
DY02单元应兼顾防洪防潮工程安全要求及景观设计要求。
9.4本片区应打造富于变化的海湾天际线,建筑高度须符合航空限高管制要求。
应设置东西向视线通廊,避免布局连续高层建筑,对前海、宝中片核心地区产生负面视觉影响,重点设计滨海建筑界面及立面,实现前海湾区景观均好。
9.5本规划确定的重要城市设计节点地区包括轨道站周边、滨水地区、桥梁门户地区。
以上地区应注重整体风貌及建筑、场所的标志性、人性化、绿色引领等方面的设计。
9.6应提供不少于室外场地面积50%的公共空间给予公众24小时免费开放。
公共空间内应进行具有创意的场所设计。
9.7DY02单元外侧海域可设置游艇码头,但不得阻隔DY02单元的连续性和开放性。
9.8本单元步行系统强调立体复合、连续与方便可达,通过地面林荫道、建筑连廊、跨街平台等形成三维步行网络,串联各单元。
市政道路上方允许采用平台、连廊等多种上跨形式。
路面净空高度不小于5米,且满足大巴和消防车辆的需求。
上跨道路的平台或连廊水平投影面积不宜超过道路红线面积的50%。
9.9本片区内建筑一级退线可允许零退线,但应满足市政管线敷设、消防等相关规范要求。
9.10桥梁需体现慢行优先,景观优先的原则,采用轻盈大跨度结构。
应开展景观和桥梁形态的高水平设计。
9.11考虑到改善湾区水环境、加强前海内湾水动力的要求,建议未来进一步研究规划范围北侧地块预留设置箱涵的可能性。
10地下空间
10.1本片区地下空间可设置地下商业、停车设施、轨道相关功能以及地块之间的联络道,应采用整体设计、建设的模式,并须满足轨道交通、道路、市政管线、消防、人防和周边地下空间开发施工安全相关要求,地下桩基础施工和支护结构等不得超出地块范围线。
10.2鼓励利用轨道站作为片区重要的人流集散中心,在兼顾公共利益优先的前提上,利用地上地下一体化的设计优先保证公共通道,使市民从轨道站点方便的到达滨水地区。
10.3城市道路与地下道路连接通道的具体位置和宽度可根据实际开发建设情况需要在下一层次规划中确定。
11地名
11.1按照一地一名、名实相符的原则,结合本片区现状地名特征,编制本片区地名规划,保证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及稳定性。
11.2本片区地名命名为暂定命名,具体情况详见“地名规划一览表”,地名可在下一层次详细规划中确定(表11.2)。
表11.2地名规划一览表
类别
规划名称
现状名称
道路等级
备注
规划道路
妈湾通道(隧道)
快速路
北起金湾大道,南至右炮台路
经一路
主干路
北起辅三路,南至纬六路
裕安一路(桥梁)
西起经二路,东至海滨大道
海澜路(桥梁)
纬二路
西起经一路,东至经二路
纬四路
西起经一路,东至经二路
经二路
次干路
纬一路
纬三路
纬五路
纬六路
本片区最终地名以批准生效后的相关地名的命名为准。
附:
图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圳 互联网 未来 科技城 控制性 详细规划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