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届大运会健美操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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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十届大运会健美操规程
附件九:
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竞赛规程
(征求意见稿)
一、竞赛名称
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
二、主办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
三、协办单位
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
湖南省高等学校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四、本届大学运动会主承办单位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五、单项比赛承办单位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六、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4年11月22日-25日在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举行。
七、参赛单位
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
八、竞赛分组和竞赛项目
大学组、学院组、高职专科组均设10项:
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男子三人操、女子三人操、男子五人操、女子五人操、混合五人操、六人轻器械健美操(性别不限)、自由舞蹈啦啦操(8-10人,性别不限)。
九、参加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
每校限报1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3人、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共24人。
(二)各队各项限报1名(组合)运动员,每名运动员最多限报3项。
十、运动员参赛条件与资格审查
运动员参赛条件与资格审查的要求按《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十一、竞赛办法
(一)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男子三人操、女子三人操、男子五人操、女子五人操和五人混合操八个项目的比赛采用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委员会制定的《2013年—2016年竞技健美操评分规则》;轻器械健美操比赛采用中国健美操协会制定的《2012全民健身操评分指南》。
啦啦操比赛采用最新的《啦啦操竞赛评分规则》,难度最高不超过5级(含5级)难度,超过5级难度的动作按5级难度价值评分。
(二)比赛执行以下规定:
1、各单项预赛时运动员上场顺序经抽签确定,决赛的上场顺序按预赛成绩倒序确定;
2、在各单项预赛中,各组别得分前8名的运动员(组合)方可参加相应单项的决赛。
单项决赛以运动员(组合)的成绩决定名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如成绩相等,则按完成分、艺术分、难度分的顺序取决,得分高者列前。
如仍相等,则名次并列,下一名次空缺。
(三)如遇某一组别报名参赛少于2人(含2人),则合并到其他同性别组别参赛,但分开录取名次。
具体的执行办法,由比赛主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会上决定。
十二、名次录取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1、各组别团体总分及各单项均录取前8名,不足8人(组合)则按实际参赛人(组合)录取;
2、分别录取各组别团体总分前八名:
团体总分以各队运动员在预赛中预先指定的单项(男单女单任选一项、男三女三任选一项、五人操任选一项、以及混双、六人轻器械和舞蹈啦啦操共6个单项)比赛中所得名次,分别按9、7、6、5、4、3、2、1分相加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得分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团体总分名次不计入代表团总分。
3、各组别各单项录取的前8名,分别按9、7、6、5、4、3、2、1的名次得分(自由舞蹈啦啦操单项比赛成绩双倍计分),计入代表团总分。
(二)奖励
1、向获得各组别团体总分前8名的单位颁发奖杯;
2、对获各组别各单项前3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前8名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十三、体育道德风尚奖
赛会按报名参赛人数的六分之一评选优秀体育代表队、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奖,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十四、报名时间与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应遵照《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要求,于2014年3月31日前将《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原件)和相关项目的《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原件),随本学校《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代表团报名表》(原件)报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接受资格审查。
同时,通过“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网”(网址:
)的“竞赛报名”栏,将本学校各单项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和《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的电子文档提交到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
所有报送的表格均用电脑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秘书处办公地址:
(二)定于2014年5月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召开“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报名会”。
报名会上各参赛单位须交验材料:
1、《参赛运动员报名表》(原件,必须使用本规程统一表样,用电脑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2、《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原件,必须使用本规程统一表样,填报近期最好成绩,用电脑打印,加盖学校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3、参赛运动员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参赛运动员的有效《湖南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卡》;
5、参赛运动员《参赛运动员体检证明》;
6、参赛运动员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大学生运动员每人1张,领队、教练员、医生各1张;
7、参赛费:
每参赛队人民币2000元。
(二)参赛运动员一经报名会确认,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替换“替补运动员”名单以外人员;2014级新生运动员和确因伤病需要替换的运动员,依据《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规程总则》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五、报到与须知
(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员于2014年11月20日全天报到。
(二)各代表队于2014年11月20日18点前报到。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下列材料后方可领取参赛证:
1、交验参赛运动员的注册卡;
2、交验参赛运动员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交验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复印件存档)。
十六、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员的选派与管理
(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骨干裁判员以及辅助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聘请遵照《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二)对裁判员的管理执行《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裁判员管理工作办法》。
十七、经费
(一)各代表队人员住宿、伙食费自理,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由比赛承办单位统一安排;或由比赛承办单位推荐食宿地点,供各参赛学校自行选择。
(二)赛会官员、仲裁委员、技术代表、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的食宿费及往返赛区交通费由赛会负担。
十八、其他
(一)各代表队必须于报到时交验全体参赛人员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赛;对所有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及往返赛区途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赛会不承担责任;
(二)各参赛单位自备3米×2米校旗1面,颜色不限。
(三)运动员参赛服装及器具由各代表队统一自备,必须符合健美操相关《竞赛规则》规定的要求。
(四)各参赛单位涉及赛会的商务活动必须事前报省学生体育协会,经商议后方可实施。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湖南省教育厅。
附表1:
《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
附表2:
《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
附表3:
《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参赛运动员体检证明》
附表4:
《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2014级新生报名及体检表》
附表1:
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参赛运动员报名表
参赛单位(学校公章):
参赛组别:
领队:
教练员:
运动员
姓名
性别
湖南省大学生注册卡号码
运动员
姓名
性别
湖南省大学生注册卡号码
1
13
2
14
3
15
4
16
5
17
6
18
7
19
8
20
9
21
10
22
11
23
12
24
替补运动员名单(可预留给2014级新生)
运动员
姓名
性别
湖南省大学生注册卡号码
备注
替补运动员
替补运动员
替补运动员
替补运动员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附表2:
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参赛运动员项目报名表
参赛单位(学校公章):
参赛组别:
序
号
姓名
性别
报名参赛项目
单人操
混双
三人操
五人操
六人轻器械
自由拉拉操
男
女
男
女
男
女
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附表3:
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参赛运动员体检证明
参赛单位(学校公章):
运动员
姓名
性别
运动员
姓名
性别
1
13
2
14
3
15
4
16
5
17
6
18
7
19
8
20
9
21
10
22
11
23
12
24
替补运动员
替补运动员
替补运动员
替补运动员
具备三甲或三甲以上资质医院的体检证明:
是否适合参加健美操运动项目的比赛。
医院体检意见(公章):
医生签名:
体检日期:
附表4:
湖南省第十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比赛2014级新生报名及体检表
参赛单位(学校公章):
参赛组别:
运动员
新生姓名
性别
湖南省大学生
注册卡号码
参加比赛项目
被替换运动员姓名
性别
被替换运动员
原报参加比赛项目
被替换运动员
变更参赛项目
1
2
3
4
2014级新生运动员体检证明
医院体检意见(公章):
医生签名:
体检日期: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备注:
1、2014级新生的注册、报名工作,最迟在其所报参赛项目报到的前22天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如“被替换运动员”不再参赛,请在“被替换运动员变更参赛项目”一栏中填写“不参赛”。
3、此表格请用电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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