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乙酸乙酯安全技术说明书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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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及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该产品属于易燃液体,类别3;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2;
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类别2A;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3;
急性毒性-经皮,类别2;
呼吸或皮肤过敏-皮肤致敏,类别1;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接触,类别2;
对水环境的危害-急性,类别2.
标签要素:
象形图:
警示词:
危险
危险信息:
易燃液体和蒸气;
吞咽会中毒;
引起皮肤刺激;
引起严重眼睛刺激;
一次接触致器官损害;
对水生生物有毒;
皮肤接触致死;
吸入可能引起过敏或哮喘症状或呼吸困难;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远离火种、热源。
禁止吸烟。
保持容器密闭。
采取防止静
电措施,容器和接收设备接地、连接。
使用防爆电器、通风、照明等设备,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
得到专门指导后操作。
在阅读并了解所有安全预防措施之前,切勿操作。
按要求使用个体防护装备,戴橡胶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面罩。
事故响应:
火灾时,使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皮肤接触:
立即就医。
用大量肥皂水冲洗皮肤至少15分钟并脱
去污染的衣服和鞋子。
重复使用前洗净衣物。
眼睛接触:
立即冲洗眼睛,用大量的水冲洗至少15分钟,偶尔提起上下眼睑。
吸入:
立即脱离现场转移到到新鲜空气处。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饮足量温水,催吐。
就医。
安全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
库温不宜超过30℃。
保持容器密封。
应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废弃处置: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与燃料混合后,再焚烧。
焚烧炉排出的气体要通过洗涤器除去。
第三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物质混合物□
危险组分
浓度,%
CASNo.
氯乙酸乙酯
95.0
105-39-5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用大量肥皂水冲洗皮肤至少15分钟并脱去污染的衣服和鞋子。
吸入:
立即就医。
如果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请勿使用嘴对嘴呼吸。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
接触该化学品的主要症状和对健康的影响:
对施救者的忠告:
请勿使用嘴对嘴人工呼吸。
请勿直接接触泄漏物。
医生的特别提示:
不要给失去知觉者从嘴里喂食任何东西。
及时的医疗护理和特殊的治疗:
作业场所人员身体如有不适立即就医观察。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
在上风向灭火。
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
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特别危险性:
特殊灭火方法:
小量火灾用灭火毯扑灭。
保护消防人员的防护装备: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
第六部分泄露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
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小量泄漏:
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
也可以用碱性物质处理。
大量泄漏:
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
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
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防止发生次生危害的预防措施:
所有回收物质、吸收材料运至废物
处理场所处置,收集的废液进入污水处理系统,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处置:
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耐油手套。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
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碱类接触。
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无资料
监测方法:
无资料
生物限值:
工程控制:
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
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安全防护眼镜。
皮肤和身体防护:
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现场备有冲洗眼及皮肤的设备。
工作完毕,彻底清洗。
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
无色液体。
气味:
有刺激性气味
pH值:
熔点/凝固点(℃):
-26
沸点、初沸点和沸程(℃):
143
闪点(℃):
54
爆炸上限%(V/V):
爆炸下限%(V/V):
蒸气压(KPa):
1.33(38℃)
蒸气密度(空气=1):
4.3
相对密度(水=1):
1.16
溶解性:
不溶于水,可混溶于乙醇、乙醚、苯。
辛醇/水分配系数(logkow):
0.94
自燃温度(℃):
分解温度(℃):
无资料
气味阈值:
蒸发速率:
易燃性:
易燃
临界温度(℃):
临界压力(MPa):
3.79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
稳定
危险反应:
应避免的条件:
火源、热源。
不相容的物质:
酸类、碱类、强氧化剂、强还原剂。
危险的分解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化氢。
预期用途:
可预见的错误用途: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
大鼠经口LD50:
235mg/kg;
小鼠经口LD50:
350mg/kg;
小鼠皮下LD50:
250mg/kg;
兔子皮肤接触LD50:
230mg/kg
皮肤刺激或腐蚀:
兔经皮实验结果呈程度的刺激性(IUCLID(2000
))。
眼睛刺激或腐蚀:
兔经眼实验结果(Severe(RTECS(1999
)),呈强烈刺激性(IUCLID(2000
))和对人类眼睛呈明显刺激(ICSC(J
)(
2001
呼吸或皮肤过敏:
呼吸器过敏性:
没有数据。
皮肤过敏性:
天竺鼠在Maximization测试中阳性(IUCLID(2000
))以及对人类的“反复或长期的接触,使皮肤感被作品的情况”在ICSC有记录。
生殖细胞突变性:
Ames实验结果呈阴性(IUCLID(2000
致癌性:
生殖毒性: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一次性接触:
引起人类的呼吸道刺激(ICSC(J
),
SITTIG(4章,2002
));
引起人类肺水肿(HSDB(2003
),SITTIG(4章,2002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
吸入危害:
毒代动力学、代谢和分布信息: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
鱼类(斑马鱼)的96h,LC50
=
1.48毫克/L(IUCLID,2000)。
持久性和降解性:
快速分解,BOD的分解度:
75(IUCLID,2000)),且生物蓄积性低(log
Kow
0.94(PHYSPROPDatabase,2005))。
潜在的生物累积性(logkow):
0.94
土壤中的迁移性: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残余废弃物:
—受污染的容器和包装: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
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严禁倒入下水道。
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体防护用品。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
1181
联合国运输名称:
氯乙酸乙酯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
6.1;
3
包装标志:
毒性物质;
易燃液体。
包装类别:
Ⅱ
包装方法:
200公斤小开口塑料桶包装。
海洋污染物(是/否):
是
运输注意事项:
必须由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
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有相应资质且证照齐全;
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
本品铁路运输时限使用钢制企业自备罐车装运,装运前需报有关部门批准。
运输时运输车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夏季最好早晚运输。
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
严禁与
酸类、碱类、强氧化剂、强还原剂等混装混运。
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防高温。
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
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组或装置,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在使用汽车、手推车运输该物品容器时,应轻装轻卸。
严禁抛、滑、滚、碰。
严禁用电瓶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装运时,应妥善固定。
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动部发423号)、《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令)、《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方法》(GB/T15098-2008)、《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12):
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6.1类毒性物质;
次要危险性第3类,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填表时间:
20XX年10月30日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XXXXXXXX化工有限公司
修改说明:
本SDS按照国家标准《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T16483-2008)编制。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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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乙酸乙酯 安全技术 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