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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英国国教和其他教派的矛盾,也使得英国近代教育制度的发展带有明显的宗教的性质。
资产阶级革命后,英国教育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这一时期,许多教育家和团体主张教育革新,改革英国的封建教育制度。
英国国教中分离出去的清教主义主张,应把发展近代教育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强调应重新考察文法学校的教育价值。
科学家培根也认为文法学校的内容过于陈旧,主张应建立一个设有众多自然学科的所罗门宫。
文学家弥尔顿主张建立一种重视自然科学的,开设广泛课程的实科中等学校。
政治家洛克也批评当时的文法学校的教学内容、方法,以及不良的学校环境,主张请教师进行家庭教育更有利于儿童的发展。
但这些主张由于没有触及英国教育管理的主体——英国国教派所管辖的大学和中学的利益实质,因而,对英国教育改革的总体影响是有限的。
但是,这一时期英国非国教派教育家所创办的新型学校的出现,推动了英国教育制度的发展。
164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后,英国曾出现过宗教宽容的时期,允许其他教派有与国教派成员一些共同的权利。
lop-1689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时期,国教派受到重视,其他教派遭到迫害。
在教育上,要求教师必须信奉国教,不信者将被撤职。
于是,一些受国教派迫害的人士创办了一种被称为学园的具有实科性质的学校。
这类学校最早的是由1662年被逐出的牛津和剑桥大学的教师开办的。
学园虽然保留了占典教育的课程,但与普通文法学校相比,有较高的水平,一些近代的课程成为学校教学的内容。
例如1675年设立的纽英顿学园,设有数学、自然哲学、政治科学、历史等课程。
同年设立的格林学园除古典语言外,还有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数学、自然科学、逻辑、历史、地理等。
1689年,英国颁布了“宗教宽容法”,非国教派开始获得较为宽松的办学环境,学园的发展趋于规范化。
进入18世纪以后,学园的发展进入一个高潮阶段,许多非国教派教师在自由和科学的思想指导下创立了许多有名的学园,如沃灵顿学园、曼彻斯特学园等。
这一时期学园在办学指导思想和内容方面的探索,不仅提供了英国教育制度发展新的模式,也为英国工业革命的开始准备了条件。
在这一时期,英国一些宗教团体和慈善机构开始了普及初等教育的工作。
这个时期的普及初等教育是与社会的贫困现象联系在一起的。
在中世纪,由于社会生产发展有限,安于贫穷是社会需要的美德。
封建社会解体后,人们开始重新认识贫困现象。
1601年,英国颁布了“济贫法”,开始关注社会的贫困问题。
资产阶级革命以后,英国社会贫富差距扩大,贫苦者剧增,对资产阶级构成威胁,安于贫穷被视为一种危险。
因而,给贫穷者一定的教育,成为稳定社会和保护资产阶级利益的当务之急。
1698年,国教派成立了“基督教知识促进会”,1701年,又成立“国外福音宣传会”。
这两个宗教团体在各地创办招收贫苦儿童的具有慈善性质的教义问答学校。
在不到30年的时间内,英格兰和威尔士有近3万儿童入校学习读。
写、算、常识和宗教知识。
除国教派外,这一时期,非国教派和天主教等教派也大力创办慈善学校,进行普及初等教育的工作。
英国初等教育对贫苦儿童的实施,也引发了一场关于贫苦儿童教育和就业关系问题的争论。
当时有三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主张儿童应先教育,后就业,认为就业前让儿童接受定的教育,可以灌输服从精神,以适应将来的就业需要;
第二种意见主张儿童先就业,后教育,认为应尽量让儿童早参加劳动,如果长时间受教育,将不适应就业的需要;
第三种意见是洛克的观点,他主张应建立劳动学校,让儿童边工作、边学习,认为这样可以使儿童有一定的收入和接受一定的教育,减轻家庭和社区的负担。
为此,他提出了“贫苦儿童劳动学校计划”,对英国初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二、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教育
18世纪80年代前后,英国首先开始了工业革命。
工业革命引起了英国社会的巨大变化:
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
大工业城市相继出现;
人口增长迅速;
工厂制度兴起,英国一跃成为近代社会高度工业化的国家。
在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的教育也有了新的发展和变化。
工业革命使得解决普通人的教育和普及初等教育的问题,成为更为迫切的现实需要。
由于工业革命要求劳动者掌握相应的文化技术知识,不仅需要对成人,而且也需要对童工进行必要的教育训练。
同时,资产阶级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和参政、竞选、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也主张给工人阶级及其子女以一定的文化知识教育。
当时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就指出,“在一个文明与商业化的社会里,要求公众更为注意的是一般普通老百姓的教育,而不是有钱有地位的人的教育”。
因为,国家从这一部分人的教育中也可以得到好处。
“一个有修养的民族总是远比一个愚昧无知的民族更正派更讲秩序”。
①
在英国工业革命时期,首先出现的是“星期日学校”(SundaySchool,也称主日学校)。
1781年,格勒斯特郡的报馆经理、慈善家R·
雷克斯出资为工人子弟兴办了一所学校。
这所学校主要是利用星期日传授读、写、算知识和宗教知识,而被称为星期日学校。
由于学校把工人子弟在星期日里组织起来,既可以给儿童一定的知识教育,又可以减少社会秩序的混乱,防止社会的“骚乱现象”,因而星期日学校很快在各地得到发展。
1785年,英国建立了“星期日学校协会”。
18世纪末,英国有25万名儿童在星期日学校学习。
到19世纪初,就学人数已达100多万。
伴随星期日学校的发展,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另一种学校制度——“导生制”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初等教育的发展。
导生制也称为相互教学制,由英国国教会教师A·
贝尔和公谊会的教师J·
兰开斯特创立。
在实行导生制的学校里,一个大教室中安置一排排长桌,每排约10多个学生,其中由一个年长、学习好的学生做导生。
教师先教导生,然后由导生把刚学到的教学内容再教给其他学生。
这样,一个教师可以通过导生教几百个甚至上千个学生。
导生制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生多、教师少的矛盾,引起了社会的重视。
19世纪初,导生制得到较快的发展。
在工业革命时期,工人阶级为缩短工时和建立工厂法,保护童工的利益,与资产阶级进行了长期的斗争,也促进了英国初等教育的发展。
当时,英国工厂大量使用廉价的童工,劳动时间每天达10-14小时。
在工人阶级的斗争下,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了第一个工厂法,规定限制童工的劳动时间,并提出对童工进行一定的读、写、算的教育,但该法没能执行。
1833年通过的工厂法规定,禁止雇佣9岁以下儿童做工,9-13岁的童工每天的劳动时间限制为8小时。
同时规定,在纺织厂劳动的13岁以下的童工每天接受2小时的义务教育,厂主如雇佣没有医生的年龄证明和教师的入学证明的儿童,就要受罚。
从1867年起,工厂法由纺织厂扩大到其他工厂普遍实施。
工厂法关于教育条款的制定,客观上使得教育由原来的一种慈善性质,转变为一种法律的规定,有利于教育法制化的发展。
工业革命的发展,引起了英国政府对教育的重视。
长期以来,英国教育的领导权一直由教会的国教派和非国教派控制,双方斗争愈演愈烈,国家很少过问教育。
工业革命的迅速发展,使得教育的经济意义显著,它要求广大工人及其子女必须接受一定的教育,只有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的人,才能适应社会和职业的变化。
这一客观需要,促使英国政府在19世纪初,开始了实施国家管理教育的政策。
1833年,英国议会表决了一项提案(即教育补助金案),要求国王批准每年拨4万英镑的款项,以弥补私人捐款的不足和补充建立贫苦儿童的校舍。
这笔款项的70%拨给了国教派所属的全国教育促进会,30%拨给了非国教所属的全英及海外教育协会。
1833年以后,英国政府每年增加拨款,并开始加强对教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1833年英国教育发生的变化表明,教育由原来的一种宗教行为或民间行为开始向一种国家行为方面转变,国家控制教育开始成为英国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
19世纪20年代,英国开展了“新大学运动”。
1825年,建立了具有近代世俗性质的“伦敦大学学院”,开设语文、数学、物理学、精神道德科学、英国法、历史、医学、经济等科目。
1836年,该校与“国王学院”合并成为伦敦大学。
新大学运动期间,在英国的一些工商业、文化集中的城市建立起了许多新的学院,如曼彻斯特的欧文学院、里兹学院、伯明翰学院、利物浦学院等。
1900年以后,这些学院陆续发展为地方大学。
19世纪50年代以后,英国政府加强了对各类教育的干预,并对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进行了改革。
1854年,英国通过了“牛津大学法案”;
1856年,通过了“剑桥大学讼案”。
其主要内容是建立“校务委员会”,加强委员会的权限,增加近代学科内容等。
为了加强公学的建设,1861年以后,英国成立了“公学调查委员会”,开始对公学的改革。
1868年,通过了“公学法”。
这一时期,英国还成立了“文法中学调查委员会”,1869年通过了关于捐资兴办学校的法案。
这一时期,英国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也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以适应近代资本主义的需要。
三、工业革命后英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1833年,英国政府决定通过拨款补助宗教团体兴办初等教育以后,使得初等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初等教育还受宗教的影响,尚未建立起国民的初等教育制度。
1867年,英国议会通过改革法以后,近百万的工人获得了选举权,普及教育成为政治上的迫切需要。
同时,英国的统治阶级也认识到,初等教育不能完全由教会控制,初等教育应当完全是非宗教性的。
另外,英国工人阶级力量的壮大、对自身意识的觉醒和对民主的迫切追求,使得给工人阶级一定的文化知识教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当时,议会改革法曾提出了“我们必须教育我们的主人”的口号。
1870年,英国教育署长福斯特提出了“初等教育法”,获得了议会的通过。
因此,该法也称为“福斯特法案”。
法案旨在完善现有的宗教和慈善团体兴办初等教育的基础上,建立公立的初等教育制度,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1870年初等教育法的制定,奠定了英国教育制度的基础。
法令规定:
(1)在教会学校设置不足的地区,应设置由纳税人选举的地方教育委员会兴办的学校,并用地方税收举办公立初等学校。
(2)各教派设立的学校地位得以保持,但不能从地方税中得到补助。
(3)公立学校可以进行不属于任何宗教团体的宗教教学,也允许教师不参与学校的宗教教学。
学生家长可要求其子女不参加学校的宗教仪式或宗教教学。
(4)规定对5-12岁的儿童实施强迫教育。
1870年的初等教育法,是英国一次创立国民初等义务教育制度的尝试。
虽然它没有消除宗教在教育上的地位,而形成了英国历史上公立学校和教会学校并存的制度,但英国的教育制度从此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1880年,英国实行了5-10岁的义务教育,到1891年,英国完全实行了初等免费教育。
这一时期,英国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前一阶段改革的基础上,不断进行充实和提高,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法国近代教育制度
一、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以前的教育
法国是在9世纪中叶,查理曼帝国一分为三(法、意、德)以后形成的封建制国家。
但在9-12世纪,法兰西王国的王权十分弱小,仅限于巴黎一带。
从13世纪起,法兰西王国领地逐步扩大,至路易11世统治时(1461-1488)实现了全国的政治统一。
这一时期,法国教育也是以基督教教会的教育体系为主的。
文艺复兴时期,法国出现了一批资本主义的手工业工场,资产阶级得到一定的成长。
但是一直到18世纪前期,法国的第三等级——资产阶级、城市贫民、手工业者和农民在政治上仍较弱,封建制度在政治、经济和教育上严重地制约着资本主义的发展。
当时的人文主义者拉伯雷和蒙田通过文学作品,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的罪恶和经院主义教育的危害。
宗教改革以后,法国的天主教受到了较大的打击,许多教派争相办学,促进了法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但法国的新教和旧教之间的斗争仍十分激烈,旧教仍有很大的势力,一些新教如胡格诺派和詹森派都受到了残酷的迫害,教育权主要掌握在天主教手中。
17世纪,法国的各级教育仍在天主教会的控制下。
初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识字、教义问答和祈祷。
但一些新教教派也通过开办学校传播本派的教义。
在创办教育的过程中,新教教派与天主教教派有很大的不同。
如詹森派反对教育中对儿童的横加指责和滥用惩罚的做法,要求教师以温和的态度对待学生。
同时,在教育中重视数学以及地理和历史知识的教学,反对单纯注重拉丁语,强调学习本民族语言和用民族语言进行教学。
一些新教教派还采用实物教学,注重发展学生的智力等。
这一时期,法国的中等教育主要是耶稣会中学和文科中学,教学内容主要有拉丁语和“七艺”等科目,经院主义气息浓厚。
法国的高等教育也处于教会的管辖之下,大学排斥新教徒的现象非常普遍。
如从1638年起,大学停止向新教徒颁发学位。
一些新的思想,如笛卡尔和卢梭的思想也禁止在大学传播,大学只允许开设一些数学或自然科学的讲座。
法国近代科学和教育的发展是相当缓慢的。
18世纪,法国一些进步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向法国封建的社会制度和教育制度发起了挑战。
法官和教育家拉夏洛泰(DeLachalotais,1701~1785)在1763年出版了《国家教育论》,书中极力主张教育事业是国家的事业,国家应积极兴办学校。
拉夏洛泰在书中批判了耶稣会的教育,主张国家要培养善于从事实际事务、使国家强盛的人才。
为了改进教育,他强调,中学的教学科目应包括数学、物理、手工业、农业知识、近代历史和法语等。
这一时期,法国反对天主教耶稣会派的斗争也掀起了高潮,到1764年底,耶稣会派被逐出法国,结束了其垄断法国教育的局面。
18世纪中后期是法国政治、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法国教育思想发展的重要时期。
这一时期出现的启蒙思想运动对法国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产生重要的影响。
在启蒙运动中,法国思想界接受和发展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思想家洛克的学说,出现了伏尔泰、孟德斯鸠(CharlesLouisdeSecondatMontesquieu,1689~1755)、爱尔维修(ClaudeAdrienHelvetius,1715~1771)、狄德罗(DenisDiderot,1713~1784)、卢梭(Jean-JacqueRousseau,1712~1778)等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
参加这一运动的启蒙思想家的主张尽管有很大的差异,但他们都反对天主教的蒙昧主义,倡导理性,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倡导民主与自由,奠定了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和教育改革的思想基础。
许多思想家在批判法国的封建制度的同时,还抨击了教会控制的教育制度。
其中,卢梭发表了教育小说《爱弥尔》,提出了培养资产阶级新人的主张。
狄德罗也拟定了一份新的教育计划。
他们的思想对法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恩格斯在评价法国启蒙思想家的历史功绩时指出,这些“在法国为行将到来的革命启发过人们头脑”的伟大人物,“本身都是非常革命的”;
他们不承认当时的任何权威,尖锐地批判了封建社会的宗教观、自然观、社会观与国家制度,把“理想化的悟性看做衡量一切的惟一尺度”[1]。
法国启蒙思想家的观点和主张成为法国大革命的重要的“思想库”。
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教育
18世纪末,法国社会的阶级矛盾日益尖锐。
资产阶级与封建统治阶级的冲突不断加剧,工人暴动、农民抗缴捐税和袭击贵族庄园的斗争连绵不断,整个法国社会处于动荡之中。
1789年7月14日,法国爆发了资产阶级大革命,一举推翻了象征着封建统治的波旁王朝,宣告法国1000多年封建统治的结束。
1789年8月27日,法国资产阶级发表了《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宣布人的自由权、财产权、人身安全权和反抗压迫权是不可剥夺的权利,同时也提出了在法律面前一切公民都是平等的主张。
宣言内容成为1791年法国第一个宪法的组成部分。
1792年,法国成立了共和国。
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不仅推翻了法国的封建制度,还沉重地打击了欧洲的封建势力,有力地推动了其他国家资产阶级的民主运动和反对农奴制的斗争。
列宁在评价法国革命的意义和影响时指出,“整个十九世纪,即给予人类文明和文化的世纪,都是在法国革命的标志下度过的”。
[2]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从1789年发动到1799年结束,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在每一个阶段上,执政的各个派别都十分重视教育问题,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教育改革方案,反映了资产阶级对国民教育的要求。
其中,康多塞、雷佩尔提和拉瓦锡的教育改革计划具有代表性。
康多塞(JeanAntoineCondorcet,1743~1794)是一位哲学家和数学家,法国吉伦特党的领导人之一。
1792年4月他提出了一项关于由国家举办世俗学校的教育计划,主张实施世俗性的、普及的、男女平等和免费的教育。
按他的计划,在学制上,应建立包括4年小学、7年制高等小学、5年制中学和专门学校等多级并统一的学校制度。
设立的大学院,不是一级的教育机构,而是学术活动中心,并负有领导和监督全国各级学校教育的责任。
在教育内容上,他重视自然学科的教学,建议用资产阶级的道德教育课代替宗教课。
雷佩尔提(Lepelltier,1758~1794)也提出了一项教育计划。
该计划不同意康多塞只注重富人教育的主张,强调教育的重点应当在实施普及初等教育和物质保障上。
他建议,应通过向富人征收所得税,开办寄宿学校,向儿童免费提供衣食,以保证普及初等教育的实施。
作为化学家的拉瓦锡(Lavoisier,1743~1794)提出的计划也具有自己的特点,即重视民族工业的知识和技术教育。
他主张要进行广泛的知识教育,特别是自然科学知识的教育,并在计划中说明了各种科目对发展工业生产的意义和作用。
大革命期间,法国资产阶级激进的民主派执政时,还于1793年12月0日通过了《公共教育法》。
法令确定了普通教育公立、免费的原则,要求教师的工作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要求学生掌握一种对社会有用的职业技能。
这个时期,由于各派斗争激烈,各种教育计划和法令难以实施,因此,各级教育发展速度不一。
初等教育没有得到普遍重视。
中等教育开始出现了侧重实科知识的学校。
高等教育注重专门人才的培养,1794年成立了中央公共工程中心学校,后改名巴黎理工学校。
1795年法国还创办了巴黎师范学校,但由于学校倾向于进步,不久被关闭了,直到19世纪初才得以恢复。
三、19世纪的法国教育
1799年,拿破仑发动政变,组成新政府。
1804年,拿破仑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1804~1814),并采取一切措施巩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成立了中央集权的政府。
在教育上,拿破仑接受了启蒙思想运动的思想,并参考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康多塞的教育建议,建立起了具有法国特色的中央集权的教育领导体制。
1806年,拿破仑在巴黎设立了帝国大学。
所谓帝国大学(ImperialUniversity)不是实施高等教育的机构,而是掌管全国教育行政最高权力的部门。
帝国大学设总监、审议会和总督学署。
帝国大学的总监为主管教育的最高首脑,由拿破仑直接任命。
1808年,法国全国被划分为27个“大学区”,每个大学区分管几个省的教育行政领导工作。
大学区设总长、学区审议会和区督学。
学区内的教师都要由帝国大学的总监任免,公立、私立学校的开办也要经帝国大学的总监认可。
各类学校的学年安排、课程设置、考试和升级规定等也都是全国统一管理。
这种中央集权的教育管理体制成为法国近、现代教育发展的重要特点。
在拿破仑执政期间,处理与教会的关系也是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当时一些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主张对教会实行镇压的政策,但拿破仑主张与教会进行和解,利用教会的势力。
1801年7月15日,拿破仑与罗马教皇签订了“教务专约”(Concordat),同意恢复天主教会在法国的合法地位,但要求教会遵守国家为保证社会安定而制订的规章制度。
“教务专约”的签订标志法国资产阶级利用宗教来为其政治利益服务的开始,但同时也为天主教会在法国地位的合法化创造了条件,这种双重作用对法国教育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1808年3月,拿破仑颁布《帝国大学令》,规定法国的教育要培养忠于帝国、忠于皇帝的公民,同时,规定仍要把天主教作为法国学校教育的思想基础。
从此,法国近代私有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
1814年,被推翻的波旁王朝复辟(1815~1830),法国又进入一个各派政治力量反复较量、政权不断更迭的时期。
1830年,法国的七月王朝成立(1830~1848)。
1848年,法国又建立了第二共和国(1848-1852)。
1852年,法国又建立了第二帝国(1852-1870)。
1871年,法国在镇压了巴黎公社的起义之后,共和派与帝制派几经较量,建立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5-1940)。
经过长期的发展,法国终于确立了近代资本主义制度。
在这个过程中,法国的各级教育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19世纪初,法国的初等教育发展比较缓慢。
拿破仑改革以后,初等学校主要由教会管理,国家负责监督,并给子一定津贴。
教育内容主要是读、写、算和帝国教义问答等。
1830年,法国第二次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工业革命的推动,使得初等教育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
1831年,法国索邦大学教授库新(Cousin)中在考察德国的教育以后,提出了一份报告,建议学习德国的初等和中等教育,制定初等教育法令,发挥地方管理教育的积极性,并提出了“教师创造学校”的思想。
1833年,法国教育部长基佐(Guizot)接受了这一思想,颁布了大力发展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的法案,规定在每一乡镇设立一所初等小学,在5000人以上的市镇设立一所高等小学,在每一省设立一所师范学校,为小学培养师资。
同时规定教师必须经过培训,持有能力证书,才能到校任课,国家保证教师获得最低限度的工资。
法案还决定由中央教育部门在地方设立小学教育检定委员会,取代过去教会的此项权力,负责掌握教师资格的标准。
基佐法案颁布后,法国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得到较快的发展。
据统计,到1848年,法国初等学校数增加了一倍半。
1838年,法国师范学校发展到76所。
1848年,法卢(VicomteFrederi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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