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十二五发展规划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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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法律体系支撑不够,监督执法力度小。
(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用技术发展滞后。
(五)多部门的协作、联动不够。
三、“十二五”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环境分析
(一)根据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新型墙体材料必然取代传统落后的实心粘土砖。
(二)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住宅产业化的推进为新型墙体材料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节能建筑的推广为保温隔热、复合型墙材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四)丰富的天然资源和大量工业固体废弃物为新型墙体材料提供了优良的基础条件。
四、“十二五”期间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原则
(三)总体目标
五、“十二五”期间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禁实”“限粘”力度。
(二)“调整优化、整治淘汰”提升整体水平。
(三)开发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四)重点发展产品与技术。
(五)区域布局。
六、“十二五”期间新型墙材发展保障措施
(一)用完善的法规政策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二)多部门、多措施加快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使用。
(三)建立“日常监管、专项督查、及时处罚和社会通报”制度。
(四)强化专项基金经济杠杆调控作用。
(五)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体系。
(六)积极推进墙体材料的技术进步。
(七)加强墙材革新工作的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
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十二五”
墙体材料,在房屋建筑材料中占70%的比例,对建材工业结构调整和住宅产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传统墙材中的实心粘土(页岩)砖既是高耗能,又是毁坏耕地的落后产品。
禁止实心粘土(页岩)砖,大力发展节能、节土、利废和多功能的新型墙体材料,是“十二五”期间我省墙材革新的重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6]27号)精神及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结合我省资源环境状况及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实际,编制贵州省“十二五”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
一、“十一五”墙体材料发展概况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有关部门团结协作,相互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通过各级墙材革新工作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全省墙体材料革新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已有20多年历史,但步伐缓慢,与全国大多数省市相比,发展严重滞后。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GDP增长速度加快,拉动了城市化、住宅产业化的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发展迅速。
2006年8月1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意见》,成立了省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提出了以工程应用带动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思路,并明确省建设厅主管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同年省编办批复省建设厅正式成立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贵州省建筑节能办公室),各市(州、地)也相继成立了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当地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全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逐渐有序展开。
(二)政策支撑体系逐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我省在贯彻落实国家墙材革新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自身政策法规体系建设,结合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实际需要,先后制定了《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和建设领域节能技术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页岩)砖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墙体材料质量管理的通知》等10余个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了我省墙材革新工作的支撑体系,调控力度也进一步得到增强。
各地依据当地情况制定了更具有操作性的地方文件,采用系统工程方法,加强协作,以贯彻执行省政府27号文件为主线,大力开展执法监督,依法行政,有力的推动了我省墙体材料革新的发展。
为使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实现有法可依,2009年省住建厅已完成《贵州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条例》的起草工作,在2010年调研修改的基础上,已列入“2011年省人大立法计划”。
《条例》以“因地制宜、资源循环利用、鼓励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为目的,使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尽快迈上新的台阶。
过去近20年,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进展迟缓的原因之一是国家有关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政策措施没得到贯彻执行,失去了专项基金对工程建设有关方的约束作用。
2007年我省出台《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和《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极大的提高了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自觉性。
2009年对该实施办法进行补充完善,使专项基金返还与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的利废量挂钩,引导墙体材料生产向自保温、利废型发展。
截止2010年6月,按省、市、县(区)三级征收墙革预缴基金超2亿元,通过规范征收流程,杜绝“免收少收漏收”,不断完善退还机制,减轻企业负担,加大专项基金使用力度,增加科研开发、技术改造和生产应用项目的投入,充分发挥了专项基金的“杠杆作用”。
“禁实”工作始终是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中心内容,依据省政府27号文件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对实心粘土(页岩)砖生产环节和流通渠道形成全面围堵。
具体采取了5项措施:
一是严禁新建和扩建实心粘土(页岩)砖企业;
二是加大淘汰和关闭落后、质量低劣的实心粘土(页岩)砖生产企业的力度;
三是层层制定实心粘土(页岩)砖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落实;
四是积极抓好实心粘土(页岩)砖生产企业的技改工作,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
五是在应用领域严格准入关,切断实心粘土(页岩)砖的销售渠道。
根据国家近年发布的第一、二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贵阳、遵义、都匀、福泉、兴义、毕节、凯里、六盘水、安顺和铜仁在2008年底要完成“禁实”任务。
由于部分城市人口少,建设规模小,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不具备“禁实”的能力和条件,2009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和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第三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485号),仅贵阳市被核定已完成“禁实”工作。
2010年下半年,省住建厅根据《关于组织对第三批“禁实”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心页岩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安排,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我省第三批“禁实”城市:
遵义市、安顺市、六盘水市进行“禁实”检查。
检查结果显示,通过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全省实心粘土(页岩)砖盲目发展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实心粘土(页岩)砖产量逐年下降,“禁实”效果十分明显。
全省不仅城市逐渐形成“禁实”局面,并逐步向农村推进。
2009年结合我省开展的大规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省住建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中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以农村危房改造作为突破口,在农村逐步禁止使用实心粘土(页岩)砖,引导各地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目前全省各地农危房改造新型墙材应用示范点建设已开工建设,为推动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保护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2005年,全省共有墙材工业企业1936户,其中:
规模以上(年产1000万块标砖以上)企业591户,仅占全省企业总数的30.52%。
2005年全省墙材总产量171.9亿标块,其中烧结砖(主要产品类型为粉煤灰烧结砖、页岩实心砖和粘土烧结砖)为115.66亿标块,非烧结板材,灰砂砖等1.0亿标块。
烧结类新型墙材企业技术改造、产品升级迟缓,科研及应用标准制定工作严重滞后,加气混凝土、GRC板材,灰砂砖、混凝土砌块等一批新型墙体材料陆续退出市场,进而形成烧结砖一统天下的格局。
同时产能不足,造成供需紧张,经济发达省份已经淘汰的制砖技术和陈旧装备不断涌入我省各地,小作坊回潮,毁田烧砖死灰复燃,给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
2006年以来,随着国家和省墙体材料革新政策的贯彻落实,全省墙材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主导产品规模化生产。
立足当地经济和资源条件,各地大力发展适合本地建筑体系的新型墙体材料,一批规模较大,工艺技术先进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相继投产,如:
贵州源隆、长泰源等16家加气混凝土公司,采用全套自动化生产线,在国内属先进水平;
贵州开磷集团自主研发的磷石膏砖蒸压自动化生产线,六盘水恒远粉煤灰砌块及自保温复合砌块全自动生产线,六盘水大河水矿集团隧道窑全煤矸石烧结空心砖生产线和贵阳花溪联办砖厂隧道窑粉煤灰烧结砖生产线等。
截止2010年底,全省规模以上新墙材企业近1000家,是2005年的1.7倍,在产品结构方面,形成了“砖、块、板”三大系列近40个大类。
2010年墙体材料产量为300亿标块,其中混凝土实心砖和轻集料小型空心砌块均超过50亿标块,烧结普通砖(粉煤灰掺量在50%以上)、工业废渣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产量均超过20亿标块,磷石膏砖9亿标块,蒸养粉煤灰砖5亿标块,石膏砌块(板)160万平方米。
较之5年前,我省墙材企业在总体生产规模、产量及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上有了较明显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得到空前发展,是增速最快的五年。
通过新建和技术改造,全省新增年产能60亿标块,产品逐步向节能型和利废型发展。
2010年全省新型墙体材料产量为180亿标块,比2005年增加155亿标块;
占全年墙材总量的比例为60%,较2005年的14.5%,提高了近3倍。
“十一五”期间,新型墙体材料利废达到6500万吨,节地15万亩,节能折合标准煤550万吨。
随着“禁实”工作的深入,新型墙体材料也得到快速的推广应用,在全省城镇建设中全面铺开。
新型墙体材料工程应用比例从“十五”末的30%提高到“十一五”末的80%。
工作重点一是严格把关,在设计源头禁止使用实心粘土(页岩)砖,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二是积极利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经济调控作用,鼓励使用新墙材;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保证新墙材的使用;
四是加强试点、示范工程管理,引导新墙材的应用;
五是依靠科技进步,解决应用中的问题,完善新型墙体材料技术体系与施工规范。
“十一五”期间,我省开展了磷石膏、赤泥等工业废渣在墙材中应用的课题研究,编制了《轻集料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钢丝网水泥岩棉轻质夹心板构造》、《轻质混凝土实心条板内墙板》、《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构造》等技术规范图集。
各地把宣传国家政策法规作为重点工作,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进行宣传,利用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现场展示各类新型墙体材料,逐步转变群众观念,提高对墙材革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同时多次组织工程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加气混凝土砌块、磷石膏砖墙体材料技术培训班,提高实际操作水平。
我省自2008年起启动“新型墙体材料革新示范企业的申报与评定”工作,通过一批优秀的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墙材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期间,贵州新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仍然很多,主要是:
我省“禁实”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区域发展不平衡、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仍在制约工作纵深推进,急待将“禁实”工作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城镇)扩展,由城镇向农村延伸。
新型墙材生产企业规模偏小,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偏低。
全省近2000家生产企业,其中60%的企业生产工艺落后,仍沿用粗放型的生产模式。
此外现有的新型墙体材料中,多为传统类产品,技术含量高的产品相对较少。
我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主要依据是《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意见》(黔府发[2006]27号)和部门文件,均为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不强,严重阻碍监督执法。
在生产领域,部分地区时常出现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却得不到及时查处,特别是对小作坊式生产和无证生产等行为无法彻底取缔。
由于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快速发展,新产品不断上市应用,但墙体材料产品应用技术研究远落后于产品发展,制约了其推广应用。
同时施工人员长期接触传统墙材,对新产品、新技术认识有限,也阻碍新型墙体材料的大范围推广。
(五)多部门协作、联动不够。
特别是针对城镇、农村生产使用实心粘土(页岩)砖的情况,缺乏有力的监督和治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已被各级政府所重视,以实心粘土砖为代表的传统墙材生产,是以大量毁地,消耗资源和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生存和发展,与国家战略相违背。
而新型墙体材料是以“保护环境、节能、节地、利废”为发展原则的新兴产业,取代传统墙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国家新一轮的西部大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建设的加快,我省城镇、农村每年新建住宅将达到5000万平方米以上,总投资达到200亿元,公共建筑总量也呈快速增长的势头,日益繁荣的建筑市场,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能源危机已成为全球性问题。
建筑能耗(包括使用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是节约能源的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发展保温隔热性能良好的新型墙体材料来替代传统墙材,以满足节能要求。
我省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是我国重要的煤电基地、锰汞铁合金生产基地、铝工业和磷化工基地以及亚洲最大的碳酸钡生产基地。
这些矿产资源为贵州建设和发展带来显著效益,同时也将大量工业废弃物留在了贵州土地上。
据统计,近年我省每年平均新增工业固体废弃物6000万吨,累积总量已达到2亿吨,主要有磷石膏、脱硫石膏、磷渣、粉煤灰、煤矸石、钡渣等十余种,这些固体废弃物大部分可以再利用,保证了新型墙材生产原料供给充足。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以保护耕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综合利用资源和改善建筑功能为目的,以建筑应用为龙头,推进技术进步和调整产业结构为主线,扩大市场应用和提高经济效益为重点,全面提升新型墙材产业层次,健康有序推进新型墙材发展。
1.坚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使用与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充分利用再生资源、废弃资源以及优势资源开发生产新型墙材,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
2.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鼓励相结合,加强执法监督,强化企业(产品)认定制度,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使用秩序,加强政策激励和信息引导,促进全社会关心和参与。
3.坚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业层次,鼓励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市场应用广的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之路。
4.坚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节能工作相结合,以推广节能建筑、改善建筑功能为途径,注重功能化、系列化、配套化产品的开发,不断满足建筑市场的需求。
5.坚持分类指导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积极利用地方优势资源,因地制宜,保证重点,逐步推进,达到区域和城乡统筹发展。
1.“十二五”期间新型墙材产量的年增长率约为15%,到2015年,新型墙材年总产量达到360亿块标砖,占全省墙材总量比例为80%以上。
2.新型墙材在全省获得广泛推广应用,由城市到乡镇分别达到以下比例:
全省13个城市比例达到100%,其郊区及各县(市)政府所在镇达到80%,其他县属镇达到50%,经济较发达的乡村达到40%以上。
3.墙体材料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二五”期间,大力发展节能型多孔烧结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和复合自保温型空心砌块等节能型墙材,应用量达到总产量的50%。
大多数墙材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墙材行业相关要求,经济效益良好,成为当地经济效益的支撑点。
4.节土节能利废。
“十二五”期间,全省实现节地23万亩,节能折合标准煤860万吨,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1亿吨。
(一)进一步加大“禁实”“限粘”力度。
继续落实“禁实”政策,进一步巩固禁实成果,并逐步向农村延伸。
农村建筑工程应减少使用实心粘土(软质页岩)砖,提倡使用新型墙材。
在全省分期分批禁止生产实心粘土(软质页岩)砖,在新型墙材基本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及粘土(软质页岩)资源贫乏的地区,要大力减少粘土(软质页岩)类墙材的生产和使用,适时禁止生产。
按照控制总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淘汰落后的原则,联合省有关部门开展对墙材行业的整治。
整治重点:
依法查处无营业执照、非法占地用地、无证开采的砖瓦企业;
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24门(含)以下砖瓦轮窑及立窑、无顶轮窑、马蹄窑等土窑;
淘汰3米以下(不含3米)隧道窑;
分期分批关停城镇规划区、生态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的,年生产能力小于3000万块标砖的企业,到2015年,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50%以上。
(三)开发推广新技术和新产品,加快标准体系的建设。
发展新型墙材,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我省大中城市和中小城镇的建筑以混凝土结构和砖混结构为主导方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条件和地区条件不同,这两类建筑结构的比例也有差异,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结合城乡建设规划,按照中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原则研究确定重点产品。
加快发展以工业尾矿、粉煤灰、建筑渣土、煤矸石、冶金和化工废渣等固体废弃物为原料的新型墙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积极推进隔热保温的节能型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
鼓励和支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在新型墙材生产中的应用,促进产品向轻质、高强方向发展,鼓励新型墙材生产方式向自动化、机械化、电子化方式发展,生产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加快制订和实施新型墙材生产标准和建筑设计、施工技术规程,为新型墙材的使用提供技术保障。
继续扶持一批生产规模大、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水平先进,产品质量好,经济效益良好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带动行业发展。
(四)重点发展产品与技术
根据我省实际,“十二五”期间鼓励开发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的新型墙材产品及生产应用技术与装备。
1.砖类产品:
重点发展利用“粉煤灰、煤矸石、尾矿、城市废弃土、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废渣的高掺加量、高孔洞率(25%以上)、高保温性能的承重多孔砖。
引导粘土多孔(空心)砖和非粘土(页岩、煤矸石)烧结砖向空心化、模数化和多功能化方向发展。
2.砌块类产品:
重点发展符合建筑体系和建筑功能要求的承重或非承重混凝土多排孔小型空心砌块、非粘土烧结空心砌块,轻质高强、保温性能好、利废节能的混凝土空心砌块和外墙复合保温砌块。
3.墙板类产品:
重点发展机械化生产的利废节能的轻质内隔墙板、外墙复合保温板和带装饰面的装配式墙板。
4.配套产品与技术:
重点完善各类新型墙材应用配套产品与技术。
结合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技术要求,开发和推广各类墙体复合保温隔热技术,防止“裂、渗、漏”等问题的各种配套产品及技术。
5.生产工艺与装备:
一方面扶持本省墙材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特别是目前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自动化“切、码、运”系统和标准节能型烧结窑炉系统;
另一方面积极引进、开发和应用先进的新型墙材生产工艺技术与装备,提高设备挤出强度和使用寿命,改善空心制品孔型,提高保温性能。
完善墙板的生产技术与应用规范,提高轻质墙板生产工艺技术水平。
同时
6.新型建筑体系及相配套的新型墙体材料与技术:
开展加气混凝土砌块及其他新型墙材的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形成墙体自保温体系和墙体材料加保温材料的复合型墙体体系;
开展水泥空心条板、复合保温板等速成墙板的开发及在钢结构中应用技术的研究;
研究异型柱框架、钢筋混凝土剪力墙、框架大开间及轻钢框架结构相配套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与应用技术。
(五)区域布局
各地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建筑结构体系、资源情况与经济水平,确定本地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主导产品和发展方向。
1.贵阳市、遵义市和安顺市重点发展符合节能建筑要求的各类砌块,如:
轻集料混凝土砌块、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陶粒砌块、蒸压粉煤灰砖、煤矸石(粉煤灰、页岩)烧结多孔砖、磷(脱硫)石膏砖(砌块)等。
同时大力发展适用于内外墙的、集保温隔热为一体的复合多功能砌块,利废节能的轻质内外墙隔墙板和复合墙板。
2.六盘水市要根据当地粉煤灰、煤矸石和水钢矿渣等工业废料资源丰富的特点,重点发展利废的非粘土类烧结制品,重点发展粉煤灰砖、粉煤灰多孔砖、煤矸石烧结砖、煤矸石烧结空心砖、粉煤灰小型混凝土砌块、蒸压粉煤灰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磷石膏砖(砌块)和轻质墙板等新型墙材。
3.黔南州、黔东南州重点研究发展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脱硫石膏砖(砌块),开发高孔洞率、高强度烧结空心制品、混凝土空心制品和页岩烧结多孔砖。
4.黔西南州要根据当地的页岩资源丰富的特点,积极开发和发展高质量的利废新型墙材,重点发展煤矸石、硬质页岩烧结多孔砖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利废新型墙体材料。
5.毕节、铜仁地区重点发展煤矸石、页岩烧结多孔砖、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和轻质墙板等新型墙材。
继续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和国家新型墙材革新政策。
进一步完善我省法规体系,制定《贵州省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明确法律责任,建立行政问责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推进全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
认真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黔财综[2009]79号),加大对专项基金的征收和管理力度,规范专项基金退还程序和使用范围,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调控引导作用,对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引导社会多元投资,调动各方面参与新型墙材开发利用的积极性;
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认定工作,限制低劣产品入市。
联合发改、经信、国土、财政、环保、安监和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监管,密切协作,齐抓共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墙材企业入市门槛,严禁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建、改建设和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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