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工作计划与领导干部调配工作计划汇编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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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刑法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三)民商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诉讼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四)行政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
7、工伤保险条例
8、人事争议处理规定
9、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12、信访条例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8、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四、学习考核
乡党委定期检查学习记录,考试考核,对不合格者,加重学习任务,并进行补考,对补考不合格者,党委书记对其谈话,并要求限期整改。
领导干部调配工作计划
根据《市20**-20**年人才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结合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工作职能和当前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特提出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分解、落实《规划》的八项主要任务及相关工作目标、完成时限、推进措施如下:
一、制定符合“三个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落实市委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部署。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要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要求,围绕市委加快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的目标,切实转变观念,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建设一支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需要,具有现代思想理念、现代开放意识和现代知识水平,拥有推动“五大跨越”能力的“科学发展型”领导班子,确立在是非、困难、矛盾、名利面前检验干部的选用导向,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能力和执政水平。
(二)完成时限。
20**年3月份前,完成《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制定工作;
20**年6月份前,建立健全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建设的整体性、配套性、实践性的制度体系,以及体现科学发展观与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三)推进措施和办法。
1、加强理论武装。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为载体,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努力建设学习型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干部。
要明确学习重点,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始终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适应推动“三个发展”、实现“五个跨越”的需要,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在学习中拓宽视野,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
要创新学习方式,坚持领导带头学、精心指导学、突出重点学、分类指导学、创新方式学、带着问题学,并以考核评价引导学习,以制度建设督促学习,以创造条件鼓励学习,以舆论宣传倡导学习,努力在党政领导班子中形成人人崇尚学习、竞争学习、奋发学习的浓厚风气。
要坚持学以致用,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分管工作、所从事的事业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2、搞好教育培训。
以市县党校为主阵地,以提高科学和谐跨越发展能力为核心,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各类业务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主要内容,采取举办主体班次、外出考察学习等多种方式,3年内将全市在职干部轮训一遍,突出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
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
统筹利用各种优质培训资源,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竞争择优机制,实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管理。
深化培训方式方法改革,实现按需培训、分类培训、专题培训的有机结合。
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和参加培训情况的考核,并作为选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3、树立良好政风。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上来,确立在是非、困难、矛盾、名利面前检验干部的选用导向。
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政治思想建设,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重点看是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否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是否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
加强党政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和使用干部,贯彻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战略思想,重点提高党政领导班子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和群众工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的本领,注重增强新形势下依法办事能力和应急管理、舆论引导、新兴媒体运用、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等方面能力,切实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履行好维护稳定这个第一责任。
加强党政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弘扬精神,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引导党政领导干部领导在一线指挥、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作风在一线转变。
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让能干事者有机会、干成事者有舞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4、实施科学考评。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中央组织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和制度保障,科学制定目标任务,不断改进考核方式,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目标责任考核长效机制。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干部管理使用相结合、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结果鉴定等激励创新、崇尚实干的制度,发挥考核工作的引领作用,促进各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谋发展、促和谐上,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形成锐意改革创新、埋头真抓实干的生动局面。
二、优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配置,提高党政领导班子执政能力。
将一批德才兼备、知识丰富、年轻有为,善于领导科学和谐跨越发展的优秀干部进入领导班子,使全市党政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形成班子成员年龄、经历、专长、性格互补的合理结构,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提高班子执政能力。
到20**年,班子成员搭配更趋合理,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0%以上,轻女少非干部数量有所增加。
1、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管理,精心做好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工作,把政治上强、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选配到部委办、区县局和市属企事业单位正职岗位。
高度重视区县委书记、区县长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条件和要求搞好任用配备,完善培训、考核、监督办法。
搞好乡镇、街道党政正职队伍建设。
2、改善党政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
通过调整充实,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平均年龄进一步有所下降。
全市各县(市)区、镇以及市级机关部委办局领导班子形成以40岁左右及以下的干部为主体,其中40岁以下的占60%左右,35岁以下的占20%左右。
重点选拔一批30至35岁左右的干部,使年轻干部所占比例有较大提高。
其中市级机关部委办局50%左右的领导班子要有35岁以下的干部,有一定数量35岁左右的党政正职;
各镇党政经领导班子30岁左右及以下的干部至少各有1名,有一定数量30岁左右的党政正职。
3、改善党政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
通过调整充实,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的知识、专业素质进一步提高。
全市各级党政班子成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90%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一定数量。
4、抓好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配备。
市级党政机关部门要有一半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广电、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领导班子和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要首先选配女干部,担任党政正职的女干部数量要有所增加。
各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担任党政正职的女干部比例不低于同职干部的5%。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至少要有1名女委员,全市村党支部正副书记、村民委员会正副主任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同志;
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及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要多选配一些女干部。
政府工作部门党外干部配备要达到名,其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农业、建设、审计、监察、司法等政府部门领导班子必须配备,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中应配备党外干部。
镇领导班子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
高等院校、重点中学、市级医院、中心卫生院及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均要配备党外领导干部。
三、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
制定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长远规划,有计划、有方向、分门别类地选拔、培养、锻炼后备干部,打破部门局限,实现后备干部人才资源优化配置。
按照领导班子正职1:
2、副职1:
1的比例确定后备干部数量,到20**年,建立起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干部储备。
1、严格选拔程序。
坚持把政治素质好,文化素养、法律素养高、现代经济知识丰富,开拓进取精神强,有奉献精神作为后备干部的选拔标准。
采取“三荐一议一审查”的方式严格把关,即个人自荐、党委举荐、民主推荐相结合,基层党组织对初步人选进行复议,市委组织部对拟定后备干部名单进行审查。
2、实施分层培训。
区分主要干部后备人员、普通干部后备人员及近期、中远期后备人员等类型进行分层管理,并根据实际岗位安排需要进行培训教育,市委组织部对其受教育情况进行跟踪考察,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培训方案,以切实提高后备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以培养和锻炼年轻后备干部实践能力为重点,建立农村一线、服务一线、招商一线、企业一线、信访一线等“五线”培养平台,让优秀后备干部经受锻炼,增长才干。
3、开展结对帮扶。
由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和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担任后备干部的培养联系人,采取传、帮、带、管等方式言传身教,通过与他们谈心交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照顾,工作上帮助,为后备干部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4、实行动态管理。
坚持优胜劣汰,后备干部队伍原则上每2年进行一次公开选拔调整,结合年终考察和日常了解,对后备干部队伍及时调整。
对高知识、高技能、高学历人才优先安排学习培训、挂职锻炼,确保其尽快具备上岗条件。
对非中共党员、少数民族和妇女干部按照今后使用方向、自身特点,有侧重地培训、锻炼。
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及时调整出后备干部队伍。
5、及时提拔使用。
按照“新提拔干部一般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后备干部”的原则,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任用。
四、加大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力度,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及知识和专业结构。
通过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在全市建立一支有素质、有能力、有活力、有潜力,能够担当重任的年轻干部队伍,使全市干部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活力进一步激发。
到20**年,选拔一批35岁左右的干部担任县处级重要领导职务,各级党政班子及其工作部门党政正职中,40岁、35岁和30岁左右干部的数量均有明显增加。
1、明确选拔标准和对象。
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点把好政治关,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
2、强化教育培养。
围绕提高年轻干部综合素质,重点办好青年干部培训班,以科学发展观基础理论、领导科学、政治与经济形势、科技现代化知识以及党的建设为主,通过述学、评学、考学等方式,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训;
开展各类业务技术比武活动,引导年轻干部提高学习技术、钻研业务的积极性;
鼓励参加在职教育,通过推荐报考省委党校等在职研究生班,使年轻干部不断丰富现代科技知识和市场经济理论,拓宽知识面,提高思维层次。
3、注重实践锻炼。
强化交流,制定干部任职和交流规定,让年轻干部到不同的工岗位上锻炼。
加强一线锻炼,引导年轻干部在新农建设农村一线、发展服务一线、招商引资一线、企业一线、信访一线任职锻炼。
坚持跟班学习进行培养,对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采取选派到县直有关部门进行跟班学习的方式进行培养锻炼,增强年轻干部的工作能力,拓宽他们的视野。
采取交流轮岗的办法,把长期在办公室工作、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交流到基层锻炼培养,同时把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年轻干部交流到上级机关跟班学习,使年轻干部在实践中不断得到锻炼和提高,不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4、坚持优先使用。
坚持促进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在领导班子换届和届中调整时,优先选拔任用年轻干部;
在乡镇和县直部门个别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时,优先选拔任用年轻干部,确保年轻干部在班子中占有一定的比例;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任用年轻干部。
坚持到龄即退制度,对领导干部任职最高年龄和在同一职位的任职年限作出规定,为年轻干部“腾位子”。
对超过任职年龄的干部在领导班子换届时,改任非领导职务,一般不安排进班子。
对在同一职位上工作超过规定年限的,在班子调整时,原则上规定调离原工作单位。
5、加强管理监管。
通过任职前考核、考察,详细了解年轻干部的品行、廉洁等情况,切实加强对年轻干部任用的监督考核,着力增强年轻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开展任前廉政谈话,为年轻干部敲响警钟;
建立干部教育长效机制,提高干部“防腐”免疫力;
采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监督、经济责任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相结合,积极引入民意调查,通过定性考核+定量考核+民意调查的考评体系,全面、客观地考评干部,为年轻干部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五、制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重点完善党政人才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监督保障机制。
根据省委、市委的要求,结合干部队伍实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抓好党政人才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管理监督,为实现“三个发展”、推动“五大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到20**年,建立起竞争择优、充满活力、严格监督的用人机制。
1、改革和完善党政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深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探索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
扩大民主,进一步完善竞争择优的选拔制度,重点是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对选拔任用全面实行任前公示制;
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制度,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的比例;
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制度,充分运用竞争上岗的方式对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进行人员定岗和分流,中层领导职位全面实行竞争上岗(少数特殊岗位除外),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竞争上岗的范围可扩大到党政部门的副职。
今后,党政机关内部中层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原则上应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
2、完善党政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坚持定期考察和不定期考察相结合,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和考察,增加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逐步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
完善考核指标,市选择一个区和一个局作为干部实绩考核试点,各区、县级市和局也可以选择一个二级班子进行实绩考核试点,在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标准。
改进考核方法,广泛听取意见,在进行个别谈话的同时,尝试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群众意见的办法,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探索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和考察方法,注意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要充分依据考核结果选拔干部,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教育干部。
加强对考察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的培训,提高考察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3.进一步完善党政干部监督制约机制。
严格执行对领导干部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年轻领导干部、掌管人财物部门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单位领导干部、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尤其要把“一把手”在政治立场、民主决策、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作为监督的主要内容。
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
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发挥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六、建立科学选人用人新办法,规范干部管理。
探索利用现代测试手段与岗位适应性考察相结合的科学选人用人新办法,提高干部工作的公信度。
继续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制度,逐步实行差额选任办法,探索建立合理规则规范下的有序竞争机制,努力实现党政人才优化配置。
进一步规范认定干部不胜任、不称职评定标准和程序,完善干部降职、免职、撤职等相关规定。
到20**年,建立起体现上述工作目标要求的机制和管理办法。
1、改进组织推荐任用干部的选任办法。
在坚持贯彻公务员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纲要、干部任用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干部培训条例及其配套法规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民主,改进组织推荐任用干部办法,切实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重点是规范干部提名制度,完善组织提名、个人推荐、干部自荐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将民主推荐结果作为干部提名的重要依据,凡提名干部作为拟提拔人选的,都应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凡提名干部交流重用的,都应经过个别谈话推荐程序。
完善干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探索研究制定县管领导班子领导岗位“职责说明”,界定各类领导岗位的主要职责、任职必要条件和履职要求;
提高民主推荐的公开度和透明度,被推荐人的民主推荐结果(得票及排名情况),以信函方式分别告知本人;
扩大参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范围,乡镇换届和街道、县级部门集中调整时,在《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辖区内和本系统内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民主推荐、民主测评。
完善干部考察制度,扩大考察预告范围,注重听取干部本人意愿;
探索建立任职岗位适应性评价制度,在干部考察中,就考察人选的品行、才能、资历等情况,对照领导岗位“职责说明”进行综合分析,将适应程度作为任用的重要依据。
2、健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机制。
建立起“组织推荐任用为主、公开选拔任用为辅”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
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迁就照顾和凭个人好恶等陈旧落后观念的束缚,讲台阶而不抠台阶,论资历而不唯资历,重综合素质而不求全责备,努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坚持用开阔的思维、宽广的眼界选人用人,为科学发展广纳贤才,为发展需要及时选才。
要内外结合,打破身份限制,不管是党内还是党外,不论是干部还是农民;
要上下交流,打破层级限制,既要“空降”以提高“实战”能力,又要“上派”以提高理论水平;
要远近兼顾,打破地域限制,既选拔本土人才,又注重招才引智、四海纳才。
坚持推荐、考察、酝酿和表决“四差额”,大力实施“阳光选人用人”工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3、逐步推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
选任制领导干部的任期,严格执行党章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市和区、县级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工作部门及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的任期,原则上与同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的届期相应,一次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10年。
委任制领导干部任期满后,连任的,须重新任命;
未获任命的,原领导职务自然解除,重新安排工作。
党政领导干部在同一地区或系统担任县处级以上同一职级领导职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年。
凡因年龄原因不能任满一届或一个任期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再提拔进入领导班子。
任期制可先从新提拔的委任制领导干部开始实行,到下次换届时,对委任制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任期制。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制。
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
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试用期内行使与试任职务相对应的职权,享受相应待遇。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者,正式履行任职手续;
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安排到与试用前职级相应的工作岗位。
市选择若干单位对新提拔的委任制干部试行试用期制。
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各单位可在机构改革中,对新提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实行试用期制。
4、完善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制度。
市委组织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工作的暂行规定》,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职务特点,细化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的具体认定标准;
通过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实绩考核等办法,确定调整对象。
对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民意测验不称职票占%以上的领导干部,必须作出调整。
对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视具体情况,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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