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航空货运实务与法规讲义第四章.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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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航空特种货物收运
一、特种货物概论
1.1定义
特种货物指在收运、储存、保管、运输及交付过程中,因货物本身的性质、价值或重量等条件,需要进行特殊处理,满足特殊运输条件的货物。
1.2类型
v鲜活易腐货物(PerishableCargo-PER)
v活体动物(LiveAnimal-AVI)
v危险货物(DangerousGoods-DGR)
v贵重物品(ValuableCargo-VAL)
v尸体骨灰(HumanRemains-HUM)
v超大超重货物(OutsizedandHeavyCargo-BIG/HEA)
v外交邮袋(DiplomaticMail-DIP)
v个人物品--作为货物交运的行李(Personaleffects—UnaccompaniedBaggage)
二、鲜活易腐货物
2.1定义
鲜活易腐货物是指在装卸、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由于气温变化和运输延误等因素可能导致其变质或失去原有价值的物品。
2.2收运条件
1.包装要适合鲜活易腐物品的特性,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及其它物品。
2.“鲜活易腐”标签和“向上”标签
3.运单填写注明“Perishable”和注意事项
4.具有必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
5.需要特殊照料的鲜活易腐物品应由托运人提供必要的设施,必要时由托运人派人押运。
6.鲜活易腐物品在运输、仓储过程中,承运人因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托运人或收货人支付
2.3几种鲜货的处理要求
v鲜花
v蔬菜
v冷冻/冷藏鱼、肉
v干冰
三、活体动物
3.1概述
Ø活动物运输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Ø活动物对环境的变化很敏感
Ø活动物种类繁多各具特性
Ø活动物的运输要体现人道主义
Ø活动物运输要符合各国的政府规定
Ø收运活动物以IATA出版的《LiveAnimalsRegulations》为依据
3.2收运条件
1.仅运送适合运输的活动物
不适合运输的活动物
Ø病态或受伤的动物不能运输,但是
Ø有轻微病症和伤势的活动物在确保不遭受不必要的痛苦条件下可以运输
马匹和家畜在下列情况不适合运输:
Ø刚出生还未断脐
Ø怀孕并有迹象表明运输途中可能分娩
Ø48小时前分娩过
2.
2.活动物外包装和标签应符合规定
活动物的容器规定
总原则:
p有足够的空间
p保护动物及操作人员
p坚固
p刚性
p不会伤及动物和飞机
p合适的型号
p清洁
p通风良好
p防漏
p容器的材料是无毒无害的
p容易操作
3.
运单填写注意事项
4.
具有必要的相关证明文件
在活动物运输过程中,下列文件在通常情况下是需要的:
ØVaccinationcertificate接种疫苗证明
ØHealthcertificate健康证明
ØImport/Exportpermit进口/出口许可证
ØShipper’scertificate托运人证明
ØNotificationtocaptain(NOTOC)特种货物机长通知单
ØAirWaybill空运单
5
.承、托双方尽责
托运人的责任SHIPPER’SRESPONSIBILITIES
Ø提供正确详尽的各类文件
Ø提供活动物的明确声明
Ø提供活动物正确的专业名称/通俗名称
Ø提交活动物的正确数量
Ø达到IATA《活动物运输规则》-LAR的各项要求
Ø提供活动物运输过程中所需的食物和水
Ø提供喂食、喂水以及特殊处理的指南
Ø确保承运人收运的活动物处于良好的健康状态
承运人的责任CARRIER’SRESPONSIBILITIES
Ø活动物的包装要达到LAR的要求
Ø向活动物提供足够的保护
Ø向各有关航站(货站)提供活动物运输的信息
Ø装舱时应分隔不相容的货物
Ø发生运输延误应及时通知货主
Ø确保活动物运输各类所需文件均已备齐
3.3活动物的仓储法则
v野生动物放置在安静阴凉处;家禽鸟类置在敞亮处
v不能与食品、放射性物质、毒性物质、传染物质、干冰等放在一起
v互为天敌的动物、发情期的动物不能放在一起
v实验用动物应与其他动物分开存放
v一般承运人不负责给动物喂食喂水
3.4几类动物运输的包装要求
v运输凶猛动物
v运输一般动物
v运输鸟类
v运输爬行类
v运输甲鱼
四、危险物品
4.1定义
危险物品是指在航空运输中,可能危急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坏的物品和物质。
4.2危险物品分类
v第一类爆炸品(1.1项-1.6项)
v第二类气体(2.1易燃气体/2.2不燃无毒气体/2.3毒性气体)
v第三类:
易燃液体(3)
v第四类:
易燃固体(4.1)/自燃物质(4.2)/遇湿易燃物质(4.3)
v第五类:
氧化剂(5.1)/有机过氧化剂(5.2)
v第六类:
毒性物质(6.1)/感染性物质(6.2)
v第七类:
放射性物质(7)
v第八类:
腐蚀物质(8)
v第九类:
其它危险品(9)
4.3禁止运输与携带的危险品
1、禁止运输的危险品
Ø在任何情况下都禁止运输的危险品
任何物质或物品,只要在正常运输条件下,容易爆炸、起火、放热、放出毒性、腐蚀性或可燃性气体或蒸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用航空运输的方式运输。
Ø经豁免可运输的禁运危险品
(1)具有某些性质的放射性物质
(2)具有感染性的活体动物
(3)具有蒸汽吸入毒性,并且需要I级包装的液体危险品
(4)交运温度≥100℃的液体或温度≥240℃的固体
(5)各国主管机关规定禁止运输的危险品
2、旅客和机组携带的危险品DGR2.3.2.6/2.3.5
Ø禁止携带的危险品
公文包、现金箱Cases,Cashboxes(DGR2.3.1.1);
使人丧失能力的装置Disablingdevices(DGR2.3.1.2);
Ø经运营人批准,只能作为交运行李接收的物品
运动子弹(DGR2.3.2.1);装有电池的轮椅/代步工具(DGR2.3.2.2和2.3.2.3)
Ø经运营人批准,仅允许作为手提行李的物品
水银气压计及水银温度计DGR2.3.3.1;锂离子电池DGR2.3.3.2
Ø经运营人批准,允许作为行李运输的物品
医用氧气DGR2.3.4.1;干冰DGR2.3.4.6;产生热量的物品DGR2.3.4.7
4.4经营危险品运输航空承运人的条件
1、基本条件
n营运人需取得民航局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
n实施危险品航空运输应满足下列要求: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包括经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理事会批准和公布的补充材料和任何附录;局方规定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中的附加限制条件。
2、申请人条件
n国内申请人;需提交拟运输危险品的类别和运行机场的说明、危险品手册、危险品训练大纲、人员训练说明、危险品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符合性声明、局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n国外申请人:
应提交运营人所在国颁发的危险品航空运输许可文件、拟运输危险品的类别和运行机场的说明、营运人所在国认可的危险品手册或等效文件、营运人所在国批准的危险品训练大纲或等效文件、局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3、从业人员条件
n接受相关培训,并获得证书
n违反要求的将被处以警告或罚款
n需掌握以下知识:
①熟悉危险品定义
②了解现行危险品规定的来源
③知道危险品分类
④正确认识危险品标签
⑤了解危险品的标记
⑥了解危险品运输的文件
⑦了解危险品装载和存储的规定
⑧识别货物中隐含的危险品
⑨掌握有关危险品事件、事故和错误申报的报告要求,并且面对紧急情况能够采取适当的应急处理措施。
4.5危险物品包装
v按危险程度,包装分I,II,III不同级别
v满足危险物品包装的基本要求
危险品包装基本要求
(1)航空运输的危险物品应当使用优质包装容器,构造严密,防止正常运输条件下由于纬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或由于震动而引起渗漏。
(2)包装容器应与内装物相适应,直接与危险物品接触不得与该危险物品发生化学反应或其他反应。
(3)内包装应当进行固定和衬垫,控制其在外包装内的移动。
衬垫和吸附材料不得与内装物发生危险反应
v不同危险物品装入同一外包装,它们性质不能反应。
包装件隔离注意事项
(1)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品包装件在任何时候不得相互接触或相邻放置
(2)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品在仓库存储时货与货之间应有2米以上的间隔距离
(3)将两种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品包装件装在集装板上或在货舱内散装的情况下,可采用如下方式:
a.两个危险品包装件分别用尼龙带固定,两者的间距至少1米;
或b.用普通货物的包装件将两个危险品包装件隔开,两者的间距至少0.5米。
v包装种类
(1)单一包装(Singlepackaging):
在运输过程中,不需要任何内包装来完成其盛放功能的包装,一般由钢铁、铝、塑料或其它许可的材料。
(2)组合包装(Combinationpackaging):
由内外包装组合而成的包装.一般由木材、纤维板、金属、塑料制成的一层外包装;内装有金属、塑料、玻璃、陶瓷制成的内包装,根据不同的要求包装内还需装入衬垫和吸附材料。
(3)合成包装(Overpack):
是指为了运输和装载的方便,同一托运人将若干个符合危险物品包装,标记,标签要求的包装件合成一个作业单元。
(4)联合国规格包装(UnSpecificationPackaging):
经过联合国包装的试验,并保证安全达到联合国标准,包装上有联合国试验合格标志。
(5)限量包装(LimitedQuantity):
指用于危险货物数量在一定限量内的包装,没有经过联合国性能测试,其外表上没有UN标志,但必须足够强度的要求。
(6)例外数量包装(ExceptedQuantity):
某些类型的危险品运输量很小时,可以使用三层包装(内中外)以及吸附材料对货物进行包装,要求坚固耐用,经例外数量包装的危险货物接近普货运输。
4.6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和标签
托运人凭填制完毕的《托运人危险品申报单》到中国商品检验局空运危险品包装科统一进行内外包装并出具鉴定单。
托运人必须在外包装上贴相应的标记。
¨基本标记:
运输专用名称/适用的UN或ID代号/发货人及收货人详细姓名,地址
¨危险性能标签:
危险物品包装件及合成包装件上的标签必须按照危险物品品名表栏中的说明粘贴。
危险性标签只要求在包装件的一侧粘贴,放射性物质的标签必须粘贴在包装件的对称的两个侧面。
标记举例说明
联合国规格包装标记
第一位数字:
包装容器外形标记代号
表示数字
包装形式
表示数字
包装形式
1
桶
6
复合包装
2
木琵琶桶
7
压力容器
3
罐
8
筐、篓
4
箱、盒
9
瓶、坛
5
袋、软管
第二位英文字母:
包装容器的材质标记代号
表示字母
包装材质
表示字母
包装材质
A
钢
H
塑料材料
B
铝
L
编织材料
C
天然木
M
多层纸
D
胶合板
N
金属(钢、铝除外)
F
再生木板
P
玻璃、陶瓷
G
硬质纤维板、硬纸板、瓦楞纸箱、钙塑板
K
柳条、荆条、藤条及竹篾
v包装级别标记代号:
x—符合ⅠⅡⅢ级包装要求
y—符合ⅡⅢ级包装要求
z—符合Ⅲ包装要求
*其他标记代号:
S—表示拟装固体的包装标记;
L—表示拟装液体的包装标记;
R—表示修复后的包装标记;
UN—表示符合联合国规定的要求
4.7危险品的运输文件
Ø托运人危险物品申报单(SHIPPER’SDECLARATIONFORDANGEROUSGOODS):
填写申报单是托运人的责任,托运人必须如实、准确填写“申报单”。
托运人危险品申报单(DGD)
1)申报单填写内容必须与所托危险货物相一致,必须遵守UN、IATA、有关国家的相关规定。
2)字迹清晰工整、用英文填写,也可在英文后附上另外一种准确的译文。
3)承运人不得接受已经有变动或修改过的申报单,除非在修改处有托运人的签名。
4)申报单不得包括与本次运送无关的信息,但可以描写与本次运送的危险物品共同包装的非危险物品。
5)申报单必须由托运人签字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签署人签字栏必须使用全称,可以手写,也可以印章,但不可以使用打印机打印。
6)在任何情况下,申报单都不得由拼装人、货运代理人或承运人填制签字。
Ø货运单:
对要求填写“危险物品申报单”且客机与货机均可运输的危险品,在航空货运单的“HANDINGINFORMATION”栏内注明”Dangerousgoodsasperattachedshipper’sdeclaration”;对于仅限货机运输的危险货物,还需再注明“Cargoaircraftonly”或“CAO”。
Ø危险货物收运核查单:
为便于在收运危险货物时履行职责,运营人在收运危险货物时必须填制“危险物品收运核查单”。
危险品收运核查单
1)分三种形式:
非放射性物质核查单、放射性物质核查单和干冰核查单。
2)收运核查单主要供承运人收运危险物品使用。
3)都为选择题,选项有YES、NO与N/A
Ø机长通知单:
当飞机上装有危险物品时,运营人必须在飞机起飞之前尽快用机长通知书(NOTOC)向机长提供危险物品的详细信息。
出现紧急情况时,机长可根据机长通知单中危险品的类别、数量及装载位置及时采取措施,并将机上载有危险品的信息通报有关空中交通管制部门,以便通知机场当局
4.8危险品收运程序
1.托运人预订全程航班
2.托运人必须经过民航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才可托运危险品
3.托运人如实填写《托运人危险品申报单》,并对所申报内容的正确性负责
4.托运人持政府检疫机构签发的包装合格证明到承运人处办理托运
5.承运人确认所有文件和货物的准备符合规定才能收运
6.危险货物仓储、运输部门按规定操作,分类存储,防止包装、容器破损
7.拒绝收运时,将托运人危险申报单和危险品收运核查单各一份退给托运人,退回的单证不得重复使用。
4.9危险品运输费用
v航空净运费
v危险品收运检查费/处理费RAC:
在航空货物运输中,对于收运的危险品货物,应收取危险货物收运处理费(chargesforshipmentsofdangerousgoodshandling),用RA表示。
--例外情况:
UN1845编号的干冰免收核查费
--中国始发至TC1,2,3区的危险品每票收取400CNY
4.10托运人的责任
v全面严格执行ICAO/IATA/民航总局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关于航空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
v确保办理危险品运输手续和签署相关单证的人员是民航总局批准的持证人员
v保证对所托运的物质描述完全正确
v正确选用合格包装材料并正确贴签和填写申报单
v确保货物数量不超过相关规定对应数量的限制
v危险品托运文件保存至少12个月
4.11承运人的责任
v全面严格执行ICAO/IATA/民航总局及其他政府主管部门关于航空危险品运输相关规定
v使用危险品检查单对托运人填写的申报单和托运的货物做全面的检查
v正确的仓储货物、装卸飞机
v发生运输事故时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v及时通知收货人提取货物
v危险品运输记录保存至少12个月
v对有关货运人员和代理人进行培训
五、其他特种货物的运输
5.1超大超重货物
1、定义
超大货物:
需要两块以上的集装板才能装下的货物。
超重货物:
单件超过150kg的货物。
常见超大超重货物:
v灵柩
v大型机器
v大型机器铸件或钢材
2、收运条件
1)必须设置牢固的能支持装卸和固定的装置。
2)托运人提供的包装应便于承运人操作
3)重货应装在集装箱的中间位置
4)确保内部不含危险物质
5.2贵重货物
1、定义
①每公斤毛重的声明价值超过(或等于)1000.00美元的任何物品
②金锭、混合金、金币和各种形状的黄金制品
③铂金或铂金类稀有贵重金属
④现金
⑤证券
⑥宝石
⑦金或铂金制成的手表
⑧珠宝首饰
2、收运条件
1)事前确认订舱
2)不能和其他货物放在同一张货运单上运输,否则整票货按贵重物品计价。
3)使用木箱或铁箱包装,外包装上不可有任何对内装物作出提示的标记。
4)托运人自愿办理声明价值(一般不得超过10万美元)
5)每次班机所载贵重货物价值不得超过100万美元
6)货物交接必须有书面凭证并由交接方签字
7)货运单上明确表明“ValuableCargo”字样
5.3尸体和骨灰
1、尸体收运
Ø事前必须确认订舱
Ø包装:
防腐处理+厚塑料袋+金属灵柩
Ø运输文件:
运单、死亡证明书、入殓证明书、防腐证明
Ø旅客上机前装机,旅客下机后卸机
Ø远离动物和食品
Ø只能水平放置
Ø因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必须火化后运输
2、骨灰收运
应放入专门的容器(丧葬专用的罐、瓮等)并放置衬垫物以保护容器不致损坏。
通常情况下骨灰的运输可被任何飞机接受而无需订舱。
我国规定:
①骨灰应当装在封闭的塑料袋或其它密封容器内,外加木盒,最外层用布包装。
②托运人应预先订妥航班、日期。
5.4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
1、定义
作为货物运送的行李,仅限于旅客本人的衣服和与旅行有关的私人物品,包括手提打字机、小型乐器、小型体育用品;但不包括机器零件、货币、证券、珠宝、表、餐具、镀金属器皿、皮毛等物品。
2、收运条件
①行李箱必须上锁,如果锁的钥匙和行李一同运往目的地,应把钥匙装入专用信封附在货运单上。
②行李内还应装入标有行李内容和旅客的姓名以及家庭地址的标签,行李箱上还应贴挂标有旅客姓名和目的地地址的标牌。
③货运单上应由旅客的客票号码、所乘班机的航班号、乘机日期等信息,在“货物品名及数量”栏内应填明“无人押运行李”(UnaccompaniedBaggage);在客票“签注(Endorsement)”栏内注明“UNBAG”,运单号码,件数和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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