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雨水及污水工程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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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商贸城发展有限公司的联滘路市政工程(K0+122.687~K0+500.000)-道路、雨水及污水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商贸城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南海区大沥镇桂和路联滘段
二、工程名称:
联滘路市政工程(K0+122.687-KO+500.000)-道路、雨水及污水工程
工程地址:
南海区大沥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由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商贸城发展有限公司自筹,本年度工程资金已落
实。
四、工程规模:
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及污水工程三部分,工程投资约795万。
五、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10年11月,施工总工期8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准。
)
六、招标内容:
道路工程、雨水工程及污水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施工总承包。
七、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八、投标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接受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且在开标当天未被锁定的人员中选取;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长驻工程施工现场。
5、其它人员要求:
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至少各1名;
6、近三年(200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在广东省内曾成功地独立完成过1个或以上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8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开标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到现场签到,并验证身份,在验证结束后法定代表人可退离开标现场。
若法定代表人未提供身份证验证或身份证不能读取有效数据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佛山市以外的投标单位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真实性与投标单位公章真实性的公证书,公
证书出具的日期必须是在本工程规定报名时间结束之后,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上
述公证证明书原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正本中,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审查资料副本中)
(2)、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及造价员近三个月(2010年5月、6月、7月)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及造价员社保证明由投标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出具并盖章,不能以分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出具证明,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可由投标单位所在地或分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出具并盖章,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到场参加开标,没有委托人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2010年5月、6月、7月)的社保证明);
九、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0年8月5日~2010年8月9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十、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光盘
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获取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方式一、在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及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到佛山市内的中国农业银行缴款,然后凭银行收款回执原件,在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施工图纸光盘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缴交招标书工本费(100元),交易中心在银行收款回执上加盖“现金收讫”印章确认,然后到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服务区向工程的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光盘图纸,招标代理在缴款单后加盖“已购买招标文件”印章确认。
(在开标前投标人凭有交易中心盖“现金收讫”章和招标代理加盖“已购买招标文件”印章的银行缴款单原件提交投标资料。
)银行缴款单需注明以下资料:
①收款人户名:
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②;
③收款人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佛山南海海逸支行;
④款项来源:
联滘路市政工程(K0+122.687-KO+500.000)-道路、雨水及污水工程招标文件费;
⑤缴费金额:
500元。
备注:
“交款人”一栏及其它地方不得填写任何投标单位或个人的名称等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和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同为2010年8月9日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交易中心联系人:
杨少华电话:
0757-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麦佩珍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
须携带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可证;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的上岗证(或
管理手册);
造价员的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B证)及安全员的安全考核证书(C证);
《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佛山市以外投标单位提供授权委托人(如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到场参加开标,没有委托人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及造价员近三个月(2010年5月、6月、7月)本公司的社保证明;
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备查。
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所有证件将在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候选人后退还给各投标单位,第一中标候选人拟投入本工程的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证件原件由招标人保管,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时予以退还,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期后有变动,则退回该候选人的相关证件;
替补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待补充提交上述证件后方可取得中标通知书。
递交时间:
2010年8月19日8时30分~9时30分(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
件资料同时递交。
迟到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投标文件(包括上述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件及证明
材料的原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议。
递交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开标室)。
注: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招标人: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0757-联系人:
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佛山市南海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俊雅花园50座2楼
联系人:
2010年7月
第二章招标文件
第1节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
3
建设规模
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及污水工程三部分,
工程投资约795万。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2.1
招标范围
道路工程、雨水工程及污水工程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
围施工总承包。
7
2.2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8月,计划完工日期为2010年
11月,施工总工期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通
知为准。
8
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支付办法
工程建设资金由佛山市南海区广佛商贸城发展有限公司自筹。
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后,按合同总造价的10%预付备料款;
工程进度完成至60%时,付至工程合同价的30%,工程进度完成至80%时,付至工程合同价的50%,工程进度至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定案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余下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保修期一年期满后认为无质量遗留问题后30天内一次付清。
收款时必须为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业主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业主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手册》。
10
5.1
招标会议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召开招标会议。
11
6.1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12
7.1
招标答疑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信箱(或地址)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招标人。
投标人传递的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但不得署名,否则其投标疑问招标人将不予答复。
13
16.2
招标备案的预算总价(标底总价)及投标最高、最低限价
招标备案的预算总价(标底总价)金额为:
人民币
7953676.13元;
投标最高限价金额(按预算总价下浮10%)为:
7158308.52元;
投标最低限价金额(按预算总价下浮25%)为:
5965257.10元;
14
18.1
投标有效期
为45日历天(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15
19.1
投标担保金
投标担保金金额为25.9万元人民币(其中15.9万元为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为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不“挂靠”、不“围标”、不串标、不提供虚假资料、按时签订施工合同的投标信誉保证金);
递交方式等细节详见招标文件的第19.2条款的相关说明。
16
20.1
投标文件份数
资格审查资料部分(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标文件资料(包括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标汇总表一起装订成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7
22、23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地点:
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开标室
时间:
2010年8月19日9时30分
18
26.1
开标
开标时间:
2010年8月19日9时30分
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桂城南海大道北97号美豪邨二楼开标室)
19
37.1
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南海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
20
42
承包商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不少于(合同价款的8%)
21
42.1
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次工程增设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在招标
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一次性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22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邮箱: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的发布方式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至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
1.3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广佛商贸城中心区联滘路市政工程(K0+122.687-KO+500.000)-道路、雨水及污水工程,全长约377.313米。
其主要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及污水工程三部分。
具体施工要求如下:
(一)、道路工程
(1)、路基部分
①.非机动车道路基换填0.5米深河砂;
②.K0+122.687-K0+500.000机动车道软基处理:
水泥搅拌桩间距1.5米桩径φ50cm、做50cm厚中粗砂垫层。
(2)、道路部分
①.新建路面:
15cm厚未筛分碎石垫层、15cm厚4%水泥稳定石屑下基层、32cm厚6%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透层、下封层、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粘层、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AC-13C集料采用普通二次加工石灰岩。
(二)、雨水工程
(1).管沟槽开挖,(DN500-DN1200)SN8级(环刚度≥8KN/m2)HDPE(高密度聚乙烯)增强中空壁缠绕式雨水排水管安装,做20cm砂砾混合料垫层、10cm中粗黄砂找平层;
管顶50cm以内回填中粗砂,管顶50cm以外首选路基及沟槽开挖出的好土回填,如开挖出的土质达不到设计要求需外购好土回填;
(2).井径为φ1000-1500圆形雨水检查井及矩形井砌筑,φ700重型玻璃纤维及其织物增强复合材料井圈及井盖等。
(3).雨水连接管采用DN300II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雨水口井深度1.50m(包括底部300沉泥泥槽)
(三)、污水工程
(1).管沟槽开挖,DN400-DN500SN12级(环刚度≥12KN/m2)HDPE缠绕式排水管安装,做20cm砂砾混合料垫层、10cm中粗黄砂找平层;
管顶50cm以内回填中粗砂,管顶50cm以外按大样图外购好土回填;
(2).井径为φ1000圆形污水检查井砌筑,φ700重型玻璃纤维及其织物增强复合材料井圈及井盖。
(四)本工程的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实际工期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资金来源及工程款支付办法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3.2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办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
4.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全部符合“第6节资格审查资料格式”中的所有要求,才能参与本工程招标的下一步骤的评审。
5.招标会议
5.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召开招标会议。
6.踏勘现场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应自行结合施工图纸,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详见施工图纸的相关说明。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
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6.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招标答疑会
7.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投标疑问,应在投标截止前8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前5天发布。
8.投标费用
8.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如招标人认为需要对投标人作出一定补偿的除外。
二、招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组成
9.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2节合同条款
第3节工程建设标准
第4节图纸
第5节工程量清单
第6节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第7节投标函格式
第8节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9节投标文件技术标汇总表
9.2除9.1内容外,在法定时间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可以退换。
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10.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前8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前5天发布。
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具有约束作用。
10.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1.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如有必要,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2.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人需按本须知第6节~第9节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资料部分(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以及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标汇总表装订成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组成。
14.2资格审查资料内容(格式见第二章第6节);
14.3投标函部分内容(格式见第二章第7节):
14.4商务部分内容(格式见第二章第8节):
14.5技术标汇总表(格式见第二章第9节):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4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5.2各投标单位提交的书面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应参照本招标文件第8节提供的清单格式制作。
如投标单位用不同造价软件制作并打印的,工程量清单格式可以有所不同,但内容不得少于本招标文件第8节的内容。
16.投标报价
16.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清单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可调材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对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进行施工总承包。
16.2本工程的招标备案的预算总价及投标最高、最低限价总金额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
投标总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的范围,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6.3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6.5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不得擅自增减清单项目子项及清单工程量数量,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对工程量清单内容有异议,请在招标单位商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视为投标单位认可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施工阶段任何属于原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工程量或工程内容的增加将不被招标单位接受)。
16.6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包含平安卡费用)不得低于规定的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
16.7本工程的所有土、石方换填层底面以上的开挖土方无论是废弃垃圾还是一般土方,均按一般土方考虑,投标单位应综合考虑报价,联滘路市政工程(K0+122.687-KO+500.000)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16.8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清单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16.9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7.投标货币
17.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8.投标有效期
18.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投标担保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9条关于投标担保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9.投标担保金
19.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9.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的递交形式如下:
19.2.1、本工程招标号为664,简称为联滘路市政工程,投标担保金为人
民币25.9万元,投标人应在2010年8月12日至2010年8月18日16时内,将上述担保金金
额由投标人的法人基本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现
金、通存通兑、网上银行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投标和信誉保证
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10年8月18日,否则投标无效。
19.2.2、投标担保金由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设统一账户,实行专账管理。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投标担保金一次性汇入以下账户之一:
△开户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桂城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桂园支行
提示:
1、投标人可选择以上任一账户一次性转入投标担保金,但不得将同一笔投标担保金分开转入不同账户。
2、投标人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必须注明以下信息:
联滘路市政工程
3、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或附言)栏输入以下信息:
联滘路市政工程
19.2.3、若因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交纳投标担保金而导致投标无效或不能参加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9.2.4、投标担保金交纳凭证是投标条件之一,交纳的投标担保金按时到账方可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开标会议前招标人核对南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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