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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史电子教案
北宋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
教学目的:
通过对本节的学习,让学生了解陈桥驿兵变及北宋统一的重要意义,了解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重要措施并评价其历史意义。
教学重点:
北宋统一的意义,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具体措施。
教学难点:
陈桥驿兵变的历史意义,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评价。
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
授课时数:
2-3课时
一、北宋的建立
1. 北宋的建立和统一
(1)“千秋遗案陈桥驿,黄袍一着便罢兵”——陈桥驿兵变和北宋建立
959年6月,后周周世宗病死,年仅七岁的柴宗训继位为周恭帝,史称“主少国疑”(《续通鉴长编》卷1)。
此时,后周政治形势紧张,一场“兴王易姓”的政治图谋正加紧进行。
959年12月,禁军统帅殿前都点检赵匡胤派韩令坤、张令铎率禁军屯戍河北成德;960年正月初2日,又派慕容延钊率前军先行,目的地河北真定。
为什么要有这两次军事行动?
因为开封以河南为畿辅,“而屏蔽实在河北”,开封之变常起于燕赵(河北),“燕赵未服,则
大梁(开封)未易宅(定都)”(章如愚《三都论》)。
赵匡胤政变前两次用兵河北,是为加强对河北的控制,为陈桥驿兵变的顺利发动和圆满成功,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具有特殊的意义。
正月3日,赵匡胤率禁军驻扎开封城东北四十里的陈桥驿。
选择此地为兵变地,是因此距都城仅半日路程,可避免长途行军引起兵烦马乱,局势不易控制的弊端。
初4日,参加拥立的将领们赵匡义、赵普等人将登基用的黄袍加在赵匡胤身上。
他假意推辞说:
“汝等自贪富贵,立我为天子。
能从我命则可,不然,我不能为若主矣。
”并严令将士“勿令剽劫”。
然后回师开封,进入京城,“既入国门,兵至如宾”。
宣布周恭帝退位,赵匡胤正式即位当皇帝,改国号为宋,史称“北宋”。
这就是历史上有名是陈桥驿兵变。
陈桥驿兵变基本上是一次和平兵变,没有喋血宫门,伏尸遍野,更没有烽烟四起,兵连祸结,几乎是“兵不血刃,市不易肆”、“市井不动,略无骚扰”、“四方宁谧”就取得了改朝换代的成功,正如美国哈佛大学历史学家黄仁宇先生说,创造了“不流血而建立一个大王朝的奇迹”(《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
其原因正如开封城内百姓说:
“五代天子皆以兵威强制天下,未有德洽黎庶者。
今上践祚未终日,而有爱民之心。
吾辈老矣,何幸见真天子之御世乎?
”(《邵氏见闻录》卷7)陈桥驿兵变与五代其他兵变相比,有许多新的内容。
它的背后凝结着更多的理性和人道,含蕴着一种对社会、对百姓负责的政治良知。
因而,使得赵匡胤建立的北宋能够结束五代十国分裂局面而统一天下,跳出五代十国纷纷禅代、轻生轻灭的历史循环怪圈。
故朱熹说:
“得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故天下一于宋”(《朱子语类》卷129)。
从此,以陈桥驿兵变为起点,在宋代的政治生活中,野蛮、蒙昧的因素在消减,而理性、人道、文明的色彩在增多。
(2)“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北宋的统一
北宋建立之后,并没有马上投入统一全国的军事行动。
首先花了三四年时间解决内政,即解除武将兵权,镇压后周余部的武装反抗,就将统一全国提上日程。
一大雪之夜,宋太祖与其弟赵匡义登宰相赵普之门,赵普问宋太祖说:
“夜久寒甚,陛下何从出?
”赵匡胤答道:
“吾睡不能著,一榻之外皆他人家,故来见卿。
”各分裂割据政权的存在使宋太祖难以安睡,他要进行统一天下的军事行动。
三人制定了“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军事策略
963年,攻下南平和福建;964年灭蜀;971年攻取南汉;975年灭南唐。
南唐后主李煜欲与北宋议和:
“(李)煜事陛下如子事父”,赵匡胤回答说:
“尔谓父子可谓两家乎!
。
。
。
。
。
。
但天下一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南唐灭后,李煜被封为“违命侯”。
978年,割据闽地漳、泉一带的陈洪进主动献地归宋,史称“陈洪进纳土”。
其后,吴越钱俶(Chù)也被迫归顺宋朝,献出割据之地,史称“吴越归地”。
979年攻灭北汉。
北汉名将刘继业归宋,恢复其本名杨业。
北宋历17年时间,终于全部结束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完成对全国的统一。
但北宋的统一并不是完全的统一,它只是局部的、相对的统一,因为北方有辽、西夏、金,西南有大理等政权与之并存对峙,对其统一时时构成威胁。
然而,北宋的统一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首先,它结束了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减轻人民遭受的战乱之苦,为当时社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提供条件。
其次,北宋的统一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也为北宋的经济、文化的联系交流提供了便利。
最后,北宋的统一能够集中全国的人力、物力共同对付来自北方的辽、西夏对其边地的骚扰。
这为保护北方人民生活生产的安定以及缓和日益尖锐的民族矛盾起一定作用。
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961年,宋太祖向宰相赵普咨询五代战乱原因以及治国之方。
赵普说:
“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
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受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续通鉴长编》卷2)他指出将中央到地方的政权、财权、军权收归中央,这就是要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这样,宋代统治者便在汉唐封建统治制度的基础上,重新进行改组、整合和重构,形成具有宋代特色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具体措施:
1. 集中政权。
应解决君权与相权,中央与地方的权力之争。
(1)三权分立,削弱相权。
宋初,宋太祖、宋太宗先后制定削弱相权的措施。
宋沿唐制,中央设三省六部。
但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不与朝政”,无甚实权。
另“别置中书于禁中,是谓政事堂”,又称都堂,长官为宰相,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但为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在宰相之下添设“参知政事”为副宰相,“与宰相同议政事”,“更知印,押班奏事,以分其权”(《续通鉴长编》卷14),协助君主处理政事,成为实际的行政宰相,以掌管中书门下宰相应处理的大事。
于是,将原三省六部长官排除于国家军政大事决策权之外。
因而宰相的行政权被参知政事瓜分,没有皇帝的特别诏令,是不能执掌任何国家大事的。
宋代还把宰相的军权给枢密院、财政权给三司。
枢密院是军政办公之地,长官为枢密使,掌管资料、军事情报和调动军队。
枢密使是最高国防官,是军事宰相,但手中无兵,故宋人范祖禹说:
“祖宗制兵之法,天下之兵本于枢密,(枢密)有发兵之权而无握病之重;京师之病总于三帅,(三帅)有握兵之重而无发兵之权。
上下相维,不得专制。
此所以百三十余年无兵变也。
”(范祖禹《范太史集》卷26,《论曹诵札子》)三司指盐铁、度支、户部三个部门。
盐铁掌“天下山泽之货、关市河渠”以及兵器制造;度支掌天下财政税收;户部掌户口,手工业收入以及军队的衣食。
三司共置一个长官为三司使。
朝廷称为“计相”,是财政宰相。
因此,北宋将“事无不统”的宰相之行政、军事、财政权三分,因而宰相只剩下有限的权力。
当宋朝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的时候,由于权力归粉分散,新的弊端又产生。
当时人说:
“今中书(政事堂)主民政,枢密议兵,三司主财,各不相知。
故财已匮而枢密用兵不已,中书视民困而不知使枢密减兵,三司宽财,制国之用,职不在中书”。
由于分割宰相权力,是非中央权力过分分散,各部门之间互不了解情况,运转不灵,故制定政策时往往脱离实际,产生许多新大问题,是造成北宋积贫积弱大重要原因之一。
(2)地方事权分散
北宋在地方的政权为路、州、(军、监、府)、县三级[军设于军事要冲之地,监设于坑冶、铸钱、牧马、产盐等地区,府设在大城市附近]。
路仿唐朝“道”而设,路是实际的权力机构,宋太宗淳化四年(993)为十路,[至道三年(997)为十五路,宋仁宗时为十八路,宋神宗时为二十三路,宋徽宗时为二十六路。
]路的长官为“使”。
下设四司,一为“漕司”长官为转运使,掌管该路财政大权,并能面谒皇帝报告地方情况。
二为“宪司”,长官为提点刑狱使,掌管该路诉讼司法工作,“及举刺官吏之事”(《宋史》卷167《职官志》7)具有监察职能。
三为“帅司”,长官为安抚使,掌该路民政、军事,其长官不固定。
四为“仓司”长官为提举常平使,主管地方常平仓、义仓及赈灾等事。
四司长官各自向皇帝负责。
另外,在路又设通判一职,“职掌倅(Cuì,副)贰郡政,凡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听断之事,可否裁决,与守臣通签书施行。
所部官有善否及职事修废,得举刺以闻”(《宋史》卷167《职官志》7)因而路使的财政、司法、军事、行政权力也被分散了。
路之下为州(府)、县,长官是“权知军州(府、县)事”,简称“知州”、“知府”、“知县”。
削弱其权事的措施有二:
其一,削去原节度使的支郡(州、府),使其“直属京师”,称为“强干弱枝之术”;其二,派文臣出任知州、知府、知县。
另设各级通判,“事无大小,宜与通判或判官、录事同裁处之”(《续通鉴长编》卷7)大大削弱和分散知州(府、县)的权力。
这样,地方事权的分散解决了唐末五代由于地方行政、军事、财政权集中而造成藩镇割据的弊端,但同时也产生新的消极影响。
(3)官、职与差遣的分离
这是北宋王朝集中权力,加强专制的措施之一,是其官制独有的特点和施行的统治术。
即实行官职名称与实际职务相分离。
“官”名只表官位、秩级和俸禄的高低,无实际意义。
宋代“官”的等级多达72级,每3年升一级,是宋统治者收买和吸引官吏为其卖命的诱饵。
一些文官带有学士、直馆等头衔,称为“职”,通常不担任相应的馆阁职,仅是荣誉虚衔。
官员担任的实际职务或工作岗位,称为“差遣”,也称“职事官”。
通常在担任的“差遣”职事之前加“判、知、权、管勾、提举、提点”等名。
正如《宋史。
职官志》所言:
“其官人受授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
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以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今举一例:
“刑部尚书[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差遣]、集贤殿大学士[职]兼枢密使[差遣]晏殊罢为工部尚书[官]知颖州[差遣]”(《宋会要辑稿》卷106)这样,宋代官制中官、职与差遣的分离,其目的在于控制官吏的权限,使其不能固定掌管某一权利,以便让皇帝能更好地驾驭群臣,但也造成官职官名的复杂混乱,“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宋史》卷161,《职官志》),不便于官员行使其职权,降低了行政效率。
同时“官无定员,无定职”,又造成冗官的局面。
2. 收回军权
北宋统治者为避免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局面,收军权于中央。
措施如下:
(1)杯酒释兵权与取消一些禁军高级官职。
961年,宋太祖将禁军最高将领殿前都点检慕容延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韩令坤罢为节度使,并取消殿前都点检一职,由赵匡胤亲掌禁军。
接着,召集石守信、王审琦等高级将领举行酒会,宋太祖软硬兼施说:
“人生如白驹过隙,所谓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
尔曹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不动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
”(《涑水纪闻》卷1)于是,众人“皆罢军职”(《长编》卷2)。
殿前副点检一职也取消。
这就是“杯酒释兵权”。
改组后禁军领导机构为殿前司和侍卫司,殿前司设殿前都指挥使,侍卫司设步军都指挥使和马军都指挥使,简称“三衙”、“三帅”。
他们分统禁军,互不统属。
“三衙”主帅和禁军将领都由皇帝任免,只对君主负责。
(2)统兵权和调兵权分离。
三衙三帅分掌京师禁军,有统兵权,只负责禁军的日常管理和训练,并无调兵和发兵之权。
调发军队之权在枢密院,但它无统兵权,因此二者权力分离。
而且,枢密院调发军队必须“御前画旨,下殿前司,然后可发”,即没有皇帝的命令,任何人无权调动军队。
这样,统兵权与调兵权的分离,一则使军权集中于皇帝于皇帝之手,不致大权旁落,二则各方面相互牵制,可防止专权和兵变的发生。
(3)采取“内外相维”(“内外相制”或“守内虚外”)的驻军原则。
宋的军队分四种:
禁军、厢军、乡兵和蕃兵。
禁军有二十多万,宋太祖将十万禁军驻扎京城,另十万禁军分散各地驻扎。
“京师屯十万,足以制外变;外郡屯十万,足以制内患”(王明清《挥尘录余话》)。
这样使京城禁军能控制外地驻军,会合外地禁军又能控制京师禁军,达到内外军队互相制衡的目的。
这被称为“内外相维”或“内外相制”。
而京城禁军又多于外地任何一处驻军,这反映了宋太祖“守内虚外”的思想。
这样,皇帝可牢牢控制全国军队。
但我们应看到,各地和边境地区军事力量弱小,造成北宋军队既不能有效地抵御辽、西夏等侵扰,又无法应付各地爆发的农民起义,这是造成宋代军队积弱的原因之一,为其驻军思想原则的失误,是值得深思和检讨的。
(4)“更戍法”与兵将分离。
宋统治者规定京城内外禁军都必须经常变换和调动屯驻地点。
京城驻军要轮流到外地戍守,而外地驻军也须到京城屯驻,这种轮流驻防的办法称为“更戍法”。
其目的是“分遣禁旅,戍守边地,率一二年而更,欲使往来道路,足以习劳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劳佚。
故将不得专其兵,而兵亦不致骄惰”(《文献通考》卷153)有战事时,将领由皇帝临时委派,士兵则是来自别的兵营。
皇帝并亲自制定作战方略,指示将领,甚至授以阵图;兵事完毕,兵即归本兵营,而将还本镇。
这样,就使得“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元戎不知将校之能否,将校不识三军之勇怯,各不相管辖”(《长编》卷30),将与兵的分离,使将领不能在士兵中建立自己的威信,也就无法使军队为将领所私有,因而无法与朝廷和君主对抗。
但客观上又造成将领不能灵活地指挥军队,而军队又无法领会将领的作战意图,故在对敌作战中不能克敌制胜,是北宋军队积弱的又一个原因。
3. 收回财权。
在中央有三司使掌中央政府的财政大权。
对地方财政的处理,964年宋太祖接受宰相赵普的建议:
“令诸州自今每岁民租及筦榷之课,除支度给用外,凡缗帛之类,悉辇运京师”(《长编》卷5),即各地租税除留够公费开支外,其余全部有转运使运送京城,有三司的左藏库掌管。
“由是利归公上而外权削矣”(《长编》卷6),造成“外州无留财”,“天下支用,悉出于三司”(《长编》卷34),就把地方的财政权收归中央。
4. 完善和改革科举制度。
宋代的科举间年一举或三年一举,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
每次取进士多至三四百名,诸科八九百人,特别年份达数千甚至上万名。
考试实行糊名考试法与誊录试卷法,增加了考试的公正性。
另外,实行殿试,使科举的录取之权由皇帝直接掌握。
对科举制度的改革完善,为宋朝选拔人才,巩固中央集权,都起了应有的积极作用。
但另一方面,扩大科举名额,使官僚队伍膨胀,增加政府的财政开支和加重人民的负担。
宋仁宗有《劝学诗》:
“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
安房不用架高梁,书中自有黄金屋。
娶妻莫愁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
出门莫恨无随人,书中车马多如簇。
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
”
——《绘图解人颐》卷1
5.北宋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评价
综上所述,北宋政府将行政、军事、财政、用人权收归中央,其积极作用是:
(1)促进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强化;
(2)对解决藩镇割据、维护国家的统一安定,都起了重要作用;(3)在客观上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为后来封建国家的统一提供了有益经验。
但是,北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也有自身的许多弊端,造成“冗官”、“冗兵”、“冗费”。
这样,北宋国力不强,内外战争胜少败多,呈现出“积贫积弱”局面。
由此可见,北宋实行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虽然起了巩固政权的作用,但对宋代历史的消极作用也是十分巨大的。
第二节隋朝社会经济的发展(4课时)
教学目的:
通过本节讲授,使学生对隋朝整顿发展经济的措施、发展概况及其效果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在此基础上,对隋朝发展经济措施之得失有所认识,进一步对如何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的历史经验有所理解。
教学重点:
(一)隋的经济措施,如均田制、大索貌阅、输籍定样等。
(二)隋王朝开通大运河评价。
一 整顿发展经济的措施
1、颁布均田令和改定赋役
(1)颁布均田令
“(开皇元年)自諸王已下,至於都督,皆給永業田,各有差。
多者至一百頃,少者至四十畝。
京官又給職分田。
一品者給田五頃。
每品以五十畝爲差,至五品,則爲田三頃,六品二頃五十畝。
其下每品以五十畝爲差,至九品爲一頃。
外官亦各有職分田。
又給公廨田,以供公用。
其丁男、中男永業露田,皆遵後齊之制。
”
《隋书·食货志》
露田:
(永业田),计口分配种植谷物的田地
“(开皇十二年)時天下戶口歲增,京輔及三河,地少而人眾,衣食不給。
議者咸欲徙就寬鄉。
其年冬,帝命諸州考使議之。
又令尚書,以其事策問四方貢士,竟無長算。
帝乃發使四出,均天下之田。
其狹鄉,每丁纔至二十畝,老小又少焉。
“
《隋书·食货志》
《隋书·食货志》对隋朝均田制记载很简略,隋朝实际上较北齐之制补充了两点:
一是露田奴人四十亩,奴婢依良人,炀帝取消奴人,奴婢受田之制;
二是府兵兵士与民一样还受土地,但身死王事者所受露田不退还,由子孙继承。
均田制是平均分配土地吗?
不均(不同地区,不同等级之间)
均田制均田制具有相对性
均(同一地区,同一等级)
(2)改定赋役
隋朝赋役制度沿袭北朝的租、调、力役制度而有所改革,并同均田令一起颁布。
“男女三歲已下爲黃,十歲已下爲小,•十七已下爲中,•十八已上爲丁。
•丁從課役,六十爲老,乃免。
”
“丁男一床,租粟三石。
桑土調以絹絁,麻土以布絹。
絁以匹,加綿三兩。
布以端,加麻三斤。
單丁及仆隸各半之。
未受地者皆不課”《隋书·食货志》
隋初开皇年间颁租调制:
丁男一床,租粟三石。
桑土调以绢絁,麻士以布绢。
絁以匹,加绵三两;布以端,加麻三斤。
这里“一床”指一夫一妇“未受地者皆不课”,取消奴人受田后便计夫而征。
庸在隋朝还是临时为之,20天力役在无需征发或50岁以上不去者,可以绢代之,还不是正式制度。
2、“大索貌阅”与“输籍定样”
(1)“大索貌阅”
“是時山東尚承齊俗,機巧奸僞,避役惰遊者十六七。
四方疲人,或詐老詐小,規免租賦。
高祖令州縣大索貌閱,戶口不實者,正長遠配,而又開相糾之科。
大功已下,兼令析籍,各爲戶頭,以防容隱。
於是計帳進四十四萬三千丁,新附一百六十四萬一千五百口。
”
《隋书·食货志》
大索貌阅—隋朝进行的全国性户口清查。
开皇五年(585年),文帝下令“大索貌阅”。
政府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相貌与本人核对,检验是否以丁壮诈老诈小,还鼓励居民互相检举揭发,如户口所居不实,正长要受罚流放远方。
其目的是要把浮游民及世家豪门的荫附户搜括出来,载入国家户籍,增加赋税收入。
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又一次“貌阅”。
析籍—规定堂兄弟以下分立户籍,以防容隐。
(2)“输籍定样”
“高熲又以人間課輸雖有定分,年常征納,除注恒多。
長吏肆情,文章出沒,複無定簿,難以推校,乃爲輸籍定樣,請爲徧下諸州,每年正月五日縣令巡人各隨便近,五黨三黨共爲一團,依樣定戶上下。
帝從之。
自是奸無所容矣。
”
《隋书·食货志》
输籍定样—文帝在整顿户籍的同时,又采纳宰相高颎的建议实行输籍定样。
由朝廷制定统一的税收,将各户所输课税,依家产定额写入册籍,所以称“输籍定样”。
每年正月初五,令百姓三党或五党(每党一百家)共为一团,依定样确定户等,这样百姓无法逃税、漏税,地方官吏也难从中作弊,租收得以直输朝廷。
大索貌阅与输籍定样的影响:
政治上:
打击了豪强世族的势力,从而加强了中央集权。
经济上:
均田户的增多,增加了政府的赋税收入。
军事上:
扩大了府兵兵源。
“隋氏之盛,实由于斯。
”《通典·食货志》
3、整顿钱币和度量衡
高祖既受周禅,以天下钱货轻重不等,(关东地区通行北齐旧钱常平五铢钱,关陇地区通行北周的五行大布和永通万国等钱,梁益地区还杂用古钱交易。
)乃更铸新钱。
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文曰“五铢”,《隋书·食货志》
在整顿钱币的同时,也整顿了度量衡
二、社会经济的短暂繁荣
1、农业的发展
户口增殖:
北周大象二年(580年),3590000户,9009604口。
隋大业二年(606年),8907536户,46019956口。
仓廪丰实:
“隋氏西京太仓,东京含嘉仓、洛口仓,华州永丰仓陕州太原仓,储米粟多者千万石,少者不减数百万石。
天下义仓又皆充满。
”《通典·食货典》
兴修水利:
(大运河的开通)
2、手工业的进步
纺织业:
河北、山东为丝织中心
四川为织锦中心
麻布以豫章郡为中心
瓷器业:
(青瓷、白瓷)
造船业:
五牙大战船、龙舟
造桥技术:
李春设计的安济桥(又名赵州桥)跨度50.82米,今仍存在。
3、商业的繁荣
商业大都市:
东京(东都),西京(长安)
著名的商业城市:
(四川的蜀郡,吴郡、会稽、余杭等)
对外贸易:
西北陆路,东南海路
三、 营建东都
营建东都的原因:
政治上:
洛阳便于对关东和江南地区的控制。
经济上:
有助于解决关中物资不足。
四、开通大运河
1开通大运河的目的:
•政治上:
加强对东方、南方的统治。
•经济上:
转运江南物资以供应北方。
•军事上:
运输物资和军队。
•其他方面:
隋炀帝巡游作乐。
2、大运河的开通:
隋文帝开皇四年(584年)开通“广通渠”,炀帝就位后该名为“富民渠”
隋炀帝时开通,共分四段
通济渠——大业元年(605)开,先从洛阳西苑引洛水入黄河,从板诸(zhǔ)引黄水,泗水,经开封,达淮水盱眙(xuyi)。
刊沟(山阳渎)——起自山阳(淮安),入长江京江(镇江)。
最早为吴王夫差开凿,文帝代陈时疏竣,大业元年又大修扩凿。
江南河——从京口到余抗,大业六年(610年)开。
永济渠——由黄河北上,达涿郡(今北京附近),大业四年(608年)专为征伐高丽运粮物而开。
另有广通渠引渭水从大兴城到潼关,但不属于运河。
3、开通大运河的意义:
隋代开通的运河,关系到随后千余年间政治文化(政治统一)、物质文化(物资交流)、精神文化(新文化、新意识)等诸多方面的发展。
(1)政治方面:
将政治中心与经济重心联系起来。
北方政治中心(隋唐以前政治中心和经济重心都在北方,从魏晋南北朝开始经济重心逐渐向南方转移)
南方经济重心
(2)经济方面:
保证了南北物资的交流与国家经济命脉的畅通。
运河将我国纬度、气候、物产不同的区域联系起来,促进了南北商品交换。
运河沿岸成长起一批经济都会。
处于水运与江海交汇处的区域成了中国古代经济史上最为发达的区域。
(3)对外贸易:
大运河连接着古代东方世界的主要交通线:
一端通过扬州、杭州、明州等港口与海上丝绸之路。
一端自洛阳西出,衔接着横贯亚洲内陆的丝绸之路。
4对大运河的评价:
汴河怀古
尽道隋亡为此河,至今千里赖通波。
若无水殿龙舟事,共禹论功不为多。
———皮日休(水殿:
指挽船夫。
)
汴河直进船•
汴水道淮利最多,生人为害亦相和。
•东南四十三州地,取尽脂膏是此河。
—晚唐·李敬方(通济渠又称汴水道)
第三节隋朝灭亡与唐朝建立(4课时)
教学目的:
(一)认识隋王朝短命的原因
(二)唐朝建立
教学重点:
(一)秦隋短祚原因之比较
(二)李唐王朝的兴起
一、隋朝的灭亡
1、炀帝暴政和隋末的农民起义
炀帝性情外向,“好为吴语”,崇尚江南风俗,当时习俗南文北武,与关中出身的军事贵族不同,总与关中官僚、将士发生矛盾。
炀帝自继位当年始,于605、610、616年三游江都,其间还北巡长城、已造张掖。
在位十四年,居京师不足一年,最后被弑仍在江都。
在二、三次游江都之间还三次征伐高丽,高丽在开皇十八年曾侵犯辽西,炀帝令其王高元入朝不从,遂伐之。
前两次失败而返,最后一次高丽求和,方停止讨伐。
与之同时还营建东都洛阳、修筑长城、徭役大增,甚至役及妇人。
炀帝性喜夸耀,奢移,以丝帛缠树向西域夸富。
高颖等人谏止被杀,众人不敢言。
结果民不聊生,田园荒芜。
导致动乱,兵变与农民起义交织并发。
王薄,611年,长白山(山东章丘),“无向辽东浪死歌”,以反兵役为号召,自称“知世郎”。
杨玄感起事。
伐高丽时在河南督运军粮。
见各地反抗,趁机起兵夺帝位。
攻洛阳不下,炀帝从高丽前线调兵镇压,兵败自杀。
当时义军,兵变多达百余支,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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