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03呕心沥血整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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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管理制度03呕心沥血整理版
注:
1、此份为试运行文件,该流程/制度负责人为人力资源中心总监,主要职责是维护流程/制度的运行、检查、培训指导、问题点收集、处理;
2、若在试运行过程中遇到运作不畅等情况时,请及时知悉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指导;
3、运行过程中若同变革前文件有冲突时,一律依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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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组
管理中心
稽核部
人力资源中心
营销中心
财务部
制造中心
计划物控部
计划科
采购科
仓库科
纸板车间
印刷车间
摩配车间
品质科
技术科
设备科
人力资源中心
公司总经理
1。
0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做到有奖有罚、奖惩分明,特制定本
制度.
2。
0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职员
3.0奖励类别
A.通报表扬
B.嘉奖(嘉奖一次,奖励10元;以此类推.三次嘉奖等于一次小功)
C。
小功(小功一次,奖励30元;以此类推。
三次小功等于一次大功)
D.大功(大功一次,奖励90元;以此类推.)
E。
一次性现金奖励(一次性现金奖励额度为180元以上,上限金额由总经理根据事迹而确定)
F.职务晋升
G。
加薪
H。
送外培训
I。
其它方式
3。
1下列事迹之一者,将予以奖励(奖励方式及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
1。
1通报表扬及嘉奖
(1)拾获厂卡,身份证等重要证件,拾金不昧(拾获金额人民币50元至100元之间或
相等价值之物品)等经查证属实者.
(2)对待客户、来宾,礼貌及服务态度优异,经客户当面赞许或部门主管亲睹者.
(3)工作努力,善尽职责或协助同事达成工作任务,能圆满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者。
(4)积极主动协助同事解决困难,尽心尽力,有具体事迹者。
(5)勇于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议,采纳施行有效者。
(6)参加公司举办各项训练,讲习或竞赛活动项目,成绩表现良好,或积极推动工厂之各项活动致活动圆满,持有佐证者.
(7)其它明文规定符合嘉奖精神之事项。
3。
1。
2小功
(1)拾物,拾金不昧(拾获金额在人民币100元至500元之间或相等价值之物品),经查证属
实者。
(2)见义勇为协助客户或同事解决危难,具实者。
(3)对待客户服务态度特优,并获客户高度赞誉,有具信函表扬证实者。
(4)举报反映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或违反各项安全规定等,使公司减免损失者。
(5)主动积极推行公司政策,节省原物料或提升产量或达成品质政策报废率标准以下,经查证属实者。
(6)参与各种文体、评比活动,成绩优异者。
(7)为加强职员工作内涵,主动修订或制作标准作业规范供训练及教育使用,以及
拟定具体计划,经有关单位检讨采纳施行有成效者,查证属实.
(8)代表公司参加对外各种比赛,获得冠军,有证明者.
(9)遇非常事故,随机应变采取措施者,维护公司财产安全、名誉,使公司减免损失者。
(10)才能卓越,忠诚度高,善于达成任务,表现特优(有具体事迹)者。
(11)推动企业管理变革工作积极者.
(12)其它明文规定等符合记功精神之事项。
3.1。
3大功
(1)拾金不昧且金额巨大(拾获金额在人民币500元(含500元)以上或拾获相等价值之物品),经查属实者.
(2)创新方法与技朮,突破现有成规,降低作业成本,对公司之发展提出良好建议,并能维持相当品质与水准,经有关单位及人员证实有效者.
(3)对公司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具体事证者。
(4)服务礼节亲切周到,水准高出一般同业,博得客户或他人一致赞扬,因而提升公司信誉,并于同业中树立良好形象.
(5)其它明文规定等符合记大功精神之特优事项.
3.1。
3一次性现金以上奖励
(1)为公司节约费用或增加收益,金额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
(2)以正当的方式指出公司管理、作业上漏洞者,并提供工作改进方法,使管理效率有非常显著提升的。
(3)设计出性能优良,价格优惠,非常受市场欢迎之新产品。
(4)研究发明对本公司具有重大贡献者。
(5)积极配合公司揭发严重违规违纪、重大受贿、泄密案件者。
(6)在企业管理变革之中,成绩非常显著者.
(7)其它优秀行为,符合一次性现金奖励的.
4。
0惩罚类别:
A.通报批评
B.警告(警告一次,罚款10元;以此类推。
三次警告等于一次小过)
C.小过(小过一次,罚款30元;以此类推。
三次小过等于一次大过)
D.大过(大过一次,罚款90元;以此类推.)
E.一次性现金处罚(一次性现金处罚额度为180元以上,上限金额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而确定)
F.降职或减薪
G.开除
H.其它另行规定
4。
1有下列事情之一,经查核属实,给予通报批评至警告处罚:
4.1。
1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
(1)迟到、早退的。
(2)擅离岗位或中间溜号的.
(3)上班时间不按要求和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及其它工作性(证明性)标志的。
(4)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班次及私自请同事代班的。
(5)酒后上班但情节较轻的。
(6)打游戏、网络闲聊、看与工作无关书籍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之事,情节轻微的.
(7)使用公司办公电话与他人闲聊,情节轻微的。
(8)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或不遵守培训纪律的。
4。
1.2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之一:
(1)不按规定存放、堆码和保管文件资料、工作器具、原料、材料、部件等的。
(2)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但未造成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极小的。
(3)不执行文明服务的有关规定,包括工作中与客人当面交流或电话交谈不礼貌的。
4。
1.3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
(1)在工作区域追逐打闹、喧哗吵闹、污言秽语、无理取闹等干扰正常工作秩序,情节轻微的.
(2)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或制度,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事故的。
(3)轻微违反公司网络管理规定被指出或批评不改的,如利用公司网络,采用BT、eMule电驴等P2P工具下载或观看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占用公司的网络带宽资源,影响公司网络负荷等。
(4)破坏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及违反工作区域卫生、文明规定的。
4。
1.4非主观故意浪费公司财物但价值不超过100元的。
4。
1.5其它与上述情形类似或情节相当的轻微违纪行为。
4。
2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核属实给予记小过处罚:
4。
2。
1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
(1)当月迟到、早退、中间溜号累计达3-5次的,或旷工不足1天的。
(2)酒后上班影响正常工作的.
(3)工作时间干私活,以及利用公司设备或材料干私活的。
(4)不按规定穿着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具、用品的。
(5)未经批准在接任者未到岗的情况下擅离职守的,倒班作业时不按规定交接班的,工作岗位调动时不按规定履行工作交接手续的.
(6)使用公司办公电话闲聊,单次通话时间市话超过30分钟、长话超过15分钟,或三十天内累计通话时间市话超过300分钟、长话超过100分钟的。
4.2.2违背诚信原则或弄虚作假的下列行为之一:
(1)在考勤签到、签退时弄虚作假的,或代他人签到、签退的.
(2)编造事实骗取2天以内假期的。
4.2.3影响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
(1)在工作区域有污言秽语或无理取闹等行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经批评不改的。
(2)拒绝配合保安、检查等人员正常履行职责,经劝戒或批评不改的。
(3)擅自对办公用计算机设定、修改IP地址等网络设置的;擅自使用局域网工具,如私设DHCP、私设代理的;
(4)随意涂改或损坏排班表、布告板、公函信件、通告通知、文件、资料等重要公示信息的。
(5)未经允许擅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参观的。
(6)不遵守生产工艺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进行生产操作的。
(7)擅自移动、动用各种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作它用的。
(8)非指定操作人员擅自启动(关闭、操作)重要设备、仪器的,或在厂区内违规驾驶装卸及运输工具,未造成事故的。
4。
2.4工作失职的下列行为之一:
(1)非重要值守岗位员工工作时间睡觉或脱离岗位从事与岗位职责无关之事,尚未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敷衍塞责造成信息、数据失真的.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指令及工作安排,且属于初犯的。
(4)工作中不负责任,导致工具、公物、设备、设施等损坏,给公司造成500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5)遗失经手或管理的重要文件、资料、物件或工具的。
(6)玩忽职守、违规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堆码等行为,未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下及导致人员轻微伤害的.
4.2。
5侵占公司财物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之一:
(1)不执行公司规章、服务规范及部门规定,导致投诉或影响公司形象的。
(2)违反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轻微管理风险,或给公司造成500元以下直接损失的.
(3)浪费公司原材料、能源等资源,造成损失100—500元的。
(4)负责管理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借、私用或擅自赠送他人,造成损失500元以下的.
4.2。
6其它与上述情形及情节相当的一般违纪行为。
4.3有下列事情之一,经查属实者给予记大过至一次性现金处罚:
4。
3。
1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
(1)三十天内迟到、早退、中间溜号累计超过5次但未达8次的.
(2)旷工达到1天但不足3天的。
(3)消极怠工经指出不改的.
4。
3。
2违背诚信原则或弄虚作假的下列行为之一:
(1)伪造、藏掖、毁坏、涂改财务凭证、会计资料,影响较小的。
(2)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较轻的。
(3)通过虚假证明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假期,达到2天但不足3天的。
4。
3。
3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
(1)严重挑拨离间、散布流言蜚语、造谣生事等,有意制造上下级之间、员工之间的矛盾对立,或损坏公司、客户及员工利益、声誉的。
(2)无理取闹或无故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在工作区域内打架斗殴,以及由此致人轻微伤害的。
(3)各级主管滥用职权,以及利用职权打击报复的。
(4)违反公司保密制度规定,但尚未构成泄密的。
(5)私自让非公司人员代自己上班、值班,尚未造成事故的。
(6)在生产厂区吸烟的;在生产厂区以外禁烟工作区吸烟,经批评不改的。
(7)首次在公司网络中故意传播病毒、木马的;使用攻击程序对公司网络或计算机正常运行造成一定影响的;利用办公网络及办公计算机擅自下载或使用互联网XX软件造成版权纠纷,导致公司经济损失达500元(含500元)至3000元之间的。
4。
3。
4工作失职的下列行为之一:
(1)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损失或带来严重后果的。
(2)重要值守岗位人员,在职守时间睡觉或离开岗位干与工作无关之事的。
(3)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堆码,造成人员较大伤害,或导致公司财物损失、返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元(含500元)至3000元之间的,或致使集体性生产作业停顿30分钟及以内的。
(4)违反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较大管理风险的。
4.3。
5侵占公司财务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之一:
(1)违反公司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重大物资、财产浪费和损失,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元(含500元)至3000元之间的。
(2)利用职务之便使用不正当手段使公司资产流失等,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达500元(含500元)至3000元之间的.
(3)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不正当报酬、假公济私,情节轻微的。
(4)藏掖、侵占本人经手或管理的公司物件或工具,情节轻微的。
4。
3。
6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4。
3.7其它与上述情形及情节相当的一般违纪行为。
4.4有下列事情之一,经查属实解除劳动合同给予辞退、解雇、开除。
4。
4。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下列行为之一:
(1)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或三十天内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或三个月内累计旷工7天及以上的.
(2)三十天内无故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中间溜号达到8次及以上的。
(3)上班时间脱岗从事赌博活动.
(4)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被指出为消极怠工行为却拒不改正,连续怠工3天及以上者,或三十天内累计怠工5天及以上的。
(5)待岗或歇岗协议期满后,超过15天未到指定部门或地点报到的。
(6)私自让非公司人员代自己上班、值班,并由此造成事故的。
4。
4.2严重违背诚信原则或弄虚作假的下列行为之一:
(1)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证据并获取不当得利的;隐瞒与从事岗位有重大影响的疾病和病史,以及隐瞒违法犯罪事实的。
(2)伪造他人签字、盗用印信、擅自使用公司名义等谋取私利(或企图谋取私利)及损害公司及他人利益的。
(3)在财务报销中弄虚作假,骗取费用报销或帮助他人骗取费用报销的。
(4)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情节严重的。
(5)隐瞒他人犯罪行为或做伪证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
(6)帮助公司其他员工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
(7)伪造、藏掖、毁坏、涂改财务凭证、会计资料,情节严重的。
(8)通过虚假证明资料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3天及以上假期或一年内有3次及以上通过虚假证明资料(或编造虚假事实)骗取假期的。
4。
4.3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下列行为之一:
(1)恶意中伤、威胁、恐吓、胁迫公司员工及其家人,经劝诫、批评后不改或严重影响员工及其家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
(2)非因工作所需而携带管制刀具等进入公司的生产(工作)区域和公司公共场所,经劝诫、批评不改的.
(3)非因工作所需而携带危险品或违禁物品进入公司的生产(工作)区域和公司公共场所.
(4)对公司员工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或在公司工作区域内(包括公司交通车、公共场所)打架斗殴致人严重受伤的。
(5)在工作中对公司来宾和客户粗暴无礼、辱骂、殴打的。
(6)组织、煽动公司员工消极怠工的,或组织、煽动公司员工闹事、打架斗殴,以及采取偏执极端行为胁迫公司员工的。
(7)不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问题而聚众闹事或采取偏执极端行为,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或公司声誉的。
(8)蓄意毁坏公司财产的,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设施、设备、生产工具、办公用具、交通及运输工具等。
(9)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3000元(含3000元)以上重大损失的。
(10)在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区域及其生产作业区域吸烟及违规动用明火的。
(11)多次恶意在公司网络中传播病毒、木马的;使用攻击程序对公司网络或计算机正常运行造成破坏性影响的.
4.4。
4工作严重失职或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损失的下列行为之一:
(1)在发生危及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的危急情形下,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指令和调遣的.
(2)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擅自处理、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面对危害公司的重大事件,职责所在而不作为的。
(3)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堆码等,造成人员重伤,或公司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含3000元)以上,或致使集体性生产作业停顿30分钟及以上的。
(4)工作岗位调动时未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履行工作交接手续,经批评后拒不执行,影响账务、业务、管理等工作继续开展,或严重影响接任者工作开展的。
4。
4.5侵占公司财物或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的下列行为之一:
(1)挪用公款的。
(2)违反财经纪律及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3000元(含3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接受贿赂,收取、暗示、索要“回扣”,营私舞弊,以及利用其它不正当手段损公肥私的.
(4)利用职务之便,私吞、私分公司财物及与公司有直接关联的公共财物的。
(5)品行不端,使公司蒙受严重信誉损害的(包括公司负面影响见诸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介,以及受到政府部门、社会组织、行业权威机构批评、指责等)。
(6)泄漏公司规划、项目、技术、经营、营销、货源、重要客户等商业机密,或泄漏公司掌管的国家秘密的;私自对外提供公司人事、经营、财务、设备等重要内部资料及信息,影响公司利益的.
(7)盗窃公司财物或在工作场地盗窃同事、客户财物的。
4.4。
6利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在外兼职或从事经营活动的。
4.4。
7从事犯罪活动被刑拘,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4.8其它与上述情形之一相似或情节相当的违规违纪行为。
4.5其它另行规定:
以通知、通告、公告、项目任务书、会议决议、制度等形式发布,并有特别注明奖惩事由、金额等情况的,按发文之内容办理。
4。
6以上条款中,如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条款处罚外,公司还保留依法向责任
人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力。
5.0奖惩流程
5.1提报
现场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体察出优秀行为与事迹,公司组长级(含组长)以上管理人
员或专职稽核人员可对“当事职员"作出奖惩提报,奖惩提报以《奖惩通知单》的形
式提出。
5。
2审核
审核由“奖惩提报人”的直接上司进行审核。
5。
2核准
5.2。
1大过一次以上的处罚,由公司总监级管理人员核准;大过一次(含大过一次)以下的处罚,由公司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含经理)直接核准。
5.2.2大功一次以上的奖励,由公司总经理核准;大功一次(含大功一次)以下的奖励,
由公司总监级以上管理人员(含总监)直接核准。
5.3统计
按照“奖惩核准权限”生效的《奖惩通知单》,一律先交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统
计汇总。
汇总结果以一周为期,形成《每周奖惩统计一览表》,提交财务部,所有奖励
或处罚之款项,均在当事职员当月工资中扣除与发放。
5.3公示
“人力资源部”依据《每周奖惩统计一览表》,制发《奖惩通告》,在公司“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5。
4建档
公司职员的奖惩凭据与《奖惩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建立档案,以备复查.遇有公司职员产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稽核部”须提出《职员严重违规违纪调查笔录》并稽核出相关之事实依据,建立好专档。
6。
0申诉
受到奖惩提报的当事职员,收到《奖惩通知单》后,如发现有违事实,裁量不公,必须在当日向公司“稽核部”提出书面申诉,否则视为接受奖惩提报。
“稽核部”在收到当事职员书面申诉的2个工作日以内必须进行事实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之受到奖惩提报的当事职员。
7。
0稽核:
奖惩提报工作按受稽核部全程监督.
8。
0附则:
8。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修改、解释;
8。
2本制度自生效之日起颁布实施。
9。
0相关表单:
9.1《奖惩通知单》
9.2《奖惩通告》
9.3《每周奖惩统计一览表》
9。
4《职员严重违规违纪调查笔录》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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