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工程安全技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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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挖工程安全技术
明挖工程安全技术(正式
版)
InTermsOfOrganizationManagement,ItIsNecessaryToFormACertainGuidingAndPlanningExecutablePlan,
SoAsToHelpDecision-MakersToCarryOutBetterProductionAndManagementFromMultiple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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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挖工程安全技术(正式版)
使用注意:
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土方明挖
1.有边坡的挖土
(1)人工开挖
1)开挖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应保持足够的安
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2)开挖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原则,不得掏底挖土
和反坡挖土。
(2)高陡边坡处作业
1)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2)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岀,应先排水,后
开挖。
3)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应避免上、下交叉作业。
4)边坡开挖影响交通安全时,应设置警示标志,严禁通行,并派专人进行交通疏导。
5)边坡开挖时,应及时清除松动的土体和浮石,必要时应进行安全支护。
(3)施工过程当中应密切关注作业部位和周边边坡、山体的稳足情况,一旦发现裂痕、滑动、流上等现象,应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
(4)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不得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滑动区域内。
开挖时应有专职人员监护,随时注意滑动体的变化情况。
(5)已开挖的地段,不得顺土方坡面流水,必
要时坡顶设置截水沟。
(6)在靠近建筑物、设备基础、路基、高压铁塔、电杆等构筑物附近挖土时,应制定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7)开挖基坑(槽)时,应根据土壤性质、含水量、土的抗剪强度、挖深等要素,设计安全边坡及马道。
(8)在不良气象条件下,不得进行边坡开挖作业。
(9)当边坡高度大于5m时,应在适当高程设置防护栏栅。
2.有支撑的挖土
(1)挖土不能按规定放坡时,应采取固壁支撑的施工方法。
(2)在土壤正常含水量下所挖掘的基坑
(槽),如系垂直边坡,其最大挖深,在松软土质中不得超过l・2m,在密实土质中不得超过l・5m,否则应设固壁支撑。
(3)操作人员上下基坑(槽)时,不得攀登固壁支撑,人员通行应设通行斜道或搭设梯子。
(4)雨后、春秋冻融以及处于爆破区放炮以
后,应对支撑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拆除支撑前应检查基坑(槽)帮情况,并自上而下逐层拆除。
3.土方挖运
(1)人工挖土时,工具应安装牢固。
在挖运
时,开挖土方作业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mo在基坑(槽)内向上部运土时,应在边坡上挖台阶,其宽度一般不小于0.7m,不得利用挡土支撑存放土、石、工具或站在支撑上传运。
(2)人工挖土、配合机械吊运土方时,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SL401-2007)的规定,并配备有施工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
(3)采用大型机械挖土时,应对机械停放地点、行走路线、运土方式、挖土分层、电源架设等进行实地勘察,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大型设备通过的道路、桥梁或工作地点的地面基础,应有足够的承载力。
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
(5)在对铲斗内积存料物进行清除时,应切断机械动力,清除作业时应有专人监护,机械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4.特殊施工方法开挖
(1)土方爆破开挖
1)土方爆破开挖作业,应制定爆破设计方案,并遵守《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中第9章“爆破器材与爆破作业”的有关规定。
2)松动或抛掷大体积的冻土时,应合理选择爆破参数,并确定安全控制措施和控制范围。
(2)土方水力开挖
1)开挖前,应对水枪操作人员、高压水泵运行人员,进行冲、采作业安全教育,并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利用冲采方法形成的掌子面不宜过高,最终形成的掌子面高度一般不宜超过5m,当掌子面过高时可利用爆破法或机械开挖法,先使土体坍落,再布置水枪冲采。
3)水枪布置的安全距离(指水枪喷嘴到开始冲采点的距离)一般不小于3m,同层之间距离保持
20m~30m,上、下层之间枪距保持10m〜15m。
4)冲土应充分利用水柱的有效射程(一般不超过6m)。
作业前,应根据地形、地貌,合理布置输泥渠槽、供水设备、人行安全通道等,并确定每台水枪的冲采范围、冲采顺序,并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二)石方明挖
(1)机械凿岩时,应采用湿式凿岩,或装有捕尘效果能够达到国家工业卫生标准要求的干式捕尘装置。
否则不得开钻。
(2)开钻前,应检查工作面附近岩石是否稳定、有无瞎炮,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作业。
不得在残眼中继续钻孔。
(3)供钻孔用的脚手架,应搭设牢固的栏杆。
开钻部位的脚手板应铺满绑牢,板厚不小于5cm,架子本身结构要求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中施工脚手架的有关规定。
(4)开挖作业开工前应将设计边线外至少10m范围内的浮石、杂物清除干净,必要时坡顶设截水沟,并设置安全防护栏。
(5)对开挖部位设计开口线以外的坡面、岸坡和坑槽开挖,应进行安全处理后再作业。
(6)对开挖深度较大的坡(壁)面,每下降
5m,应进行一次清坡、测量、检查。
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应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加固或防护,避免在形成高边坡后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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