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塔中心学校明星教师评选与管理细则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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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除法定节假日外,全年病、事假累计达60个工作日及以上者(其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取消当年申报或晋升明星教师资格。
第二条:
星级名称
一星级教师、二星级教师、三星级教师、四星级教师、五星级教师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申报评选明星教师人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三塔镇在职在编教师;
2、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
3、达到国家规定相应层次教学的规定学历;
4、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学生、家长投诉行为;
5、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并能认真完成;
6、工作量达到各校自行要求最低工作量标准;
7、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学时。
(二)、各明星评选的相关条件:
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星级教师评选认定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星级教师相关条件:
①师德师风:
贯彻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教书育人。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作风正派,思想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工作服从安排。
②教学能力:
教案编写认真,及时反思。
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熟悉和了解所教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具有整合教材的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踏实认真;
教学常规工作认真细致,能完成基本的教学任务,能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活动。
③教育能力:
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担任科任教师能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所教班班风正学风好,无重大违纪违法及不安全事故发生。
2、二星级教师相关条件:
①除具备一星级教师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②在一星级教师中产生(首次认定可直接审报二星级教师);
③教研能力:
(1)撰写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校级及以上交流;
(2)在校级及以上承担过至少一次公开课示范课教课。
④工作业绩:
(1)教学常规工作在校检查抽查中均为合格等级以上;
(2)所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在期未质量监测中各项指标均超出校平均;
(说明:
音、体、美等非统考学科的教师要求指导学生参加在乡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
(3)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乡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及教研等方面的奖励一次以上的)。
(4)作风正派,人际关系和谐,在教职工大会投票表决中不少于75%同意。
3、三星级教师相关条件:
①在二星级教师中产生(首次认定时可以直接申报三星级教师);
②必须是教龄满3年以上方可申报三星级教师。
③年度考均为合格等次。
④教学能力:
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熟悉和了解所教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较强的示范性;
教学常规工作入格到位,各环节认真细致,教学研究深入透彻,在全校有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
⑤教育能力:
能有效地对学生进行良好的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担任科任教师能结合学科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所教班班风正学风好,无重大违纪违法及不安全事故发生。
⑥教研能力:
(1)近三年内,承担了校级及以上的科研课题;
(2)近三年内,所撰写的教学研究论文至少有2篇获县级以上的奖励、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或收入出版部门正式出版的论文集;
(3)近三年内,在中心校及以上承担过公开课示范课竞教课或专题讲座,并获等级奖。
说明:
以上三项至少达到一项
⑦工作业绩:
(1)近三年内,教学常规工作在校检查或乡抽查中均为合格等级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等;
(2)近三年内,所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在期未质量监测中各项指标居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分位,至少有一学期居镇同年级同学科前三位(小学教师为前五位);
音、体、美等非统考学科的教师要求指导学生参加在县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
(3)获得过乡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乡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模范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及教研等方面的奖励)。
(4)作风正派,人际关系和谐,在教职工大会投票表决中不少于85%同意。
4、四星级教师条件:
①在三星级教师中产生(首次认定时可以直接审报四星级教师)
②必须是教龄满5年以上方可申报四星级教师。
除具备三星级教师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③近五年内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等次。
④教研能力。
(1)近三年,承担了乡级及以上的科研课题,并获得了成果;
(2)近三年,撰写的教学研究论文至少有一篇获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以上的奖励、或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或收入出版部门正式出版的论文集。
(3)近三年,至少有一次在县级及以上优质课、教学大赛中获二等及以上奖。
以上中的三项至少达到一项
⑤工作业绩:
(1)近三年内,教学常规工作在校检查或乡抽查中均为良等及以上,且优秀等次不少于两次;
(2)近三年内,所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在期未质量监测中各项指标均超出乡平均,且至少有四学期居乡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分位,至少有四学期进入乡前三名(小学教师为前五位);
音、体、美等非统考学科的教师要求指导学生参加在县级及以上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3)获得过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模范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等表彰奖励(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及教研等方面的奖励)。
(4)被校内教师公认,在教职工大会投票表决中不少于90%同意。
⑥培养指导:
近三年培养指导2名及以上的青年教师且有明显的成效。
5、五星级教师条件:
①在四星级教师中产生(首次评选可以直接申报)
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系统的教育教学的理论基础,熟悉和了解所教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较强的示范性,形成一定的教学风格和特色;
教学常规工作入格到位,各环节认真细致,教学研究深入透彻,技艺精湛,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突出,所教学生负担轻、质量高,深受学生和家长的欢迎,在全县有较大影响力。
有丰富的班主任或团队工作经验,所教班班风正学风好,无重大违法违纪及不安全事故发生,且被评为县及以上先进班级(优秀团、队)。
正在担任班主任工作、学校管理工作、团队工作或部门工作。
近三年撰写至少一篇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经验总结文章在市级以上交流或发表班主任工作经验总结或对学生进行培养教育的经验论文在市级以上交流、或在省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
④教研能力:
(1)具有较强的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研教改或教学法研究方面成绩卓著;
(2)近三年内,教育科研成果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的奖励、或有三篇以上教研论文在省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论著及教材;
(3)教育教学经验论文在市级及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县级及以上承担过公开课、示范课。
(1)近三年内,教学常规工作在校检查或县抽查中均为良等及以上,且优秀等次不少于三次;
(2)近三年内,所任教学科教学质量在期未质量监测中各项指标均超出县平均,且至少有三学期居县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
(3)近五年内,获得过县级党政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授予的“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先进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及教研等方面的奖励);
(4)被校内教师公认,在教职工大会投票表决中不少于95%同意。
(1)近三年培养指导2名以上青年教师,且受指导的教师发表的论文获县级及以上等级奖;
(2)近三年至少指导本校学生参加县级及以上竞赛并获二等奖及以上。
第四条:
评选程序
1、明星教师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后并对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实行一学年一考核。
评选条件中的年限要求以学年(即上一年的9月到当年的8月为一年)为准;
2、各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明星教师评选小组,按照校明星教师的评选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审查并推荐;
3、明星教师的具体评选程序:
(1)学校推荐或教师自荐,并填写《三塔中心学校明星教师评选推(自荐)表》;
(2)各校对推荐、自荐的教师进行考核审查;
(3)各校组织教职工投票表决,并推荐三、四、五星级教师到中心校评选;
(4)中心校明星教师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
(5)公示后发文任命,择优报县教育局人才工程部。
第五条:
考核办法
1、一、二星级教师由学校负责对其年度内工作进行考核,三、四、五星级教师由乡中心校明星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
按照《三塔中心学校明星教师考核表》中的师德、履行职务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教学情况、科研工作情况、研讨课、展示课情况、培养指导工作等进行量化考核;
3、考核方法主要是按项目打分,定等,兑现任期内明星教师相应奖励,并记入星级教师业务档案;
第六条:
管理办法
1、对任期内明星教师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得分75——89分)、基本合格(得分60——74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定等;
2、将考核情况纳入教师评先评优及外出学习的标准,中心校视情况予以奖励。
3、明星教师在任期内,如出现下列不称职现象的,学校和三塔中心学校明星教师评审委员会予以调整或取消其资格:
①有“师德一票否决”现象的;
②有违规违纪行为,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③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④因某种原因,不能在第一线任教的;
⑤任期内调出或调离教学岗位的。
第七条:
享受待遇
1、中心校设立明星教师基金,在每年的六月份对已任三、四、五星级教师年度内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查考核,并按相关的等级在每年的八月教师暑期备课会议上兑现任期内奖励;
2、明星教师享受待遇标准为:
一、二星级教师享受荣誉称号,三星级教师经考核合格后发文公布,并予以物质、精神双奖励;
3、明星教师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四、几点说明
1、建立明星教师考核制度,实行明星教师动态管理。
2、学校要加强明星教师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明星教师档案,及时了解他们的成长动态,记录他们的考核情况。
明星教师评定档案及考核材料放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3、明星教师评选、管理要与学校和教师的自主发展、教师学年考核、职务聘任、学校奖金分配等方面相结合。
4、本实施方案由中心校“人才工程”评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塔中心学校
2013年12月27日
(见附表)
附件:
1
三塔中心学校明星教师评选认定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工时间
学历
现任职称
现任教年级学科或工作岗位
申报星级
年度考核情况
20年
学习
培训
情况
获奖情况
教育教学效果
公开课情况
教科研情况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个人总结(申报理由)
申报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月日
评审组意见
乡中心校意见
(三、四星级教师)
附件2:
三塔中心校明星教师评选登记表
填报单位(公章):
所在单位
姓名
年龄
任教学科
申报星级名称
注:
此表由学校按星级级别从低到高填报,交中心校人才工程办公室。
附件3
二三塔中心校明星教师考核表
任教学校:
被考核人:
星级名称:
时间:
A级
指标
B级指标
标准
分
量化计分办法
实得分
职业道德5分
1、职业道德标准
5
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进行考核。
(考评小组经多方面调查核实,被考核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此项扣分或不得分。
①体罚、侮辱学生,赶走差生的。
②品行不端,无理取闹,无事生非的。
③向学生索取财物、向学生推销商品教辅、违规收费的。
④严重损害教师及学校形象的。
)
5分
2.学
历合格
按照《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小学教师达到专科,初中教师达到本科学历者记5分。
按层次要求每低一个档次的减1分。
教学工作
15分
3.教学常规
20
在本学年内,教学常规工作为优等,得20分;
良等为16分;
中等为10分;
差等不得分。
1、以学校每学期综合评定为准(如该期被县抽查以县抽查为准);
2、常规等级由督导组或学校提供依据;
3、一学年为两次。
教育工作
4、教育能力
10
年度内,所教班班风正、学风好,无重大违法违纪及不安全事故发生,此项计6分,且担任了班主任工作或部门工作或学校管理工作的,此项计10分;
如所教班本年度内受到县、镇、校表彰的再分别另加5、3、2分。
受表彰和担任班主任或部门工作或管理工作依据由所在学校提供。
教研工作
5、教研工作
1、本年度内承担了校、镇教育课研课题,分别加1、3分,年度内并顺利结题,再加2分(此项就高不就低,承担课题、结题的相关依据由所在学校负责提供;
2、本年度内、教育教学经验论文在市、县获奖的分别加5、3分,如发表,再加1分(此项就高不就低,获奖证书或发表证明由本人或所在学校负责提供);
3、本年度内,承担过县、乡、校公开课、示范课、竞赛课等分别加4、3、2分(此项就高不就低,由所在学校或本人提供相关依据)
以上三项合计不得超过10分,超过10的按10分计算。
教学效果
6、教学质量
50
1、教学质量分秋、春两学期各占25分;
2、教学质量根据每学期在乡同年级同学科的占位计分;
如未担任期末统考学科的教师,此项考核视具体情况而定。
激励
加分
1、年度内工作获得市、县、镇党政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优秀党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团队干部、模范教育工作者”等表彰奖励的,分别加5、4、3分,此项就高不就低。
(所需材料由所在学校提供)
合计得分(大写)
考核结论
(等次)
被考核人
签字
考核小组
组长签字
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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