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专业校对核细则修订1012.docx
- 文档编号:4216017
- 上传时间:2023-05-06
- 格式:DOCX
- 页数:28
- 大小:33.25KB
结构专业校对核细则修订1012.docx
《结构专业校对核细则修订101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结构专业校对核细则修订1012.docx(2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结构专业校对核细则修订1012
4 结构专业
4.1 校对
1
2
3
4
4.1
4.1.1一般性规定
4.1.1.1检查图面质量,是否有重叠字符、乱码;
4.1.1.2字体类型、大小是否符合公司制图标准;
4.1.1.3图纸名称是否正确,图框内容是否正确;
4.1.1.4附注说明是否统一;
4.1.1.5轴号、尺寸是否与建筑图相符;
4.1.1.6检查校对所需的资料是否齐备;接受校对资料中至少应包含本项目统一技术措施、荷载清理和结构定案文本(可采用电子文本);应对所校对的内容进行全部核对,对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1.1.7所接收的设计文件错误较多时,应通知专负,以确定是否返还设计人员深化设计;
4.1.2计算校对
4.1.2.1一般性规定
A.检查所校对部分计算书完整性,是否漏项(含统一技术措施);
B.采用PKPM电算时,计算书至少应包括总信息(WMASS.OUT)、周期(WZQ.OUT)、位移信息(WDISTP.OUT)、截面简图、原始荷载图、配筋简图等;
C.手写计算书(或利用其他软件计算),应具有以下特征:
a)计算假定条件;
b)思路清晰,步骤完整;
c)各力学、数学单位、符号表达符合相关规定并清楚表达其含义;
d)计算书编号清晰,计算人、校对人均应署名;
e)引用规范外公式时,应注明出处;
D.项目过程中,推荐进行两次电算校对:
第一次电算校对主要有以下方面:
a)根据荷载清理,校对一般性荷载;
b)检查结构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是否与模板图对应;模型中采用的假定条件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若不符,应有相应措施);
c)根据项目统一技术措施,检查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要求;
第二次电算校对除应包含以上内容外,还应检查:
a)根据荷载清理和建筑条件图,细化荷载校对;
b)检查结构布置是否符合结构定案要求;
E.钢结构主要节点应提供计算书;
4.1.2.2基础
A.基础类型及相关设计原则应在统一技术措施和结构定案中制定;独立基础最小配筋原则应在统一技术措施中明确;筏板基础厚度及通长钢筋应经专业负责人确认;按地规确认是否需提供沉降计算;应检查设计是否与地勘报告相符,是否存在软弱下卧层、相应的处理方法及计算书;抗浮计算方法及措施应由结构定案确定;
B.核查基础计算书,检查计算图式是否与施工图基础详图一致;如联合基础有多种算法,不同的计算方法应与不同的配筋方案相适应;
C.桩基础:
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应考虑多种因素并结合计算书由结构定案综合确定;检查桩承载力计算书(竖向力、水平力、水平位移),落实相关桩型承载力特征值的地区经验值,了解相关桩型施工方法和适用条件;承台选用图集手册设计时,应仔细了解编制说明及适用情况;
D.检查地下室侧壁计算书时,应注意计算假定是否符合实际,应检查抗浮水位标高是否与地勘报告相符;侧壁侧压力计算应符合实际情况并采用比较成熟可靠的计算方法,应在结构定案中予以明确;
E.抗浮计算时,鉴于目前有关规范、规程及地方标准所采用的相应的计算方法(主要是分项系数取值不同)略有不同,所以抗浮计算方法应有专负会同审定人员确定。
计算配筋时,应按基本组合;
F.当有地下水作用时,计算方法和措施由专负确定并应在统一措施中明确;
G.基础修正:
可按国家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北京市院标准等进行(由专负确定方法),但应注意在计算独立地下室独立基础时,当室外地面远离基础剪切破坏面时不建议按室外地面进行修正,否则应有可靠保证措施和相应的计算;
4.1.2.3与结构(构件)布置有关的计算校对
A.梁墙平面外连接时,是否需设暗柱及相关设计原则,由专负确定;
B.检查角柱定义、连梁定义是否正确,无合理理由时,按跨高比为5确定是否为连梁,若某片墙体连梁超筋多于20%应查明原因并给出措施;
C.有降板时,应检查主次梁标高关系,并尽量梁底平板底;有退台时,应检查主次梁相互关系,计算模型是否相符,同时应注意是否影响下层房间功能;
D.有大于两向交叉的梁柱节点时,应注意排筋合理性及柱截面是否合理;
E.坡屋面建模是否符合统一措施要求,是否符合实际情况,不应出现直折角框架梁,次梁不宜;老虎窗所在的区域,楼板应按开洞处理(电算人员应与制图人员交接,并明确计算方法);
F.剪力墙结构中设置少量框架柱时,结构底层框架部分承担的倾覆力矩不应大于10%(如不满足,需进一步研究决定);当剪力墙结构有较多短肢墙和框柱时,判断标准由专负确定(多层剪力墙结构较常见此问题);
4.1.2.4荷载校对
A.检查荷载是否与结构统一措施规定一致;
B.措施中未涵盖的内容应与建筑图核对是否一致;
C.开洞墙体(如外墙)可按满墙折减(应在统一措施中明确);
D.三跑及以上楼梯时,应注意荷载数值和传力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E.坡屋面相关荷载是否考虑了角度的影响;
F.应检查程序(如PKPM)是否自动计算板自重,容重取值是否符合统一措施的规定;
4.1.2.5计算(PKPM电算)结果校对
A.WMASS.OUT中,重点检查:
a)前处理数据是否正确(如设防烈度、抗震等级、风荷载信息、墙体配筋率、材料强度、各构件砼标号等);
b)框架剪力墙(框筒)结构应检查0.2Q0剪力调整起止楼层号;
c)检查各楼层单位面积质量分布是否异常,是否存在质量分布明显不均匀的情况;
d)检查刚心、偏心率、相邻层抗侧移刚度比,宜满足《高规》3.5.2条相关规定,当不满足时,也应保证本层侧向刚度不小于上一层的50%;
e)多层框架结构应充分注意《抗规》5.5.2条第二款之规定;
f)检查转换层等效侧向刚度比(该项检查应配合使用高规附录E);
g)检查楼层抗剪承载力及承载力比值是否异常(若异常应要求按实际承载力进行校核);
h)检查刚重比是否异常;
B.WZQ.OUT中,重点检查:
a)周期比限值:
A级不大于0.9,复杂高层不大于0.85;
b)第一周期不得为扭转;
c)检查各振型基底剪力是否正常;
d)检查剪重比(可在规范限值下浮,由专负确定);
e)检查有效质量系数不小于90%(是否存在局部振动);
f)框剪结构时,检查倾覆力矩比值;
g)当建筑物有较多斜向抗侧力构件时,应在前处理中附加地震作用方向;当水平荷载最大作用方向角度大于15度时也应回代,回代方式由专负确定;
C.WDISP.OUT中,重点检查:
a)位移比是否满足规范规定及建质[2006]220号规定;
b)检查单向地震作用下层间位移角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当由于建筑方案问题造成层间位移角不满足规范要求时,考察有害位移角水平后可适当放宽(但应由专负确定量化标准);
D.检查各构件配筋合理性;如梁、墙配筋尽管不超限,但配筋量大,配筋困难;出现此情况应查找原因;
E.框架柱轴压比不得超限;墙体轴压比按平均值计算,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F.墙体厚度不满足规范相关要求时,电算人员应补充墙体稳定性计算,并形成计算文件用于存档;
G.挑梁、挑板长度较大时,应补充手算文件,检查裂缝、挠度是否满足要求;若采用其他程序计算,应有完整计算过程。
折梁长度较大时,应有完整计算书;
4.1.3结构设计总说明
1.
2.
3.
4.
4.1.
4.1.1.
4.1.2.
4.1.3.
4.1.3.1核对设计依据条件是否正确,结构体系选型、结构材料选用、统一构造作法、选用标准图等是否正确合理,对涉及使用、施工等方面需作说明的问题是否已作交代。
4.1.3.2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建筑抗震设防分类、基础设计等级、钢结构和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基本风压值等的确定是否正确。
4.1.3.3地基概况描述:
+0.000相应的绝对标高、地基持力层的选定及相应的持力层承载力、基础选型以及地下水类型及标高、场地和地基抗震性能、不良地质现象等;应注明基坑周边等回填要求。
4.1.3.4结构设计荷载、风载取值及相关参数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1.3.5结构材料及连接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性能指标、安全等级、裂缝控制等级和质量要求(如焊缝质量等级,摩擦型高强度螺栓的摩擦面处理方法)等的确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1.3.6本工程各类结构的统一做法和要求如混凝土构件的钢筋保护层厚度、纵向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箍筋作法等是否明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1.3.7建筑物耐火等级和构件耐火极限、钢结构的防火、防腐、防护、施工安装要求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1.3.8采用的标准图目录和构件的选用。
4.1.3.9施工注意事项,如后浇带、施工顺序、楼面允许施工荷载、预应力结构、钢结构专项施工说明、各类地基的施工、验收要求等。
4.1.3.10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构件和连接,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的构造措施。
4.1.4基础校对
4.1.4.1基础平面图:
A.分几批次设计时,应检查与前期施工图的交接关系;当出现问题时应及时与专负协调;
B.检查侧壁留洞位置、尺寸与提资是否相符;
C.检查定位尺寸、角度是否与建筑相符;当有角度时,应核查定位精度与建筑是否相符;
D.检查积水坑井数量、尺寸是否与建筑相符及是否合理;检查消防水池设备井是否与提资相符;
E.采用桩基础时,应有桩定位平面图;并检查轴线、尺寸是否与建筑、与上部结构相符(即基础布置图、竖向构件平面图,一层结构平面图);
F.检查后浇带、加强带间距、尺寸,检查是否与±0.00(当室内外高差段为混凝土侧壁时)及以下各层模板图中所设后浇带闭合;后浇带不宜穿过电梯基坑等不宜施工维护之部位;
4.1.4.2当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墙下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的边长大于或等于2.5m时,底板受力钢筋的长度可取边长或宽度的0.9倍,并交错布置;
4.1.4.3检查基础设计说明是否与本工程相符;基础持力层选择是否适当;
4.1.4.4相邻基础存在高差时,应有相应的技术措施和要求;
4.1.4.5坡地建筑应注意边坡稳定问题及相关技术措施和要求;
4.1.4.6当有抗浮要求时,是否注明停止降水的条件;
4.1.5平面及板配筋校对
4.1.5.1检查升降板图示是否统一;是否标注基准标高;索引局部平面时,应标注轴号;
4.1.5.2检查降板区域与周边剖面关系示意是否正确(若未表达,应补充);检查降板、降梁时虚实线表达是否准确;
4.1.5.3图纸中所示意的构造柱应标注“后浇”;当构造柱部分悬空时,应有相应现浇节点大样;构造柱两边无填充墙或两边沿层高满布填充墙时,可不设加密区;
4.1.5.4双层空调时,检查结构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倾覆问题(应掌握建筑专业图示表达);
4.1.5.5检查悬挑板:
A.挑板板厚及钢筋应适当放大;
B.板厚较厚时,宜双层双向配筋;
C.当阳台形成两边支座时(相邻边),支座边围合区域应配置底筋(不论板厚取值多少)
D.当阳台按纯悬挑板设计,而存在翻边(向上、下)时,同时该翻边向内延伸至主体时,应注意到其事实上的边梁作用,应做到:
翻边大样按梁配置(可采用开口箍筋),相应纵筋伸入梁内锚固;板应配置底筋(满足最小配筋率);
E.当阳台一边有梁挑出,另一边由板挑出时,也应按3)、4)执行;
F.挑长较大时应详细校对计算书;
4.1.5.6PKPM计算板挠度过大时,不宜盲目增加板厚,可辅以静力计算手册或有限元分析并考虑荷载长期作用影响确定板厚;
4.1.5.7检查裂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由专负确定原则);
4.1.5.8检查板配筋相关参数(以PKPM程序为例):
A.PM前处理的砼标号;
B.PM前处理砼容重;
C.板采用弹性或塑性算法由专负确定;
D.检查钢筋级别等参数;
4.1.5.9检查结构大样:
A.应同时校对建筑立面、平面、剖面的对应关系;当错误较多时,应通知专负查找原因并给出处理措施;
B.同时检查建筑配筋大样的合理性,如配筋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倾覆问题;不合理处通知建筑修改,并保留相应记录;结构专业不绘制由建筑专业设计部分;
C.挑檐、雨蓬设计时荷载是否有漏项(如积水荷载等);
D.翻边厚度较厚时应双面配筋;长向钢筋宜置于外侧(应考虑温度应力的影响);
E.校对翻边线条时,参见第5条第三、第四款;
F.一般情况下,净挑50厚度不大于100的线条不必专门配筋,由专负制定原则;
G.不在楼层标高处的大样尽量配置一级或二级钢,不采用冷轧带肋钢筋,当钢筋弯折复杂时,不应采用冷轧带肋钢筋;
H.索引的剖视方向是否与大样一致;
I.当建筑大样表达为“参同”时,应检查相应位置与结构大样是否符合;
4.1.5.10检查楼板开洞情况与相关专业是否相符(定位、加强措施);开洞处应有开洞符号;
4.1.5.11检查梁上开洞、墙上开洞、柱上开洞是否正确;注意以下:
A.梁上开洞应检查开洞位置、尺寸、数量及相应计算书,评估对梁的影响(难以确定时,应向专负反馈意见);
B.一般情况下,对于标准L形剪力墙,空调管穿过小墙肢时,当小墙肢净长不小于300时,可不表示,小于300开洞时,由专负确定;
C.一般情况下柱上不得开洞;柱上开洞无论大小及位置均应表达且应由专负同意;
D.墙上开洞较大时需向专负反映(落实电算人员是否考虑);
4.1.5.12板厚是否与程序取值相符;
4.1.5.13挑檐(板)看线是否与建筑对应;非结构构件不应在模板图中表达;复杂挑檐(板)可只绘出外框控制线;
4.1.5.14检查后浇带、加强带的设置是否合理(由专负给出量化控制原则);
4.1.5.15按规范检查是否设置后浇带以及间距(当不满足时,由专负确认);
4.1.5.16坡屋面:
A.检查板支座情况是否符合实际受力(如老虎窗位于梁支座上方);
B.检查板计算及配筋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如老虎窗位于板中时);
C.检查结构放样与建筑是否相符;
D.检查坡屋面相关大样是否表达(如折板大样等);
E.检查高于其他坡屋面的挑檐板是否影响施工;
F.检查复杂挑檐板实际挑长,是否有相应计算书;
G.检查烟囱等构件(装饰构件)高度、尺寸,进一步评估对结构的影响,当需要计算时,应要求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计算文件;
H.检查老虎窗大样与建筑是否符合;
I.当有消防通道时,检查通道与屋面的板的相互关系及受力情况是否符合实际;
J.单梁双板时,应落实电算人员是否考虑;
K.重点检查屋脊、檐口标高及定位是否与建筑相符;
4.1.5.17有预埋件的楼板,检查节点大样是否准确;
4.1.5.18检查梁定位;
4.1.5.19检查相邻升降板区域梁的偏置方向是否符合设计约定(如客厅→卧室→厨房等主次关系);
4.1.5.20检查板配筋最小配筋率;
4.1.5.21较厚翻边是否满足最小配筋率(如飘窗等的竖直边)由专负确定;
4.1.5.22当挑板长度较小时可不受最小配筋率限值(由专负确定原则);当挑板挑长较小但承受较大荷载时,需进行板抗剪计算;
4.1.5.23±0.00及以下板:
A.检查降板区域与建筑(设备)是否相符,是否有剖面关系示意;是否清楚表达人防区域;
B.检查板厚、最小配筋率;
C.检查楼板开洞是否与建筑(设备)相符;(注意有无消防取水口);
D.检查设备运输通道是否考虑相应荷载(与电算人员核对);
E.当设置多层地下室时,应检查消防水池是否设置吸水槽;
4.1.5.24检查梁上柱在起柱层有无涂黑(即应与其他结构柱有明显区别);
4.1.6梁校对
4.1.6.1±0.00以上梁校对
A.是否标注梁顶基准标高;坡屋面梁是否有统一标高示意;
B.外围梁高是否正确(与建筑门窗洞口配合),是否合理(应尽量避免因某条外围梁较高而造成相关几条梁均做高的情况);
C.退台房间时,梁是否上翻;上翻后主、次梁配筋是否符合电算分析模型;
D.挑梁上翻时,应与专负确认是否上翻(避免因盲目上翻而造成房间功能受限,如标注为花园的赠送空间);挑梁纵向受拉钢筋宜适当放大;挑梁挑长较大时,应有手算计算书(重点是挠度),若采用其他程序计算,应有完整计算过程(量化指标应在统一技术措施中明确)。
屋顶挑梁应注意:
a)屋顶挑梁上翻后是否有可靠的锚固措施;
b)屋顶构架挑梁应检查是否存在柱上悬梁及相应的计算文件(重点检查挠度),
c)次梁比主梁高时,与电算人员沟通实际情况,检查是否有相关节点大样;
E.折梁应有相应的节点大样;当折梁长度较大时,应有相应计算文件(如挠度计算),若采用其他程序计算,应有完整计算过程;
F.坡屋面折梁是否画展开图及表达方式采用单线或粗线由统一技术措施规定;标高是否正确(表达方式、与建筑表达的一致性等);框梁不得出现水平直角弯折;普通梁不宜采用直角弯折;检查各梁之间的空间交接关系,并确定是否与电算模型相符;检查折梁节点大样是否正确和统一;单梁双层板时,应与电算人员沟通电算情况;
G.检查设备基础下结构布置(如屋面水箱下结构布置是否符合电算模型及各梁相互关系与标高);
H.检查梁编号是否准确(KL、L、LL、XL),检查跨数、悬挑标号是否标注正确(注意与电算的对应),一般情况下,跨高比小于5时定义为连梁;
I.检查梁上开洞是否满足构造措施,根据荷载水平、开洞大小、数量确定是否需补充计算;无集中管井时,应检查梁竖向开洞情况(主要是电专业);
J.检查降板区域梁板关系,确认以下几点:
a)梁是否降标高;(如厨房与客厅相邻并且隔墙厚度小于梁宽时)
b)一般情况下,卫生间小梁梁底平板底;
K.检查是否存在受拉纵筋加大而没有配置受压钢筋,造成计算配筋率超筋问题;
L.检查框梁梁端截面底面与顶面纵筋配筋率比值,一级不小于0.5,二、三级不小于0.3,如出现上述情况必须修改并查明原因,同时检查是否满足强柱弱梁要求(一般情况下,梁端顶面纵筋调大不超过5%)
M.检查有无违反《抗规》6.3.4条,即一、二级框架梁纵向钢筋配置要求;(max{2φ14,1/4*max{As1,As2}};纵向钢筋直径与截面尺寸的对应关系;
N.检查梁是否按统一措施分层归并;
O.抬柱梁下部纵筋至少放大1.2倍;根据剪力确定、核查箍筋是否满足要求及是否需增设吊筋;
P.框梁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2.5%(宜满足),配筋率大于2.0时,检查箍筋直径是否满足构造要求(最小构造直径增大2mm);
Q.框架梁梁高小于400时(特殊情况,不宜出现),检查梁端箍筋间距,应不大于1/4梁高;
R.检查沿框梁全长的箍筋面积配箍率,抗震等级为一、二、三、四级时分别不小于(0.3、0.28、0.26、0.26)ft/fyv;普通梁的面积配箍筋不应小于0.24ft/fyv;符合弯、剪、扭条件的梁面积配箍率不应小于0.28ft/fyv(一般情况下受扭独立梁应更多关注,如位于边跨的楼梯间边框梁);
S.梁高不大于300时,箍筋间距不大于150;
T.当梁上部有小墙肢(或异形柱)时,梁高不宜小于小墙肢(异形柱)净挑长的两倍;
U.有预埋件的梁,应检查相应节点大样是否正确;承受动力荷载的吊钩不得采用冷加工钢筋;
V.梁平法标注中,架立筋应()标注;
W.梁与墙(或梁)平面外连接时宜满足锚固长度的要求;
X.检查交叉梁附加箍(吊)筋;
Y.梁贯通小墙肢时编号原则应在统一技术措施中明确;
4.1.6.2±0.00及以下梁校对
A.是否标注梁顶基准标高;
B.检查主楼内梁顶标高是否满足设备降板要求,同时检查梁相互关系;
C.有下跃夹层时,检查:
a)夹层顶(即±0.00处)梁高是否碰头;
b)夹层底上翻梁是否影响房间功能;
c)地下室梁与主楼的交接关系以及是否与电算模型一致;
D.大于两向的梁交叉于柱顶时,检查配筋是否过密;
E.检查坡道(车道、自行车道等)梁顶标高及相互关系与电算模型是否吻合及净高是否满中要求;
4.1.7竖向构件校对
4.1.7.1剪力墙(框剪)结构平法施工图的第一页应有“结构层楼面标高。
。
。
示意”并标注加强区范围;
4.1.7.2检查竖向构件定位、尺寸是否符合建筑要求;是否遗漏尺寸标注;检查轴线定位角度是否与建筑相符,若精确度不同时,应与建筑核查;
4.1.7.3检查竖向构件编号是否重复;是否与详图编号对应;
4.1.7.4±0.000以上同一位置竖向构件编号宜相同(相仿),如:
1轴与A轴相交的竖向构件编号为YAZ1,以上编号为AZ1;
4.1.7.5框剪结构平法施工图中,当平面简单时,柱、墙编号与定位可合并表达(由专负确定);
4.1.7.6底部加强区拉结筋应适当加密(由专负统一);二级及二级以上剪力墙(框剪)结构,底部加强区分布钢筋的配置应体现加强的概念(由专负确定);
4.1.7.7墙体小墙肢配筋过大时,不应简单配置过大竖向钢筋,应分析原因(是否由于程序认定偏差造成,如200厚墙,长700;应辅以必要的手算);也可采用组合墙计算,折减幅度由专负确定;
4.1.7.8竖向钢筋不宜大于墙厚1/10;
4.1.7.9梁墙平面外连接时,应根据跨度、荷载水平、梁高等因素确定加强措施(含计算);具体操作可参见“4.1.3.3 第一条”,由专负确认;
4.1.7.10由于上部建筑功能布置发生变化,上部边缘构件与梁出现平面外连接造成梁跨较大,存在计算与锚固问题时,可在梁上外伸小墙肢,但应注意下部梁高不宜小于小墙肢净长的两倍(应由专负确定相关原则);
4.1.7.11地下室平面图中:
A.检查墙体留洞尺寸、定位;
B.人防墙是否表达清晰明确,是否与提资相符;
C.检查侧壁表达示意是否准确(如:
所表达的示意是否与基础平面布置图中的侧壁吻合);
4.1.7.12详图:
A.检查编号、尺寸是否与平面图相符;
B.应标注箍筋体积配箍率、纵筋面积配筋率,检查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勿遗漏高规7.2.16条第四款有关规定);
C.检查是否存在短柱,短柱体积配箍率≥1.2%;(特别注意公共和户内楼梯间)
D.检查电算模型中是否存在轴压比超过规范限值,当超过时,配筋构造是否满足规范;计算墙体轴压比时取全截面平均值;
E.当存在极短柱时,应向专负确认并应采取相应加强措施;
F.当纵向钢筋较大时,可采用HRB400进行等强代换;沿竖向同一位置纵筋上下层级差不大于两级;
G.柱截面尺寸400时,一般只采用三肢箍;
H.一般情况下,箍筋重叠最多二层(线重叠);
4.1.7.13检查梁上柱纵筋锚固长度是否符合图集要求;
4.1.7.14边缘构件与地下室侧壁重合时的处理方法由专负统一原则;
4.1.7.15检查边缘构件标高是否与建筑相符;
4.1.7.16检查变截面边缘构件在升降板处标高(或示意)是否正确;
4.1.8楼梯、坡道校对
4.1.8.1校对、设计人员应熟练掌握《民用建筑通则》第6.7节;
4.1.8.2检查梯板、梯梁、梯柱的定位尺寸与建筑是否符合(当建筑提资缺少相应的楼梯平面大样时,应按建筑平面放大图及组合平面图共同确定,并应有相应记录);
4.1.8.3检查平台板标高、梯梁标高,确定梁(板下)净高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1.8.4检查梯柱位置是否遮挡洞口;检查梯柱拉接情况(双向梯梁拉接);评估较大楼梯间时梯柱的受力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必要时应要求提供相应计算书(公建、厂房、会所等);
4.1.8.5应确定是否存在镜像单元,若有,则应检查楼梯起跑方向;
4.1.8.6梯板负筋拉通措施,由专负确定;
4.1.8.7楼梯直接从板上起步时,检查相关计算模型是否符合实际受力;
4.1.8.8楼梯计算可考虑踏步作用,应有相应计算书;
4.1.8.9当梯板较长时,宜采用梁式楼梯;
4.1.8.10有机房电梯的机房板厚及底板厚按相应电梯资料所提供的板厚取值(当地下水位较高,应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结构 专业 校对 细则 修订 1012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