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检测见证取样培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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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测见证取样培训
专项检测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
每一个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至少应有1点。
2)对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
3)桩基础:
打(压)入桩(预制砼方桩、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钢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如: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允许偏差为100mm;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允许偏差为1/2桩径或边长;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a)最外边的桩允许偏差为1/3桩径或边长。
b)中间桩允许偏差为1/2桩径或边长。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
4)灌注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桩顶标高至少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规范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JGJ1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一、概念
a、桩身完整性―――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
b、桩身缺陷―――使桩身完整性恶化,在一定程度上引起桩身结构强度和耐久性降低的桩身断裂、裂缝、缩颈、夹泥、空洞、蜂窝、松散等现象的统称。
c、静载试验―――在桩顶部逐级施加竖向压力、竖向上拔力或水平推力,观测桩顶部随时间产生的沉降、上拔位移或水平位移,以确定相应的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或单桩水平承载力的试验方法。
d、钻芯法―――用钻机钻取芯样以检测桩长、桩身缺陷、桩底沉渣厚度以及桩身砼的强度、密实性和连续性,判定桩端岩土怕状的方法。
e、低应变法―――采用低量瞬态或稳态激振方式在桩顶激振,实测桩顶部的速度时程曲线或速度导纳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或频域分析对桩的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法。
f、高应变法―――用重锤冲击桩顶、实测桩顶部的速度和力时程曲线,通过波动理论分析,对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进行判定的检测方。
g、声波透射法―――-在预埋声测管之间发射并接收声波,通过实测声波在砼介质中传播的声时、频率和波幅衰减等声学参数的相对变化,对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的方法。
二、检测工作的程序
接受委托――调查、资料收集――制定检测方案――前期准备(设备、仪器检定)――现场试验――计算分析和结果评价――检测报告。
检测开始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时,受检砼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小于15MPa;2)当采用钻芯法检测时,受检桩砼强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试件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3)承载力检测时休止时间除应达到上述条件外,当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尚不应少于规定的时间(砂土7天,粉土10天,粘性土非饱和15天、饱和25天。
三、检测数量
一)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1)设计等等级为甲级、乙级的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宜少于总桩数的1%;
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二)打入式预制桩有下列条件要求之一时,应采用高应变法进行试打桩的打桩过程监测:
1)控制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应力
2)选择沉桩设备和确定工艺参数
3)选择桩端持力层
在相同施工工艺和相近地质条件下,试打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四)单桩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验收抽样检测的受检桩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2)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
3)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
4)施工工艺不同的桩
5)承载力验收检测时适量选择完整性检测中判定的Ⅲ类桩
6)除上述规定外,同类型桩宜均匀随机分布。
五)砼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的抽检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下三桩或三桩以下的承台抽检桩数不得少于1根
2)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
3)当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设计方认为重要的桩、局部地质条件出现异常的桩、施工工艺不同的桩等桩数较多时,应适当增加抽检数量。
六)对单位工程内且在同一条件下的工程桩,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进行验收检测:
1)设计为甲级的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
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4)挤土群桩施工产生挤土效应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当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七)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
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
八)对于承受拔力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
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 根。
4、锚杆锁定力检测
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由设置于钻孔内、端部伸入稳定土层中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杆体。
1)锚杆锚固段浆体强度达到15MPa或设计强度等级的75%时可进行锚杆试验
2)基本试验与蠕变试验锚杆数量不应少于3根,且试验锚杆材料尺寸及施工工艺与工程锚杆相同。
3)验收试验锚杆的数量应取锚杆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3根。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水泥中碱含量检测报告
外加剂检测报告
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的检测报告
掺合料检测报告
混凝土拌合用水检测报告
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报告
钢筋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砂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碎石、卵石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预制构件试验报告
基桩检测报告
平板载荷试验报告
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
标准贯入试验报告
土壤试验报告
土壤中氡浓度的检测报告
基坑开挖后的基坑变形的检测报告
锚杆检测报告
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硫磺胶泥产品检测报告
钢桩焊缝探伤检测报告
新材料、新产品的检验报告
(二)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一、砼、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1、JGJ/T23-2001 回弹法检测砼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结构或构件取样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个检测:
适用于单个结构或构件的检测
2)批量检测:
相同的生产工艺条件下,砼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成型工艺、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结构或构件。
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构件数量不得少于10件。
抽检构件时应随机抽取并使所选构件具有代表性。
2、CECSO2:
2005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现场砼强度技术规程
3、CECSO3:
2007 钻芯法检测砼强度技术规程
芯样应在结构或构件的下列部位钻取
1)结构或构件受力较小的部位
2)砼强度质量具有代表性的部位
3)便于钻芯机安装与操操作的部位
4)避开主筋预埋件和管线的位置,并尽量避开其他钢筋
5)用钻芯法和非破损法综合法测定强度时,应与非破损法取同一测区
钻取的芯样数量
1)按单个构件检测时,每个构件的钻芯数量不应少于3个;对于较小构件,钻芯数量可取2个
2)对构件局部区域进行检测时是,应由要求的检测单位提出钻芯位置和数量。
4、砌体工程现场检测
GB/T50315-2000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取样要求:
7)当检测对象为整栋建筑物或建筑物的地部分时,应将其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可以独立进行分析的结构单元,每个结构单元划分为若干个检测单元
8)每个检测单元内,应随机选择6个构件(单片墙体、柱),作为6个测区。
当一个检测单元不足6个构件时,应将每个构件作为一个测区。
对贯入法,每一检测单元抽检数量不应少于砌体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6个构件
9)每一测区应随机布置若干测点。
各种检测方法的测点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切割法、原位轴压法、扁顶法、原位单剪法、筒压法:
测点数不少于1点;原位双剪法、推出法、砂浆片剪切法、回弹法、点荷法、射钉法:
测点数不应少于5点。
JGJ/T136-2001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取样要求
贯入法适用于检测自然养护、龄期为28天或以上、自然风干状态、强度为0.4~16.0MPa的砌筑砂浆。
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时,以面积不大于25m2的砌体为一个构件。
被测灰缝应饱满,其厚度不应小于7mm,并应避开竖缝位置、门窗洞口、后砌洞口和预埋件边缘。
多孔砖砌体和空斗墙砌体的水平灰缝深度应大于30mm。
每一构件应测试16点。
测点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水平灰缝上,相邻测点间距不宜小于240mm,每条灰缝测点不宜多于2 点。
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1)检测依据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E。
2)仪器设备
Profometer4钢筋保护层测定仪。
3)检测部位和构件数量
a)结构部位
应有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根据目前工程现状和结构的重要性,宜将一层、顶层梁板构件及跨度较大的梁作为抽样的首选结构部位检测数量的一部分,同时将楼梯作为板的结构部位根据随机抽样原则纳入构件检测数量的一部分,其它梁板按随机抽样原则抽取。
b)构件数量:
对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
当有悬挑梁构件时,抽取的悬挑梁类、板类构件所占比例均不宜少于50%。
4)检测要求
a)对选定的梁类构件:
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进行检测。
b)对选定的板类构件:
抽取≥6根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进行检测。
c)对每根钢筋应在代表性的部位测量1点。
5)允许偏差
梁类构件为设计要求的+10mm,-7mm;
板类构件为设计要求的+8mm,-5mm。
6)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定:
a)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90%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b)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点率<90%但≥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测;当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点率≥90%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c)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
三、砼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GB50204-200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52-92《砼结构试验方法标准》
GB50010-2002《砼结构设计规范》
GB50344-2004《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检验数量
对成批生产的构件,应按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不超过1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
当连续检验10批且每批的结构性能检验结果均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时,对同一工艺正常生产的构件,可改为不超过2000件且不超过3个月的同类型产品为一批。
在每批中应随机抽取一个构件作为试件进行检验。
四、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JGJ145-2004砼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
非破坏性检验 (一般结构及非结构构件)
破坏性检验 (重要结构及生命线工程非结构构件)
1、试样选取
1)锚固抗拔承载力现场非破坏性检验可采用随机抽样办法取样
2)同规格、同型号,基本相同部位的锚栓组成一个检验批。
抽取数量按每批锚栓总数的 千分之一计算,且不少于3根。
2、检验结果评定
非破坏性检验,荷载标准值应取0.9ASFYK及0.8NRK。
C(计算之较小值。
AS-- 锚栓截面面积
FYK――锚栓屈服强度标准值
NRK。
C――非钢材破坏承载力标准值(砼锥体破坏)
对于破坏性验,NCRM≥[rU]NSd
NCRmin≥NRK。
*
式中:
NSd――为锚栓拉力设计值
NCRM――为锚栓极限抗拔力实测平均值
NCRmin――为锚栓极限抗拔力实测最小值
NRK。
*――为锚栓极限抗拔力标准值
a)、钢筋混凝土工程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水泥中碱含量检测报告
外加剂检测报告
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的检测报告
掺合料检测报告
混凝土拌合用水检测报告
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报告
钢筋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试验报告
砂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碎石、卵石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砌体材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轻板墙体材料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试块抗渗等级报告
防水材料检验报告
预应力钢绞线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预应力钢筋、锚具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预应力锚具—钢丝夹组装件锚固性能试验报告
预制构件试验报告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的检测报告
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试块抗渗等级试验报告
回弹法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
钻芯法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
回弹—超声回弹综合法混凝土强度检测报告
砌体检测报告
结构检测报告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报告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报告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报告
抽气(风)道检查报告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的检测报告
外墙用界面剂和粘合剂的检测报告
新材料、新产品的检验报告
b)、砖混结构工程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钢筋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砌体材料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砂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碎石、卵石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水泥中碱含量检测报告
外加剂检测报告
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的检测报告
掺合料检测报告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拌合用水检测报告
防水材料检验报告
预制构件试验报告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的检测报告
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报告
新材料、新产品的检验报告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GB/T15225-94《建筑幕墙物理性能分级》
JG3035-1996《建筑幕墙》
GB16776-2005《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
JGJ/T139-2001《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般规定:
(1)分类:
幕墙一般分为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和石材幕墙;
(2)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的文件和记录
a)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
b)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的确认书
c)幕墙工程所用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进口硅酮结构胶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试验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d)后置埋件的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e)三性试验报告
f)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湿度记录;双组份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及拉断试验记录
g)防雷装置测记录
h)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i)幕墙构件和组件的加工制作记录;幕墙安装施工记录
(3)幕墙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a)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
b)石材的弯曲强度;室内用花岗石的放射性
c)玻璃幕墙用结构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拉伸粘结强度、相容性试验;石材用结构胶的粘结强度;石材用密封胶的污染性
(4)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胶,其性能必须符合GB16776《建筑用硅酮结构胶》的规定;硅酮结构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5)立柱和横梁等主要受力构件,其截面受力部分的壁厚应经计算确定,且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应小于3.0mm,钢型材不应小于3.5mm。
(6)硅酮结构胶应打注饱满,并应在温度15-30℃、湿度50%以上、洁净的室内进行,不得在现场墙上打注。
(7)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9)单元幕墙连接处和吊挂处的铝合金型材的壁厚应通过计算确定,并不得小于5.0mm。
(10)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0mm。
全玻璃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11)幕墙用石材的弯曲强度不应小于8.0MPa;吸水率应小于0.8%。
石材幕墙的铝合金挂件厚度不应小于4.0mm,不锈钢挂件厚度不应小于3.0mm。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平面内变形性能检测
表1风压变形性能分级kPa
分级指标
等级
Ⅰ
Ⅱ
Ⅲ
Ⅳ
Ⅴ
P3
P3≥5.0
5.0>P3≥4.0
4.0>P3≥3.0
3.0>P3≥2.0
2.0>P3≥1.0
表2雨水渗漏性能分级 Pa
分级指标
部位区别
等级
Ⅰ
Ⅱ
Ⅲ
Ⅳ
Ⅴ
P
固定部位
P≥2500
2500>P≥1600
1600>P≥1000
1000>P≥700
700>P≥500
可开启部位
P≥500
500>P≥350
350>P≥250
250>P≥1500
150>P≥100
以标准状态下,压力差为10Pa的空气渗透量q为分级依据
表3空气渗透性能m3/m.h
分级指标
部位区别
等级
Ⅰ
Ⅱ
Ⅲ
Ⅳ
Ⅴ
q
固定部位
q≤0.01
0.01<q≤0.05
0.05<q≤0.10
0.10<q≤0.20
0.20<q≤0.50
可开启部位
q≤0.5
0.5<q≤1.5
1.5<q≤2.5
2.5<q≤4.0
4.0<q≤6.0
2、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试验
试件:
试件至少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代表性的足尺墙体构件。
对于具有垂直构件的幕墙构件应包括两侧垂直构件。
幕墙构件上下端应按实际连接方法安装要刚性足够的试验框架的横架上。
试验方法:
使安装上试件的横架在墙板平面内水平方向上相互变位,测定造成墙体构件、垂直框或其连接部位损伤时的水平变位,算出水平变位测值和建筑层高的比值,据此确定平面变形性能的等级。
要求幕墙在相对位移范围内不受损坏。
其分级为5个等级,建筑物层间相对位移值用γ表示。
γ≥1/100为I级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验验批。
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椐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有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三性试验
a)型式检验
b)非定型幕墙出厂检验时
c)用户或设计要求时
3、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相容性试验方法是一项实验筛选过程。
试验后颜色和粘结性的
改变是一项可用来确定材料相容性的关键,实践已表明试验中那些粘结性丧失和褪色的基材和附件,在实际使用中同样会发生。
(1)试验原理
a)用结构胶粘结实际工程用基材,测定剥离粘结性,确定结构胶与基材的相容性
b)用结构胶粘结玻璃结构系统各种附件经热及紫外线老化处理后,考查试样颜色变化,检验与玻璃、附件的粘结性,确定结构胶的与附件的相容性。
(2)抽样规则
连续生产时每3t为一批,不足3t以3t计;间断生产时,每釜投料为一批。
4、一般涉及的相关检测报告
板材(或玻璃)性能检测报告(包括铝塑复合板的剥离强度、石材的弯曲强度)
铝型材化学、力学性能检验报告
构件、耐侯硅胶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膨胀螺栓抗拔试验报告
结构硅酮密封胶与接触材料相容性能检测报告
幕墙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节能、保温测试报告
幕墙防雷接地检测报告
铝合金或不锈钢干挂件检测报告
新材料、新产品的检验报告
(四)钢结构工程检测
一、钢结构焊接质量无损检测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3323-1987钢熔化对接接头射线照明和质量分级
GB11345-19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无损检测方法有四种:
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渗透探伤及磁粉探伤1)射线探伤的取样与制制备要求:
1、取样: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采用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做出判断时,应用射线探伤方法进行检测。
对于一级焊缝探伤比例为100%,二级焊缝探伤比例为20%,且探伤比例的计算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a)对工厂制作的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且探伤长度不小于200mm,当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b)对于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2、制作要求:
射线探伤之前,必须首先对工件进行表面质量检查,将易与焊缝内部缺陷相混淆的表面缺陷在射线探伤前处理好,以免影响片评的准确性。
2)超声波探伤的取样与制制备要求:
1、取样: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内部缺陷的检验。
对于一级焊缝探伤比例为100%,二级焊缝探伤比例为20%,且探伤比例的计算方法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a)对工厂制作的焊缝,应按每条焊缝计算,且探伤长度不小于200mm,当长度不足200mm时,应对整条焊缝进行探伤。
b)对于现场安装焊缝,应按同一类型、同一施焊条件的焊缝条数计算百分比,探伤长度不小于200mm,并应不少于1条焊缝。
2、制作要求:
探伤之前,必须对探头需接触的区域清除飞溅、浮起的氧化皮和锈蚀等,且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um。
要求去除余高的焊缝,如焊缝表面有咬边、较大的隆起和凹陷等,也应进行适当的修磨并作过渡圆弧,以免影响结果的判定。
3)渗透探伤的取样及制备
1.取样: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2.制备:
彻底清除妨碍渗透剂渗入缺陷的铁锈、氧化皮、飞溅物、焊渣及涂料等表面附着物。
4)磁粉探伤的取样及制备
1.取样:
每批同类构件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焊缝按条数抽查5%,且不少于1条;每条检查1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10处。
2.制备:
被测表面要充分干燥;彻底清除表面可能存在的油污铁锈氧化皮毛刺等表面附着物等。
二、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
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防腐涂料
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当设计对涂层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
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
每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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