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法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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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法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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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法援
北京大学
工作内容★☆日常业务:
义务为民事案件、标的额较小的经济案件、行政案件已经其他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等法律援助。
☆社会服务:
不定期在校外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已经其他形式法律援助服务。
☆理论研究:
进行中国法律援助的理论研究,翻译、介绍和研究国外的法律援助理论。
☆社区法治建设:
与城市社区主管部门合作,进行社区法律服务建设,实现城乡社区法制事业共建。
☆对外交流合作:
与国内外法律援助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共同探索法律援助事业。
会刊物——《北大法律援助》、《迁西特刊》
“法律援助在中国是一个方兴未艾的事业,伴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法律人开始投入到这样一个充满了艰辛但却具有无限希望的领域中来。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就有这样的一群法律人,他们将自己的青春和梦想与这样一个充满了挑战,同时又负载着沉重的历史责任的事业结合在了一起,为中国的法律援助制度,为中国的法制建设不懈地追求着。
”这是指导老师龚文东为会刊所作的发刊词;也正是对协会自身定位——“情系民权社会,共建法治中国”的阐述。
融入深沉的理性和激情,并以此感召更多的人们投入到法律援助事业中来,是北大法律人对这份事业的责任。
《北大法律援助》正是在这样一种责任感的驱动下诞生。
这是一本关于高校法律援助的专业性刊物,“法律援助论坛”一栏主要介绍国内外法律援助理论和实务,并基于自身实践进行理论研究;“诊所教育”则以法律诊所的实景教学为研究对象;“案例研究”以案例为依托进行现行法分析,咨询与代理的服务技巧也是题中之义;“咨讯”为我们了解相关信息提供了动态的平台;“我们的协会”希望以对协会的工作总结和分析促成进步;其中的“随感”则以参与法律援助事业的切身体验达至法援人的认同。
社区建设的调查与运作的厚重性则以特刊的形式得到反映。
目前,已发行了三期,其中本学期刊行了特刊“迁西社区法制建设模式透视与分析”。
随着事业的深入,会刊也将在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扩展,使这里成为洞悉中国法律援助事业的一个窗口。
我国法律援助之现状
中国司法部的统计表明,到2002年,中国的法律服务援助机构超过2300个,遍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中国,法律援助专职人员超过8000人。
2001年,中国有30余万人接受法律援助,涉及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近18万件。
从我国目前实施法律援助的情况看,在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上,有以下几种模式:
第一种模式,政府性质的法律援助机构。
在国家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并在机构中配有执业律师来完成法律援助案件。
第二种模式,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按照律师协会的要求,每年完成规定的法律援助任务。
第三种模式,各种社会团体提供法律援助。
例如,上海妇联的妇女法律援助中心。
第四种模式,各大学法学院的学生组织成立的法律援助中心,学生们向社会弱者提供法律援助。
从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中都可以了解到,法律援助主要是国家义务,所以理应由政府出资出自建立各级法律援助机构。
但是因为中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国家财政压力很大,所以不可能为法律援助机构支出大量费用。
另外,中国地广人多,法律援助机构在现阶段还较难能深入基层农村。
更关键的一点在于,能够胜任法律援助的专业人士数量太少。
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目前,法律援助机构办理的援助案件数量,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根据规定,受援对象的条件很严格,例如,上海市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是申请人须提供“上海市社会救济(补助)金领取证”或“上海市帮困粮油供应卡”等证明。
这些证件的发放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80元的市民,事实上,即使收入略高于此标准的家庭仍无力承受高额的律师费用。
现行的法律援助标准,大大限制了法律援助的范围。
对法律援助规定的过窄,不能体现国家法律援助的宗旨;规定的过宽,国家的经济能力又不能承受。
根据预测,我国贫困人口、残疾人、未成年人和老年人需要法律援助的案件,每年大约有38.5万件,据估计,我国每年大约有38万余件法律援助案件需要办理,其中绝大多数需要律师提供帮助,可是按每位律师每年办理1至2件案件来计算,现有的10多万位律师只能办理10多万件此类案件,缺口很大;按每件案件花费1200元计,需法律援助经费3个亿。
目前中央政府财政拨款每年50万元,已成立法律援助机构的29个省,仅12个省有专项拨款,上海每年有57.5万元,重庆年仅15万元。
法律援助经费的限制,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贫困差距悬殊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法律援助的任务相当繁重。
在现阶段,国家不可能大幅度增加法律援助财政拨款的情况下,必须寻求其他解决困难的途径,而诊所法律教育提供法律援助的模式就是一种较好的途径。
中国政法大学准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
中心成立于1995年。
隶属于全国八大优秀社团之一的准律师协会,是全国高校中率先成立的以学生法律援助
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机构。
我们的工作宗旨是:
以实践完善自身,以法律服务社会。
中心成立后,经多方努力现
在已初具规模。
目前,我们已与中国法律援助中心、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援助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经常性联系,在日常工作中得到了上述机构的大力支持与帮助。
同时,我们还邀
请了全国知名律师作顾问,具体指导我们的学生法律援助工作。
我们的服务面向全国,以回复信件、接待来访
为主要方式,为咨询者提供法律援助,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直接为来访者提供援助。
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基
础上,中心成员积极创新,经过精心准备于2001年5月推出了“法援说法”论坛活动,获得成功。
为了扩大我
中心的社会影响力,中心积极筹划,准备推出网上法律援助体系。
此外,我们还定期邀请我校老师、知名律师
就有研究价值的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组织同学参加一些相关法律援助机构的培训,到北京市知名律所参观学
习,并深入中小学开展普法活动,尽可能多地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参加社会实践完善自身的机会。
在众多法学界
精英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和帮助下,通过中心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本中心成功的为求助者解决了许多问
题,提高了中心的社会知名度。
《北京教育报》的《校园周刊》也登载了报道中心工作的文章,中心还与该报
合作开辟了“大学生法律援助专栏”,解答在校大学生的法律疑难问题,引起强烈反响。
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
1996年3月17日、5月15日通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在法律援助制度上第
一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在这个背景下,为了响应国家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秉承“国家行为,民间参与”
的精神,1996年10月,一个由复旦大学法律系学生自发组成的“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正式成立
了。
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从成立到目前的逐步成熟,至今已经走过了6个寒暑。
在这六年以来,
“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的成员均为在校学习的法律系学生,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走出校园,投入
社会,坚持贯彻“以所学回报社会,让人人享有正义”的宗旨,长期致力于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
以各种形式进行无偿法律援助工作。
中心作为一个致力于维护社会正义,推动社会法治化进程的一支力量,一直将促进法律援助制度的完
善,视为己任。
从1996年10月诞生的那一天起,便尽己所能,用双肩托起弱势群体的希望和社会的正义。
在我们看起来,我们的服务对象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对于弱势群体,我们下了一个较为广泛的定义,即属
于社会的弱势群体:
妇女劳动者,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其他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
法律服务费用的人群。
(1)对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帮助的人:
深入社区作法制宣传教育。
国家制订法律法规,
或者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无不关系着老百姓的生活。
但是尽管在上海这样一个信息化的国际大都市,仍然存在
着大量的法盲,从经济社会角度而言,这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成为一大隐忧。
从法律社会的角度
而言,老百姓是推动社会法治化进程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参与程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大量老百姓
成为法盲,那么法治化无法轻盈地越走越远。
那么从法律援助的角度而言,这无疑成为法律援助的基础工
作。
我们主要的工作就是通过举办各种规模的法律咨询,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法律宣传,或者对新出台的
法律作出解释,或者就当事人在住房纠纷,民事合同,民事侵权,劳动合同和其他领域里的法律问题作出回
答,以期指导社区里的居民,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另外就是制作法律宣传传单,作为法
律法规的载体,通过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宣传,与居民作交流,达到普及基本法律常识的目的。
迄今为止,我
们的足迹已经深入上海的石泉街道,平民居委会等多个社区里弄,分发了数以万计的宣传册,受到社会的好
评。
(2)对于女职工:
开通热线,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
1998年,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与上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复旦大学妇女研究中心合作开通了
“16010999女职工维权热线”,定点值班,接听热线,为女职工就业过程中面临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
除
了每周二、四晚上的热线接听,还有周末到总工会的值班点,更加全面地接触了女职工在就业过程中的一系
列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前不久,我们和复旦大学妇女研究中心。
上海市总工会、区级的总工会等联合举办
了一场“妇女维权与志愿者行动”研讨会,会上,中心志愿者从实践出发,结合代理的案件,分别就女职工
就业权的保护,和当代女大学生就业问题作了主旨发言,引起大会的热烈讨论,和众多媒体的广泛关注。
(3)对于老年人:
定点咨询,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在杨浦区老龄委,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护办公室等多处老年人权利保护机构开设了
值班点,针对老年人遇到的遗产继承、再婚、房产权纠纷、请求给付赡养费等问题,解决老年人的燃眉之
急。
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咨询的过程中,志愿者也为一些老年人生活上的困扰而忧虑,不仅从法律上援
助,更从生活处处给老人送去温暖,体现了未来法律人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和对社会深深的爱心和责任
感。
复旦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是学生是实践法律精神,培养职业操守,公正意识的实验基地,我们相信
随着公众法制意识的提高,中心的作用会越来越大。
重任在肩,我们无怨无悔,将在各位老师的指导下,深
入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扮演更加积极的角色,实现当代大学生“承担一份责任,以所学回报社会”的愿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成立于2000年5月26日,是一间依托于高等院校,服务于社会,并
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的独立机构。
中心成立伊始,便确立了“力求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的宗旨,积极
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中心成立二年以来,在法律援助与教学改革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
绩,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目前下辖以下几类项目:
(一)诊所式法律教育项目(LegalClinicalProgram)
该项目下设民事法律诊所、劳动法诊所和反家庭暴力工作组、环境保护调查工作组,在诊所教育的基础
上,中心一方面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一方面常识法学教学改革。
(二)社区法律服务项目(CommunityLegalServiceProgram)
该项目主要与武汉市部分社区合作,直接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三)教学实习项目(FieldPlacementProgram)
该项目旨在提升法科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开拓视野,包括模拟法庭、参观法庭以及国际和校际交
流等。
目前中心已经派遣大批学生赴湖北各地以及北京、上海、厦门、西安等地进行实习和交流,并且已
连续二年派学生赴香港实习考察。
(四)中港法律服务项目(China-HongkongLegalServiceProgram)
该项目旨在与香港社区组织协会、香港民权教育中心合作,建立中港法律服务网络,向在内地的港人
提供法律服务。
自动档汽车的自动变速器的档位分为P、R、N、D、2(或S)、L(或1)等。
P(Parking)停车档,或称泊车档;R(Reverse)倒档;N(Neutral)空档;D(Drive)前进档,也称驱动档,正常行驶时将选档杆放在D位,汽车可在1~4档(或3档)之间自动换档;S或2(SecondGear)2档,2档为低速前进档,也称缓坡档;L(Low)或1(FirstGear)低速档,也称1档,或陡坡档
1:
陡坡2.:
缓陡坡L:
低速档,上陡坡需要加速D:
普通道路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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