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试行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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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目核算支付系统发起清算行和接收清算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和大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结算汇差款项。
年终,“小额支付往来”科目余额核对准确后,结转至本科目,余额轧差反映。
3.汇总平衡科目(国家处理中心专用)
本科目用于平衡国家处理中心代理人民银行分支行(库)账务处理,不纳入人民银行(库)的核算。
二、账户设置
(一)“小额支付往来”、“支付清算资金往来”、“汇总平衡”科目按人民银行分支行的会计营业部门、国库部门等机构分设账户;
(二)存款类科目按直接参与者(不包括人民银行机构)、特许参与者分设账户。
贰小额支付业务
一、普通贷记业务
(一)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业务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根据客户提交的普通贷记凭证(或信息),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为:
借:
×
存款—×
户
贷:
待清算支付款项
完成账务处理后,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行内系统按收款清算行组包后发送前置机。
前置机收到业务包后,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每笔业务的金额上限进行检查,并对包的笔数和金额总分核对后,逐包加编地方押发送至城市处理中心(以下简称CCPC)。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间连的,由业务操作员手工录入、复核,或从磁介质导入,前置机对提交的业务按收款清算行组包并加编地方押后发送至CCPC。
2.人民银行(库)发起业务的处理
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和国库部门进行账务处理后,分别在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以下简称ABS)和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以下简称TBS)按收款清算行组包后,加编地方押发送至CCPC。
(二)CCPC和国家处理中心的处理
1.付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业务包后,进行格式、业务权限等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地方押。
CCPC收到ABS和TBS提交的业务包后,除按上述规定检查外,还要按组包规则进行检查,并对业务包的笔数和金额进行总分核对。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同城业务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
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处理并对业务包标记“已轧差”状态,转发收款清算行,同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轧差信息;
检查未通过的,将业务包作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排队信息。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异地业务加编全国押后转发国家处理中心(以下简称NPC)。
2.NPC的处理
NPC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押。
N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业务包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
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处理并对包标记“已轧差”状态,转发收款清算行CCPC,同时向付款清算行CCPC返回已轧差信息;
检查未通过的,将业务包作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CCPC返回已排队信息。
3.收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NPC发来的业务包,核验全国押无误后,加编地方押转发收款清算行。
(三)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业务的处理
银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前置机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地方押无误后,发送至行内系统拆包并立即进行账务处理。
其会计分录为:
银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间连的,前置机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后,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拆包,银行将业务明细转存磁介质或使用人民银行规定格式的来账清单或统一印制的来账凭证打印支付信息,送行内系统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2.人民银行(库)接收业务的处理
ABS和TBS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地方押无误后,作相应账务处理。
(四)各节点对各类通知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等各节点收到已拒绝、已排队、已轧差和已清算通知后,修改相应业务的状态。
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拒绝通知后作相应处理。
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二、定期贷记业务
办理定期贷记业务前,付款(清算)行需要与企业签订双方合同(协议)。
付款(清算)行办理定期贷记业务时,受理企事业单位以联机或磁介质方式提交的业务数据,依据合同审核无误后作相应账务处理。
扣款成功的按同一收款清算行、同一付款人、同一业务种类进行组包。
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的其他业务处理手续比照“一、普通贷记业务的处理手续”处理。
三、实时贷记业务
(一)发起实时业务的处理
1.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业务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付款(清算)行根据客户提交的实时贷记凭证(或信息),审核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现金或×
完成账务处理后,行内业务处理系统将其按收款清算行单笔组包发送前置机。
前置机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每笔业务的金额上限进行检查后,逐包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发送CCPC。
(2)人民银行国库发起业务的处理
TBS进行账务处理后,按收款清算行单笔组包,逐包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密押后发送CCPC。
2.CCPC和NPC的处理
(1)付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业务包后,对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
CCPC收到TBS提交的业务包后,除按上述规定检查外,还要按组包规则进行检查。
CCPC对同城业务实时转发收款清算行,对异地业务加编全国押后实时转发NPC。
(2)NPC的处理
NPC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押,无误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将业务包实时转发收款清算行CCPC。
(3)收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NPC发来的业务包,核验全国押无误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将业务包加编地方押后转发收款(清算)行。
3.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业务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前置机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实时转发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作相应处理。
(2)人民银行国库接收业务的处理
TBS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实时业务登记簿并作相应处理。
4.各节点对收到拒绝通知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CCPC、NPC等各节点收到已拒绝通知,修改相应业务状态并销记登记簿。
付款(清算)行应对已拒绝的业务作相应处理。
(二)实时业务回执的处理
1.收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出业务回执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对实时贷记业务的收款人账号、户名进行检查后,形成受理成功或拒绝受理的实时业务回执包发往前置机。
前置机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进行检查,将回执包与原包核对无误后,加编地方押后实时发送CCPC。
(2)人民银行国库发出业务回执的处理
TBS对实时贷记业务收款人账号、户名进行检查后,形成受理成功或拒绝受理的实时业务回执包,加编地方押后实时发送CCPC。
(1)收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收款清算行发来的实时业务回执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地方押。
CCPC收到TBS提交的业务包,除按上述规定检查外,还应按组包规则进行检查。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同城实时业务回执包销记登记簿。
对拒绝受理的回执包实时转发付款清算行;
对受理成功的回执包进行付款清算行的净借记限额检查。
净借记限额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并将回执包标记“已轧差”状态后转发付款清算行,同时向收款清算行返回已轧差信息;
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发送付款清算行。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异地实时业务回执包加编全国押后发送NPC。
NPC收到收款清算行CCPC发来的实时业务回执包,对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
其中,拒绝受理回执包实时转发付款清算行CCPC;
受理成功回执包则进行付款清算行的净借记限额检查。
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对包标记“已轧差”状态后转发付款清算行CCPC,同时向收款清算行CCPC返回已轧差信息;
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发送付款清算行CCPC。
(3)付款清算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NPC发来的实时业务回执包,核验全国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后实时转发付款(清算)行。
3.付款(清算)行的处理
(1)银行业金融机构接收业务回执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前置机收到CCPC发来的实时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将回执包发送至行内业务处理系统进行相应处理,并通知付款人。
收到拒绝受理的回执包时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户(红字)
待清算支付款项(红字)
(2)人民银行国库接收业务回执的处理
TBS收到CCPC发来的实时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核验地方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并作相应处理。
4.各节点对各类通知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等各节点收到已拒绝、已轧差和已清算通知后,修改相应业务状态。
收到已拒绝和已轧差通知时需销记登记簿。
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拒绝通知后要作相应处理。
收款(清算)行收到已轧差通知,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四、普通借记业务
(一)发起借记业务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根据客户提交的普通借记凭证(或信息),确定每笔业务的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N日(应在报文中记载N,借记回执信息返回基准时间≤N≤5),按相同的N和付款清算行组包后发送前置机。
前置机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进行检查,并对包的笔数和金额总分核对后,逐包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间连的,根据客户提交的普通借记凭证(或信息),由业务操作员手工录入、复核,或从磁介质导入业务,前置机对提交的业务按相同的N和付款清算行组包,逐包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2)人民银行(库)发起业务的处理
ABS和TBS对需要发起的借记业务,确定每笔业务的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N(应在报文中记载N),按相同的N和付款清算行组包后,逐包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CCPC收到收款清算行发来的业务包后,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
CCPC收到ABS和TBS发来的业务包,除按上述规定检查外,还要按组包规则进行检查,并对业务包的笔数和金额进行总分核对。
CCPC对同城业务转发付款清算行,对异地业务加编全国押后发送NPC。
NPC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将业务包转发付款清算行CCPC。
CCPC收到NPC发来的支付业务,核验全国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后转发付款(清算)行。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前置机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发送至行内业务处理系统拆包和处理。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间连的,前置机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进行拆包。
付款(清算)行将业务明细转存磁介质或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格式的来账清单或统一印制的来账凭证打印支付信息,送行内系统进行相应处理。
(2)人民银行(库)接收业务的处理
ABS和TBS收到CCPC发来的业务包,逐包确认并核验地方押无误后,登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拆包进行相应处理。
4.各节点收到已拒绝通知的处理
收款(清算)行、CCPC、NPC等各节点收到已拒绝通知后,修改相应业务状态并销记登记簿。
(二)借记业务回执的处理
付款(清算)行收到借记业务后,立即检查协议,执行扣款。
付款人当日账户足够支付的进行账务处理;
付款人账户不足支付的,于次日直至借记回执信息最长时间的T+N日(T为轧差节点的转发日期)内执行扣款并作账务处理。
付款(清算)行扣款成功时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付款(清算)行对原包业务全部扣款成功的应立即返回借记业务回执包;
到期日原包业务无论扣款是否成功,应返回借记业务回执包。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将借记业务回执包发送前置机,包中附扣款成功和扣款失败的业务明细。
前置机对包的格式、业务权限进行检查,将回执包与原包核对无误后,加编地方押发送CCPC。
付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间连的,行内系统按上述规定执行扣款后,由业务操作员手工录入、复核,或从磁介质导入原包业务的借记回执,前置机对提交的借记回执组包并与原包核对无误后,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2)人民银行(库)发出业务回执的处理
ABS和TBS收到借记业务后,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处理程序执行扣款和组包,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CCPC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地方押。
CCPC收到ABS和TBS提交的业务包,除按上述规定进行检查外,还应按组包规则进行检查,并对借记业务回执包的笔数和金额进行总分核对。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同城借记业务回执包中成功金额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
对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销记登记簿,并对包标记“已轧差”状态后转发收款清算行,同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轧差信息;
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作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返回已排队信息。
CC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异地借记业务回执包加编全国押后发往NPC。
NPC收到CCPC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进行合法性检查并核验全国押。
NPC对检查、核押无误的借记业务回执包中成功金额进行净借记限额检查。
检查通过的实时纳入轧差处理,销记登记簿,并对包标记“已轧差”状态后转发收款清算行CCPC;
净借记限额检查未通过的,进行排队处理并向付款清算行CCPC返回已排队信息。
CCPC收到NPC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核验全国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并加编地方押转发收款(清算)行。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直连的,前置机收到CCPC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并核地方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发送至行内业务处理系统拆包并立即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收款(清算)行行内业务处理系统与前置机间连的,前置机收到CCPC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并核地方押无误后,销记登记簿并进行拆包,银行将业务明细转存磁介质或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格式的来账清单或统一印制的来账凭证打印支付信息,送行内系统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ABS和TBS收到CCPC发来的借记业务回执包,逐包确认并核地方押无误后,销记借记业务登记簿并拆包进行相应处理。
付款(清算)行、CCPC、NPC、收款(清算)行等各节点收到已排队、已轧差、已拒绝和已清算通知后,修改相应业务状态,收到已轧差通知时需销记登记簿。
付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时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收款(清算)行收到已清算通知时进行账务处理,其会计分录为:
五、定期借记业务
办理定期借记业务前,付款(清算)行、付款人、收费单位需要签订办理代扣某类费用的三方合同(协议)。
定期借记业务分为发起业务阶段和处理借记回执阶段。
在发起业务阶段,收款(清算)行接收收费单位以联机或磁介质方式提交的业务数据,检查无误后按同一付款清算行、同一收款人、同一业务种类、同一借记回执信息最长返回时间N组包。
收款(清算)行、CCPC、NPC、付款(清算)行的其他业务处理手续比照“四、普通借记业务的处理手续”处理。
六、实时借记业务
收款(清算)行根据客户提交的实时借记业务凭证(或信息),按实时借记业务报文单笔组包。
付款(清算)行对扣款成功或失败的需实时返回受理成功或拒绝受理的回执包。
CCPC对受理成功的同城回执业务包、NPC对受理成功的异地回执业务包进行付款清算行的净借记限额检查。
检查通过的纳入轧差处理;
检查未通过的直接拒绝给付款(清算)行,并将处理结果发送收款(清算)行,不作排队处理。
收款(清算)行、CCPC、NPC、付款(清算)行的其他业务处理手续比照“四、普通借记业务处理手续”处理。
七、跨行通存通兑业务
跨行通存通兑业务是指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实现不同银行营业网点的资源共享,客户可以选择任何一家协议银行作为代理行,办理跨行存取款业务,该类业务是实时借(贷)记业务的具体业务种类。
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兑业务包括个人储蓄通兑业务和对公通兑业务;
小额支付系统跨行通存业务仅指个人储蓄通存业务。
银行办理跨行通存通兑业务,应按规定向客户收取手续费;
对个人储蓄通存通兑,应逐笔实时实现代理行与开户行的手续费分润;
代理行应向客户提供完整的交易金额和手续费信息。
(一)个人储蓄通兑业务的处理
1.客户不用现金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处理
代理行收到客户取款凭条,按规定格式组织实时借记业务包,其中业务类型为个人储蓄通兑业务,业务包金额为客户取款金额(交易金额)和代理行手续费之和,附加域应列出交易金额和代理行手续费。
开户行收到实时借记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户(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和)
待清算支付款项(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之和)
手续费收入(开户行手续费)
账务处理完成后,开户行返回实时借记业务回执包,并列出开户行手续费的信息。
代理行收到开户行返回的回执后,为客户打印凭证,记载通兑业务发生额(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和),付现金(交易金额)给客户;
同时打印手续费回单(代理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和)交与客户。
2.客户用现金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处理
代理行收到客户取款凭条,按规定格式组织实时借记业务包,其中业务类型为个人储蓄通兑业务,业务包金额为客户取款金额(交易金额)。
户(交易金额+开户行手续费之和)
待清算支付款项(交易金额)
代理行收到开户行返回的回执后,为客户打印凭证,记载通兑业务发生额(交易金额+开户行手续费之和),付现金(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给客户;
(二)对公通兑业务的处理
代理行收到客户取款凭条,按规定格式组织实时借记业务包,其中业务类型为对公通兑业务,业务包金额为客户取款金额(交易金额),附加域应列出交易金额和代理行手续费。
账务处理完成后,开户行返回实时借记业务回执包,但无需列出开户行手续费的信息。
代理行收到开户行返回的业务回执包后,为客户打印进账回单,记载存款账户贷方发生额(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
同时打印手续费回单(金额为代理行手续费金额)交与客户。
(三)个人储蓄通存处理流程
代理行收到存款人存款凭条,按规定格式组织实时贷记业务包,其中业务类型为通存业务,业务包金额为客户存款金额(交易金额)和代理行手续费之差,附加域应列出交易金额和代理行手续费。
开户行收到实时贷记业务包,进行合法性检查,确认无误后进行账务处理:
待清算支付款项(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之差)
户(交易金额-代理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差)
账务处理完成后,开户行返回实时贷记业务回执包,并列出开户行手续费的信息。
代理行收到开户行返回的回执后,为客户打印存款回单,记载个人储蓄通存业务发生额(交易金额-存款行手续费-开户行手续费之差);
2.存款人用现金支付代理行手续费的处理
代理行收到存款人存款凭条,按规定格式组织实时贷记业务包,其中业务类型为通存业务,业务包金额为存款人存款金额(交易金额)。
户(交易金额-开户行手续费之差)
代理行收到开户行返回的回执后,为客户打印存款回单,记载个人储蓄通存业务发生额(交易金额-开户行手续费之差);
收款(清算)行、CCPC、NPC、付款(清算)行的其他业务处理手续比照“三、实时贷记业务处理手续”、“六、实时借记业务处理手续”处理。
八、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的业务处理
(一)同城清算系统发起业务的处理
同城清算系统完成当场试算平衡后,将待发送的轧差净额业务,按规定的报文格式生成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信息报文,加编地方押后发送CCPC。
(二)CCPC的处理
CCPC收到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额信息报文,进行合法性检查,核验地方押无误后,转发至同城清算系统所在城市的ABS。
(三)ABS的处理
ABS收到同城清算系统轧差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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