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精细化管理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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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精细化管理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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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精细化管理规则
第一部分医务管理规则
一、“三基”理论与技能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依据
1、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检查评估细则
2、江苏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细则
3、XX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4、XX医院医护技“三基”培训管理办法
5、主管部门及本院下发的相关文件
▲培训要求
1、科室成立由科主任担任组长的考核小组,指定专人起草本科室、本专业“三基”训练计划、内容和考核标准。
科内每月应当组织至少两次专题授课。
2、临床医生须掌握的重点内容:
与疾病诊断、治疗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为疾病诊断、治疗直接提供医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本专业发展动态;急救设施的使用;规范化查体;常用操作技术;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病历及处方书写。
▲培训考试范围
1、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对本科中医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含中医诊疗技术操作及常用中药方剂应用)的掌握。
以现行教科书为准,参卫生部中医执业医师考试题库及江苏省中医三基题库。
2、西医类别执业医师对本科室及急诊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
江苏省三基题库为准。
(一)“三基”理论
1、书面集中考试。
2、书面考试每周抽考不少于20名医师,一般安排在周三下午,考试时间1小时,具体名单由医务处抽取。
3、科室层面自行安排在线考试,医务负责题库开放,要求每月考核至少一次,建议近月内安排两到三次,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科内保留试卷,并记录考试成绩。
考核计划由医务处在12月和6月底印发各科室。
(二)技能考核
1、岗位培训,拟邀请外院专家与本院专科医师培训相结合,每月一次,一般每次在最后一周周五下午。
(1)医疗急救理论知识(含心电图)。
包括医疗急救基础理论和医疗急救专业知识。
急诊心电图包括快速型心律失常;异位心律;急性心肌梗死;传导阻滞。
(2)医疗急救技能操作。
包括成人基础生命支持、新生儿基础生命支持、呼吸机的使用操作、成人气管插管等项目由ICU、急诊科、心脏科等负责,安排主治以上大夫主持考试。
2、以上机实际操作、口试、书面考核相结合模式。
3、每项目每位年轻医师每半年至少轮训一次,培训合格者每年仍需参加一次复训。
二、医疗质量检查
(一)检查计划
1、每周医务处安排二次以上检查包括单项检查、多项检查、普查、抽查、突击检查,或根据工作中出现问题随时检查等多种方式,重点在于督促工作。
2、每周科室至少进行一次医疗质量自查或自评,方式和内容由科室确定。
3、主治医师查房1次/日,副主任、主任医师及科主任查房1次/周;各科上级医师通过查房、病例讨论、检查病历等方式对下级医师随时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控制。
4、各科主任及科室管理小组通过查房、病例讨论、检查病历、检查工作等方式,每周对全科医疗质量进行检查。
(二)检查要求
1、每次检查重点在于发现问题、找出问题,目的在于分析问题、整改提高。
2、检查指标能量化的量化,不能量化的书面表述。
3、检查内容、标准、方法随工作开展可以适当充实完善。
4、对检查出的问题,科室应当自行组织限期整改。
(三)检查内容(附表见后)
1、病历质量
(1)完善检查、注重复查
(2)三级医师(住院、主治、副高以上)需掌握内容检查
(3)诊断与鉴别诊断检查
(4)病程记录
(5)三合理检查
2、科室质量控制组织及其活动情况
(1)质量控制小组是否健全
(2)活动计划及落实情况
(3)整改方案及措施
3、会诊检查
4、各种专项记录本检查
5、术前、危重、疑难、死亡病例讨论检查
6、交接班情况检查
7、三基三严检查考核
8、终末质量控制
(1)病历归档时限检查
(2)出院病历质量检查
9、病种质量检查
(四)检查反馈
1、各种检查计划严格执行,责任到人。
2、每次检查前由组织检查者制定出检查具体方案、要求、步骤、内容、标准和检查表格等,并负责组织检查人员,严格标准,组织实施。
3、每次检查有计划、有内容、有分析、有总结、有整改,使精细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促使我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稳步提升。
三、人员与技术准入
由医务处依据卫生主管部门相关管理与技术要求进行准入。
(一)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社会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公民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二)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新技术项目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
包括:
提出医疗技术准入政策建议;提出限制使用技术项目的建议及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准入标准;负责探索和限制使用技木项目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对重大技术准入项目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评估,以及其他与技术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三)严格规范医疗新技术的临床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包括伦理、道德方面评定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处审核和集体评估。
(四)科室新开展一般诊疗技术项目只需填写“申请表”向医务处申请,在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处组织审核和集体评估;新项目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处向卫生厅申报,医务处负责联络和催促执业登记。
(五)申请开展第二类技术及部分三类技术由科室向医务处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具体表格可在省卫生厅或省医学会网站上下载)
1、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技术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等)以及医疗机构合法性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医务处提供);
2、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的技术条件、设备条件、项目负责医师资质证明以及技术人员情况;
3、拟开展新技术项目相关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4、拟开展技术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5、卫生行政部门或医学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各类医疗行为个人资质准入,由各科主任负责管理。
1、手术科室医生手术操作的准入
(1)手术种类-基本,较困难,困难手术
(2)术者分类-明确年资,已完成例数,可以参加那种类别的手术
(3)术中承担任务分类-主刀,一助,二助等
2、非手术科室:
有创操作准入
3、医技科室:
签发报告资格准入,复查报告资格准入
四、各类委员会要求
(一)在以下情况下须召开委员会工作会议
1、审议、制定管理方案、标准及检查评估办法。
2、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评价质量,调查分析缺陷或隐患的原因及性质,并提出改进措施。
(二)日常工作由相应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1、开展专题工作的调研
2、专项检查工作的布置、督导
3、工作小结、分析及运行情况报告
4、起草相关文件
5、委员会会议的安排并记录
6、收集主管部门及临床的相关信息
附件1江苏省住院病历质量判定标准[2009年版]
项目
缺陷内容
扣分标准
基本规则
(1)字迹潦草难以辨认、不能通读
重度缺陷
(2)有两处以上明显涂改
重度缺陷
(3)有证据证明病历记录系拷贝行为导致的原则性错误
重度缺陷
(4)病历中有模仿他人或代替他人签名或签名潦草不能辨认
重度缺陷
(5)病历眉栏填写不完整
1
(6)表格病历填写有漏项
2
(7)使用无电子签名的计算机Word文档打印病历
重度缺陷
病案首页
(8)缺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签名
2
(9)缺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签名
2
(10)门(急)诊诊断未填写或填写有缺陷
1
(11)入院诊断未填写或填写有缺陷
2
(12)出院主要诊断选择错误
5
(13)药物过敏栏空白或填写错误
2
住院病历/入院记录
病史
(14)主诉与现病史不能紧密结合
5
(15)现病史无鉴别诊断资料
5
(16)疾病发展变化过程描述不清
5
(17)缺重要的阴性症状记录
2
(18)既往史中缺与主要诊断相关内容
2
体格检查
(19)遗漏主要阳性体征
5
(20)缺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体征
3
(21)需写专科情况的病历缺专科情况
2
(22)专科情况记录有缺陷
2
诊断
(23)诊断不确切、依据不充分
重度缺陷
(24)主次排列颠倒
2
(25)其它主要疾病误诊、漏诊
5
病程记录
与
护理文件
(26)首次病程录未在患者入院后8h内完成,或对待诊、待查病历缺诊断讨论(鉴别诊断)或诊断讨论无针对性或无主治以上医师审签。
10
(27)未按规定时期书写病程记录
1
(28)主治医师查房记录无对新入、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及审签
重度缺陷
(29)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查房记录无对危重、疑难病人的病情分析和进一步诊疗意见及审签
重度缺陷
(30)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无教学查房记录
2
(31)病情变化时无分析、判断、处理及结果的记录
5
(32)缺检查结果异常的分析及相应处理意见的记录
5
(33)缺反映特殊检查(治疗)情况的记录
2
(34)缺会诊记录单或会诊不及时
2
(35)缺反映会诊意见执行情况的记录
2
项目
缺陷内容
扣分标准
病程记录
与
护理文件
(36)缺更改重要医嘱的理由的记录
3
(37)缺重要治疗措施的记录
3
(38)缺抢救病人的抢救记录
10
(39)确诊或治疗困难的病人无以科室为单位的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或记录无明确的进一步诊疗意见或仅有床位医师和主持者发言记录
重度缺陷
(40)应讨论的手术病例无以科室为单位的术前讨论记录或记录无手术方案、术中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术后观察事项及护理要求或仅有床位医师和主持者发言记录
重度缺陷
(41)缺手术病人的手术记录
重度缺陷
(42)植入体内的人工材料的条形码未粘贴在病历中
重度缺陷
(43)缺术后3天内上级医师查看病人的记录
3
(44)治疗措施不正确或不及时而贻误抢救与治疗
重度缺陷
(45)慢性消耗性疾病患者缺临终前的救护记录
5
(46)死亡病例无以科室为单位的死亡讨论记录或记录无死因分析和诊疗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或仅有床位医师和主持者发言记录
重度缺陷
(47)缺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
2
(48)病程记录与护理记录不一致
2
(49)医嘱单缺医师签名
2
知情同意书
(50)缺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重度缺陷
(51)缺手术(含扩大手术范围)同意书或缺患者(近亲属)签名
重度缺陷
(52)特殊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等缺谈话医师签名
重度缺陷
(53)非患者本人签字的同意书,缺患者本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重度缺陷
(54)将特殊检查(治疗)、手术同意书擅自更改为“志愿书”等不规范格式
10
(55)病危患者无书面病危通知书
5
1.住院病历质量判定标准包括五个部分55项内容,每份病历均需逐项全面检查,不得漏项。
2.住院病历质量判定分轻度、中度、不合格三级:
(1)每份病历扣分≤15分为轻度缺陷,等同为甲级病历;扣分达16~30分为中度缺陷,等同为乙级病历;扣分≥31分为不合格病历。
(2住院病历质量判定标准中列出了18项病历质量重度缺陷,每份病历发生任何一项,则该份病历即为重度缺陷病历,即不合格病历。
3.检查中对已发现有一项重度缺陷的病历不得终止检查,仍需按标准逐项检查;每份病历检查结束应计算总扣分数和重度缺陷数及其项目序号。
4.各项标准分扣完为止,不进行倒扣分。
附件2病历具体检查标准
【入院记录】
1、主诉与现病史不符,不能导致第一诊断。
2、现病史描述缺少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
3、体格检查记录遗漏标志性的阳性体征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
4、专科检查记录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并注意查体准确、与临床实际相符合。
5、初步诊断书写注意疾病名称规范以ICD-10为标准,不得臆造疾病名称。
6、住院医师、主治医师签写全名,注意清晰可认和主治医师应72小时内书写确定诊断,确诊日期。
【病程记录】
1、对患者应按规定时间记录病情,具体详见核心制度。
2、患者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应有一次阶段小结。
3、治疗不当包括:
滥用抗生素、用药目的不明确、用药与检查结果不符、对于患者出现的异常表现或检查结果治疗不及时,延误病情等等。
4、检查不当包括:
检查目的不明确、未根据患者病情及时做相应的检查或阳性结果未及时复查而延误病情等等。
5、病情变化时未记录具体变化情况、病情变化的原因及采取相应措施等,或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而没有记录。
6、检查结果异常在病程记录中未能及时分析原因,亦无处理意见。
7、患者的治疗方案,或对诊断及预后有意义的治疗,在病程记录中未能描述或记录简单,不能体现治疗的意义。
8、病程记录中未记录更改药物的名称及更改原因,或采取其他治疗方式的依据。
9、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应根据不同患者的病情进行重点分析,不可仅以一句“同意目前诊断”词语代替查房意见。
10、请会诊科室的医师填写会诊记录,经治医师应在当天的病程中简要记录会诊意见及执行会诊意见的情况。
11、进行各类穿刺、插管等操作必须在操作当天的病程中详细记录操作前的准备、操作过程、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术后注意事项等。
12、术者应在患者手术前(未实施麻醉前)查看患者并有记录,注意患者一般情况、精神状态,确认病变部位、手术方式和术前、术中注意事项等等。
13、手术记录不为手术者书写并且术者未签字;术中所见描述不具体;手术过程、切除组织、术中处理记录不清;送检标本无数目、无去向,术中出血量、输血量记录不具体。
14、术后3天内无上级医师或术者查房记录。
15、术后3天内无连续病程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有关患者术后情况的病程记录。
【辅助检查与医嘱】
1、医嘱(护理级别)与病情不符。
2、检查报告单与医嘱或病程不吻合者,患者应根据医嘱进行各项检查,并在当天的病程中记录检查项目名称、时间、方法及结果。
附件3运行病历诊疗质量检查表
科室:
病人姓名:
床号:
住院号:
检查者:
序号
检查内容
是
否
备注
1
现病史能够反映本次疾病起始、演变、诊疗过程,与主诉、体格检查、初步诊断相一致
2
鉴别诊断时,应尽量包括所有可能的疾病,至少要3个相关疾病
3
诊断正确、诊疗计划具体明确
4
辅助检查报告单与医嘱、病程相符合
5
上级医师查房诊疗意见明确、具体
6
有诊疗知情同意记录,内容符合规范
7
诊治过程合理,符合医疗原则和规范
8
药物使用合理(符合用药指征,选药、剂量合适,严重的不良反应有记录、有处理)
9
病情变化时及时记录病情演变的过程,并有分析、判断、处理及结果
10
对重要的治疗有详细记录
11
对治疗中改变药物、治疗方式有理由及记录
附件4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自评表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
患者属性:
医保□自费□
诊断:
有无使用抗菌药物:
无□(若无则以下不填)有□
使用抗菌药物指征:
病原学检查□预防用药□经验用药□其他□
第一次使用抗菌药物病程记录中有无说明:
有□无□
是否联合用药:
是□否□
抗菌药物名称①②③
④⑤
剂量、用法及疗程:
抗菌药物效果:
显效□有效□无效□
副作用:
更换抗菌药物的理由:
病程记录中是否有更换说明:
有□无□
抗菌药物是否属自费:
是□非□
若属自费有无履行告知:
有□无□
抗菌药物费用:
药品比例:
使用抗菌药物自我评价:
合理□基本合理□欠合理□不合理□
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自评日期年月日
附件5医疗核心制度质量检查会诊制度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科室状况
整改情况
检查时间
1、有明显跨科疾病,尤其心、脑、肺、肝、肾等易于突发意外的疾病,不请相关科室会诊;
2、不执行上级医师或会诊医师意见,擅自盲目处理病人;
3、病历中无会诊意见的反映;
4、急会诊未在10分钟内到达;
5、急会诊登记本时间记录未具体至分钟;
6、普通会诊未在48小时内完成;
7、有医嘱无会诊记录单。
围手术期管理
科别
姓名
住院号
主管医生
术前诊断
手术方式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备注
麻醉师查看病人记录
有
无
术前诊断是否明确
明确
不明确
手术指征
有
无
术前常规准备情况
完善
不完善
输血同意书
有
无
I类切口是否预防用抗生素
有
无
术前谈话记录
有
无
术前小结
有
无
术前讨论记录
有
无
新开展重大手术准入
有
无
其它
急危重病人管理
检查项目
科室状况
整改情况
2、值班医生对科室危重病人情况是否了解(人数、诊断、病情);
2、对危重病人是否作到床头交班;
3、对危重病人是否按时记录病程;
4、上级医生是否按规定对危重病人进行查房;
5、危重病人合并跨科疾病是否请会诊;
6、病历中是否向家属告知病情的记录;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签名:
交接班记录
检查项目
检查时间
科室状况
整改情况
检查时间
3、是否更换交接班记录本;
2、是否作到每日两次交班;
3、值班医师是否按时书写交接班记录;
4、对新入、病危、病重、手术及病情出现变化的病人是否交班;
5、交班内容是否清楚、明了;
6、交班时间是否填写;
7、交班医师是否签名;
附件6临床诊疗规范要点
1、门诊病人诊疗规范
(1)门诊执行首诊负责制,专科会诊制;
(2)三日内未确诊应上报上级医师或组织会诊(需做病理等特殊检查者除外);
(3)门诊医师须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申请单;
2、急诊病人诊疗规范
(1)在急诊各科工作的医师须具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2)急诊接诊时间<5分钟,危重病人立即接诊;
(3)危重病人检查有专人陪送,等候时间<5分钟;
(4)急诊病人有登记,留观病人有交班,抢救病人床旁交班;
(5)留观病人有观察病历,抢救病人有抢救病历;
(6)急诊留观时间不超过3天,留观24小时以上应有上级医师查房或会诊;
(7)危重病人住院前须有适当的维护生命体征处理;
3、住院病人诊疗规范
(1)住院病人有院前卫生处理,传染科病人有消毒隔离;
(2)普通病人完成检诊时间<2小时,危重病人立即检诊;
(3)普通病人由值班医师处理并报告上级医师,危重抢救病人由二值班医师检诊;
(4)普通病人实施诊疗措施时间<2小时,危重抢救病人立即实施;
(5)普通会诊24小时内到位,紧急会诊30分钟内到位,抢救病人会诊10分钟内到位;
(6)住院医师查房2次/日,主治医师查房1次/日,副主任或主任医师查房1次/周;
(7)每位病人至少1次科主任查房(入院24小时内出院或死亡除外);
(8)7日内未明确诊断或实施重大诊疗措施前应组织科内或全院会诊讨论;
(9)出院病人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上级医师审批;
(10)转科或转院病人需科主任或医务处审批;
(11)死亡病人2小时内送出病房,1周内完成死亡讨论;
(12)按时完成住院病历和病程记录:
4、诊断规范
(1)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本专科疾病诊断常规和诊断标准;
(2)诊断依据须符合诊断标准;
(3)一般病例由主治医师确诊,疑难病例由副主任或主任医师确诊;
(4)重大疾病或特殊病人须会诊讨论确诊;
(5)死亡病例应全科讨论确立最后诊断和死亡原因;
(6)非本科疾病诊断不明时,须由专科医师会诊确定;
(7)特殊或有创检查须副主任以上医师批准,诊断性治疗由科主任审批;
(8)普通病例三日内确诊,疑难病例原则上7日内确诊;
(9)按时完成入院常规检查:
必须做的常规检查入院后三天内完成,必须的特检五天内完成,危急重病人的必要检查急诊完成。
5、治疗规范
(1)医务人员熟悉本科疾病治疗常规和疗效标准;
(2)一般病例治疗方案由主治医师制定,疑难危重病例由副主任或主任医师制定;
(3)非本科疾病治疗效果不佳时,须由专科医师会诊确定治疗方案;
(4)重大疾病和特殊病人治疗方案应会诊讨论决定;
(5)治疗方案和主要治疗措施有明确记录;
(6)有创性治疗措施应由上级医师审批;
(7)造成器官功能损害的治疗措施须经科主任和医务处审批;
(8)修改治疗方案应有上级医师指示;
(9)因治疗出现的副作用应明确记录并报上级医师;
(10)主要治疗措施应在确诊后及时实施;
6、抢救规范
(1)各科室有本专科危重病急症抢救常规;
(2)抢救室监护、抢救设备及药品完备;
(3)有抢救任务时,值班医师应立即到达现场开展工作并报告上级医师;
(4)有抢救任务时,二线医师10分钟内到达现场,需要会诊讨论的应于1小时内实施;
(5)维持生命体征的抢救措施立即实施;
(6)急诊检验标本一到立即检测并及时报告结果;
(7)需用血时,血液1小时内到位;
(8)抢救手术在诊断确立后1小时内实施;
(9)重大灾害处理或群体抢救应由医务处或总值班、院领导统一调度;
(10)对病人生命体征的监护3分钟内实施;
(11)抢救病例须经上级医师指导,重大抢救由科主任直接指导;
(12)抢救记录应于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完成;
7、手术规范
(1)认真执行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严禁超越权限实施手术;
(2)应有本专科常见疾病手术的围术期控制方案;
(3)择期手术术前应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手术方案有上级医师审批意见;
(4)重大手术须经会诊讨论决定手术方案和时机;
(6)致残手术须报请医务处批准和备案;
(7)严格执行术前谈话和签字制度;
(8)当日术前术后病人应有书面交班;
(9)术者及麻醉师手术前一日查看病人,检查术前准备情况;
(10)甲乙类手术必须实施术中监护;
(11)术中更改手术方案或出现紧急情况,应报上级医师或紧急会诊决定,并通报病人家属签字认可;
(12)择期手术住院5日内实施(特殊病例除外),急诊手术当日实施;
(13)传染病病人手术应严格实行隔离措施;
(14)手术后生命体征不稳定者,必须在手术室或ICU稳定生命体征后方可送回病房;
(15)按时完成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及术后记录;
(16)禁止擅自实施非本专科手术;
8、围术期管理规范
(1)术前诊断明确;
(2)术前完成下列检查;
血常规、血型、交叉配血、凝血功能、电解质、肝肾功能、心电图、胸片、B超以及专科特殊检查。
(3)术前手术医生查房;(特指上级医师查房或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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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务 精细 管理 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