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doc
- 文档编号:2682493
- 上传时间:2023-05-04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67.50KB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doc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doc(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
(试行)
枣科职院字〔2014〕号
为深入推进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按照国家和山东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以及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枣科职院办字〔2010〕3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和加快教学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方案》、枣科职院办字〔2011〕5号《关于开展“两创一争”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对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方案》(试行)枣科职院字〔2013〕26号进行修订,形成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校企合作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谷道宗
副组长:
满其伟韦统友韩祥杰
成员:
温传河任正超吴洪波王勇韩玉勇
董贵华邵明东王光炎王芳朱宗良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韩祥杰
成员:
周波各系部教学秘书
二、考核时间
每学年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标准
约定:
对职教中心,下文“专业”概念界定为“专业教学部”
本部分所指“部门”指:
五系、职教中心、高级技工部
1、计分办法:
考核按专业进行,各专业和考核专家组按照本方案附件分别进行专业自评和学院考评。
(1)专业考核结果的计算
专业考核结果按专业自评分和学院考评分加权平均,即:
Smj=S1×20%+S2×80%
其中:
Smj为j专业最终得分;
S1为专业自评分,S2为学院考评分。
(2)各系、职教中心、高级技工部考核结果的计算
各部门考核结果按专业最终得分求和并按专业数平均与加分项累加,即:
Sdi=+Sa
其中:
Sdi为i部门最终得分;
Smj为i部门j专业最终得分;
n为i部门专业数
Sa为指标体系中的加分项
2、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考核程序
考核分为专业自评和学院考评两部分。
1、专业自评:
各专业按考核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原始材料,结合考核标准进行自评,确定专业自评分S1,并完成书面总结。
2、学院考评: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院级考评,查阅原始材料,确定学院考核分S2。
3、考核结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专业自评分S1、学院考核分S2,确定专业考核结果Sm和各系(职教中心、高级技工部)考核结果Sdi。
五、评价结果与表彰
校企合作评价的结果,作为各系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
按照评价结果对各系排名,其中:
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学院将根据《关于开展“两创一争”活动的通知》(枣科职院办字〔2011〕5号)对获奖部门给予表彰奖励,获奖部门根据专业考核分对各专业自行实施奖励。
附件: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校企合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2014年9月18日
附件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校企合作考核指标体系(试行)
项目
考核内容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备注
1专业合作组织机构(5分)
校企合作组织(5分)
1.成立专业理(董)事会及其分支机构(本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就业指导委员会等有实际校企合作项目或业务的专业合作组织)
2.佐证材料(成立文件、名单、聘书、章程、会议或活动记录齐全,现代企业制度)
1.学校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股份制形式成立董事会(含校办企业)1.5分;成立理事会1分;仅有分支机构性质的0.5分
2.佐证翔实,董事会模式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3.5分;佐证翔实,成立理事会机构且有分支机构的,2.5分;仅有分支机构性质的2分
累积评价
2合作单位数量和质量(10分)
校企合作单位数量(5分)
1.本专业校企合作单位总数
累计合作企业在10个以上3分,无合作企业不得分
累积评价
2.与合作企业联合建立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数量(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符合紧密合作型校企合作单位界定标准,且有实际生产经营效益或收入,否则不计入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
对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1分,最高2分,无合作不得分
校企合作单位质量(5分)
考察紧密合作型、松散合作型、辐射互惠型合作企业比例
1.紧密合作型单位占本专业合作总单位数的40%以上5分;
2.紧密合作型单位低于40%,紧密合作型和松散合作型企业总数占合作单位总数的70%以上4分,其他情况递减
3人才培养模式(20分)
订单培养数(10)
考察专业订单培养比例
本年度订单培养数占专业总人数的比例(得分):
20%(2分),40%(4分),60%(6分),80%(8分),100%(10分)
本学年数据
企事业单位接受学生顶岗实习情况(5分)
考察本专业顶岗实习学生占毕业生比例以及专业对口比例
顶岗实习学生数达到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100%以上且专业对口率80%以上得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本学年数据
其它(5分)
其他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养成的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有除订单培养、顶岗实习之外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的3分,具有特色和创新的加2分
累积评价
4课程与教材建设(20分)
共同开发课程数(10分)
校企合作课程开发情况
按照共同开发课程与专业课程总数赋分,1~3:
2分;4~10:
4分;11门以上6分,国家级/省级/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分别上浮4/3/1分)
仅开发专业得分,累积评价
共同开发出版教材数(5分)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情况
按照共同开发教材与专业课程总数赋分,1~3:
2分;4~10:
4分;11门以上6分,国家级/省级/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配套教材或国家级或省级规划教材的分别上浮4/3/1分(教材未用于专业教学不得分
仅开发专业得分,累积评价
共同开发教学资源(5分)
1.专业标准、课程标准;
2.教学内容融合行业企业资源、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资料及各类题库,及时更新各级课程网站
1.建立了产业标准和岗位任职标准库,专业标准对接产业标准,课程标准对接岗位任职标准(职业资格标准或执业资格标准)2分
2.教学内容融入了企业生产工艺等技术资料,课程考核与职业资格认证对接2分
3.合作开发课程网站相关资料(技术前沿)更新及时
累积评价
5师资队伍(10分)
支持兼职教师(5分)
企业专业带头人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和教学科研合作情况,专兼比
1.企业带头人有与我院合作的科研、课题、技术服务项目2分,合作项目以拨款或有收入为准,否则不得分
2.专兼比达到1:
1,校外兼职教师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当前专职工作背景、教学进修等基本信息准确完整,建立兼职教师资源库得3分,专兼比不符合要求的,信息不完备的酌情扣分
本年度数据
教师顶岗实践(5分)
专业专任教师企业顶岗实践情况
本专业专任教师平均30人天/年以上得5分,30人天以下,按“本专业专任教师每年平均人天数/30人天×5计算”
教务处提供,累积评价
6合作就业(15分)
毕业生就业率(15分)
近三年12月31日前平均就业率
就业率:
近三年12月31日前就业率平均90%以上的15分,90%~80%的10分,80%以下的,酌情扣分
近三年
7社会服务(20分)
科研与社会专业服务机构(2分)
面向行企,服务产业成立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工作室,创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在专业合作组织框架下,成立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或工作室)等且开展技术服务或员工培训的2分
累积评价
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6分)
为企业合作开展纵向、横向课题,提供科技研发和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情况
1.本专业学年度收入5万以上得6分;5万以下按比例得分(含横向科研项目):
S(低于5万)=收入/5*6
本学年数据
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6分)
为企业培训员工数
1.本专业学年度培训50人天数以上6分;50人天以下,按比例递减:
S(低于50人天)=每学年培训人天数/50*6
本学年数据
(准)捐赠总值(万元)(6分)
各级各类基金会、政府部门(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工商联合会等)、相关企业或经济实体(设立专项基金/促进校企合作)、自办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办学捐赠(现金、设备、设备附属物、软件等)
捐赠折算现金后,每10万元得1分,依次递增(单独软件捐赠或准捐赠设备的按10:
1计入,即每100万捐赠计1分)
本学年数据
8新闻稿件
新闻稿件(5分)
专业合作新闻稿件上网情况
及时进行专业合作新闻报道,所有合作均在网站报道的得满分
教务处提供
说明:
1.校企合作企业的界定暂以发生合作项目为准。
“四三三”界定标准如下:
(1)紧密合作型
有以下四者之一的:
①有订单培养的②有大额企业捐赠的:
5万元以上(含5万元)③有实质校企合作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合作的④有针对合作单位大额社会服务收入(5万元/企业以上,含5万)或大批企业员工培训(50人次以上/单位,含50人次)的
或在指标体系中序号1~7中发生任意三项的;
(2)松散合作型
①仅有顶岗实习的②捐赠在1~5万元(不含5万)的③除上述两种外,在上表1~7中发生任意2项(财政支持基地有针对企业往来业务的计入,否则不计入)的;
(3)辐射互惠型
除上述界定标准之外,仅发生1项合作的(签订协议但未开展合作业务的除外)。
2.共同开发的课程要有过程文件和课程标准。
3.共同开发教材必须有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或专家参与,教材中必须有企业实际工作任务且为公开出版教材?
。
4.兼职教师数按每年授课160学时为1名教师折算。
5.顶岗实践教师数以教师顶岗实践审批表为准。
6.捐赠泛指社会各方的捐赠,包括为学校所用,不为学校所有的“准捐赠”等。
7.打分有小数位的,精确到10分位,各项超过最大分值按最大分值计算。
8.以上所有考核材料请专家组成员甄别其真实性,结合当年平台或近三年平台(有特殊要求的),凡专家对电子版材料有疑义的,相关系部有义务配合专家组成员调审材料的请求。
9.新闻稿件为附加项。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办公室2014年月日印发
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合作 考核 评价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