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EO通用Q质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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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O通用Q质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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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O通用Q质量
柳州远健磁力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程序文件
(通用、质量)
文件号QEO/CX-(01-14)(通用)
Q/CX-(01-06)(质量)
版本A.0
编写文件编写小组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受控
分发号
实施日期2011年05月01日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责任部门
页号
1
修改记录表
2
文件控制程序
QEO/CX-01
人力资源部
3
记录控制程序
QEO/CX-02
人力资源部
7
管理方针、目标控制程序
QEO/CX-03
人力资源部
9
交流、协商与沟通控制程序
QEO/CX-04
人力资源部
13
管理评审程序
QEO/CX-05
管理层
人力资源部
15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QEO/CX-06
人力资源部
18
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QEO/CX-07
生产技术部
20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QEO/CX-08
生产技术部
22
采购控制程序
QEO/CX-09
销售部
24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QEO/CX-10
管理层
人力资源部
27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QEO/CX-11
生产技术部
30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及更新程序
QEO/CX-12
人力资源部
33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QEO/CX-13
生产技术部
35
顾客满意程度测量控制程序
QEO/CX-14
销售部
39
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
Q/CX-01
销售部
41
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
Q/CX-02
生产技术部
43
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Q/CX-03
生产技术部
46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Q/CX-04
生产技术部
48
数据分析管理程序
Q/CX-05
生产技术部
49
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
Q/CX-06
生产技术部
51
修改记录表
序号
页号
修订内容
修订人
修订日期
备注
文件控制程序
编号:
QEO/CX-01
1目的
对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各有关场所使用的文件为有效版本。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与资料的控制,包括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技术文件以及外来文件(各类标准、规范、规程、软件等)。
3术语
采用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4.1.1负责组织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修改,对本程序的持续有效运行负责。
4.1.2负责对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和管理性文件的控制和管理,确保与质量、环境、安全有关的场所使用有效版本的文件。
4.1.3负责外来文件的管理与控制;
4.1.4负责组织对有关主控部门、生产技术部的文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确保文件的有效性。
4.2其他相关部门
公司其它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的编制和控制,确保使用有效版本的文件。
5工作程序
5.1文件的分类
5.1.1管理体系文件包括: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记录。
5.1.2管理文件包括:
管理标准、规章制度、工作标准等。
5.1.3技术文件包括:
产品技术标准、图样、工艺文件、操作规程等。
5.1.4外来文件包括:
有关法律、法规、上级下发的文件以及与顾客往来函等。
5.1.5对以上文件必须建立现行有效受控文件清单,进行记录控制。
5.2文件的编制
5.2.1文件的编制应按分类管理的原则对各类文件分别组织编写:
a)质量技术和环境、生产安全类文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编写;
b)各部门岗位职责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编写。
c)公司各部门按管理职责参与相关的文件编写。
5.2.2文件编制注意事项:
a)编制的文件不得与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
b)内容科学合理,并尽可能全面、系统;
c)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注意文件的适用性、可操作性。
5.5.7文件的使用和保护
当使用的文件破损严重时,可到综合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换取新文件。
新文件仍沿用原发放号码,破损文件由统一销毁,并做好记录。
当文件使用人所持文件丢失后,申请补发,补发文件给予新的发放号,同时注明丢失文件的发放号码作废。
必要时将作废的发放号码通知各有关部门。
5.5.8文件的复制借阅
《管理手册》不得复制。
《程序文件》的复制:
各部门需要某个程序文件为工作依据时,可向综合部提出申请,并提出文件复制申请,依据其批准复印的份数,综合部负责复制。
其他受控文件需要复制作为执行文件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办理,并做好记录。
5.5.9文件的存档和销毁
存档:
各部门对管理的文件做到分类整理、装订、编写目录,妥善管理。
须交归口管理部门归档管理的文件,做到核对清楚,符合要求。
文件只归档一份,特殊情况可按要求归档份数进行归档。
销毁:
文件失效/作废后,经总经理批准,由综合部统一销毁。
5.5.10文件的媒体形式
文件可以采用任何媒体形式,如硬拷贝或电子媒体等。
5.6相关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QEO/CX-02
6.0记录
6.1《内部受控文件一览表》R-QEO/CX-01-01
6.2《外来受控文件一览表》R-QEO/CX-01-02
6.3《文件收发登记表》R-QEO/CX-01-03
6.4《文件更改通知单》R-QEO/CX-01-04
记录控制程序
编号:
QEO/CX-02
1目的
对记录进行控制和管理,提供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客观证据,为有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和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时提供证实。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所有相关记录、产品质量记录和安全管理记录。
3术语
采用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4.1.1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本程序,对本程序持续有效运行负责。
4.1.2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各部门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保护、保存期和处置等工作。
4.1.3组织编制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总清单。
4.2各职能部门
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记录的标识、贮存、检索、保护、保存期和处置等工作;
5工作程序
5.1记录的类型
5.1.1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
a)内审记录;
b)培训记录;
c)管理评审记录;
d)文件控制记录;
e)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信息记录。
5.1.2与产品、过程质量有关的记录
5.2记录表格的设计
5.2.1各职能部门应对公司管理体系运行和产品实现过程所需记录进行识别和策划,并交记录样式。
5.2.2各职能部门依据记录样式,结合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实际情况,编制、修订记录表格,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使用,形成《记录清单》。
5.3记录的填写与保持
a)各部门实施记录的人员应准确理解记录表格中所要求的填写内容,认真填写记录,字迹应清晰工整,所记录的活动事实应真实、数据准确,内容完整,需要传递、发送的记录,应及时、准确。
b)记录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楚、规范,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以满足记录贮存、查询和追溯的要求。
c)记录应完整,包括记录人和各级验证人员的签署与日期。
如涉及计量单位应用法定计量单位。
d)记录内容不得修改,必要时可勘误。
但在勘误处应有修改人员亲笔签字及日期标识。
5.4记录的标识
记录的标识包括单位、部门名称(或代码、标志)、表式号、编号。
记录的流水编号模式由人力资源部作出规定。
5.5记录的贮存
a)记录应贮存在适宜的场所,指定人员管理,妥善保管,确保不丢失、损坏和变质。
b)记录的贮存应有防盗、防火、防霉烂、防虫蛀和防潮等措施。
5.6记录的应用和检索
a)各部门应适时收集记录向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办理归档手续。
b)对归档保存或以其它方式保存的记录应进行分类和编目,便于检索,易于查找,借阅时应办理借阅手续。
c)当顾客要求提供记录时,应在商定的期限内及时向顾客或其代表提供所要查阅的记录。
5.7记录的保存期限
记录保存期限一般分为三年、五年、长期。
a)资料保存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上级有规定的或顾客有要求的按上级规定或顾客要求的保存期限执行。
c)对供方的评价记录应保存到与其终止合作为止。
d)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记录一般保存3--5年。
e)各类记录具体的保存期限由各职能部门根据产品特性、法规要求及合同要求另行规定。
5.8记录的处置
各职能部门对超过保存期限或已作废的记录,应及时收回并销毁。
销毁时应列出清单,由授权人批准,并注意防止保密内容的泄漏。
6记录
6.1《记录清单》R-QEO/CX-02-01
管理方针、目标控制程序
编号:
QEO/CX-03
1目的
加强公司管理方针、目标、指标的系统管理,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方针、目标、指标管理工作。
3术语
采用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
4职责
4.1总经理
负责策划、制定并颁布实施公司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4.2管理者代表
负责公司管理方针、目标、指标的经常性管理。
4.3人力资源部
4.3.1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本程序,对本程序的持续有效运行负责。
4.3.2负责公司方针、目标、指标的调研和意见征集工作,并提出关于方针、目标、指标的建议草案。
4.3.3负责公司方针、目标、指标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4.4各部门
4.4.1参与公司的管理方针、目标、指标的调研和意见征集工作。
5工作程序
5.1方针、目标、指标的制定
5.1.1策划:
总经理对方针、目标、指标的制定提出意图、总体思路、要求和过程。
5.1.2征集意见:
本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精神,制订方针、目标应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征集并汇总群众意见,提出建议草案。
5.1.3定稿
由总经理、管理者代表及有关人员,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最后由总经理定稿。
5.1.4颁布
由总经理签发公司文件,正式颁布实施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5.2对方针、目标、指标的要求
5.2.1管理方针对质量方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与公司总体战略目标相一致;引导公司持续改进,向更高的目标前进;
b)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
c)与顾客的需求和期望相适应;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d)具有可行性,不能仅作为一般号召的口号;言简意赅,可作为行动的座右铭。
5.2.2质量目标应做到:
a)体现质量管理八项原则;
b)满足顾客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
c)具体化、定量化。
应对主要指标做出明确的定量的规定;
d)具有可操作性。
质量目标必须切合企业的实际,经过一段时间(如三年)的努力,可以达到。
还应便于其展开分解到各职能部门。
5.2.3管理方针对环境方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要满足一个框架和三个承诺的要求:
一个框架:
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
三个承诺:
遵循法律、法规的承诺;遵循污染预防的承诺;遵循可持续改进的承诺。
5.2.4环境目标和指标应做到:
a)在符合管理方针和包括污染预防承诺原则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目标和指标;
b)针对重大环境因素考虑技术可行的能力、财政经营情况;提出环境目标和指标;
c)在考虑相关方的意见基础上,提出环境目标和指标;
d)各有关部门制定本部门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e)目标要具体,指标要现实可测量。
5.2.5管理方针对职业健康安全方面应符合以下要求:
a)考虑到本企业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源及风险,应反映企业的类型、规模和特点;
b)体现企业一定遵守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c)反映企业不断寻求改进的承诺。
5.2.6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应做到:
a)目标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尽可能量化;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根据需要可将目标分解,制定本部门目标;
b)实现目标的技术措施及可行技术方案;
c)实现目标所需的经费预算,及经营和运行的要求。
5.3方针、目标的宣贯
5.3.1宣贯要求
a)使所有员工都理解方针、目标、指标内容、内涵并予以实施;
b)各级领导负责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宣传、贯彻和实施方针、目标、指标。
5.3.2宣贯途径
a)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教育计划,集中、系统地进行方针、目标教育;
b)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如公司报刊、黑板报、标语、专栏、简明宣传材料、以及各种会议等经常性地宣传管理方针、目标。
5.4目标的展开
5.4.1公司各部门应将公司的目标和目标值依次细化分解。
必须做到下一级目标的总和达到略微超过上一级目标。
5.4.2对经细化分解后的目标指标,应制订保证其实现的相应措施。
5.5方针、目标、指标的实施
5.5.1实施计划:
各部门应根据质量、环境、安全目标的展开细化分解制定出年度计划,必要时编制季、月度实施计划,明确每项措施的责任者和完成时间。
5.5.2信息反馈:
各职能部门必须及时掌握方针、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采取有效对策,确保方针、目标、指标的实施。
5.5.3协调:
a)管理者代表和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协调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实施中各部门之间发生的矛盾;
b)各职能部门应发扬团结协作精神,自觉承担责任,顾全大局,确保公司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5.5.4动态管理:
日常动态管理由贯标办负责进行。
测量: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层次的目标进行跟踪和监控,测量和评价各项措施和目标完成情况。
测量和评价分析:
根据测量结果,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以查明影响方针、目标实施的原因。
决策:
根据分析结果,请示管理者代表,提出对策,以防止和纠正偏离方针、目标的现象。
实施:
将对策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付诸实施。
5.6方针、目标、指标的评审
5.6.1在管理评审中,应把对管理方针、目标、指标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的评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并研究解决方针、目标、指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5.6.2当质量、环境、安全目标已实现或到了一个新周期(如三年为一个周期)时,应对方针、目标、指标进行专题评审。
5.7方针、目标、指标的修订
5.7.1管理方针、目标、指标应定期(如三年)修订。
5.7.2质量、环境、安全目标提前实现或特殊情况难以实现时,及时修订。
5.7.3修订仍应遵循制定的程序,但可以简化。
5.8环境管理方案
5.8.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环境管理方案,并组织对公司环境管理方案的修订或补充。
环境管理方案由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审批。
5.8.2环境管理方案应:
a)明确要实现的目标和指标;
b)有可行的技术措施;
c)明确完成的时间和进度要求和责任部门;
d)根据重要环境因素制定。
5.8.3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各基层环境管理分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环境管理者代表汇报方案完成情况。
5.8.4环境目标和指标发生重大变化时,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部门对环境管理方案进行修订或补充,并按5.8.1款进行审批后实施。
5.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5.9.1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针对企业危险因素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
5.9.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a)明确实现的目标和指标;
b)明确可行的实施措施;
c)明确完成的时间和进度要求、责任部门;
d)方案应针对重大危害因素制定。
5.9.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可分单项、单位、分项制定。
5.9.4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依据公司总方案和本单位危险因素,由本单位主管职业健康安全的领导组织编制。
经单位领导审批后下发到本单位有关部门或人员,同时将本单位方案上报到人力资源部备查,并及时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跟踪验证评价,对已完成的生产做好记录。
5.9.5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各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分方案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汇报方案完成情况。
5.9.6公司生产生产和服务、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或管理评审提出要求时,要及时调整和修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6相关文件
《管理手册》;《管理评审程序》。
7记录
《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R-QEO/CX-03-01
交流、协商与沟通控制程序
编号:
QEO/CX-04
1目的
为了规范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协商与信息交流,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与外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协商与信息交流管理。
3术语
采用GB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
4职责
4.1人力资源部
4.1.1负责制定、修改、完善本程序,对本程序的持续有效运行负责。
4.1.2负责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4.1.3负责与上级有关环保、安全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本公司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处理。
4.2人力资源部
负责与上级有关质量监督部门、设计部门、监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本公司的质量信息的接收、传递和处理。
5工作程序
5.1总则
5.1.1协商与信息交流的方式:
报纸、广告、宣传单、会议、意见箱、黑板报、专栏等,也可以是口头或书面文件。
5.1.2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5.1.3信息内容必须准确可靠,所有信息活动必须予以记录。
5.2内部信息交流
5.2.1内部信息交流包括以下内容
a)公司的管理方针、目标、管理方案;
b)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的信息。
如内部审核结果、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等;
c)获取和更新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d)职工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意见;
e)作业场所和活动中的环境因素隐患、险情等。
5.2.2内部信息交流的实施
a)主控部门负责配合宣传部门将管理方针,以板报、小册子等不同形式向职工传达,相关方需要了解公司管理方针时,可以由相关部门传递;
b)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产生的信息由其产生部门及时传递到相关部门及人员,并记录其内容和结果;
c)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结果由管理者代表在审核结束后以内审报告的形式及时向各部门传达;
d)紧急状态下的信息按《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规定进行信息交流;
e)发生事故后,按《事故、事件及不符合控制程序》规定逐级上报。
5.2.2员工及员工代表权力:
参与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与评审;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参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务;了解谁是职业健康安全的员工代表和指定的管理者代表。
5.3外部信息交流
5.3.1各职能部门将收到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件,呈报分管领导后做出相应处理。
5.3.2外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参观、访问由主控部门接待安排,并将结果汇报给分管经理。
5.3.3公司其他部门若收到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时,如资源、能源、环保、消防等法规,应及时传递到法律、法规的主控部门。
5.3.4相关信息(包括:
质监、环保、安全部门、社区居民、顾客抱怨),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接收。
5.3.5对外部相关方提出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见或申诉,主控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主管领导批准,形成处理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
5.3.6信息提供者要求答复时,由主控部门或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6相关文件
(1)《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2)《事故、事件及不符合控制程序》
7相关记录
(1)《QEO协商与交流主要信息记录表》R-QEO/CX-04-01
(2)管理体系中的各种会议记录、来往函件、质量、环保、安全活动记录、电话沟通记录、协商文稿等。
管理评审程序
编号:
QEO/CX-05
1目的
通过最高管理者对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充分性、有效性、适宜性的评审,持续改进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效果。
2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评审。
3术语
采用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和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术语。
4职责
4.1总经理
a)主持管理评审会议;
b)对管理体系的改进做出决策;
c)批准管理评审报告及整改措施。
4.2管理者代表
a)负责组织管理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b)负责管理评审会议,报告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c)审核管理评审报告,组织落实评审后的改进工作。
4.3人力资源部
a)负责管理评审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工作,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b)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提供管理评审所需要的资料,并进行汇总;
c)负责管理评审会议记录及文件的归档保存;
d)督促实施评审中提出的纠正、预防措施,并进行跟踪验证;
e)负责管理评审报告的编写、报批。
4.4各相关部门
a)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资料;
b)负责汇报本部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c)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纠正、预防措施。
5工作程序
5.1管理评审的频次与时机
5.1.1管理评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两次评审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
5.1.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a)外部环境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b)公司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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