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验收方案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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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户验收方案资料
鲁能领秀城5#地块一期二标段5#~9#、25#、26#楼及附属车库建设工程
分
户
验
收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单位:
南通德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6年月日
1、编制依据
1.1施工图设计文件;
1.2施工组织设计;
1.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文件:
渝建质监【2010】005号“关于发布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第二号)的通知”;
1.4应用的主要规范、规程及标准图集:
1.4.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2013;
1.4.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4.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4.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1.4.5《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1.4.6《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1;
1.4.7《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
1.4.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4.9《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4.10《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4.1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4.1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1.4.1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指导手册》。
2、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由5#-9#楼五栋21~22层高层、25#楼11层办公楼和幼儿园组成。
该工程总建筑面积约有13.19万㎡,地上约11.75万㎡,地下约1.44万㎡。
建筑总高度约有68.9米。
3、分户验收的条件
3.1单位工程已完成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3.2单位工程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
3.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4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4、分户验收小组的成立及进度计划
4.1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户验收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樊小辉
副组长:
郭平林、刘洪平
成员:
刘强、张伟、马超、汪川东、王呈均、陆佳豪、刘铜、张许復、黄凯、朱磊、封昌兵、吴俊杰
4.2按照各单位工程实际进度逐栋组织分户验收,具体各单位工程分户验收计划如下表:
楼号
项目
计划开始时间
计划完成时间
备注
5#~9#、
25#楼
结构实测(楼板厚度、裂缝、墙面平整度、垂直度等)
2016.10
2016.11
楼地面、墙面和顶棚
2016.10
2016.11
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2016.10
2016.11
门窗安装质量
2016.10
2016.11
防水工程质量
2016.10
2016.11
栏杆安装工程质量
2016.10
2016.11
给排水工程质量
2016.10
2016.11
电气工程质量
2016.10
2016.11
建筑节能及其它工程质量
2016.10
2016.11
5、检验仪器、仪表及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板厚检测仪
DJLC-A
台
1
2
2米靠尺
JZC
把
5
3
手持测距仪
/
台
5
4
水平仪
DS3
台
5
5
水平尺
/
把
5
6
坡度尺
/
把
5
7
卷尺
5m
把
5
8
塞尺
/
把
5
9
小锤
/
把
5
6、分户验收的检验项目
6.1现浇楼板厚度及裂缝
6.1.1质量要求:
现浇楼板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现浇楼板不应有可见的裂缝。
6.1.2检验方法:
板厚及裂缝检查均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分别进行测量和目测检查。
板面裂缝检查目测高度宜距地1.5m左右,俯视检查;板底裂缝检查应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
6.1.3检查数
量:
自然间全数检查。
其中板厚检查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测点位置见下图1所示;其余房间、阳台各测不少于3点,即在房间或阳台一条对角线上2角点加1中心点;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
图1
6.2楼地面、墙面和顶棚
6.2.1楼地面面层
(1)质量要求:
整体面层:
地面面层及各构造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²,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者可不计);面层表面不应有裂缝、脱皮、麻面、起砂等缺陷;有排水坡度要求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
板块面层:
面层在结合层上铺设时,应结合(粘接)牢固,无空鼓或松动;板块无裂纹、掉角、缺楞等缺陷,镶嵌正确,接缝均匀、顺直,色泽均匀一致,图案清晰,面层表面的平整度和坡度符合要求。
(2)检验方法:
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坡度泼水检查,表面平整度、缝格平直度、接缝高低差和宽度目测观察检查,必要时辅以相应的检查工具进行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测观察并结合手摸、脚踩等方式检查。
(3)检查数量:
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地面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²范围。
初装饰工程卫生间不检查空鼓。
6.2.2墙面
(1)质量要求:
抹灰: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空鼓(空鼓面积不大于200cm²者可不计);抹灰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饰面板(砖):
饰面板安装和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满粘法施工的饰面砖墙面应无空鼓、裂缝;接缝、嵌缝应平直光滑、密实,宽度、深度符合要求,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石材表面应无泛碱等污染。
涂饰:
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无交叉污染,界面应清晰。
(2)检验方法:
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目测并结合手摸、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
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沿墙面长、宽两个方向每个墙面各测不少于3处,即墙面两端加中间部位,每处面积约1m²范围;当单片墙长度超过3m时,每增加1m应增加1处,均匀布点。
初装饰工程有防水层的部位不检查空鼓。
6.2.3顶棚
(1)质量要求: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抹灰层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采用免抹灰工艺的顶棚不应有可见的裂缝;装修装饰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缝格顺直,色泽均匀、无污染或明显色差。
(2)检验方法:
抹灰空鼓用小锤锤击检查;其它面层外观质量站立室内地面仰视目测检查,必要时结合尺量拉线检查。
(3)检查数量:
自然间和阳台全数检查,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按层检查;其中抹灰空鼓检查数量每间房间及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应各不少于5处,其中一处应布置在房间或阳台、公共部分走道和楼梯间中部,即4角部加1中心处,每处面积约1m²范围。
6.3门窗质量
6.3.1外窗台高度
(1)质量要求:
外窗窗台完成面高度低于0.9m时,应有防护措施。
低窗台、凸窗等下部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2)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3.2门窗开启性能
(1)质量要求:
门窗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扇与框的搭接量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2)检验方法:
手扳、尺量和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3.3门窗密封性能
(1)质量要求:
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或毛粘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2)检验方法:
手扳和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3.4门窗的防、排水性能
(1)质量要求:
外门窗及周边无渗漏;室外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封闭,密封胶应光滑、顺直、无裂纹;应设置排水孔的门窗,排水孔应通畅,位置及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3.5门窗的玻璃安装
(1)质量要求:
门窗玻璃的涂膜朝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安全玻璃的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玻璃不应与门窗框型材直接接触;密封条与玻璃、玻璃槽口的接触应紧密、平整。
(2)检验方法:
手扳和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3.6门窗节能
(1)质量要求:
玻璃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外门窗隔断热桥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尺量和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4栏杆、护栏质量
6.4.1栏杆安装
(1)质量要求:
栏杆安装必须牢固。
(2)检验方法:
手扳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4.2栏杆高度、栏杆间距
(1)质量要求:
栏杆高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当设计无要求时,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1.10m。
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2)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
每片栏杆不少于一处。
6.4.3防攀爬措施
(1)质量要求:
栏杆应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
(2)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4.4栏板玻璃
(1)质量要求:
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玻璃或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应使用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钢化夹层玻璃。
当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得使用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应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2)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玻璃上的安全认证标识;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5防水工程
6.5.1屋面
(1)质量要求:
屋面工程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2)检验方法:
屋面渗漏和积水采用蓄水或雨后观察检查,蓄水检查最浅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5.2厨房、卫生间和阳台
(1)质量要求:
排水坡向正确,排水通畅,不应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2)检验方法:
卫生间采用蓄水检查,最浅处蓄水深度不得小于20mm,蓄水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阳台采用泼水检查;当厨房有防水要求时采用蓄水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5.3外墙
(1)质量要求;外墙面不应有渗漏现象。
(2)检验方法:
雨后或淋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6室内主要空间尺寸
6.6.1套内空间
(1)质量要求:
房间内平行墙面之间净距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室内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净高偏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极差值控制在20mm以内。
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控制在20mm以内。
(2)检验方法:
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约500mm处。
(3)检查数量:
自然间全数检查;房间内墙面之间净距按每两平行墙面之间各测不少于2点;非矩形房间的内墙面净距尺寸偏差测点由分户验收小组自行确定;室内净高起居室和卧室测点应不少于5点,其中一个测点应布置在房间中部,即4角点加1中心点;其余房间各测不少于4点,即4角点。
角部测点宜在墙角(或板角)距墙面(或板角)长、宽两个方向均约500mm处。
有坡度的房间不测室内净高。
6.6.2公共部分
(1)质量要求:
走道和楼梯间墙面净距应满足相关规范的最小值要求。
(2)检验方法:
尺量或仪器等检查,墙面之间净距测点宜在离地1m高左右,距墙角500mm处;墙面有凸出物处,墙面之间净距应增加测点。
(3)检查数量:
走道和楼梯间墙面之间净距按每层分别各测不少于2点。
6.7建筑给排水工程
6.7.1管道、配件安装
(1)质量要求:
管道、配件安装固定牢固,支、吊架间距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安装坡度、坡向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排水管道清扫口和塑料排水管道伸缩节、阻火圈的设置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管道穿楼板、穿墙的套管安装符合设计或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给水暗埋管道标识清楚;给水口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安装牢固目测观察或手扳检查;支、吊架间距尺量检查;管道坡度、坡向用坡度尺或水平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清扫口、伸缩节、阻火圈目测观察检查;套管目测观察检查;暗埋管道标识目测观察检查;给水口位置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7.2地漏、存水弯
(1)质量要求:
地漏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存水弯设置符合设计要求,有效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2)检验方法:
地漏和存水弯型式及设置目测观察检查,有效水封深度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7.3管道系统功能
(1)质量要求:
管道、配件等接口严密,无渗漏;管道畅通,不堵塞。
(2)检验方法:
系统通水后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8建筑电气工程
6.8.1线路敷设
(1)质量要求:
(强弱电)导线的材质、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打开配电箱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3)检查数量:
配电箱内进出导线全数检查。
6.8.2配电箱(强弱电)安装
(1)质量要求:
箱内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电气元件标识清楚、动作灵活;箱体接地连接正确。
(2)检验方法:
电气元件规格、型号、数量和标识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电气元件进行现场动作试验检查;接地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配电箱内电气元件全数核对检查;每个空气开关现场开、关动作不少于2次。
6.8.3灯具安装
(1)质量要求:
距地高度小于2.4m灯具金属外壳应接地;照明系统灯具选择正确,光源无损坏,灯具与控制开关对应正确。
(2)检验方法:
接地情况拆开灯具目测观察检查;其余通电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8.4开关、插座、弱电终端设备安装
(1)质量要求:
开关、插座型式符合设计要求,接线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开关操作灵活、控制有序;插座接地线无串接现象;除空调插座外的其它插座回路按规范要求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开关、插座型式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接线拆开开关、插座进行检查;带漏电保护的插座用适配仪表进行漏电开关的模拟动作试验;开关操作现场动作试验检查;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开关、插座型式全数检查;插座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开关接线拆开数量每个回路不少于1个,且每户总数不少于4个;漏电模拟动作试验全数检查;每个开关现场动作试验不少于2遍;弱电出线口、终端插座、终端设备位置全数检查。
6.8.5等电位联结
(1)质量要求:
等电位联结所用材料和连接方式符合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检验方法:
目测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9建筑节能和空调工程
6.9.1保温层厚度
(1)质量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保温层施工完成后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
每套住宅检查不少于3处。
6.9.2保温层的固定措施
(1)质量要求:
锚固件数量、位置和锚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锚固件施工完成后观察检查、尺量检查。
(3)检查数量:
每套住宅检查不少于3处,每处不小于1m2。
6.9.3.空调设备的安装
(1)质量要求:
空调室外机应留设搁置位置,且便于装拆、检修,并应符合设计要求;穿墙空调孔洞应预留,并应符合设计要求,且无渗漏和反坡;冷凝水应有组织排放,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10其它
6.10.1邮政信报箱
(1)质量要求:
单元入户门厅应分户设置邮政信报箱。
(2)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10.2厨房、卫生间通风
(1)质量要求:
厨房、无外窗卫生间应有通风措施和预留安装排风装置的位置和条件,且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竖向通风道时,应有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漏的措施,且应符合设计要求。
(2)检验方法:
目测观察并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检查。
(3)检查数量:
全数检查。
6.11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质量
6.11.1实测项目检查原则
按每户住宅划分检验批。
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应抽查构件数量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不少于3间。
6.11.2实测项目说明
6.11.2.1结构墙体尺寸实测内容分别为:
墙体轴线位置、垂直度、标高、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
检查时,宜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中规定的房间,按照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进行检查,并全数记录。
(1)检查被查房间墙体轴线位置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体进行测量,每面不少于1个测量点。
通过测量和记录房间开间、进深方向净空尺寸来推算轴线位置。
(计算基准值)
(2)检查被查房间墙体垂直度时,使用经纬仪或吊线、钢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体测量,测量点宜设置在距墙角500,距地300位置且每面墙不少于2点(长度大于3米的墙体不少于3点)。
使用2m托线板,以墙体允许偏差8mm、剪力墙允许偏差5mm作为垂直度标准。
(3)检查被抽查房间墙体标高时,使用水准仪或拉线、钢尺等测量工具,利用室内1m线,对每面墙体门窗洞上口标高测量,每门窗洞口测量一点。
(计算基准点)
(4)检查被抽查房间墙体截面尺寸时,使用钢尺等测量工具,对每面墙体厚度测量,测量不少于1点。
(计算基准点)
(5)检查被抽查房间墙体表面平整度时,使用2m靠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在每个墙面的中心区域,横、竖方向各测量1点,取较大值作为一面墙测量值。
6.11.2.2结构楼板实测内容分别是:
楼板标高、截面尺寸、表面平整度。
检查时,宜在分户验收抽查点分布图的房间,按上述实测内容,使用相关测量工具,参照下列测量位置和数量进行检查。
(1)检查被抽查房间楼板标高时,使用水准仪或拉线、钢尺等测量工具宜在楼板四个角位置测量,每快楼板测量点不少于4点。
建议通过使用塔尺,测量房间净高尺寸,进行推算楼层标高。
(计算基准值)
(2)检查被查房间楼板截面尺寸时,使用水准仪或拉线、钢尺等测量工具,宜在楼板1个房角位置和楼板中心位置测量,测量点不少于2点。
(计算基准线)
(3)检查被查房间楼板表面平整度时,使用钢尺和塞尺等测量工具,宜在楼板中心区域横、纵两个方向测量,每个方向不少于1个测量点。
7、分户检验测点的保留
凡可标识的用户检验测点位置应用不易褪色的标记加以标识并保留。
8、分户验收一般规定
8.1分户验收检验批划分
以单位工程每户住宅和公共部分走廊(含楼梯、电梯间、通廊、联廊)、地下部分按照防火分区为单位划分检验批。
当分户检验批具备验收条件时,可及时验收。
本工程检验批划分的原则:
经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协商,原则如下。
8.2分户验收标准
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的要求,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8.3分户验收检验原则
分户检验批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观感和使用功能质量应全数检查,并以为房间为单位,全数记录。
8.4分户验收实测值
分户检验批一般项目的实测内容应按本方案检查部位、检查数量,确定检查点。
当量取长度和高度尺寸时,还应确定实测值的基准值,记录在相应表格中第一空格内。
实测值或与基准值相减的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判定为合格,当超出允许偏差时应在此记录实测值上画圈做出不合格记号,以便混凝土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判断不合格点是否超出允许偏差1.5倍和不合格点率。
实测值应全数记录。
8.5分户验收合格判断原则
当混凝土结构、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分户检验批的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时(不合格点实测差的1.5倍),判为合格。
当时暖卫、电气工程分户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检查全部合格时,判为合格。
8.6分户验收不合格处理
当混凝土结构、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分户验收批一般项目的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1.5倍,或不合格点率超过20%时,应整改合格后重新验收,并记录整改项目的测量结果。
当返工或处理确有困难,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更大损失,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通过分户验收,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中明确告之用户,并积极与用户协商处理。
8.7竣工验收的前提
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由建设(项目)单位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8.8分户验收资料的整理与归档
质检员负责将检验小组在检验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工程,整理成资料,移交给施工员,再由施工员移交给分包单位。
且督促分包单位按检验资料中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质检员负责将检验小组在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合格资料,在检验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资料,经整改已达到合格的检验资料,进行真实记录,按《重庆市住宅工程分户检验实施指南(第二号)》所要求的表格进行填写,且签证盖章完善,交项目资料员进行整理归档。
8.9其他
当工程出现本手册未涉及到的分户验收检验批项目时,可按照分户验收项目确定原则,经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协商,自行确定并制定相应表格进行验收
9、安全防护措施
9.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严禁酒后、带病作业。
9.2施工人员进出施工现场时,应沿安全通道行走。
严禁从非安全通道的任何位置进出施工现场。
9.3严禁操作人员自高处向下随意抛掷物件和建筑垃圾,杜绝抛物伤人。
9.4使用电器设备时,不得私自移动楼层电源、随意拉设电线电缆。
使用的手持式施工设备必须具备完好的漏电保护装置。
其设备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劳动保护用品。
9.5严禁在未经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拆除楼层临边安全防护设施和楼层水平洞口防护栏杆、防护板等设施。
10、环境保护措施
10.1楼层上的建筑垃圾应通过小型手推车装运、倾倒至楼层下部的指定堆放场地内,并使用彩条布覆盖,杜绝扬尘污染环境空气。
并定期用载重汽车运出场外渣场倾倒填埋。
10.2楼层清洗产生的施工污水,必须截流于本工程修建的排污沟内,严禁散流污染环境。
11、本方案附件
11.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1.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11.3分户验收记录表。
分户检验计划及实施计划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
检查方法及数量
检验标准
参照标准、备注
检查楼层
计划时间
完成时间
责任人
1、楼地面、墙面、天棚面层
楼地面空鼓、裂缝
小锤轻击、观察检查。
全数检查。
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
GB50209-20025.2.5、5.3.4
5#~9#、25#楼
2016年10月
2016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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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户 验收 方案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