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样本.docx
- 文档编号:1957012
- 上传时间:2023-05-02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9.09KB
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样本.docx
《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样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样本.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工程
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
出租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承租方:
住所:
出租方:
住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就租赁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1.2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视租赁物情况选择填写)
2.1起重设备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使用高度(米)
进出场费
(元/台)
租赁单价
(元/月·台)
附着租赁费
(元/道)
2.2其他设备
机械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设备品牌
设备编号
租金单价
(元/月·台)
第三条出租方资质要求和租赁设备资料
3.1出租方应具有相应的合法租赁资质、安拆资质(若合同内容包含安拆)。
3.2租赁设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市场准入要求,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出具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使用合格证及其它证明文件。
第四条租赁期限
暂定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结算时以实际租赁期为准,实际租赁期从租赁设备运达使用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经地方安检站检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至承租方书面通知出租方设备退场之日为止,具体以承租方签发的《启用/停用通知书》上所载日期为准。
因工程需要承租方欲延长计划租期,应在计划租赁期满前日内,书面通知出租方续租,如无特殊情况,出租方应按本合同条件予以续租;承租方如在计划租赁期内需提前终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应提前日通知出租方退租或部分退租,通知内所列的租赁物自退租之日起不再计算租金。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5.1租金单价为固定价格,包含了税金、维护维修费、折旧费、保险费、操作人员工资、加班费等全部费用,合同期内租金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5.2如租赁物为起重设备,设备进出场费用共计 元,包含进场运输、安装调试、拆卸、出场运输等费用。
如为塔吊,且塔吊在安装和拆除过程中所使用吊装设备超过25吨位,另行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的承担方式为:
。
5.3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主要适用于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
5.4租金计算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
1.按月计算。
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按日计算。
日租金乘以实际使用天数。
3.按台班计算:
机械每天工作 小时,工作时间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
每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量。
4.按工作量(每立方米或平方米)计算。
每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量。
5.其他方式:
。
5.5工程因春节假期、北方冬歇而暂停施工期间,租赁费减租约定:
;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设备报停待拆停用期间,出租方免收停用期间租金。
第六条价款结算及支付(请视租赁物情况选择适用条款,并删除不适用条款)
6.1租金支付:
租金按月支付,不足一月的,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出租方应于每月日前向承租方提交上月租金的付款申请,承租方审核确认并收到出租方出具的发票后日内,向承租方支付上月租金的%。
租赁设备使用完毕并拆除退场后支付至租金总额的%。
剩余%作为保留金,在租赁期满且结算完成后日内支付。
6.2进出场费用支付:
租赁设备进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承租方检验确认合格,出租方提交付款申请并出具相应发票后天内,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进出场费的50%;剩余50%的进出场费在设备拆除并运出现场后与同期租金结算额同时支付。
6.3预埋地脚费用/特殊地脚费用等其他费用,据实结算,随同当期租金一起支付。
6.6承租方支付上述费用前,出租方均应向承租方提供合法的完税发票。
第七条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7.1出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承租方移交租赁的设备,双方应就交付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成色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7.2如租赁设备为起重设备,为保障施工安全,设备的全部螺栓应保证使用国标高强螺栓,塔式起重机附墙框应为原厂生产,附墙杆件要有加工图纸和形钢材质证明。
否则,承租方有权拒收。
7.3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安装、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出租方负责报送法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之日视为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设备日期。
7.4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与检验检测由出租方组织具备相应资质的安装、拆卸和检验检测的单位进行,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7.5承租方退租时,双方就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第八条出租方义务
8.1出租方在现场的管理活动需遵守承租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承租方的指挥安排。
出租方派驻现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承租方有权通知出租方更换不合格人员,出租方应在承租方通知后内派合格人员到场工作。
8.2如租赁设备为起重设备,出租方除应按照承租方要求如期完成租赁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拆除出场等相关工作外,还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及时办理设备在当地的检验、检测、备案等相关手续,并向承租方提供设备的档案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出租方因上述工作不当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出租方在进出场时应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因违反环保要求所造成的一切罚款由出租方自行承担。
8.3出租方应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满足承租方的施工进度。
非因安全原因、设备自身故障原因,出租方不得擅自停机。
8.4出租方应该派合格的维修、操作人员,并持证上岗,证件应符合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的要求。
出租方承担操作人员的工资、保险费用等。
8.5出租方负责操作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司机违章操作,如违章操作造成机械和人员的损伤,出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8.6出租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检查、维护,每月至少一次,并将检查、维护结果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承租方。
保养设备必须提前通知承租方,且尽量安排在休息日或施工空闲时间。
8.7出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因其自身责任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租赁设备毁损的风险。
当租赁设备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出租方应更换同等型号性能设备及时进场继续施工;如不能更换同等型号性能设备时,则该租赁设备毁损的日期即为退场日期。
8.8出租方应承担因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给承租方带来的误工或增加投入设备使用费等一切损失。
8.9出租方应配合承租方按月收集整理所出租设备的运转记录、交接班记录,满足施工项目受检需要。
8.10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关的租赁资质证明文件、安装资质证明文件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的操作证。
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前,应向承租方提供经出租方确认同意的安装、拆卸方案后方可实施。
第九条承租方义务
9.1按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本合同约定价款。
9.2负责租赁设备进出场的道路通畅。
9.3与出租方共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租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任务交底。
9.4提供租赁机械设备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食宿条件,但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9.5租赁设备如由承租方负责操作,承租方应当按操作规程、机械使用规定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违章作业。
出租方应当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租赁期间的维修保养义务。
9.6承租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机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操作人员违章操作的,有权要求出租方整改,同时按承租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出租方开具安全罚单(即安全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逾期超 日,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租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0.2.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擅自将租赁机械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出租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量提供租赁设备或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以及配件与合同约定不符,经承租方书面告知仍不能在规定时间更换的,出租方按延误的天数承担元\天的违约金并赔偿承租方其他相关损失。
延误时间超过日,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在租赁期间因出租方原因设备停工的,停工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逾期承租方除按逾期天数扣减相应租金外,出租方应当赔偿承租方其他损失。
停工超过 日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已发生租金10%的违约金。
10.5出租方未按照国家及施工所在地相关规定按时完成设备检测备案相关手续,致使承租方不能按期使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的违约金。
10.6出租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或未提交检查维护记录的,则承担元/次的违约金,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出租方承担全部损失,同时,承租方有权扣留发生事故当月的租金作为出租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的定义相同。
11.2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
若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30日以上,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双方在30日内办理完结算。
双方因不可抗力发生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11.3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用电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7日内将有关公证或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传给对方审阅确认。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份,其中承租人 份,出租人 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其他特别约定事项:
。
承租人(签章):
出租人(签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签署时间: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型 机械设备 租赁 合同 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