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制-第六章企业所得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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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第六章企业企业所得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企业所得税的特点纳税人的确定纳税人的确定收入的确定收入的确定扣除项目的范围扣除项目的范围扣除标准的确定扣除标准的确定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减免税优惠减免税优惠纳税申报纳税申报6.1企业所得税概论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
6.1.1企业所得税的历史沿革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是由企业所得税(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合并而来。
原企业所得税由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三税于1994年合并组成。
1.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1949年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上,通过了统一全国税收政策的基本方案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8年和1973年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2.改革开放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第一,1978年至1982年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第二,1983年至1990年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第三,1991年至1994年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第四,1994年至2007年的企业所得税制度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什么要“两税”合并?
6.1.2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企业所得税的特点企业所得税是规范和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重要形式,具有与商品劳务税不同的性质,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四)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6.1.3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企业所得税的立法原则企业所得税是处理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重要形式。
税收制度设计得合理与否,不仅仅只是影响企业负担和国家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还关系到国家整体经济的持续发展。
因此,企业所得税法规在制定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税负公平原则
(二)科学发展观原则(三)发挥调控作用原则(四)参照国际惯例原则(五)有利于征管原则6.1.4企业所得税的作用企业所得税作为调节国家与企业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一个重要杠杆,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泛筹集财政资金2.有效实施税收调控6.2纳税人与征税对象纳税人与征税对象6.2.1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1居民企业2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2非居民企业征税对象3所得来源的确定6.2.2征税对象征税对象6.3税率税率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
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低税率为20。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有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收入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但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参见税收优惠的相关内容)。
3优惠税率。
除基本税率和低税率外,国家还对某些特定的企业实行优惠的征收办法,如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背景知识6.4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确定应税所得是所得税法的重要内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11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2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1)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
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案例分析知识库33准予扣除项目准予扣除项目
(1)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
(2)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扣除项目的标准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利息费用借款费用汇兑损失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保险费租赁费劳动保护费公益性捐赠支出有关资产的费用总机构分摊的费用资产损失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其他项目,如会员费、合理的会议费、差旅费、违约金、诉讼费用等。
44不得扣除的项目不得扣除的项目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是指纳税人违反税收法规,被税务机关处以的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指纳税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有关部门处以的罚款,以及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和被没收财物。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55亏损弥补亏损弥补
(1)一般企业的亏损弥补
(2)分立、兼并(合并)、股权重组的亏损弥补。
(3)免税所得的弥补(4)联营企业的亏损弥补(5)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单位)的亏损弥补6.5资产资产的税务处理的税务处理1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
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一般应以原价为准。
(2)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3)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4)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年限(5)矿产资源企业计提折旧方法2.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
(1)生物资产的计税基础
(2)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3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2)无形资产摊销的范围(3)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及年限4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5存货的税务处理:
(1)存货的计税基础
(2)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6.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
(1)投资资产的成本
(2)投资资产成本的扣除方法6.6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关联企业业务往来的税务处理税务处理*6.6.1关联方的认定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具体指: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6.6.2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业务的税务处理6.6.3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调整1.调整方法
(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2)再销售价格法(3)成本加成法(4)交易净利润法(5)利润分割法(6)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2.核定征收6.7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1.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居民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1)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
(2)间接计算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2.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1)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为: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案例分析3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财产净值是指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6.8税收优惠税收优惠681减征、免征优惠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8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683小型微利企业优惠684加计扣除优惠685创业投资企业优惠686加速折旧优惠687减计收入优惠688税额抵免优惠689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决定减征或者免征,自治州和自治县决定减征或者免征的6810非居民企业优惠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811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6.9源泉扣缴源泉扣缴691扣缴义务人1.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692扣缴方法1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按前述非居民企业计算方法计算税款。
2应当扣缴的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由企业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企业未依法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从该企业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的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企业的应纳税款。
3税务机关在追缴该企业应纳税款时,应当将追缴理由、追缴数额、缴纳期限和缴纳方式等告知该企业。
4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6.10征收管理征收管理6101纳税地点1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企业注册登记地,是指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住所地。
2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当统一核算应纳税所得额。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经批准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后,需要增设、合并、迁移、关闭机构、场所或者停止机构、场所业务的,应当事先由负责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向其所在地税务机关报告;需要变更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机构、场所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
案例分析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5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6102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6103纳税申报按月或按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
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综合案例改革展望随着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的发展,各国纷纷推出新的减税计划和方案,形成了新一轮的以减税为主的世界性税制改革浪潮。
这些改革对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具体到企业所得税方面来说,为消除重复征税的问题,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的一体化将是未来改革的一个方向。
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能否迅速发展,直接关系到一国的经济增长与就业状况,因此,如何对中小企业提供适当的税收优惠来刺激中小企业的发展,也是未来改革的一个方向。
综合案例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1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费用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25和职工教育经费4万元。
(7)该企业第一、二、三、四季度已分别预缴所得税税款10万元、20万元、15万元和18万元。
要求:
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及年终汇算清缴应补缴的税款。
解析:
(1)会计利润总额=2500+701100670480604050=17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250015%=375(万元)(3)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出限额=450375=75(万元)(4)业务招待费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
1560%=9(万元)25005=12.5(万元)因此,可以税前扣除的限额为9万元。
(5)业务招待费支出超出限额=159=6(万元)(6)捐赠支出允许税前扣除的限额=17012%=20.4(万元)(7)捐赠支出超出限额=3020.4=9.6(万元)(8)允许税前扣除的“三项”经费限额的计算职工福利费的限额=15014%=21(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超出限额=2521=4(万元)职工工会经费的限额=1502%=3(万元)职工教育经费的限额=1502.5%=3.7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出限额=43.75=0.25(万元)(9)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0.25=270.85(万元)(10)2008年度全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70.8525%=67.7125(万元)(11)年终汇算清缴应补缴所得税=67.712510201518=4.71259万元)讨论题:
1.非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标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标准的思考3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评析。
复习思考题:
企业所得税有哪些特点?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不征税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免税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境外所得已纳税额如何抵免?
年度亏损如何进行弥补?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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