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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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具体行政行为第一节行政许可第二节行政确认第三节行政处罚第四节行政强制第五节行政征收第六节行政给付第七节行政奖励第八节行政裁决第九节行政监督检查第六章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学生自学)第七章行政程序法,第一节行政许可(P180)一、行政许可的概述
(一)立法背景1、行政许可过多、过滥。
一是许可设定权不明确,就连县、乡政府也在设;二是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不规范,一说行政管理,就是审批,除了审批没别的;三是实施许可的环节过多、手续繁琐、时限过长、暗箱操作;四是重许可、轻监管或只许可不监管的现象比较普遍,进市场难,一旦进入又缺乏监管;五是将行政许可的权力设租、寻租;六是行政机关实施许可,往往只有权力没有责任,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2、2001年10月国务院批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3、2001年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计,国务院行政审批有5000多项;省级有2000项左右。
地市一级也有七八百项之多。
2002年10月16日,国务院决定取消789项行政审批项目。
在这些行政审批项目中:
(1)依据行政法规设定的81项;
(2)依据国务院文件设定的88项;(3)依据部门规章设定的279项;(4)依据部门文件设定的303项;(5)依据部门内设司局机构文件设定的38项。
国务院2002年11月取消和调整488项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2004年5月取消和调整495项行政审批项目。
(二)行政许可的影响1、积极作用
(1)促进宏观调控:
政府通过许可制度有效地控制社会的生产、经营规模,维护市场秩序、防止不正当竞争;可以有效地利用国有资源、避免资源的浪费;可以控制进出口贸易,保持国内市场的稳定。
(2)控制危险:
可以从源头上控制危险的发生,以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3)配置资源:
资源配置方式分为市场配置与政府配置两类,各有利弊,2、消极影响
(1)如果调节范围过广,会阻碍统一有序的市场体制的形成、限制公平竞争、导致和保护垄断行为,形成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
(2)如果运用不当会造成社会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使被许可人失去进取精神,影响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益;,(3)过滥的许可制度的保护不利于企业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的提高;(4)不加以法律规制容易引发腐败。
(三)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1、概念行政主体依据相对人的申请,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以许可证、执照等方式授予其法律上的资格或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许可法第2条:
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行政许可的特征
(1)行政许可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主体
(2)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解禁的行政行为(4)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5)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注意行政许可与其他类似概念的区别(参考张树义P185-187)1、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2、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3、行政许可与注册登记4、行政许可与行政证明(三)行政许可的性质(解禁或权利恢复)(P185),(五)行政许可的原则1、行政许可法定原则1)许可权限法定2)行政许可范围法定3)行政许可的条件法定4)行政许可的程序法定,补充材料: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审批机关:
省国家税务局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申请的条件:
1省内注册、经营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设备先进,胶版印刷,技术力量强,能够保证印刷质量;3保密措施过硬,能够保证发票安全;4能够按照国税机关要求保证供应;5省级国税机关根据管理需要提出的其他条件。
(四)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印刷设备、有关生产管理制度和申请理由等。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3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5企业的生产责任制度、保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保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6印刷机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清单和图片。
7省国家税务局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证件、资料。
2、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公开,指许可活动或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公开。
包括:
设定许可过程公开,许可法律、法规规定公开(包括实施主体、条件、范围),许可程序公开,许可实施期限公开,许可决定公开(获得的)。
(2)公平是合法原则的补充,指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时,不但要合法,而且要合乎情理,公平正直,没有偏私。
具体工作上要求,许可时,听取申请人意见,允许陈述、申辩、听证;有许可竞争项目的,公开竞争,平等对待各方申请人;有考核项目许可的,应提前公开,提供便利条件等。
3、便民和效率原则便民,就是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能够便捷、迅速、廉价地使申请人获得许可。
要求做到:
(1)能够统一、综合办理的,减化程序、手续;
(2)行政机关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如表格,一次补证制度;当场发证的,应及时、当场发证;(3)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受理、审核、不拖延;(4)严格办证时限;(5)提供优质服务。
高效原则,指行政机关应当提高办事效率,为申请人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该原则与便民原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相互呼应。
4、救济原则救济是指当事人受到行政许可的损害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补救的制度。
法律第7条规定,实施许可,公民等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行政复议权、诉讼权;受到损害时要求赔偿权。
按此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应当:
1、实施许可各环节,保护当事人陈述、申辩权;2、需要听证的事项,必须告知其权利,允许申辩、质证;3、不服行政许可,可以复议、诉讼;4、因许可违法,造成损害的,给予赔偿。
5、信赖保护原则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
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生效的许可;确需改变的,应给当事人补偿。
内含:
1、当事人信赖行政机关,得到的许可受法律保护,不得随意变更、撤销。
2、有特殊的原因方可改变许可。
如国家取消许可项目,或者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3、取消、变更许可,造成损害的,应补偿当事人。
6、监督原则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实施许可活动和当事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
包括:
行政机关之间的监督和行政许可机关对当事人的监督。
(六)行政许可法与政府行政理念创新1、责任政府的理念(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2、有限政府的理念3、服务政府的理念4、透明政府的理念5、诚信政府的理念,行政许可法为中国社会带来的变化
(1)公民办事更方便了
(2)许可依据要公开了(3)政府说话要算数了(4)权限行使要集中了(5)涉及公共利益的要听证了(6)行政许可不收费了,二、行政许可的范围与设定
(一)行政许可的范围
(1)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经济的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设定类型】普通许可:
(1)普通许可的功能主要是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2)一般没有数量控制。
(3)能否取得许可与申请人自身条件有关(4)许可不得转让,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设定类型】特许:
(1)特许的主要功能是分配稀缺资源;
(2)一般有数量控制;(3)特许事项,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决定。
(4)申请人取得许可一般应当支付一定费用(5)行政许可事项可以在被许可人和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依法转让、继承.,(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质、资格的事项。
【设定类型】认可:
(1)认可的功能是提高从业水平或者某种技能、信誉;
(2)没有数量限制;(3)应通过考试、考核方式决定。
(4)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一般没有自由裁量权(5)资格资质的许可与申请人的身份相联系,资格资质证书不能转让、继承.,(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设定类型】核准:
(1)核准的主要功能是为了防止危险、保障安全;
(2)没有数量控制;(3)核准事项,一般要实地检测、验收。
(4)许可与申请事项的自身条件有关,许可证件不能转让,(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设定类型】登记:
(1)登记的功能主要是确立申请人的市场主体资格,未经许可取得主体资格不得从事相关社会经济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2)没有数量控制;(3)对登记材料只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许可不能转让(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不宜设置行政许可的事项,即“四个”优先: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案例】2000年,郑州市政府制定馒头生产销售管理办法规定:
凡从事生产、销售馒头的单位和个人,均要申请。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馒头生产许可证,为此成立馒头办。
无论当地政府设置这一机构的初衷如何,但至少让人们看到了政府对社会生活的干预到了何种不合理程度。
华商网2008年9月18日报道“从没听说过砍自家地里的玉米还得缴费办砍伐证、准运证。
如果不办,镇政府就处罚你!
”“给予严重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连日来,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的许多农民向记者投诉称,农户收割玉米必须先向镇政府缴费办证。
绝大多数农户未办“两证”,致使数万亩成熟玉米无法收割.,“我砍了自家地里的几把玉米秆喂牲口,没想到让镇政府聘的人看到了,他们二话不说就把我抬到车上了,就这样我被镇政府拘留了,还罚了我300元钱。
”在梁庄村15组,63岁的老汉高保善提起被镇政府处罚的事仍感到不解。
行政许可的形式1.证照形式:
许可证、执照、资格证、资质证。
2.非证照形式:
批准书、同意决定非书面文件形式(默示许可、边民出入境的放行),1许可证。
是行政许可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是指有关部门根据当事人申请而发放的一种批准书,它以许可证的名称出现,故称为许可证。
它仅仅是行政许可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已。
如采矿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进出口许可证、捕捞许可证等。
2执照。
执照是行政主体颁发的准许申请人从事某种生产、经营活动的书面凭证。
如驾驶执照、营业执照、行医执照、律师执业执照等。
3准许证。
一些许可证的具体名称。
如准购证、准生证、准印证、运输证、购买证(枪支管理条例)、通行证、回乡证、边境证、木材运输证(森林法)等等。
4资格资质证。
持有人具备特殊信誉或特殊技能职业所需条件的证明文件,一般与持有人身份相联系,不得继承、转让。
如:
律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会计师资格证、设计资质证、建筑资质证。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资格证仅仅表明持有人具备了从事某种特定活动的能力,但并不直接允许从事此项活动,尚需领取执照后方可进行。
例如,取得律师资格后并不能直接从事律师业务。
因而,从这种角度而言,某些资质、资格证并不属于行政许可证书范畴。
5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是指行政许可机关批准申请人从事一定活动的书面意见,证明文件则是指行政许可机关对特定的事实予以确认的书面意见。
如:
在实践中主要有批准、同意、审核、检定、查验、准许、制定等证书文件。
如开采黄金矿产时,须持有国家黄金管理局颁发的开采黄金矿才批准书(批准文件)后,方能获准开采。
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性检定后发放的检定证书,实质上就是对该被检定的计量器具达到精度要求后的证明。
6、其他行政许可证件难以归类的,有的是符号。
例如,产品的3C标志,表明质量主管部门准许该产品的销售;加盖在生猪身上的蓝色三角印章就证明已经通过食品卫生检疫。
在实践中创造出来许可方式,简便易行,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1、设定行政许可制度的原则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相对人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2、行政许可的正式设定依据(p191)法律(可以对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各类事项设定行政许可)行政法规(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例如,养犬,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定许可的限制:
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3、行政许可的临时设定依据:
国务院决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
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基于以下考虑:
1、新闻出版等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些事项,比较复杂和敏感,立法的条件不成熟,又需管住、管好,常常要运用行政许可来管理;2、改革开放中,在国企改革、社会保障等方面有一些试点、试验的事项,由于是局部地区实施,或者还有待积累经验,也需国务院发布决定设定行政许可3、加入WTO后,一些国家在贸易方面,对我国采取禁止、限制或其他歧视性措施时,为了采取相应的报复性措施,需要实施进口许可和配额管理等临时性行政许可。
省级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条件:
1、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
2、设定的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3、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4、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包括:
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不享有规章制定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其他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唯一例外是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可依法设立临时行政许可。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行政许可的规定权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规定:
行政法规可以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认可作出具体规定。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条件1行政机关成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条件:
(1)必须是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
(2)必须有法律明确授予其一定的行政许可权;(3)法律授予的行政许可职权应当小于或者等于其外部行政管理职权及范围。
越权无效,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成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条件:
许可法第23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除此之外,其他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组织,尤其是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组织,不能经由法律法规授权,成为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
(1)法律、法规才能授权
(2)被授权的是组织,不能是个人(3)该组织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4)该组织能独立实施许可活动,并承担后果。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代为实施行政许可的条件:
许可法第24条: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
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1)被委托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
(2)只能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委托(3)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权(4)内容公开(5)监管,注意:
行政许可实施的制度创新4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特殊法律规定:
第一,“一个窗口对外”。
行政许可法第26条第1款规定:
“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这一规定适用于一件申请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处(科)审查,出具审查意见的情况。
本来是行政机关内部运作的程序,都面对申请人运作,这叫“内部程序外化”,无形中使一个许可变成为多个许可。
规定“一个窗口对外”,从制度上克服了内部程序外化,减少了执法人员腐败的机会,方便了申请人。
第二,“并联审批”行政许可法第26条第2款规定:
“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
”“并联审批”主要适用于需要前置审批的企业的设立登记。
是以工商局为枢纽,对于依法要前置审批的项目,由相关部门同步审批的新型企业注册登记形式。
基本的要求是“一家(工商)承办,转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
“并联审批”的程序是:
第一步,工商受理。
申请人向工商局申请注册登记时,经营范围中涉及并联审批项目的,按要求如实填写统一格式的并联审批申请表,连同注册登记申请一并交工商局。
第二步,抄告相关部门。
工商局受理并联审批申请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并联审批申请表传给相关审批部门。
第三步,并联审批。
相关部门接到并联审批申请表后,及时与申请人联系,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逾期未回复的,视为同意。
第四步,限时办理。
工商局收到相关审批部门意见后,对经审核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半年期的营业执照。
取得半年期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半年内到工商局和市相关部门领取正式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书。
这就大大减少了审批手续,节约了时间,方便了申请人。
第三,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行政许可法第26条第2款:
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也有的地方称为“集中审批”或“一站式”审批。
主要适用于投资项目的审批,由于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多个许可,为提高效率,地方政府设立一站式服务中心或审批大厅,组织各审批机关到服务中心或审批大厅联合办公,集中办理行政许可。
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值班,集中办公,“一站式”审批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第四,相对集中许可审批权。
行政许可法第25条:
“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设置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原因:
一是政府职能部门分工过细,职权划分又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交叉。
二是现行法律、法规往往把行政权授给部门,政府调整部门职能也有困难。
三是有些许可往往要经过多个部门审查,如果让申请人再逐个部门跑,费时费力,成本过高。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行政许可,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方便申请人。
根据这一规定,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的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但要经过国务院批准才能生效。
这主要是由于在原有行政机关仍然存在的情况下,将法律、法规确定其实施的行政许可权,交给其他行政机关行使,涉及行政许可法和有关单行法的关系,涉及机构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应当慎重。
这样规定,有利于行政许可的稳妥实施,也便于国务院统筹考虑机构改革方向。
陈某向工商局申请设立营业执照,根据工商局在办公场所公示的要求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时,但是工商局要求在此之外,另外提供其家庭成员及其各自收入等情况的材料,向其收取申请文书示范文本费用200元。
陈某根据要求提供了上述材料并缴纳了示范文本的费用,但是工商局在受理申请后的第25天只以口头形式作出了不予颁发营业执照的决定。
1.工商局要求陈某在公示所需材料之外另外提供其家庭成员及其各自收入情况等情况的材料,这种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2.工商局是否可以向陈某收入申请文书示范文本的费用?
为什么?
如何处理?
3.对于本案中工商局在受理申请后的第25天才作出不予颁发营业执照的决定是否正确?
行政许可法对此问题是如何规定的?
4.工商局的口头作出不予颁发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行为存在哪些瑕疵?
四、行政许可的程序1我国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一般规定。
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分为六节:
(一)申请与受理;
(二)审查与决定;(三)期限;(四)听证;(五)变更与延续;(六)特别规定。
变更与延续是适用于有些许可事项获得许可之后的两个后续程序。
2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适用听证程序的许可事项有: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2)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事项。
行政许可法还规定了听证的具体程序步骤:
(1)申请;
(2)组织听证;(3)通知有关事项;(4)举行听证;(5)决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并在法定的许可决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3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特别规定(对普通许可外的其他许可作出的特殊程序规定)许可法第四章第六节特许程序,对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垄断性企业的市场准入等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决定是否予以特许;认可程序,对于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应当通过考试、考核方式决定是否予以认可;核准程序,对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应当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核准。
如药品批准文号(国家药品监督局)、车辆管理所对车辆的定期检测;登记程序,对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应当通过登记程序作出。
4、行政许可期限
(1)受理期限:
接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
(2)许可决定的作出期限。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上级机关书面复查程序中,下级机关的审查期限(级别审查期限)。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
例如:
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事项,有的要由省级政府或省级政府主管部门首先审查,省级许可事项由市县政府首先审查。
(4)颁发送达许可证件的期限。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5)关于许可决定期限的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
行政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新药的鉴定周期长,汽车的检测周期短。
5、行政许可的费用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次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许可不收费原则,但是在必要时候,可以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政许可的收费项目。
五、监督检查1、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许可的监督2、许可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
1)做好监督检查纪录。
该纪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
2)对产品与经营场所的检查。
对前者可以进行随机抽样的检查、检测、检验;对后者检查人员享有实地进入权;查阅权和要求被检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权利被许可人应履行公民协助义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3)监督检查之禁令“三个不得”。
行政许可法六十三条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4)个人、组织的举报权。
5)行政机关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
六、法律责任
(一)违法设定与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1、违法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2、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1)实体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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