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材料哈尔滨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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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材料哈尔滨十二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文化产业将成哈尔滨市支柱产业
10月27日,哈尔滨市正式成立了文化产业协会。
目前,哈尔滨市已确定将文化产业列入冰城三个优先发展的服务业之一,并初步起草了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现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按照规划,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将在未来五年里重点规划建设“一轴、两带、五大特色文化产业区域”,搭建文化产业发展平台,确保到“十二五”末提前一至两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哈尔滨市GDP的比重达到5%,力争使文化产业成为哈尔滨市的支柱产业。
“一轴”:
松花江滨水文化景观轴
松花江南岸突出欧陆文化、音乐文化、历史民俗文化;北岸突出冰雪文化、生态文化,打造全景文化景观带,建设集文化、艺术、旅游、休闲为一体的滨水文化长廊。
“两带”:
冰雪文化景观带、特色文化景观产业带
冰雪文化景观带依托冰雪大世界、太阳岛雪博会、兆麟公园冰灯游园会、冰雪运动场馆等现有景区和设施,建设一批展示冰雪文化、体验冰雪文化的产业设施;特色文化景观产业打造中央大街、东西大直街、果戈里大街、靖宇大街等特色街区,展示哈尔滨建筑文化、历史民俗文化、欧陆风情文化。
“五大特色文化产业区域”
松北、利民特色文化产业区域:
整合松北区和呼兰区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冰雪产业、演绎休闲娱乐业、文化旅游业、文化创意产业;
平房特色文化产业区域:
整合现有工业资源,打造工业文化,开发工业旅游。
开发动漫产业、科技博览等,形成现代业态的文化产业功能区。
重点发展数字出版和动漫产业、文化创意产业;
群力特色文化产业区域:
以群力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引领,构建黑龙江省地域文化艺术净瓶展销、图书阅览销售、文化休闲娱乐、青少年生活体验教育等文化产业内容,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业,演艺娱乐业。
哈师大特色文化产业区域:
重点发展文化艺术创意产业、文化艺术培训业、文艺演出业、文化艺术会展业、数字影视传媒业、高端书画艺术品产业。
中心城区特色文化产业区域:
打造中央大街文化街区,展示历史文化和欧陆风情。
打造果戈里大街文化街区,展示商贸文化。
打造中华巴洛克文化街区,展示民间民俗文化和城市发展足迹。
哈尔滨文化产业发展规划
一、哈尔滨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和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十五”时期哈尔滨文化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经济发展的强有力推动下,哈尔滨的文化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文化发展滞后于经济的状况有所改善。
文化精品不断涌现,群众文化基础扎实,文物博物取得重大突破,文化市场丰富多彩,文化产业初具规模,文化设施建设投资增大,市民的文化消费明显增加,文化中心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增强。
1、专业艺术
实施精品战略成就显著。
创作排演了一批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剧目。
话剧《秋天的二人转》、《脊梁》,歌剧《八女投江》,儿童剧《小萝卜头的故事》等剧目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和好评。
话剧院被国家人事部、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市直剧院(团)连续数年每年演出1,500场以上,名列文化部统计的前列。
儿童艺术剧院木偶剧团、儿童剧团曾赴法国和新加坡商演,哈市民族艺术团成功出访拉脱维亚、芬兰和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对外文化交流日趋活跃。
2、群众文化
哈市有艺术馆2个,区、县(市)文化馆20个,83个街道文化站,232个乡镇文化站。
初步形成了市、区(县)、街道(乡镇)群众文化网络。
拥有业余文艺骨干数千人,业余文艺创作群体20多个。
阿城版画、宾县农民画、方正县、巴彦县剪纸、双城市书法、五常市国画等创作群体屡获国家奖励。
群众文化活动向着经常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如合唱艺术歌会、农民文艺汇演、“哈夏”群众文艺专场、冰雪节文艺演出等。
群众文艺节目获得国家政府最高奖“群星奖”金牌2块、银牌6块、铜牌11块。
宾县、阿城市、方正县、巴彦县、五常市、通河县、双城市被文化部授予民间艺术之乡称号。
3、文博图
哈市有文博单位23个。
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0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85处;各类遗址、碑刻、纪念性建筑950多处。
阿城金上京历史博物馆被评为全国十大精品展。
市图书馆馆藏文献234余万册(件),基本实现了采访、编目、检索、查询、流通、管理自动化,成为全市文献信息、目录、业务辅导和图书馆学研究交流中心。
4、文化市场
哈市有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736家,录像放映单位29家;非博彩电子游戏经营场所177家,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702家;美术品经营单位32家;网吧1,032家;营业性演出单位45家;电影放映单位35家。
坚持一手抓整顿规范,一手抓活跃繁荣,文化市场在治理整顿中逐步走向规范和繁荣。
5、大型活动
“哈夏”音乐会创立于1961年。
1996年第23届起,“哈夏”音乐会由文化部与市政府共同主办。
先后举办了全国声乐比赛、全国歌剧观摩演出、全国声乐新人新作比赛、全国合唱比赛、全国艺术歌曲比赛、全国歌剧(音乐剧)调演、全国流行音乐新人选拔赛等国家级音乐赛事。
2004年,按照发展先进文化,提高市民素养,提升城市品位,塑造城市形象的思路,确立了“国际化方向,国家级水平,群众性参与”的发展定位,“哈夏”音乐会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
合唱艺术歌会于1995年创办,每两年举办一次,已举办5届。
歌会的规模越办越大,由最初近百支队伍参赛,发展到最多达300多支。
演唱水平也逐年提高,由最初的简单齐唱、轮唱,发展为多声部混声合唱、无伴奏合唱。
哈尔滨飞云合唱团,曾代表我市参加由中国合唱协会举办的“中国企业职工合唱比赛”,获得金奖第一名的佳绩。
农民文艺汇演已连续举办12届,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
近年社区为基点的文化活动提上日程,常年不断,活动点遍布城乡。
此外,冰雪图书博物会、冰雪电影节等都已形成品牌,成为较为稳定的活动内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哈市文化事业发展仍滞后于经济的快速增长,与国内先进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问题是:
文化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总供给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总需求;
文化资源浪费、闲置和不足并存,一方面现有的一些文化资源尤其是文博资源未能有效地开发、利用于文化旅游等产业,文化场所尤其是企业俱乐部、文化宫基本闲置,另一方面文化资源总体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功能单一、设施陈旧落后,且在管理上,条块分割,文化资源有待进一步充实、盘活和整合;文化发展不平衡,一是文化各个领域之间不平衡,二是城乡之间不平衡;文化体制改革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文化艺术生产力需要进一步解放和提高;文化领域科技含量还很不够,文化事业与当今科技进步差距较大;文化市场中有的项目经营场所过多过滥,布局不合理,违章经营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比较严重,文化法制建设有待加强;缺乏领军专业人才,有的方面人才优势减弱,甚至出现断层,文化人才队伍素质仍需进一步改善。
二、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发展目标
“完善一个体系、调整两个结构、深化三项改革”,即在“十一五”时期要努力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文化产业结构和国有文化资产结构调整,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文化单位经营机制和文化投资体制改革。
文化产业所创造的增加值占城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明显增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具有北方地域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体系,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艺术水平进入国内城市前列,文化消费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建成国际文化名城。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吸收世界先进文化成果;坚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文化体制;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坚持“一手抓整顿,一手抓繁荣”的原则。
三、发展重点
(一)艺术事业
调整国有艺术团体的布局和结构,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有利于艺术生产力发展、出人才、出作品出发,打破省、市、区隶属分割,推进歌剧、话剧、儿童剧等艺术表演团体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形成艺术优势,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艺术自身规律的艺术管理体制和艺术生产机制,使艺术团体成为艺术生产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形成国家、团体、员工之间责权利关系明晰的艺术生产和营销新机制。
定期对艺术表演团体评估,确定重点艺术表演团体,政府区别不同情况给予经费和政策扶持,政府的投资逐渐从人头费转为事业费。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继续实施精品战略,抓好文学、戏剧、影视、音乐、舞蹈、美术等各门类精品生产,每年推出1至2台有相当水准的新创剧目向全国展示,五年内有若干优秀作品和人才具备“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等全国奖性奖励的竞争实力。
加强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批评,营造“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良好艺术氛围,有计划地培养各种门类的评论人才,充分发挥文艺评论对文艺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
尝试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探索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举办艺术活动的新路子,努力把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办成国际性艺术盛会,扩大哈尔滨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二)群众文化事业
以普及文化、人人享有文化活动和服务权利为主要目标,大力发展以社区、村镇为基础的群众文化事业。
提升群众文化水平。
继续开展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区、县(市)活动。
“十一五”期间,全市有1/3的区、县(市)进入全国文化先进县(市);1/2的区、县(市)达到省级文化先进水平。
进一步加强群众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巩固和发展国办的群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等文化事业单位。
“十一五”期间,全市1/2的文化站达到二级站以上,文化馆全部达标并进入全省前列。
实施群众文艺创作精品战略。
每年推出一批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群文作品;争取每届“群星奖”等国家级奖都有哈尔滨的作品。
至2010年,群众文艺创作跻身全国先进行列。
(三)图书馆业
“十一五”期间,以市图书馆为龙头,建立市、区、街道(镇)、村四级图书馆网络。
增加藏书,形成新的藏书体系。
到2010年公共图书馆总藏量达到400万册(件),在全市形成多方面、多层次、较为完整的藏书体系。
加快图书馆数字化步伐。
提高图书馆科技含量,实现省、市、区图书馆联网(通借通还)、联机编目、馆际互借、文献资源共享。
全市公共图书馆计算机应用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四)文物博物业
按照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要求,扩大和充实城市博物馆建设网络,充实和提高现有博物馆的办馆条件,运用科技成果丰富博物馆展示。
加强对考古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努力探索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新路子。
“十一五”期间,重点做好“731”遗址开发保护工程,力争2010年前列入世界文化遗产。
注重文物资源的开发、整合和利用。
充分挖掘文物旅游资源,启动以文物与旅游结合拉动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对市内一些重要文物史迹进行重新整合,完善配套设施,形成若干条具有较强吸引力的文物旅游线。
进一步发挥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重视和扶持文物旅游产品的开发和营销。
(五)电影发行放映业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现有的电影发行机构,引进竞争机制,打破隶属壁垒,在国家现行电影管理体制下,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电影发行机制,改善电影发行渠道和流通网络。
建立若干有实力的电影放映院线。
鼓励社会各界进入电影放映经营,形成国有为主体、多种企业组织形式并存竞争的电影放映经营格局。
大力开发农村电影市场。
(六)文化娱乐业
大力支持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大众化娱乐项目和经营活动的发展,不断优化文化娱乐业的结构。
弘扬民族文化,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娱乐方式。
有选择地引进国外文明健康、科技含量高的现代文化娱乐项目,提高文化娱乐市场的品位和科技水平。
加快文化娱乐市场法规建设,打击违法违章经营,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七)文化设施建设
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强化中心城市文化的辐射功能。
按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标准,兴建标志性大型文化设施。
“十一五”期间建设“音乐大会堂”、“哈尔滨市图书馆音乐会馆”、“报刊分馆”和“哈尔滨博物馆”。
依靠政府支持和文化部门筹资,吸引社会资金等途径,维修和改造原有文化设施。
进行影剧院的挖潜改造,争取吸纳社会资金,进行立体整片开发利用,完善功能,更新设施,开拓市场,形成规模效益。
依靠区、县政府投资和社会力量支持,建设合理分布于城区、农村的文化设施。
各区、县(市)至少建1个中等规模的文化中心和文化广场,形成市区文化广场网络。
进一步落实国家在新建住宅小区及规划发展区域中建设文化设施的检查验收和社会监督。
“十一五”期间,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兑现率明显提高。
四、保障措施
(一)实施三大“兴文”战略
1、改革兴文战略
转变政府职能,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的原则,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管理的重心转移到政策调节、宏观调控、规划引导、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等公共服务职能上来。
坚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原则,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步伐。
改革资金投入方向和投入方式。
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继续给予经费保证,加大投入力度。
对既有公益性又有经营性的事业单位,区别情况给予财政补贴。
财政投入逐步从对文化事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的一般投入转变为以项目投入为主。
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对国家有特殊要求和重点支持的文化活动、文化设施建设、科研课题实行招投标制度和中介评估制度。
2、社会兴文战略
鼓励和扶植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成分参与兴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鼓励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兴办文化事业;鼓励和扶植多种所有制的民间职业文艺团体和业余文艺团体;动员、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儿童文化事业;吸纳社会力量和社会资金,兴办艺术教育事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中小型私人专题博物馆;鼓励和放宽投资经营的文化产业领域;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举办艺术活动的新路子。
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文化资源、文化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对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给予与国有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同等的政策扶持和政策优惠。
3、人才兴文战略
营造有利于文化人才聚集、成长的土壤和环境,培养造就一批文化名人。
建立文化艺术人才合理流动的良性循环机制。
积极引进各类高素质人才,特别加快引进急需和短缺的高层次人才和学科技术带头人。
(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
——规范政府财政文化经费的投入机制。
市及区、县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收入的增长。
哈尔滨市及所辖区、县(市)文化事业经费占同级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少于1%。
文化事业基本建设投资比“十五”期间有明显的增加。
设立“扶持高雅艺术和社会公益文化专项资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公共图书馆购书专款”、“文化体制改革专项资金”和“扶持文化产业专项资金”。
(三)加强对文化的领导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文化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思想,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文化工作的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文化意识,努力把抓文化建设与抓经济建设、城市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政治、经济、文化协调发展。
要把文化建设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社会主义现代化应该有繁荣的经济,也应该有繁荣的文化。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进行总体规划和部署,保证文化与经济协调发展。
建立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挂帅,市委宣传部、市计划、财政、规划、税务、工商、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综合协调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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