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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眉道路分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人:
陕西大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塑项目部
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陕西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厂区配件车间(12)南面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
陕西省三原县
工程内容:
道路工程
二、工程分包范围及形式:
1、分包范围:
1、土方开挖平基:
(含厂区内土方转运,挖出土方必须运至厂区东北角低洼地带推平)。
2、道路300厚3:
7灰土:
(含路基找平、碾压、)3、路面C25混凝土:
(支模、浇筑、切割收缩缝、沥青灌缝、养护、含钢筋。
(注:
混凝土为分包人承担购买)、4、路面C25混凝土浇筑:
(支模、浇筑、切割收缩缝、沥青灌缝、养护、含施工缝预留钢筋)。
2、分包形式为包工包料:
即施工中所需的(除3:
7灰土石灰外)任何材料、工具、人工、机械等均为分包人承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2年5月15日
竣工日期:
2012年5月25日总日历工期:
10天,如分包人不按截止时间完成指定分包区域的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延期一天,赔偿承包人各种损失500元/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满足设计文件及变更通知的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如因分包人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返工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分包人负责。
)
五、分包人责任
1、按设计图纸或变更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2、自行筹备工程所需的车辆、设备、工具、设施。
4、若在工程实施中出现质量问题需返工,则费用由分包人全部承担。
材料、人员。
5、自行解决施工所需的临时宿舍及其它临时设施。
6、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保证安全,作好自身入场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和安全教育,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及承包人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文明施工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与承包人无关,由分包人负责。
运输车辆、机械、工人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分包人负责。
7、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8、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9、对本分包合同价格等方面的内容保密。
10、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提交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2、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3、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4、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6、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7、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
六、分包内容价格:
1.管道安装:
Φ500:
40元/米、Φ400:
40元/米Φ300:
30元/米
Φ250:
30元/米、Φ200以下:
20元/米
2.灰土:
160元/立方米
3.道路砼:
600元/立方米
4.雨水口:
500元/个
5.雨水检查井:
2600元/座注:
Φ500(底宽800)至Φ700(底宽1000)
6.挖运土方:
25元/立方米
7.道牙购买安装60元/米
以上单价按分包人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经双方协商,该工程分包人完成后扣分包合同工程总价款的15%作为承包人的管理费及税金。
七、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工程量的确认:
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量。
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款的结算:
根据承包人确认的达到合格标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所有工程结束后15日内,结算已确认的工程应付款项的80%。
3、工程款最终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_月内一次性付清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5%以外的所有结算款。
八、承包人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分包人工程款。
2、若在工程实施中,承包人认为分包人施工作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本工程要求,没有能力再进行此项工程,则承包人随时有权解除此合同,将施工任务交由其他施工队伍进行实施,分包人所完成合格工程量只按合同单价的80%给予结算。
若分包人中间过程中断实施,分包人所完成合格工程量只按合同单价的80%给予结算。
3、如分包人不遵守本合同条款,不服从承包人指挥或不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处以500—5000元/次的罚款,至直解除合同。
4、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5、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分包人负责保护及放样。
6、由分包人整编资料,承包人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九、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分包人必须亲自现场管理本工程,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承包人可中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已完工程款。
十、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分包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如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2年2月8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人:
(签字)分包人:
(签字)
代表:
电话:
身份证:
地址: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人:
陕西大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塑项目部
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陕西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新厂区配件车间(12)南面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
陕西省三原县
工程内容:
道路工程
四、工程分包范围及形式、单价:
1、分包范围:
1、土方开挖平基:
包干价5400元(部位为配件车间(12)南面道路路基128米长、12米宽。
此单价含厂区内土方转运,挖出土方必须运至厂区东北角低洼地带推平)。
2、道路300厚3:
7灰土:
20元/M3(此单价含取土、路基找平、碾压、灰土制作、找平、压实)。
3、路面C25混凝土:
280元/M3(注:
混凝土为分包人承担购买)。
4、路面C25混凝土浇筑:
12元/M2(此单价含支模、浇筑、切割收缩缝、沥青灌缝、养护、含施工缝预留钢筋)。
2、分包形式为包工包料:
即施工中所需的(除3:
7灰土石灰外)任何材料、工具、人工、机械等均为分包人承担。
3以上金额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2年5月15日
竣工日期:
2012年5月25日总日历工期:
10天,如分包人不按截止时间完成指定分包区域的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延期一天,赔偿承包人各种损失500元/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规范、标准,满足设计文件及变更通知的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如因分包人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返工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分包人负责。
)
五、分包人责任
1、按设计图纸或变更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2、自行筹备工程所需的车辆、设备、工具、设施。
4、若在工程实施中出现质量问题需返工,则费用由分包人全部承担。
材料、人员。
5、分包人必须自行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
如有人因此堵工闹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并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结算出场。
6、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保证安全,作好自身入场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和安全教育,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及承包人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因分包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文明施工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与承包人无关,由分包人负责。
运输车辆、机械、工人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分包人负责。
7、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8、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9、对本分包合同价格等方面的内容保密。
10.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2、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3、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4、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5、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6、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7、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
六、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1、工程量的确认:
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计量。
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2、工程款的结算:
根据承包人确认的达到合格标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所有工程结束后15日内,结算已确认的工程应付款项的80%。
3、工程款最终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_月内一次性付清扣除工程质量保修金5%以外的所有结算款。
七、承包人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分包人工程款。
2、若在工程实施中,承包人认为分包人施工作业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达不到本工程要求,没有能力再进行此项工程,则承包人随时有权解除此合同,将施工任务交由其他施工队伍进行实施,分包人所完成合格工程量只按合同单价的80%给予结算。
若分包人中间过程中断实施,分包人所完成合格工程量只按合同单价的80%给予结算。
3、如分包人不遵守本合同条款,不服从承包人指挥或不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处以500—5000元/次的罚款,至直解除合同。
4、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5、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分包人负责保护及放样。
6、由分包人整编资料,承包人负责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八、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分包人必须亲自现场管理本工程,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否则,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承包人可中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已完工程款。
九、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在分包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如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2年5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工程竣工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承包人:
(签字)分包人:
(签字)
代表:
电话:
身份证: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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