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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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际货款的收付
第六章国际货款的收付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贸易货款收付的各种方式及其特点与做法以及货款结算方面的基本知识,学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支付条款的规定方法。
[内容提要]
6.1支付工具
6.2汇付与托收
6.3信用证
6.4银行保函
6.5国际保理
6.6各种支付方式的选用
[本章的重点和难点]
汇票、本票和支票的概念、种类、当事人、内容;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异同点;汇付、托收、信用证、保函、国际保理的概念、种类、当事人、流程、主要内容;各种支付方式的结合使用;信用证的三个重要期限之间的关系。
[教学内容]
第一节:
票据
一、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定义
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一切权利凭证,如发票、提单、保险单、信用证、汇票、支票、本票等。
狭义的票据指依据票据法签发和流通的,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票据是一种债权凭证,但它的转让与一般债权的转让不同。
一般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方为有效;而票据的转让,可以凭交付或背书后交付就能完成,而无须通知债务人,债务人也不能以未接到转让通知为理由拒绝向票据权利人清偿债务。
(二)票据的特性
票据具有流通转让性、无因性、要式性和提示性四个特性。
(三)票据的当事人
票据的主要当事人有三个,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在流通过程中又产生了流通关系人,如背书人、承兑人、持票人等。
每个关系人在票据上签名后,即对票据的正当持有人负有付款或担保付款的责任。
1.出票人(drawer),是依照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给收款人的人。
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保证票据在提示时,被付款和承兑的责任。
2.付款人(payer),是指由出票人在票据中记名指定的、接受票据提示支付票款的当事人。
3.收款人(payee),是从出票人手中获得票据的当事人,也是票据的主债权人,其权利通常包括收款、转让,以及在付款人拒绝支付时向出票人追索。
4.承兑人(accepter),指付款人接受出票命令并在票据正面签字确认,这时付款人就成为承兑人。
票据一经承兑,则承兑人就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出票人退居从债务人或次债务人的地位。
5.背书人(endorser),当收款人或持票人为了将票据转让给他人而在票据背面签名,这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就成为背书人.前手对后手负有保证汇票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的担保责任。
在票据上加注“不得追偿”(withoutrecourse)字样。
但这种票据难以流通,因为出票人将成为票据的唯一责任人。
6.持票人(holder),指票据占有人,即票据的收款人、背书人或持票来人。
只有持票人才能向付款人或其它票据债务人要求履行票据所规定的义务。
7.正当持票人(holderinduecourse),又称善意持票人(bonafideholder),指票据的合法持有人,意即该人已经支付了与票据所列金额相等的动产或不动产,并凭以获得一张与他付出“对价”等值的表面完整、合格的票据。
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优于前手。
二、汇票(BillofExchange,Draft)
(一)汇票的含义
我国《票据法》的定义: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英国票据法》的定义:
汇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签发的,要求见票时或在将来的固定时间或可以确定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支付命令。
(二)汇票的基本内容
1、绝对记载事项(见我国《票据法》的规定):
(1)表面“汇票”字样;
(2)无条件支付委托;(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的名称;(5)收款人的名称;(6)出票日期
(7)出票人签章(汇票的要项必须齐全,否则,受票人有权拒付)
2、相对记载事项
(1)付款期限(若欠缺,推定为见票即付)
(2)付款地点(若欠缺,推定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或住所)
(3)出票地点(若欠缺,推定为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或住所)
(4)汇票编号
(5)出票依据
3、汇票的基本当事人
出票人(Drawer)、受票人(Drawee)或付款人、受款人(Payee)或收款人
汇票的付款人在信用证下一般为开证银行;托收下一般为进口商。
(三)汇票的种类
1、按照出票人不同
(1)银行汇票(Banker’sDraft):
银行开给银行的汇票
(2)商业汇票(CommercialDraft):
商号开给银行或商号的汇票。
2、按照有无随附货运单据
(1)光票(CleanDraft):
一般用于贸易从属费用、货款尾数、佣金等的托收或支付使用。
(2)跟单汇票(DocumentaryDraft):
3、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
(1)即期汇票(SightDraft):
见票即付的汇票。
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
(2)远期汇票(UsanceBillorTimeBill):
在将来一定时期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远期汇票的付款时间:
有四种规定方法:
a)见票后若干天付款。
(Atxxdaysaftersight)
b)出票后若干天付款(Atxxdaysafterdate)
c)提单签发后若干天付款(AtxxdaysafterdateofBillofLading)
d)指定日期付款(Fixeddate)
思考题:
由出口商签发的要求银行在一定时间内付款的汇票不可能是()。
A、商业汇票B、银行汇票C、即期汇票D、跟单汇票
4.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TradeAcceptance)和银行承兑汇票(BankAcceptance)
商业承兑汇票指由工商企业或个人承兑的远期汇票,属于商业信用。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属于银行信用。
(四)汇票的使用
1、出票(Issue/todraw):
出票人在汇票上填写付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和地点以及收款人等项目,经签字交给持票人的行为。
(出票是设立债权债务的行为,只要经过交付,汇票才开始生效)
受款人(抬头Payee)通常有三种写法:
(1)限制性抬头(RestrictivePayee):
Paytoxxonly/Paytoxxco.,nottransferable)
(2)指示性抬头(Toorder):
Payxxororder/paytotheorderof
(3)持票人或来人抬头(Tobearer):
Paybearer/Payholder
出票人签发汇票,承担保证该汇票必然会被承兑和/或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向持票人清偿被拒付的汇票金额和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以及取得拒付证书和发出通知等费用。
2、提示(Presentation)andsight(见票)
(1)付款提示(Presentationforpayment)
(2)承兑提示Presentationforacceptance
3、承兑(Acceptance):
付款人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汇票一经承兑,付款人就成为汇票的承兑人(Acceptor),并成为汇票的主债务人,而出票人成为汇票的次债务人。
☆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4、付款(Payment)
5、背书(Endorsement):
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署自己的名字(有时再加上受让人的名字),并把汇票交给受让人的行为。
(1)背书方式
☆空白背书(BlankEndorsement)或不记名背书
☆特别背书(SpecialEndorsement)或记名背书:
paytoxxbankororder
☆限制性背书(Restrictiveendorsement):
Paytoxxco.only
(2)前手(Priorparty)与后手(Subsequentparty)
☆前手:
对受让人来讲,在他以前的所以背书人和出票人都是他的前手;对于出票人和出让人来讲,在他交付或让与以后的所有受让人都是他的后手。
☆前手对后手负有担保汇票必然会被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3)贴现(Discount):
银行买进未到期的票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的一种业务。
国际贸易中主要指受让人在受让汇票时,要按照汇票的票面金额扣除从转让日起到汇票付款日止的利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
6、拒付(Dishonour)与追索:
拒付又称退票,包括拒绝付款和拒绝承兑。
☆
(1)因出票人出票不当,或与原有合同关系不符,或根本没有这个债务,付款人可以拒付;
☆
(2)付款人或承兑人死亡、逃匿、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勒令停止业务活动等情况下,付款事实上已不可能,也作为拒付。
☆(3)付款人对汇票虽不明确表示拒付,但迟迟不付款或承兑时,持票人也可以认为票据已被拒付。
(10日内付款,3日内承兑)
持票人遭拒付后,应提供拒付证书(protest),向承兑人追偿,有权向所有前手中的一个直到出票人行使“追索权”(recourse),请求其偿还汇票金额和费用。
拒付证书:
是一种由付款地的法定公证人或其它依法有权作这种证书的机构如法院、银行公会等所作的证明付款人拒付的文件。
持票人请求公证人作成拒付证书,应将票据交出,由公证人向付款人再作提示,如遇拒付,公证人即按规定格式填写一张证明书,连同票据交还持票人,持票人凭以向前手追索。
二、本票(PromissoryNote)
(一)本票的定义
☆我国《票据法》: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英国《票据法》:
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制定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
(二)本票的基本内容:
1.表明“本票”字样;2。
无条件的支付承诺;3。
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的名称;5。
出票日期;6。
出票人签字
本票上未记载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三)本票的种类
1、商业本票(有即期、远期本票之分)(Generalpromissorynote)
2、银行本票(都是即期本票)(Banker’spromissorynote)
我国《票据法》规定:
“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本票出票人的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
”我国只允许开立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不超过2个月的银行本票”目的是为了防止签发本票主体过多,二造成流通中货币量扩大,从而引发通货膨胀,扰乱金融秩序。
(四)本票与汇票的区别:
1.本票的当事人有两个:
出票人和收款人;汇票的当事人有三个:
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
2.本票的出票人即付款人,远期本票无须办理承兑手续;远期汇票必须办理承兑手续;
3.本票在任何情况下,出票人都是主债务人;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被承兑前是主债务人,承兑后,承兑人是主债务人,出票人是从债务人。
三、支票(Check)
(一)支票的定义
☆支票是一种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即存款人对银行的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委托或命令。
☆出票人签发支票,应负票据上的责任和法律上的责任。
前者指出票人对收款人担保支票的付款;后者指出票人签发支票前,应在付款银行存有不低于票面金额的存款。
开空头支票要负法律责任。
(二)支票的基本内容
1.表明“支票”字样;2.无条件的支付委托;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的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字
(三)支票的种类
支票都是即期的。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1、现金支票与转帐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付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正面注有“转账”字样。
2、划线支票与未划线支票:
票面左上角被划上两条并行线的支票称为划线支票,这种支票的持票人不能凭票提取现金,只能通过银行收款入帐。
划线支票比一般支票安全,若支票遗失或被窃,失主可以通过银行查询票款下落,然后向冒领者讨还票款。
未划线支票:
一般支票,持票人即可以通过银行将票款转入自己的帐户中,也可以凭票在付款行提取现金。
未划线支票在实际中,根据当事人的不同需要,由出票人、收款人或代收银行划线,而成为划线支票。
3、保付支票:
支票由付款银行加“保付”(Certifiedtopay)字样并签字而成为保付支票。
付款银行保付后就必须付款,支票经保付后身价提高,有利于流通。
(四)支票的有效期: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第二节:
汇付与托收
支付方式从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划分,可分为顺汇和逆汇。
汇付采用顺汇,托收采用逆汇。
一、汇付(Remittance)
(一)汇付的含义及当事人
1、汇付的含义:
又称汇款,是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它途径将款项交收款人。
2、汇付的当事人:
汇款人(Remitter)、收款人(Payee)、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或解付行.
(二)汇付的种类
1、信汇(M/Tmailtransfer):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
特点:
费用低,但收款时间长。
2、电汇(T/Ttelegraphictransfer):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给国外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
特点:
费用高,但收款人可以迅速收到货款。
电、信汇程序图:
1.电/信汇方式
图6.1电/信汇业务的一般流程
付款人
(进口人)
收款人
(出口人)
①④③
汇出行
②
⑤
汇入行
3、票汇(D/DRemittancebybanker’sdemanddraft):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它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交由汇款人自行寄给收款人,收款人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付款方式。
(1)票汇业务程序图:
票汇业务使用银行即期汇票
图6.2票汇业务的一般流程
付款人
(进口人)
③
收款人
(出口人)
①②⑤⑥
汇出行
④
⑦
汇入行
(三)汇付的特点:
1.风险大——汇付支付方式中,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所以汇付属于商业信用。
2.资金负担不平衡:
货到付款——占压卖方资金;预付货款——买方
3.手续简单,费用少:
跨国公司内部结算或双方互相信任情况下使用。
(四)汇付方式在国际贸易方式中的应用
1、货到付款(PaymentafterArrivaloftheGoods)、
2、预付货款(PaymentinAdvance)
3、凭单付汇(RemittanceagainstDocuments)/交货后付款(cashondelivery)
(五)汇付条款:
应明确汇付时间、汇付方法和金额
1.买方应不晚于×月×日将全部货款用电汇方式预付卖方。
(ThebuyersshallpaythetotalvaluetothesellersinadvancebyT/Tnotlaterthan..)
2.买方收到本合同所列单据后,应于×天内电汇付款。
(PaymentbyT/T:
Paymenttobeeffectedbythebuyerwithin×daysafterreceiptofthedocumentslistedinthecontract.)
二、托收(Collection)
(一)托收的含义
1.托收的含义:
债权人(出口方)出具债权凭证(汇票、支票、本票)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又称银行托收。
2.性质:
商业信用
(二)托收的当事人
1.委托人(Principal):
出口方
2.托收行(RemittingBank):
出口地银行
3.代收行(CollectionBank):
进口地银行
4.付款人(Drawee):
进口方
5.提示行(PresentingBank):
代收行或代收行委托与付款人有往来帐户关系的银行.
6.需要时的代理:
(Principal’srepresentativeincaseofneed)委托人指定的在付款地代为照料货物存仓、转售、运回或改变交单条件等事宜的代理人。
如指定需要时的代理,应对授予该代理人的具体权限在托收申请书和托收委托书中做出明确和充分的指示,否则,银行对需要时代理的任何命令可以不予受理。
(三)托收的性质与特点
1.托收属于逆汇。
2.托收属于商业信用(使用商业汇票)
3.托收总体上有利于买方,不利于卖方。
(四)跟单托收的种类
(一)托收根据有无附属的货运单据,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
只要金融票据,不附带商业单据。
跟单托收(DocumentaryCollection):
既有金融票据,又有商业单据。
(二)跟单托收根据交单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种:
1、付款交单(DocumentsagainstPayment,D/P)
(1)即期付款交单(D/Patsight)
(2)远期付款交单(D/Paftersight)
若付款期限晚于到货期限,买方为抓住有利时机转售货物,可采取以下方法:
(1)提前付款赎单
(2)凭信托收据借单(T/RTrustReceipt):
进口商借单时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用来表示愿意以代收行委托人的身份代为提货、报关、存仓、保险或出售,货物出售后所得款项应于汇票到期日交于银行。
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
图6.3即期付款交单一般业务流程图
付款人
(进口人)
委托人
(出口人)
⑤④③①⑦
代收行
②
⑥
托收行
案例分析1:
我某公司向日商以D/P即期方式推销某商品,对方答复若我方接受D/P90天付款,并通过他指定的A银行代收可接受。
问:
日商为何提出此要求?
案例分析2:
我国A公司出口一批货物,付款方式为D/P90天。
汇票及货运单据通过托收银行寄抵国外代收行后,买方进行了承兑,但货到目的地后,恰逢行市上涨,于是买方出具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出单据。
货物出售后,买方由于其它原因倒闭。
但此时距离汇票到期日还有30天,试分析A公司于汇票到期时收回货款的可能性。
2、承兑交单(DocumentsagainstAcceptance,D/A):
D/A只用于远期汇票的托收。
对出口方而言,承担的风险由大到小依次为:
承兑交单→远期付款交单→即期付款交单
(五)跟单托收方式下的资金融通
1、出口方的托收出口押汇:
2、进口方的凭信托收据借单:
(六)《URC522号》UniformRulesforCollections,ICCPublicationNo.522.
重要内容:
P185
(七)使用托收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考察进口人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并根据进口人的具体情况妥善掌握成交额,不宜超过其信用额度。
2.对贸易管理和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不宜采用托收方式。
3.出口方慎重选择D/P远期,更不应使用D/A。
4.出口合同应争取按CIF或CIP条件成交,在国内妥善办理保险事宜,可以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不采用CIF或CIP时,应投保卖方利益险。
出口信用险:
保障因国外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政治风险而给本国出口人造成的收不到货款的损失。
卖方利益险:
承保的是在CFR或FOB等条件下,若货物运输途中受损,买方不付款赎单时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5.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及时催收清理,发现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以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七)合同中的托收条款:
应规定交单条件和付款、承兑责任及付款期限等问题。
(Uponpresentationthebuyershouldpayagainstdocumentarysightdraftdrawnbytheseller.Theshippingdocumentsaretobedeliveredagainstpaymentsonly.
(Thebuyershoulddulyacceptthedocumentarydraftdrawnbythesellerat45dayssightuponfirstpresentationandmakepaymentonitsmaturity.Theshippingdocumentsaretobedeliveredagainstpaymentsonly.)
.(Thebuyershoulddulyacceptthedocumentarydraftdrawnbythesellerat45dayssightuponfirstpresentationandmakepaymentonitsmaturity.Theshippingdocumentsaretobedeliveredagainstacceptance.)
第三节:
信用证(LetterofCredit,L/C)
一、L/C的含义、特点和作用
(一)L/C的含义:
是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者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有条件书面付款承诺,开证银行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兑付汇票或偿付其它付款要求。
简单讲,L/C是一份银行开立的有条件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二)L/C的特点
1、L/C属于银行信用
开证行的付款责任,不仅是首要的而且是独立的,即使进口商事后失去偿付能力,只有出口人提交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开证行也要负责付款。
案例分析3:
某出口公司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L/C,出口公司按L/C规定将货物装出,但在尚未将单据送交当地银行议付之前,突然接到开证行通知,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因此开证行不再承担付款责任。
问:
出口公司如何处理?
2.L/C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
信用证的开立以买卖合同为依据,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另一个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
《UCP600》第4条a款:
就性质而言,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他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交易。
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且不受其约束。
因此,一家银行作出付款、承兑并支付汇票或议付及/或履行信用证项下其他义务的承诺,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或与受益人之间在已有关系下产生索偿或抗辩的制约。
案例分析4:
我某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L/C。
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外国商人议付货款,然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
我方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L/C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
问:
开证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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