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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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目 录
前 言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统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促进尤溪县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尤溪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尤溪县土地资源特点,在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尤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年)》(以下简称“《文本》”)。
《文本》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尤溪县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与原则、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全县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各行业各乡镇用地安排和土地利用政策,指导全县依法开展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文本》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和实施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文本》基期年为2005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年为2010年,规划远期年为2020年。
《文本》规划范围为尤溪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县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与资源环境
尤溪县位于福建省中部,北纬25°50′36〃-26°26′30〃,东经117°48′30〃-118°40′。
东邻闽清和永泰县,南接德化县,西连大田和沙县,北毗南平市,全境面积342532.6公顷。
境内有福银高速公路、304省道等,距福州市149千米,三明市123千米、南平市78千米。
尤溪县地处戴云山脉北段西部,境内以中低山地和丘陵为主,占总面积93.06%。
地势中部低,西北与东南山岭耸峙,千米山峰林立。
山间盆地及河谷盆地错落其间,面积占6.94%。
本县气候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
年平均气温15.8-19.6°C,无霜期约299天,年降水量在1419-1740mm之间。
尤溪县矿产资源丰富,境内有铁、锰、钨、锡、银等金属矿藏,以及石灰石、大理岩、白云岩、花岗岩等28种非金属矿种。
县域内水系发育,溪流众多,水力资源富甲八闽,可装机容量81.67万千瓦。
全县山多林茂,森林资源丰足,是全省林业大县。
尤溪县境内千山竞翠,百川争流,地灵人杰,诞生宋代大儒朱熹,具有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旅游资源,拥有朱熹南溪书院、开山书院、半亩方塘、活水源头、白鹤楼、文庙大成殿、桂峰古建筑群、天后宫、天湖寺、保安寺、福星塔、沈郎樟公园、沙洲公园、罗汉寺等人文景观,以及九阜山、白岩山、蓬莱山、罗汉山、枕头山、倒排岩、龙门古洞等自然景观。
二、经济社会发展
尤溪是福建省中部的山区大县,素有“闽中明珠”之称。
2005年,尤溪县辖8个建制镇和7个行政乡,全县总户籍人口41.86万,人口密度122人/每平方公里,城市化水平31.68%。
尤溪县经济增长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
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45.37亿元,同比增长9.4%,人均生产总值12041元,财政总收入1677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291.33元。
目前,尤溪县仍处于工业化前期的准备阶段。
三大产业结构比重为42.55:
25.15:
32.3。
支柱产业为采矿业、林产品加工业、纺织业等。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尤溪县土地总面积342532.6公顷,其中,农用地325757.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95.10%;建设用地800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34%;未利用地877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56%。
(图1)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26837.4公顷(402560.8亩),占农用地总面积8.24%;园地面积6809.3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2.09%;林地面积279918.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85.93%;其他农用地面积12192.5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3.74%。
(图2)
1、耕地
耕地总面积26837.4公顷,其中水田25511.6公顷,旱地1188.9公顷,水浇地136.9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95.06%、4.43%、0.51%。
2005年全县人均耕地面积0.064公顷(0.96亩)。
耕地主要分布在河流两岸河谷盆地和山间盆地,主要为水田,占耕地面积90%以上。
水田多为梯田和山垄田,主要集中在中仙乡、西城镇、新阳镇、洋中镇、坂面乡、汤川乡、管前镇、台溪乡;旱地分布不均衡,基本分布在坡地上,主要集中于新阳镇、梅仙镇、联合乡、中仙乡;水浇地极少,主要分布在联合乡,占全县水浇地面积98.82%。
2、园地
园地面积6809.3公顷,主要包括果园和茶园,其中果园1952.4公顷,茶园4856.9公顷,分别占园地面积的28.67%和71.33%。
园地主要分布在台溪、西城、管前、西滨等乡镇,面积合计3275.3公顷,占全县园地总面积48.1%。
3、林地
林地面积279918.5公顷,其中,有林地242944.7公顷,占林地面积90.75%;灌木林地3968.9公顷,占林地面积1.48%;其他林地20786.0公顷,占林地面积7.77%。
林地主要分布在中仙乡、坂面乡、西城镇、洋中镇、汤川乡、梅仙镇、西滨镇,面积合计185249.8公顷,占全县林地总面积69.2%。
4、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12192.5公顷,主要分布于梅仙镇、洋中镇、新阳镇、管前镇、西城镇、汤川乡、中仙乡、台溪乡、坂面乡,总面积8046.2公顷,占全县其他农用地总面积65.99%。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4675.7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58.44%;交通水利用地3315.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41.44%;其他建设用地9.5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0.12%。
(图3)
1、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4675.7公顷,人均城乡建设用地111.69平方米。
城乡建设用地集中分布于城关镇、梅仙镇、西城镇、新阳镇、中仙乡,面积合计2379.7公顷,占全县城乡建设用地48.47%。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894.4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68平方米。
城镇工矿用地集中分布于城关镇、梅仙镇、西城镇、洋中镇、坂面乡,面积合计799.5公顷,占全县城镇工矿用地89.39%。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3781.3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132.28平方米。
农村居民点用地主要分布于梅仙镇、洋中镇、新阳镇、西城镇、联合乡、中仙乡、台溪乡、坂面乡,用地面积2722.6公顷,占全县农村居民点总面积71.99%。
2、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3315.8公顷,人均交通水利用地132.28平方米。
其中,交通运输用地1806.3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509.5公顷,分别占全县交通水利用地总量的54.32%和45.39%。
交通水利用地主要分布于梅仙镇、洋中镇、新阳镇、西滨镇、中仙乡、西城镇、坂面乡,用地面积2009.61公顷,占全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总量的67.39%。
3、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9.53公顷,占全县建设用地的0.12%。
其他建设用地主要分布于坂面乡、城关镇、梅仙镇、西城镇、中仙乡,面积合计8.89公顷,占全县其他建设用地总量的93.28%。
(三)未利用地
水域面积2782.6公顷,占全县未利用地总面积31.71%;滩涂沼泽243.7公顷,占全县未利用地总面积的2.78%;其它未利用土地5747.6公顷,占全县未利用地总面积65.51%。
尤溪县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见表1
表1尤溪县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5年)
一级
地类
二级
地类
面积
(公顷)
面积
(亩)
比重
(%)
农用地
耕地
26837.4
402560.8
7.83
园地
6809.3
102139.3
1.99
林地
279918.5
4198777.1
81.72
其他农用地
12192.5
182888.2
3.56
小计
325757.6
4886366.4
95.10
建设
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4675.7
70136.0
1.37
交通水利用地
3315.8
49737.1
0.97
其他建设用地
9.5
142.9
0.00
小计
8001.1
120015
2.34
未利
用地
水域
2782.6
41739.2
0.81
滩涂沼泽
243.7
3655.4
0.07
其它未利用土地
5747.6
86213.6
1.68
小计
8773.9
131608.0
2.56
全县
342532.6
5137989.4
100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农用地比重较大
全县已利用土地面积333758.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44%;未利用地8773.9公顷,仅为2.56%。
农用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5.10%。
(二)林地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
尤溪是福建省的林业大县,林地资源丰富,林地占土地总面积81.72%。
丰富的林业资源为发展生态旅游,优化人居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耕地资源分布相对均衡
全县耕地面积2683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3%,除尤溪口镇以外,其它各乡镇分布较为均衡。
(四)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工矿、交通水利等用地增长较快,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
全县建设用地面积增长迅速,其中2001-2005年新增建设用地722.54公顷,仅2005年一年就增加319.7公顷。
全县农村居民点大多沿河流沿岸与交通沿线分布,布局较为分散。
第三节土地利用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成效
上轮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全县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建立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妥善处理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体体现在:
(一)较好地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土地利用方针,强化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
通过切实履行“占一补一”的法定职责,扭转耕地大量减少的被动局面,促进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到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26837.4公顷(402560.8亩),基本农田实际保有面积23431.4公顷(351470.7亩)。
(二)有力地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
按照“确保重点、控制一般”的原则,优先安排福银高速公路、街面水电站等重点工程项目的用地指标,并统筹安排了其他建设用地指标。
从1997年至2005年全县实际新增建设用地1058.1公顷,为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促进了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促进了用地观念的转变和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
在规划的实施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中,做到“五个优先”即:
优先保证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优先保证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优先保证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用地,优先保证经济结构调整用地,优先保证重大投资项目用地。
有效控制了建设用地总量,促进了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村居民点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得到切实提高.
(四)规划用地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社会各界逐渐认识到规划的重要性,逐步改变用地观念,各类建设项目预审、农用地转用规划审查、土地开发整理等土地管理和利用活动均以规划为依据进行,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促进用地管地观念转变,有效遏制了建设用地的盲目扩张,发挥了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了耕地保护,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土地利用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建设用地比例偏小,发展空间受限
2005年,全县建设用地面积仅占土地总面积的2.34%,远低于全省4.75%的平均水平。
全县主要以丘陵与山地为主,适宜建设的空间狭小,中心城区规模偏小,发展的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农村居民点比例偏大,分布零散
200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建设用地47.26%;而城镇工矿用地仅占建设用地的11.18%,城乡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农村居民点用地所占比例偏大,而且基本上呈零星分布,集约度不高。
(三)人均耕地面积少,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与1996年相比,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已净减488公顷,人均耕地仅剩0.064公顷。
即将实施的向莆铁路、尤莆高速公路等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量大,人地矛盾日益突出。
(四)耕地后备资源有限,耕地占补平衡形势严峻
200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为8773.9公顷,仅占土地总面积2.56%,主要为难以利用的沙地和裸土地、荒草地、裸岩石砾地等,零星分布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山坡上,坡度大,土壤质量差,水源缺乏,开发成本高、难度大。
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将越来越艰巨。
第二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围绕建设闽中新兴工业县和朱子文化城的目标,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加强宏观调控,创新用地模式,优化土地布局,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尤溪县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
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
二、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改变传统发展观念和粗放的利用模式,走集约节约与挖潜相结合的发展道路,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努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用地,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集约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对全县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土地供给能力,综合平衡各业用地需求;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城乡统筹发展和地区协调发展的需要,合理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总体布局,推进形成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土地利用格局。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合理安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确保土地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
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与任务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一、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规划期间,全县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大决策,以建设新兴工业县、打造朱子文化城为总体战略构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开放型经济为重点,以培育产业集群为方向,全力实施工业兴县战略,推进城镇化,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等服务业,壮大经济总量,增强区域竞争力。
实施科教兴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科技自主创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把尤溪建设为经济发展强劲、产业优势明显、人居环境良好、人民生活富裕的闽中新兴工业县和朱子文化城。
二、土地利用战略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土地利用特点,全县土地利用战略为:
协调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优化空间配置,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与生态用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保障基础设施与工业发展合理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支撑,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一)严格保护——坚守耕地红线,保护基本农田
加强耕地保护和合理利用,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守耕地红线。
严格按照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和划定,并优先将高产稳产优质耕地和成片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大力推进基本农田建设。
(二)突出发展——为尤溪跨越式发展提供国土支撑空间
规划期间,全县将充分发挥山海结合部与区域交通枢纽的比较优势,建设成为新兴的工业城市。
土地配置将为其发展提供充分的空间,优先满足重大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以及城区扩展、尤溪经济开发区(城西园)的用地需求;兼顾洋中保亭洋、梅仙镇的工业发展需求,引导工业项目向集中区集聚。
(三)生态保育——维护良好的生态本底,促进人地协调
坚持土地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大力推广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根据县域内的土地资源特点,因地制宜地推广环境友好型的农业、林业、城市化地区以及矿业用地利用模式,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最大化与相统一,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人地协调发展。
(四)节约集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以提高各类土地利用效益为核心,以水土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进行建设,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快“城中村”改造;加大废弃地的整理复垦力度;加大农村居民点用地挖潜力度和“空心村”整理,促进城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五)统筹兼顾——统筹区域发展,优化产业布局
根据尤溪县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要素禀赋的区域差异,当保则保,当用则优先用,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土地实行因地制宜的差异式开发利用模式。
在发挥各乡镇比较优势的同时,促进城乡之间及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
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01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8033公顷(420500亩);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8200公顷(423000亩)。
规划期间,确保全县规划期内基本农田数量不少于23100公顷(346500亩),质量不降低。
补充耕地目标:
2010年,全县通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480公顷;2020年,全县通过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1600公顷。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目标:
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66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5082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3585公顷以内;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22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控制523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控制在3990公顷以内。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2010年,全县新增各类建设用地面积583公顷(8750亩);2020年,全县新增各类建设用地面积1319公顷(19780亩)。
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控制目标:
2010年,全县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580公顷(8700亩)以内,其中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226公顷(3390亩)以内;2020年,全县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1312公顷(19680亩)以内,其中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504公顷(7560亩)以内。
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不断优化,闲置土地和低效建设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建设用地产出效益不断提高。
2010年与2020年,全县人均城乡建设用地均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
生态环境指标:
2010年与2020年,全县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
表2尤溪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指标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公顷
亩
公顷
亩
公顷
亩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26837
402560.8
28033
420500
28200
4230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23431.4
351470.7
23100
346500
23100
346500
约束性
园地面积
6809.3
102139.5
6913
103700
7013
105200
预期性
林地面积
279918.5
4198777.5
279920
4198800
279920
419880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面积
8001
120015
8667
130000
9220
13830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4675.7
70136
5082
76230
5230
7845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894.4
13416.5
1192
17880
1413
21200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3325.3
3585
53770
3990
59850
预期性
增量指标
-
-
2006-2010年
2006-2020年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
583
8750
1319
1978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
-
580
8700
1312
1968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
-
226
3390
504
7560
约束性
补充耕地
-
-
480
7200
1600
24000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乡建设用地
68
95
约束性
生态环境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
-
基本治理
预期性
第三节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一、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1、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强化对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
将减少占用耕地作为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审批的重要依据,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有效保护耕地资源。
规划期间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控制在504公顷以内。
----加大受灾耕地复垦力度
加强耕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
强化耕地灾毁情况监测,加大受灾耕地复垦力度,迅速及时复垦灾毁耕地。
----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适合山区的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通过农业结构调整提高耕地的利用率。
2、强化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保护基本农田,加强非农建设用地审查,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鼓励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开展基本农田建设。
严格按照基本农田调整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划定。
在现有基本农田布局的基础上,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利于耕地保护、有利于协调建设用地布局原则,对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
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3100公顷划定任务数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划352.28公顷优质耕地,与下达的基本农田任务数共同构成基本农田保护区。
规划期内,省、市、县级重点项目中布局落位或选址走向未定的项目、规划期间确实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如防灾救灾建设、社会公益项目建设、城镇村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污染企业搬迁等)(详见表3)。
在规划实施时,如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占用基本农田时,且占用基本农田规模不超过基本农田保护区增划的耕地数量的,属符合规划,由原增划的耕地冲抵占用的基本农田,按一般耕地报批,按基本农田补偿。
表3选址未定或独立建设的项目清单
单位:
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社会公益项目与交通道路工程
向莆铁路连接线
及安置地、弃土场用地
西城镇、城关镇、坂面乡、台溪乡、中仙乡
中仙火车站至坂面206线公路改建、城关至三兜公路改建、溪尾-中仙-永泰公路改建等项目
中仙、台溪、坂面、城关、汤川等14个乡镇
垃圾处理场专用路
城关镇
防灾救灾工程
水源地建设(40处)
各乡镇
地灾点搬迁用地
各乡镇
排涝工程
各乡镇
民生工程
水厂扩容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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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溪县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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