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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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
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
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
第一部分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
一、第一条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保证矿井采掘关系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矿井采掘关系正常”就是指生产矿井的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的采掘接续正常。
生产矿井要采掘并举,掘进先行,经常平衡采掘关系。
每个矿井都要根据条件,保持合理的采掘比例关系(采掘人员比、采掘工作面个数比、掘进率)。
局、矿要经常进行采掘关系分析,按矿井的采区、水平施工期限和采煤工作面接替图表进行检查,保证工作面、采区、水平的正常接替,矿井的三个煤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达到公司(局)的规定。
2.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重点工程计划。
上级是指上一级单位,即公司(局)、矿。
重点工程计划是指矿井改扩建、水平延深、技术改造和采区接替工程等计划。
二、第二条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三个等级:
“优良品率”是指当月对矿井在册的所有掘进队当月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评定等级,达到优良品的掘进队占所有掘进队的比率。
三、第三条评分办法:
1.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
(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是原
煤炭工业部在1994年10月12日作为行业标准发布的,适用于煤炭工业生产、建设矿井的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所以,全国各类煤矿都必须贯彻执行。
生产矿井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但井巷工程质量的标准不得降低。
(2)每月末由矿对所有掘进队当月施工的工程质量,按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MT5009--94)进行一次检查验收评定等级,达到优良品得60分。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②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
检查点
中有50%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规定,这个检查点为优良。
50%及其以上检查点优良,该检验项目即为优良。
优良项目数应占检验项目总数的50%及其以上。
这一条款共有4层意思,一是每个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有一个检查点达不到合格的规定,就不具备评定优良的条件;二是检查点中有50%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规定,这个检查点为优良;三是50%及其以上检查点优良,该检验项目即为优良;四是优良项目数应占检验项目总数的50%及其以上。
③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均有90%及其以上
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品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②基本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规定:
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余测点须不影响安全使用,这个检查为合格。
③允许偏差项目中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总数有70%及其以上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须不影响安全使用。
2.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办法:
文明生产标准共10大项,每项4分。
每项中又分为若干小项,每小项中有一条达不到要求的,该小项不得分。
如有缺项,可将该项的分数平均分配给其他各项。
3.安全方面:
“掘进队所负责的区域内,因掘进责任事故每死亡l人……”掘进队所负责的区域内是指掘进队正在施工的巷道,即从该巷道的开口地点至掘进迎头,尚未验收移交正在施工的巷道区域内。
如果单位工程量很大,外段运输已交运输区(段),那么掘进队所负责的区域为自掘进迎头到移交运输区(段)负责交接矿车点。
掘进责任事故是指掘进队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因本身责任所发生的顶板、通风、瓦斯、机械、电气、运输、水灾、火灾、放炮等造成的死亡事故。
在月度、季度、年度考核时,也应降一级扣5分,且得分不得超过下一级的最高分。
4.掘进工作面得分计算方法:
每个掘进工作面满分为l00分,其中工程质量满分为60分,文明生产满分为40分。
第二部分考核评分办法执行说明
一、作业规程编制
1.“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
(1)掘进作业规程必须按采区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条文规定。
(2)掘进作业规程以采区的一翼分阶段、同一煤层的进风巷、回风巷或按煤、岩巷道和采区上下山分别编制。
作业规程应文字简明,通俗易懂,图表要求清晰准确。
(3)编制掘进作业规程,必须具备下列文件:
①审批的采区设计;
⑦审批的该分阶段的地质说明书;
③掘进各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
④安全制度,应包括工作面交接班制、工程质量验收制、巷道维修制、掘进机电设备管理维修保养制、瓦斯和煤尘管理制、放炮和瓦斯检查制、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等;
⑤邻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4)掘进作业规程的内容,应包括:
①巷道布置及巷道用途;
②巷道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已有的采掘情况,掘进范围内预计水文地质、地质构造及其平面图、剖面图;
③巷道形状和断面尺寸(应明确规定各类管、线、运输设施、人
行道的布置与尺寸,巷道断面应预留可缩尺寸),支护参数及其材料性能、规格,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护与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的平面图和剖面图;
④掘进方式,掘进机械化及其工艺流程与设备图,钻眼及放炮说
明书与工艺流程图,水掘或其他方法的工艺流程说明及其工艺图;
⑤煤层瓦斯涌出量、发火期、煤尘爆炸性、通风量及局系统图,
通风监测仪表布置图,综合防尘措施等;
⑥煤、矸、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设备型式,在倾斜
誉道、煤仓、溜煤眼内的安全技术措施;
⑦探老硐、老空,石门揭煤,过断层、破碎带防止冒顶、片帮及
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
⑧劳动组织和正规循环作业图表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⑨避灾路线图。
(5)掘进作业规程的编制:
南掘进区(队)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的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本区(队)干部、工人的意见。
编制后经区(队)长和技术负责人签署上报。
(6)掘进作业规程的审批:
矿分管掘进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安监等部门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会审后由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7)掘进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施工前掘进区(队)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本区(队)干部、工人贯彻批准的作业规程。
贯彻后必须进行考核且考核合格,并经被贯彻者本人签字后,方可下井作业。
轮休或者请假的工人必须补课,并经考核合格且补课者签字后,方可参加作业。
因地质或生产技术条件与作业规程不符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其审批手续与本条文之(6)相同。
(8)掘进作业规程的监督检查:
公司(局)、矿的生产、技术、安监部门应经常和定期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符
合规定,必须及时纠正。
(9)掘进作业规程中对《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规程》中明文要求在掘进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内容,都必须
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②《规程》、操作规程、工程岗位责任制中有明文规定,且又
属掘进作业中必须执行的条文,可在掘进作业规程中标明该规定的条款,在贯彻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贯彻其条文的具体内容。
2、“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
补充措施有针对性,内容以及审批贯彻等手续齐全。
3、“内容齐全,外观整洁,图文清晰,保存完好”
(1)作业规程及附图(表)必须实现微机自动生成,按比例绘制,尺寸标注准确、齐全。
(2)文字、图表内容要准确、齐全,不得随意涂改。
4、“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考核和签名记录”
(1)作业规程审查、考试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或打印。
(2)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会审、复审制度。
二、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
1、“采用湿式打眼,干式钻眼时有捕尘措施”
采用湿式打眼,使排出的煤(岩)粉成糊状。
2、“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喷浆使用潮料和除尘风机”
(1)放炮前后对工作面30m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不得有
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粉(煤)尘堆积。
(2)耙装机安装机载喷雾装置。
耙装前对耙斗运行范围内巷帮和
对需装煤(岩)进行洒水。
(3)采用潮料喷浆,断面大于6m2的巷道宜使用除尘装置。
3.“放炮使用水炮泥,喷雾降尘,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
(1)现场有水针和水炮泥存放箱。
(2)安设放炮喷雾装置。
(3)距离迎头50m内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
且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三、临时轨道及运输设备
1.“临时轨道轨距误差不大于lOmm、不小于5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lO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5mm,水平误差不大于lOmm”
轨型轨道质量符合公司(局)的相关规定。
2.“轨枕间距不大于l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
轨枕间距不大于lm,轨道夹板螺丝构件齐全,不松动。
严禁绳磨轨枕。
3.“无杂拌道,轨枕无浮离、空吊板现象”
轨枕要铺实,不得悬空;道碴的粒度和厚度符合标准要求;道床经常清理,确保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4.“刮板运输机、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牢固、铺设平稳直,
运行可靠”
(1)刮板输送机溜槽平直,链子不出槽。
刮板、连接环齐全,
机头机尾固定牢固。
(2)带式输送机胶带不跑偏,综合保护齐全可靠,上下托辊
齐全。
胶带机必须严格按线铺设,误差不超过±50mm。
四、局部通风
1、“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规定”
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
第一百二十八条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二)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
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
(三)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
以及混合式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四)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用装有选择性
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五)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
(六)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
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
2、“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
(1)风筒逢环必挂,,保证平直(10m内垂度不大于50mmm)。
风筒拐弯处要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得拐死弯及脱节。
(2)风筒接头严密(手距接头0.1m处感到不漏风),无破口(末
端20m除外)。
3、“工作面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
定”
(1)工作面风筒不落地。
(2)风筒出口距工作面距离由公司(局)自行规定。
五、巷道卫生
1、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水沟通畅”
(1)巷道内不得有大块煤矸及杂物,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平面。
(2)水沟距离耙装机不超过5m,水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杂物。
。
2、“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
(1)设专门料场分类码放,料场长度不得超过lOOm。
支护材料
必须分类上垛、挂牌,码放整齐。
同类支护材料堆放不超过2垛。
备用支护材料距离迎头不超过200m。
(2)设备工具必须放在专用工具架上,钻机要贴帮放置,严禁倒地。
(3)材料码放应横竖成线,高度不得超过1.5m,距离轨道不得小于0.7m。
标志牌内容齐全、规范统一。
(4)木楔、树脂药卷、锚杆托盘、铁道夹板及喷浆材料等必须用固定材料围拦好或放在专用箱内。
3.“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t
(1)电缆按监测、通讯、信号、低压、高压顺序自上而下分档
吊挂,。
垂度适当。
电缆钩固定上下平直,高差不超过30mm。
(2)管路距离底板应符合《规程》规定。
管路铺设要平直,固
定管路的横担要长度一致、水平成线。
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六、施工图板
1、“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断面图、炮眼布
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路线图”
爆破说明书的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放炮地点的炮眼布置图和炮眼说明表。
(1)炮眼布置图必须标明掘进工作面的巷道断面尺寸,炮眼的位
置、个数、深度、角度及炮眼编号,并用正面图、侧视图和俯视图表示。
(2)炮眼说明表必须说明炮眼的名称、深度、角度、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
(3)爆破说明书必须编入采掘作业规程,并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
和技术条件及时修改和补充。
2、“图板图文清晰、正确,保护完好”
图表按比例绘制,内容、尺寸标注准确、齐全;牌板应附标题栏;牌板表面应保持清洁,无浮尘。
3、“图板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牌板制作应规格统一、悬挂整齐。
牌板应悬挂在人行道一侧,上平面距底板高度不超过2.0mm,距离迎头岩(半煤岩)巷不超过200m、煤巷不超过500m。
4、“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
现场作业人员熟知巷道断面、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避灾路线图、临时支护图、正规循环图表供电系统图、有关内容。
七、掘进安全设施
1、“上、下山掘进安全设施(包括一坡三挡、声光信号等)齐全有效,安全间距和躲避硐设置符合《规程》规定”
(1)开凿或延伸斜井(暗斜井)和下山掘进时,在斜井或下山的上口必须装设灵活有效的阻车器、挡车器或挡车栏;变坡点下方20m处设有挡车栏或挡车器,并与阻车器连锁。
挡车栏以下至掘进工作面根据下山巷道长度设置若干个常开式挡车器,每个挡车器必须运作灵活并力争自动动作,能可靠地拦阻该保护区段内的跑车。
掘进工作面的下方还必须设置坚固的遮挡,遮挡工作面(耙斗机或装岩机)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掘进30°以上的上山斜巷时,必须将溜煤(矸)道同人行道隔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安全间隙包括新掘运输巷道一侧的人行道及另一侧距巷旁的距离,不得小于《规程》的规定。
巷道内安设输送机时,输送机距支护之间最突出部分的距离以及巷道设置或存放的喷浆机、绞车、开关等与矿车(输送机)之间、矿车与矿车之间的间距都必须符合规定。
(2)上下山掘进距耙装机尾部20m左右处安设一组挡车装置,
其他部位防跑车装置安设执行《规程》及公司(局)有关规定。
(3)装载点、各车场以及通道口必须装设提升信号报警装置。
2、“有突出危险的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必须保证能够正常是用。
3.“高瓦斯矿井及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巷掘进工作面应按《规
程》规定设置隔(抑)爆设施”
煤巷、,半煤岩巷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符合有关规定。
4、“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
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牌板显示”
(1)顶板离层仪安装方式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观
测记录齐全、真实。
(2)记录牌板应标注安装日期、初始读数。
八、机电设备管理
1、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达到完好标准,各种保护齐全”
(1)耙装机、小绞车安装固定以及钢丝绳连接等符合公司(局)及作业规程规定,牢固可靠。
(2)综掘机各种保护齐全、有效。
2、“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
开关上架”两台及以上设备集中摆放时,设备外缘要在一条线上,开关上架并摆放整齐,标志牌填写清晰。
设备及其周围保持清洁无杂物。
3、机电维护工,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绞车司机等持证上岗”综掘机、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绞车、耙装机以及机电维护工等持证上岗。
1、“严禁空顶作业。
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临时支护必须安装牢固,材质和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炮掘工作面距lOm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1)架棚巷道拉杆或撑木的位置、数量应符合《规程》规定,不得歪斜。
背板安设牢固、背帮背顶坚实可靠。
(2)“炮掘工作面距迎头lOm内必须采取加固措施”,是指炮掘工作面使用架棚支护巷道时,煤巷要求距迎头5m以上;半煤岩和岩巷要求不少于lOm,每帮必须使用“防倒器”(金属支架),钉“钯锯”(木棚),打“防倒橛”(混凝土支架)。
3.“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
煤巷锚杆支护巷道一侧超宽大于0.4m,必须补打锚杆。
巷道失修率不超过规定。
十、爆破管理
1.“放炮员持证上岗,放炮作业符合《规程》规定”
爆破母线必须采用双芯信号线及专用绕线辊子并随使用随吊挂。
电缆不得有破口及明接头。
2.“引药制作、火工品存放符合《规程》规定”
符合《规程》第三百二十四、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
第三百二十四条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第三百二十六条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
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二)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
坏脚线绝缘层。
(三)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
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四)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
线扭结成短路。
3、“放炮撤人距离和警戒设置符合《规程》要求”
(1)警戒栏悬挂规范,设有标志牌。
(2)放炮撤人和警戒距离由公司(局)自行规定。
4.“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1)“一炮三检”是指:
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要对作业地点
巷道中进行瓦斯检查。
装药前瓦斯超限不得装药,放炮前瓦斯超限不得放炮,放炮后瓦斯必须在《规程》允许的范围内才能恢复作业;如果放炮后瓦斯超限,必须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分析超限原因,防止发生事故。
“一炮三检”制度:
每次放炮都必须填写记录,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必须记录上签字,记录本统一管理,编号存放。
(2)“三人连锁”:
跟班班长(或跟班队长)、放炮员、瓦斯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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